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迷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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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熟迷踪作文
有人曾问我这样一个问题:金钱和快乐你会选择哪一个?我毫不犹豫地回答:金钱。我也问过很多人,他们的答案跟我一样,我的心里万般滋味,我想问一句:正在看文章的你,会是别样的回答吗?
曾几何时,无忧无虑,简简单单;曾几何时,幻想着改变世界;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的长大了,慢慢地学会了趋炎附势,学会了做墙头草,慢慢地圆滑世故起来,终于懂得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现在的我们已长成了自己不认识的模样,张口闭口,满满的都是金钱,势力。我们都“成熟”起来,装成大人的模样……终究,是世界改变了我们!
著名导演陈可辛曾经说过:要改变于行,不变于心,要外在妥协,内在坚持。可是,我们真的能做到吗?小时候的稚嫩与童真早已离我们远去,当今的世界,科技发达,物质丰富……各种各样的优点,可是一个贫富差距大足以给予致命的一击,忽略了儿童的成长,忽略了祖国的花朵,十年,一百年……后,这会是一个怎样的世界?这是一个可怕的世界!
在今天这个铜臭味十足的社会,是有谁不羡慕那些生下来就是富二代,官二代的人,为什么他们生下来就高人一等,为什么他们的人生路就一帆风顺,
盗墓笔记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盗墓笔记》,他让我的感触十分大。
里面的主角——吴邪、张起灵和胖爷,因为一种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历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等种种困难也考验之后,知道了自己的使命和自己该去的地方。建立了一种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他们只是故事中的虚拟人物,却拥有着一种我们渴望得到的,却得不到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而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朋友保驾护航,能够义无反顾地去拯救他人。那一种可贵的,却难以得到的东西——友谊,一直在他们的心中,无论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助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危险。
他们的友谊是多么地可贵啊!试问:我们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能够像铁三角(吴邪、胖爷、张起灵)一样,拥有一份不含杂质的友谊!现实生活中,能够像铁三角一样,为了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像这样的人,也许十个指头都能数得出来。许多人交朋友,绝大部分都是有目的性的,至少寥寥可数的人是真心的,而你却从来都是忽略哪些想与你真心交朋友的人无视,去找那些有目的性的人。而那些人,也许是贪图你的财产,一拿你完
《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
在这个寒假里,我看一本名为《盗墓笔记》的小说,作者是南派三叔,里面的主人公是张起灵,吴邪,花儿爷等,这是一本有关于盗墓的小说,远在50年前,一群长沙的土夫子在盗墓的时候意外挖到了一部战国锦书,锦书上记载了一个墓,但在盗墓的时候却有了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最后,不幸身亡。
在50年后的一天,一个土夫子的孙子(吴邪)发现了这个锦书并在这个锦书中发现了秘密,就和一群经验丰富的盗墓贼一起去探寻这个秘密,但却在这个古墓中发现了许多诡异的事情,青眼狐尸,七星疑棺等等。当朋友出狱而来的时候,给吴邪带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巨大的青铜树,诡异的六角铃铛还有遥远的秦岭腹地让我们的主人公跃跃欲试,当他们进入遥远的秦岭腹地是,却又有许多诡异的事情接连而来,黄泉瀑布,尸阵,烛九阴等危险。
