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迷城之魔咒盗墓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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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城
我和他是两个极爱冒险的人。
我和他来到一个陌生的迷宫前,不顾惜后果的走进去,刚开始的我们并肩同行,每个岔路我们都能默契的转弯,我们因为我们那种道不出的默契而沾沾自喜,以为这个迷宫能轻而易举地走完。
在一个陌生的岔路口,我们却变得不再有默契可言。那时候,我向左,他向右,我想,如果没有十指相扣的手,我们早应该踏上自己的路了。路的左边是一个僻静的山村,人烟稀少,唯有几个牧童在牵着几头耕地的牛。路的右边是一个繁华的都市,夜幕降临,华灯初上,歌舞升平,每个人都处在酒阑灯灺中。
只感觉手被狠狠地扯了一下,我们再次默契地回头,我们没有再说什么,他转过身,和我走进了路的左边,那个充满幻想色彩但又带着悲剧的世界。
渐渐的,我们在那个村里走了许久,他不相信我了,他认为当初路的右边才是出口。他想带我一起走,我毫不妥协地拒绝,他毫不妥协的转身。这个地方一直是黄昏,头上的阳光一直是从天边照过来的。我直直盯着酡红的夕阳,一颗亮滴折射的阳光,刺到我的眼睛隐隐作痛。我也转身,继续证明其我是对的。
迷宫真的好大,没有了当时的默契和肯定,感觉寸步难行。我们就这样各顾各的走着,在来时的道路上渐行渐远。我想他应该已经走出去了吧。随后,一道牌匾证明他没有走出去。那个牌匾上写着出口二字。我既高兴
盗墓笔记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盗墓笔记》,他让我的感触十分大。
里面的主角——吴邪、张起灵和胖爷,因为一种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历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等种种困难也考验之后,知道了自己的使命和自己该去的地方。建立了一种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他们只是故事中的虚拟人物,却拥有着一种我们渴望得到的,却得不到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而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朋友保驾护航,能够义无反顾地去拯救他人。那一种可贵的,却难以得到的东西——友谊,一直在他们的心中,无论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助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危险。
他们的友谊是多么地可贵啊!试问:我们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能够像铁三角(吴邪、胖爷、张起灵)一样,拥有一份不含杂质的友谊!现实生活中,能够像铁三角一样,为了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像这样的人,也许十个指头都能数得出来。许多人交朋友,绝大部分都是有目的性的,至少寥寥可数的人是真心的,而你却从来都是忽略哪些想与你真心交朋友的人无视,去找那些有目的性的人。而那些人,也许是贪图你的财产,一拿你完
《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
在这个寒假里,我看一本名为《盗墓笔记》的小说,作者是南派三叔,里面的主人公是张起灵,吴邪,花儿爷等,这是一本有关于盗墓的小说,远在50年前,一群长沙的土夫子在盗墓的时候意外挖到了一部战国锦书,锦书上记载了一个墓,但在盗墓的时候却有了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最后,不幸身亡。
在50年后的一天,一个土夫子的孙子(吴邪)发现了这个锦书并在这个锦书中发现了秘密,就和一群经验丰富的盗墓贼一起去探寻这个秘密,但却在这个古墓中发现了许多诡异的事情,青眼狐尸,七星疑棺等等。当朋友出狱而来的时候,给吴邪带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巨大的青铜树,诡异的六角铃铛还有遥远的秦岭腹地让我们的主人公跃跃欲试,当他们进入遥远的秦岭腹地是,却又有许多诡异的事情接连而来,黄泉瀑布,尸阵,烛九阴等危险。
