王室宗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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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默的我作文550字
我叫“高宗茂”,高人的“高”,宗族的“宗”,茂盛的“茂”,至于我为什么叫“高宗茂”呢,我也不大清楚,自己苦想了许久也想不出来。很多人都叫我“中茂”,我问你们,我哪里得罪你们或者让你们不舒服了,告诉我,我改还不行吗?我上电脑查了“高宗茂”三个字竟然发现没有其他任何显示,这让我很兴奋,因为这代表着全国范围之内可能只有我一人叫高宗茂,就这件事让我得意了半年。
我长得还行,至少过得去“帅”这个门槛儿,其实呢也没多帅,就是比鹿晗吴亦凡要帅点。我的眼睛不算大也不算小;两只耳朵还蛮大的,这样说起来我跟“图图”也算是同门师兄弟了,因为我也会“动耳神功”;最能表现我特点的,莫过于我的鼻子了,如果你仔细看的话,你就会发现我的鼻子上有一道淡淡的疤痕,小时候,不懂事的我从床上滑了下来,就变成这样了,所以啊本来我的鼻子比现在的更高,哎“真是一作死,促成千古恨呐”。
口才好、幽默大概就是我的特点吧。我比较喜欢一些演
读《最后一分钟》有感600字
让我们把目光转向1898年,清政府在枪炮的威胁下被迫将香港割让给了英国。从此,近一百年的漫长岁月中,香港人民成了“英国人”,在此期间,只准讲英语,连中国书都成了禁书。
1997年的那一天,香港在众人的瞩目下回到了中国。看,米字旗缓缓地落下,被王室捧在手上,一脸惋惜之情。看!五星红旗在那万众沸腾中的一刹那宁静时冉冉升起。
香港,这颗东方明珠,这个富饶的半岛,这块属于中国的土地,终于在百年之后回到了祖国母亲的怀抱。此时,无论是香港人,还是国人,或是海外华侨,都在欢呼着,呐喊着!那黄河水般的黄皮肤,流露着的是欢乐,是喜悦,是激动,是兴奋。
百年前的虎门销烟,早已云雾迷蒙。但那销烟,早已铸入了我们的灵魂。那烟火直冲蓝天的景象,我们永远也不会忘记。自那以后,祖国的天空永远存留着一片黑纱。仰望天空,永远有那么一层淡淡的灰,那刺鼻的气味夹杂着那阵阵哭闹声时不时闯入我们的梦乡。
香港人,在那百年间无法认识祖国。虽然与祖国隔着只有短短的一小步,但那一步,又是那么遥远。英国统治者,企图通过杜绝与中国文化的接触,让香港人民忘记自己是华夏子孙。但是,住在香港的,不是黄发蓝眼高鼻梁的英国人,而是黄种人。他们的血管里流淌着的,是炎黄血统!他们,永远是中国
漫漫求索路作文800字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屈原
回首历史的波涛汹涌,曾有一个小小的身影在波光粼粼的汨罗江河畔停留。他,就是屈原。他心中燃烧着炽热的爱国烈焰,饱读诗书千百篇,一生刚正不阿,正气凛然;为家国,为百姓,他不惜与整个腐败的朝廷王室相对。在漫步边际,毫无曙光的前进中,他始终坚定不移地守着本心,不断探索。虽投身于江水中,可他那伟大的形象一直存留在世人心中,他宝贵的精神品质也永远激励着子子孙孙。
然,总有些例外。清朝则是个很好的范例:经历了繁荣的“康乾盛世’后,君主专制集权得到大大加强,皇帝们开始懈怠,不顾行政体制的逐渐落后,醉心于奢华享乐,不思进取,与朝廷大臣一起畅饮着美酒,做着荒诞的美梦;醉醺醺间,国家已惨遭列强烧杀抢掠,蚕食个一干二净。
以上正反事例就说明:人,需要求索。
你若遇到难以解决的困难,就必须坚信“天无绝人之路”,前进探索新出路;只有这样,才能踏着拦路虎的身躯一步步迈上成功的天梯。若只是懒洋洋地坐在软椅上,那朝你大步迈来的只能是失败。
成功没有边际,相应的,求索也没有。当今社会在飞跃发展,分分秒秒都会有新信息、新知识的出现,也会随之产生意料不到的各种难题,故而求索路是漫
绝不要瞧不起自己作文800字
我们可以羡慕他人、敬仰他人,因为他比我捧。但不能妄自菲薄,绝不要瞧不起自己。