不管是在秦岭腹地,还是青铜门,在或者是云顶天宫,哪次不是充满了危险与未知的秘密,当可怕的人物,可憎的面孔出现,会有怎样的选择,每次到最后,总是一个个让人超乎想象,却又可信的结局。在这本书里,让我看到了任何事不退缩,想在这本书里的吴邪,小哥,三叔,在墓里有多么的危险,但他们都没有退缩,每次都是冒着生命的危险一起去探险,去探索。在这本书里,我还读到团结,每次遇到危险时,他们没有一个人抛弃其他人,
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
当我看到第九本时,已经是《盗墓笔记》的完结篇了。心中有万分的不舍。在看这部小说,真的让我由衷的敬佩南派三叔的写作风格,写作的很简洁明了,看起来非常的舒服。包括里面的搞笑语言。
三叔花费五年,写出了这九本书。五年的拉力赛,在这其中有过许多对三叔的喝彩。激起了三叔的写作得到了许多的慰藉。写这本书,三叔最初是快乐的,和钱一点关系也没有。他将人物写得淋漓尽致,从写作者成为一个旁观者。
吴邪,是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位普通人,经历了这一切,才让人那么的佩服,刚开始会因他的软弱而讨厌他,故事的不断推进你会越来越喜欢他,他很单纯,有一些小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生命,他铭感,害怕伤害身边的人。
闷油瓶是一个给人安全感的男人,只要有他在的地方就能让人安心,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会悲痛,尽管如此他关心着你,也给你许多的安全感。这样神一般的男人似乎与这世界没有任何的关联,孤立的存在这个世界中。
胖子看似是一个鲁莽的人,其实我认为他是最细腻的人,他给人印象嘻嘻哈哈,总是闯祸,也有自己的臭毛病,但是他总是能在气氛沉闷时站出来调节气氛,对于这样的人,他的爱是简单的,喜欢就是喜欢,没那么多的理由,不需要那么多相处。
吴邪,闷油瓶。胖子这三人的铁三角的关系,最让人羡慕,他们经历了
且寻春踪作文800字
于是,每一个有春天的地方都是我的远方。
——题记
南方的春吧,宛如个待嫁的姑娘,羞涩得很。三月,初春。她特意在细致的面容上挽一面纱,让人不易察觉。犹抱琵琶半遮面,倒是多了些小家碧玉的味道。
寻找春天的脚步,也就此重叠罢。
清晨的露水氤氲着微凉,一轮水淋淋的红日爬上东方,在三月时节开始有了些潮湿的乖戾。大地也拥有了春姑娘的半个怀抱。毕竟是南方,寻不着“泉水叮咚、冰破万象”的光景,但春天的三寸金莲却因此显得轻盈妩媚。即将归北的燕子千转不穷,嫩绿菜田中的青蛙百叫无绝,他们把初春的气息全数搅拌在风情万种的阳光中。裹着万丈光芒的阳光,噼里啪啦地掉落在黑色枝桠上,继而深深扎进去。细着心看,才得以惊讶着那枝桠已缀上了湿润润的新绿。那一片片春天是嫩嫩的呀,看得寻春者心里痒痒。若是逆着光观察,还可看见新芽表面那稀稀疏疏的绒毛,可爱得人心顿时柔软起来。
树下已是漫不经心地铺了层不知名的杂草,绿油油得逼人的眼。虽说远看是“铺”,可近观却是一根根浅绿都精神抖擞地直挺着,潇潇洒洒地向高处伸展筋骨。若是运气好,还可寻着初开的娇花,三五成群,羞答答地藏在灌木丛深处。有的花仍眠,瓣瓣柔软酣睡着;有的花却笑得泼泼洒
《盗墓笔记》读后感1000字
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题记
《盗墓笔记》它确确实实就是一部网络小说,难登大雅之堂,但他在我心目中却占据了不可替代的位置。
整个故事的开端源于五十年前的血尸墓,随着故事的发展,一连串的谜团显现出来。老九门巨大的圈套,是一场无声的硝烟,一切的一切,只源于人心的贪欲。贪欲让人什么事都干的出来,如梦游者一般敏感快速地做出各种反应,近乎疯狂地做出丧尽天良的事。阴谋,伎俩,交织在人与人的交往之间。主人公吴邪的爷爷在他的笔记里写道: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吴邪,他有着各种各样的缺点,他不像另外一位主人公张起灵一样,如神明一般。他普通得和我们没什么两样,起初我对他是有厌恶之感的,讨厌他的敏感,讨厌他的犹豫,讨厌他的怯弱,但随着阅读的进展,我渐渐发现,正是这种种的缺点,使得他这个角色更真实。当风雨来临时,他的毅力着实让我吃了一惊,尽管他之后被环境所迫,不得不戴上不属于他的面具,不得不卷入一场阴险的角逐,但他仍然保持着他的良知,面具之下,仍然是那个“天真无邪”。
有人欺骗他,是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而有人欺骗他,则是为了保护他。巨大的谜团对吴邪的吸引力很大,也正是他的这种好奇心,使得他一步一步地走进这个深渊