不管是在秦岭腹地,还是青铜门,在或者是云顶天宫,哪次不是充满了危险与未知的秘密,当可怕的人物,可憎的面孔出现,会有怎样的选择,每次到最后,总是一个个让人超乎想象,却又可信的结局。在这本书里,让我看到了任何事不退缩,想在这本书里的吴邪,小哥,三叔,在墓里有多么的危险,但他们都没有退缩,每次都是冒着生命的危险一起去探险,去探索。在这本书里,我还读到团结,每次遇到危险时,他们没有一个人抛弃其他人,
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
当我看到第九本时,已经是《盗墓笔记》的完结篇了。心中有万分的不舍。在看这部小说,真的让我由衷的敬佩南派三叔的写作风格,写作的很简洁明了,看起来非常的舒服。包括里面的搞笑语言。
三叔花费五年,写出了这九本书。五年的拉力赛,在这其中有过许多对三叔的喝彩。激起了三叔的写作得到了许多的慰藉。写这本书,三叔最初是快乐的,和钱一点关系也没有。他将人物写得淋漓尽致,从写作者成为一个旁观者。
吴邪,是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位普通人,经历了这一切,才让人那么的佩服,刚开始会因他的软弱而讨厌他,故事的不断推进你会越来越喜欢他,他很单纯,有一些小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生命,他铭感,害怕伤害身边的人。
闷油瓶是一个给人安全感的男人,只要有他在的地方就能让人安心,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会悲痛,尽管如此他关心着你,也给你许多的安全感。这样神一般的男人似乎与这世界没有任何的关联,孤立的存在这个世界中。
胖子看似是一个鲁莽的人,其实我认为他是最细腻的人,他给人印象嘻嘻哈哈,总是闯祸,也有自己的臭毛病,但是他总是能在气氛沉闷时站出来调节气氛,对于这样的人,他的爱是简单的,喜欢就是喜欢,没那么多的理由,不需要那么多相处。
吴邪,闷油瓶。胖子这三人的铁三角的关系,最让人羡慕,他们经历了
《盗墓笔记》读后感1000字
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题记
《盗墓笔记》它确确实实就是一部网络小说,难登大雅之堂,但他在我心目中却占据了不可替代的位置。
整个故事的开端源于五十年前的血尸墓,随着故事的发展,一连串的谜团显现出来。老九门巨大的圈套,是一场无声的硝烟,一切的一切,只源于人心的贪欲。贪欲让人什么事都干的出来,如梦游者一般敏感快速地做出各种反应,近乎疯狂地做出丧尽天良的事。阴谋,伎俩,交织在人与人的交往之间。主人公吴邪的爷爷在他的笔记里写道: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吴邪,他有着各种各样的缺点,他不像另外一位主人公张起灵一样,如神明一般。他普通得和我们没什么两样,起初我对他是有厌恶之感的,讨厌他的敏感,讨厌他的犹豫,讨厌他的怯弱,但随着阅读的进展,我渐渐发现,正是这种种的缺点,使得他这个角色更真实。当风雨来临时,他的毅力着实让我吃了一惊,尽管他之后被环境所迫,不得不戴上不属于他的面具,不得不卷入一场阴险的角逐,但他仍然保持着他的良知,面具之下,仍然是那个“天真无邪”。
有人欺骗他,是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而有人欺骗他,则是为了保护他。巨大的谜团对吴邪的吸引力很大,也正是他的这种好奇心,使得他一步一步地走进这个深渊
孤独城
我像是一座孤独城。
有时会突然觉得,我像是这个世界的旁观者,坐在教室里,看着来来往往的同学,还是低头做我自己的事吧,看书,写字,刷题。和我无关的事就不要接近我。会突然的害怕,于是在沉默中爆发出十分啰嗦的大篇言语,没有人知道我的孤独,也不想让别人知道。
我享受孤独,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关着灯,任手机屏幕的光芒照亮我迷惘的眼脸。呵!简直像极了午夜的女鬼。有时静静地听歌,走在喧闹的大街上,视他人为无物。沿着种有垂柳的环城路毫无目的的乱走,那里的人极少,所以让我有难得的愉悦与宁静。
没有人生来习惯孤独。在高中的日子里,我爱上了孤独。朋友这种存在,是走一路掉一路的。下雨的时候,保护好自己不被雨淋。这就够了。当我深切认识到这一点时,我的某种疯狂的执念也就忽的散了,一丝痕迹也没有,仿佛从未出现过。于是更加迷恋动漫,因为只有看见喜欢的人物时那种幸福感会代替朋友的感觉。
孤独,从某个角度而言,也就是不习惯吧。不要过分习惯某个人、某件事,或某种疼痛。小时候打点滴,总是很羡慕在手背上扎针的人,而我因为血管太细,只能在手腕上扎针。后来有一个技术高超的护士姑娘在我手背上找到了血管,结果痛得我眼泪汪汪,我才知道,当我习惯某处的疼痛后,就不能接受新一处疼痛了。习惯如此可怖,它能轻而
迷作文600字