赫德森爵士在英国历史上绘下了传奇的色彩。他毕生效力王室,9岁进入白金汉宫,11岁时大义凛然击退劫船海盗,19岁时便帮助荷兰反抗西班牙,争取独立。他被诗人讴歌,被名流追捧,在当时的文学作品及绘画中几乎处处都有他的身影,但他仅是一位46厘米的侏儒。这位半米不到的爵士曾经受人嘲笑,但他没有瞧不起自己,而是尽己所能,惊世骇俗,成了历史上的“巨人”。
诸君可见,赫德森以46厘米之短小身躯创造了奇迹,他的动力就源于内心强大的自信。古人云:“有志者,事竟成。”而我想放声高呼:“自信者,事皆成!”倘若做人没有自信,我们将笼罩于胆怯的阴霾中,无法获得事业上的成功,更奢谈不了创造奇迹。
正因为自信,运动员方能顽强拼搏,在篮框下一次次跃起,在漫长的跑道上坚持飞奔。正因为他们不怕一次次摔倒,更不畏身体酸痛,没有瞧不起自己,我们才能看到乔丹扣篮时的吐舌,博尔特冲过终点后的挥指向天。正因为自信,科学家才能攻克难关,在科研道路上取得突破,在人类进步史上书写新的辉煌。
是啊,请你在面对困难、挑战时不要说“我不行&rdquo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进步的源泉;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人的一生中,只有多读书,才能大有作为。
有人喜欢梁山起义的《水浒传》、有人喜欢西天取经的《西游记》、有人喜欢宗族忠烈》杨家将》、有人喜欢精忠报国的《岳飞传》、还有人喜欢隋唐并起的《隋唐演义》,而我却喜欢磅礴大气的《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约1330年——约1400年),汉族,山东东原人(今山东东平县),名本,字贯中,号湖海散人。他是元末明初著名的小说家,中国章回体小说的鼻祖。
《三国演义》描写的是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近一百年的历史风云。全书反映了三国时期的政治斗争、军事斗争、概括了这一时期的历史巨变,塑造了一批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
我喜欢《三国演义》,是因为它通过一个个精彩绝伦的故事,为我们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有神机妙算的诸葛亮;深明大义的关羽;勇猛粗鲁的张飞;百战百胜的赵云;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以仁治国的刘备:刘备的军事力量是如何的从弱到强,尤其是到了刘备称帝的时候,蜀国军队更加的所向无敌,可就在蜀国事业发展如日中天的时候,一层可怕的烟雾笼罩了蜀国上下——武乡候—诸葛亮病逝五太
即将到来的末日作文1000字
传说,2012年是世界末日,只有一些王室贵族或各国精英登上诺亚方舟去别的星球,才能免于一难,继续在另一个星球播撒人类悠久的文化,再制造出一个像地球一样的星球。然后,在上面繁洐生息,继续生活。而被遗弃在地球上的其他人类就等死吧!
这个消息是好朋友小z在操场上偷偷摸摸告诉我,还再三叮嘱我说,不要告诉别人,她说,兴许是明天,我眼前现在这个美丽的世界就会崩塌,到处生灵涂炭,尸横遍野,到处是触目惊心的斑斑血迹和刺耳的惨叫声,哦!那真是可怕!我刚开始觉着小z是在骗人,后来又看看小z一脸凝重,没有一点平日里嬉皮笑脸的模样,我便相信了。这一整天,我和小z都忧心忡忡,呆在位子上,不时对视一眼,眼中是满满的担心与害怕。明天亦或是下一秒,我们就再也见不到对方了,那一眼,即是永别。
回家后,我扔下书包,开始翻箱倒柜起来,我要找我曾经的日记本,还有照片——我要回忆一下我短暂的人生。
回忆过后,那时小小的我开始笨拙地拿起水笔,一本正经地写起“遗书”来,我要像个伟人一样,留下点儿提示训戒给我的子孙,然后,让他们珍惜现在世界的美好。我写好后,也不管它是错字连篇,还是全是是由拼音组成的。我要忙着看日落,并把它画下来了。因为,我害怕明天
我咋这么“二”呢作文1000字
大家好,本人姓x名x,是二货宗族第二十代传人,从小就得二货真传,从小二事不断,令人哭笑不得,现在就让我讲讲我的练功历程吧!