迷城
我和他是两个极爱冒险的人。
我和他来到一个陌生的迷宫前,不顾惜后果的走进去,刚开始的我们并肩同行,每个岔路我们都能默契的转弯,我们因为我们那种道不出的默契而沾沾自喜,以为这个迷宫能轻而易举地走完。
在一个陌生的岔路口,我们却变得不再有默契可言。那时候,我向左,他向右,我想,如果没有十指相扣的手,我们早应该踏上自己的路了。路的左边是一个僻静的山村,人烟稀少,唯有几个牧童在牵着几头耕地的牛。路的右边是一个繁华的都市,夜幕降临,华灯初上,歌舞升平,每个人都处在酒阑灯灺中。
只感觉手被狠狠地扯了一下,我们再次默契地回头,我们没有再说什么,他转过身,和我走进了路的左边,那个充满幻想色彩但又带着悲剧的世界。
渐渐的,我们在那个村里走了许久,他不相信我了,他认为当初路的右边才是出口。他想带我一起走,我毫不妥协地拒绝,他毫不妥协的转身。这个地方一直是黄昏,头上的阳光一直是从天边照过来的。我直直盯着酡红的夕阳,一颗亮滴折射的阳光,刺到我的眼睛隐隐作痛。我也转身,继续证明其我是对的。
迷宫真的好大,没有了当时的默契和肯定,感觉寸步难行。我们就这样各顾各的走着,在来时的道路上渐行渐远。我想他应该已经走出去了吧。随后,一道牌匾证明他没有走出去。那个牌匾上写着出口二字。我既高兴
迷作文600字
我们家一共有四个“迷神”,真真是快乐无极限啊。我的爸爸是个“象棋迷”,妈妈是个“网购迷”,妹妹是个“美食迷”,而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读书迷”。
先来说一下我的爸爸。爸爸一回到家就会坐在沙发上打开他的手机,不久你就能听见手机里传来一声“将军!”。原来爸爸又在手机里,玩他的象棋游戏。这时的他是什么都听不进去的。记得那是一天晚上,妈妈正在洗衣服,跟爸爸说:“我现在在烧开水,水开了你要记得去关电。”就看见爸爸头也不抬地说:“好好好!”可是等水开了“呜呜——呜呜——”的声音拉得好长,爸爸都好像没有听见一样,压根没有起身去关。妈妈急得说:“赶快关水,别再下棋了!”爸爸还没有听到,一直在玩他的象棋!唉,这个时候的爸爸脑子里只有象棋,哪里听得到开水的声音。最后开水还是我去关的。妈妈常在家里说:“在家就知道下象棋,手机比我们娘三还重要,在家一点事都不做。”
花海迷蝶
他是虫中精英,她是花中魁首。他贪恋夜的隐秘,她向往昼的光明。本是八竿子打不着的陌生人,却被缘分的线牵扯到了一起。
化灵劫里他们初次相识,羞涩的问候,芳心暗许。净身潭旁的陪伴,是难以言明的爱慕,是说不出口的温柔。琉璃树下的畅谈,结下相濡以沫的心结,生出彻夜难眠的思念。七彩尘上的誓言,是三世缠绵的开端,也是花海迷虫的元凶。
她熬过生死劫变身花魁精灵,散发惑世异香,发誓要全世界都无法忽视她的存在。他放弃成仙,祭献三世修为,替她抗下无尽雷劫,离开最爱的她独自闭关,十年不出。她满世界寻找他的踪影,血洗他三十三城,只为逼他现身,却始终见不到他的身影。
他努力修炼,只为早日出关,寻找最爱的她。可出关之日,世界竟是一片地狱。她站在“地狱”中心,质问他的誓言。问他为何抛弃她?为何躲着她?他无奈的摇头,撕心裂肺的大叫,歇斯底里的低语:“我舍弃魔界之王的高高在上,和你一起构建你要的世间,向世界证明我们的存在。我祭献三世修为,一次次救你于生死雷劫让你更强,让你和我一起守护我们的世界。我闭关十年自斩本源,断绝与魔界的联系,只为和你一起作纯洁的精灵。可到头了得到了什么?”
她曾经说:“若你不能变成精灵,就让我变成魔鬼吧
昆虫迷作文500字
有的人迷棋,有的人迷戏,还有的人迷球,而我表哥迷的是昆虫,他是一个地地道道、不折不扣的昆虫迷。
每到暑假去表哥家做客,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他家的瓶瓶罐罐里装了各色的小昆虫:既有带刀武士螳螂,又有好斗将军蟋蟀,还有实力唱将螽斯和花大姐七星瓢虫,甚至还有伪装专家竹节虫呢!
表哥不但养了许多小昆虫,更对昆虫习性十分了解。我最难忘的一次经历就是跟着表哥一起观察蚂蚁搬运食物的情景。那次,我正跟表哥在家门口的石子路上玩,这时表哥注意到两三只蚂蚁在我们脚下经过,表哥一边朝小蚂蚁周围丢下一块面包屑,一边兴奋地跟我说:“一会儿我们就能看到蚂蚁们齐心协力搬运食物了!”表哥的话音刚落,就有一只小蚂蚁发现了面包屑,它靠近了面包屑,先用触角碰了碰,然后沿着面包屑的边缘反复多次触碰,试图顶起面包屑,但都没能成功。突然,这只小蚂蚁转身离开了。我有些诧异,难道小蚂蚁要放弃吗?就在我不解地望着表哥,想求解答案的时候,表哥笃信地笑着对我说:“慢慢观察吧,你一会儿就会发生神奇的一幕!”果不其然,没过多久,一大群蚂蚁浩浩荡荡地朝着面包屑行进,它们里三层,外三层围住面包屑,齐心顶起面包屑,又有序地离开了。
此后,我更加崇拜表哥,不仅因为他养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