我们家一共有四个“迷神”,真真是快乐无极限啊。我的爸爸是个“象棋迷”,妈妈是个“网购迷”,妹妹是个“美食迷”,而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读书迷”。
先来说一下我的爸爸。爸爸一回到家就会坐在沙发上打开他的手机,不久你就能听见手机里传来一声“将军!”。原来爸爸又在手机里,玩他的象棋游戏。这时的他是什么都听不进去的。记得那是一天晚上,妈妈正在洗衣服,跟爸爸说:“我现在在烧开水,水开了你要记得去关电。”就看见爸爸头也不抬地说:“好好好!”可是等水开了“呜呜——呜呜——”的声音拉得好长,爸爸都好像没有听见一样,压根没有起身去关。妈妈急得说:“赶快关水,别再下棋了!”爸爸还没有听到,一直在玩他的象棋!唉,这个时候的爸爸脑子里只有象棋,哪里听得到开水的声音。最后开水还是我去关的。妈妈常在家里说:“在家就知道下象棋,手机比我们娘三还重要,在家一点事都不做。”
念城作文
爱上一座城,大抵是因为爱上这座城市的味道。
这座城,不大也不小。却足够装下我的成长,揽完我所有的情感。
无垠的天际,烟火的美丽,墙角的相遇,故事的美好,悟透一切得与失的成长都发生在这座小小的城里。浅笑轻吟,时间静静走。
阳光散落在昨天,愿一切安好如初。一样的小城,一样的心情,一样的味道,感悟着不一样的感悟。
雨下在我窗前,玻璃也在流眼泪。这场下在小城里的雨,淅淅沥沥了好些天。停停下下,下下停停。一切都再平常不过,没什么可宣泄的感情。脚踩着小水洼,戴着耳机,按下播放键。一串似雪落般宁静的旋律,悠然而起。浓浓的味道,不是孤独,是心灵的放空。
喜欢下雨天,仰望天空,不黑也不白。没有为什么,没有多余的借口。喜欢就是简单的喜欢。要说原因,或许是因为小城上空游走的味道。
我们从来不是什么圣人,也不是什么伟人。只是固守自己的城池,当着简简单单的自己。只是因为在下雨天吧,总有些不一样的感慨。
湿润的空气,混杂着泥土和树叶,有着腥甜的味道。
空中没有星星,化为了一望无际的黑暗。夜深的时候,心就安静了下来。想来应该是小城特有的味道,让我总是不住地深呼吸,而后像烟圈一样的思绪,无限蔓延。
下雨天,总是想到很多很多,被这座浓厚的味道所感染,是雨轻轻下着的味道。它不愿意打扰了这份静谧,
文明城之魂作文600字
每年的谷雨前后,菏泽城都沉浸在醉人的牡丹花香中。
去年,我和同学一起去牡丹园赏牡丹。天色尚早,园里只有稀稀拉拉几个人。清晨的露水挂在娇艳的花瓣上,折射出柔和可人的光芒。细看那水珠,好像还能隐约看到花瓣的丝丝脉络,加上圆润的形状,真好像是盛唐时期一位冰肌玉骨的美人。一切笼罩在清晨氤氲雾气下,仿佛仙境般夺目。人们低声轻语,融入美景之中。
太阳慵懒地向我们头顶爬着,进园的人越来越多。嘈杂的喧嚣打破了起初虚幻的梦境,拥挤的人流在路上缓慢地蠕动着。太阳可算点燃了火候,燃烧着。花香越来越淡,花朵无力地垂下了头。旅客中有很多是不谙世事的小孩子,左手抓着一把烤串,右手握着一个快融化的冰淇淋,不顾形象地大吃特吃,头上冒着热汗,嘴巴恨不得把手给吞进去。吃毕,循着家长的指示,把垃圾往花坛一扔,一走了之,头也不回。
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人们对垃圾桶熟视无睹,各顾各地吃、各顾各地扔。这脏乱差的环境,哪该是牡丹之都应有的面貌?花香不再,静谧不再,听着周围各式各样的方言,一股羞愧涌上心头。
我们开始热火朝天地捡拾垃圾,干劲十足、乐此不疲。阳光洒下来,倾泻在我们身上,暖洋洋的,眸子里倒映出亮闪闪的光,每个人都有一股顿生的自豪感。更多的人加入我们,也有更多的人不再扔垃圾。放眼望去,已
地球城作文
【篇一:地球城】
这是一颗发达的星球。
我叫阿星,是一位生活在5017年的高中生。
很久以前,我们的星球颁发一项宏伟的政策《告别农村,全球城镇化,人类致富》。从那开始,人们就疯狂的虐夺,经过几代人不懈的努力,终于完成了这项宏伟的工程,人类引以为很骄傲。
我们有着高效率的生活,人类的许多幻想到现在得已实现,列如;虫洞技术,人的空中悬浮等等。在这样的时代里,人们为了生存而不懈的努力工作,当权者以自己创造的“新星球”而骄傲,他认为人们过的十分幸福,在他的掌控下。
我们家在很多年前是农村出来的,祖祖辈辈都流传着关于乡村的故事,我从小听着奶奶叫故事长大,她说:“很久以前有一个地方,叫做乡村,我们的祖辈都是它养育的,哪里有着花丛里翩翩起舞的蝴蝶,有着田间追赶杂孟的小孩,也有哥哥带着弟弟追赶蜻蜓,生活十分美好,更美的是夏季的夜空下,那漫天飞舞的萤火,如同梦境一般。哦!对了,它的四季是变化的,有着春季的勃勃生机,夏季的风和日丽,秋季的硕果累累,冬季的雪花漫天。阿星啊,奶奶是十分向往那样的生活,你了?”这个想法在我内心扎根。
直到今天,我决定去寻找乡村,哪怕踏过千山万水。
这天风和日丽,万里晴空,一出门,就迎来了拂面的微风,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