这二货神功第一条那就是神经发条拧得很紧。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深深领悟了这一条,并付诸实践。一次去外婆家,我正和表弟在庭院里玩耍,我正和他在院子里跑挑着,突然觉得脚下被一个东西硌着了,我低头一看,原来是一块木头,我极为不悦地俯视着这块呆木头,它正呲牙咧嘴地看着我,露出它那尖尖的,看起来锋利的牙齿,我更加看它不顺眼了,于是我的神经发条发功了,毫不犹豫地一脚踢过去,可它居然也不示弱,竟然狠狠地“咬”了我一口,不过敌不住我的神功,乖乖地滚到一边去了。得胜后的我不忘挑衅地“哼”了一声,然后转身便走。玩了一会儿,突然感觉脚底湿湿的,抬脚一看,不得了,只见白皙的脚丫子上有一个鲜血淋淋的“牙印子”,我呆愣愣地看着自己的脚丫子,直到血顺着脚流到了地上时,才瞬间回神,于是一声“啊”响彻云霄,那一声哭,就算没有殃及全村范围内,绝对让周围邻居很饱一回耳福,我自己也在想:“我刚才干什么去了?为什么要跟一块木头较劲呢。”自己总想不明
行走的痕迹作文1000字
滚滚红尘四起,素念一夜芬芳,萧萧笛声清幽,弦动波涟荡荡。血云阴沉,是内心狂野的怒吼,黑云压抑,是放荡不羁的灵魂,锈迹斑斑,是硝烟四起的疆场,刀光剑影,是心头愤恨的宣泄。
翻阅着书,我回到了那个黑暗的时代,与剑同醉,与琴共眠,夜晓怀着一颗忐忑不安的心入睡,早晨醒来看见的又是那支撑不住的王室,听琴声萧萧,望烟尘蔽眼,看前路茫茫,叹今生无为。
然而,在那样一个风雨飘摇的、动乱不安的社会,总有那么几个人在历史大漠中留下流传千古的痕迹。
(一)梦,出发
梦,对于有些人来说至关重要。他悠悠地来了,带来了一阵阵菊香,面对宫阙,他选择了归园隐居,选择了恬静恬适,面对金钱,他选择了拒绝,选择了淡泊。他站在满朝文武勾心斗角的风口浪尖,却能依然坚守纯净的心,以坚定的步伐向名利宣战,给世人留下了一个淡泊名利、安贫乐道的陶渊明。
夕阳西下,他的身影与余晖共同隐去,月光从书底到书顶,再泻到笔尖,留下的只是一个银白色的,留着白白长发的老者背影,任凭别人去猜测,留下的是一声一圈圈的、荡漾着回声的无奈叹息,任凭别人去想。真正的体会到,陶渊明带给我的梦的启发,我开始将前进的脚步踏与文学路上,初出的萌芽不需要太多的灌溉,就慢慢高大起来,我的文学梦,开始行走于我人生的道路上。陶渊明带给我的影
品诗经作文500字
《诗经》收录了从西周初年一直到春秋中叶,大约五百年的作品。是所有的民间和王室的诗歌总集,共三百零五篇。分为《风》、《雅》、《颂》三部分。《诗经》现实主义诗歌的源头,无可匹敌。
《风》是记载了民间的风土之音,总有深深的民意在其中。《雅》像有一种美妙的音乐在我的耳边轻轻拂过,仿佛置身在那时的周朝一样。《颂》是一种有德行的礼仪的声音,十分严重庄重。
《风》共一百六十篇,数量最多,其次就是《雅》共有一百零五篇,《颂》是最少的,共四十篇。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风》,因为它深表民情,百姓生活的好与坏,一目了然。
《风》中,我最喜欢的一首诗是《卫风·木瓜》。此诗写的是男女互赠礼物,表现出感情在礼尚往来中不断加深的过程。表达了情谊交流重于礼物赠答的淳朴爱情观。在全诗中“琼琚、琼瑶、琼玖”与“木瓜、木桃、木李”变化莫测,可在最后一句以“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来结尾,却别有一番意趣。全诗语言优美,声律和谐,也是我喜欢的一个方面。也因此,我对诗经的喜爱,又近了一步。
《风》中,我印象最深的一首诗《秦风·无衣》,它写出了将士们磨刀擦枪,舞戈挥戟,奔赴前线共同杀敌的英雄主义气概。
快乐暑假作文600字
暑假,来到英国伦敦的我十分快乐,因为我浏览了温莎堡。
这座王后之宝,朴素,而又典雅。看那土黄色的石墙,不知里面包含着多少流失的岁月,虽然凹凸不平,但却又包含着一种无形又有规律的美感。看那沉重的铁门,不知有多少王室贵族从这铁门进出过,又被多少人用手轻轻的抚过,漆黑中仿佛出现了王后的身影,多么美丽。空气中隐隐包含着一种浓厚的气息,那就是骑士们坚强不息、永不屈服的精神。
突然,我的耳畔环绕着响亮的音乐,每一个音调都是这么的响亮,告诉着我,要坚强,要坚强。仔细一看,原来是换岗士兵奏响的音乐。
走进大门,又走入了高大的砖墙中。看,着那一个个明亮的吊灯,照得房子金碧辉煌、金光闪闪。每一个家用物品都亮了,似乎是一片金色的海洋。看,看那一排排整齐的家具,一定是国王、王后们用过的,仿佛王后正坐在黑漆漆的炉子的面前,享用着温暖的火光,一切都是这么的真实。
摸摸这凉透人心的会客厅的墙,你会想到,在房间里,一定举办过一场又一场盛大的典礼,这墙一定也被这热闹的气氛所熏陶过,那时的这墙一定格外温暖。
紧跟着步入教堂。五彩的西窗,拥有着一个个国王神气的注视。那四周伟人的碑,一次次被众人敬佩的仰视。在正中的小桌前坐着一位白发主教,正在向坐在教堂中的人们高声地朗读着圣经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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