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丝洞读后感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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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读后感600字
这个星期,我看了一本叫《洞》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路易斯·萨奇尔。你知道他写这本书一共用了多长时间呢?这个答案一定会让你惊奇,一共用了整整一年半!嘿嘿,的确会让你惊奇吧!从中可以看出作者是个坚持不懈、认真、努力的人。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斯坦利,他被别人误以为偷了“臭球鞋”,而被法官判去了翠湖营,这是个专门给坏男孩建设的一个营,这个营的规定是每个孩子每天四点半起床挖洞,挖一个长五英尺,深五英尺的洞。其实这个翠湖营并不是让一个孩子通过劳动改造变成好孩子,而是管理员大人想挖宝藏。在翠湖营,斯坦利结识了一个朋友——“零蛋”,斯坦利和“零蛋”为什么会成为朋友了呢?原来,斯坦利教“零蛋”认字,“零蛋”帮斯坦利挖洞。后来,“零蛋”逃跑了,斯坦利冒着生命危险去找“零蛋”。翠湖营的每个孩子都很艰苦,天天冒着炎炎烈火挖洞,三天才换一次衣服。还有很多蝎子、响尾蛇、黄斑蜥蜴随时都会咬他们一口。后来斯坦利和“零蛋”一起挖到了“斯坦利祖传
灰洞蜘蛛读后感500字
爸爸经常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以此鼓励我多看书,所以我每天看书不少于一个小时,我最喜欢看的书,就是即恐怖又有冒险精神的科幻书,今天我给大家介绍的就是这样一本有趣的科幻书——《灰洞蜘蛛》。
故事的内容是,在一个温馨的家里有一对龙凤胎,男孩叫艾瑞克,女孩叫格瑞塔,他们通过金色大门走进了另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里他们遇到了本特和蕾娜,成为了好朋友,一起探险,一起消灭怪兽。他们在城边岩石陡峭的洞穴里,遇到了一只巨型蜘蛛——灰洞蜘蛛,他们解除魔咒,获取神剑,有流血、有眼泪,他们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战胜了巨型蜘蛛。
灰洞蜘蛛,非常巨大,有三米高,它的螯牙硕大,会吐出毒液,是致命的武器;它吐的丝坚硬无比,密不透风;它的眼睛,会发出红色的光,不能直视,如果你和它对视一眼,便会迷失在它的幻象里,不能自拔,它就是这样一只几百年来为非作歹、控制人类灵魂、一直无法消灭的庞大的怪兽。
看完这本书,我设想过要是我有一只这样大的坐骑宠物该多好,我要让叶含澍吓得跳到100楼,变成“三角含澍”。我要让它眼睛的红光射向伤心的人,让这个世界没有眼泪。
这本书让我爱上了科幻的世界,也让我变得更加有
贝丝丫头读后感400字
近期,我读了《贝丝丫头》这本书,有一个女孩很勇敢,机智,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小女孩家的火鸡总是失踪,她为了查清楚,和自己的好朋友蹲了一夜,最后抓住了大盗。她做了不计其数的好事。有一次会长要开一个养牛比赛,小女孩想参加,可会长不同意,觉得女孩子养的牛跑不过男孩子养的牛,但是小女孩不服气,回家好好把牛喂了喂,最终她取得了胜利。
一次她的家人说:“家里没钱,你要不就挣钱,要不就别上大学了。”女孩很伤心,毅然决然地去街上卖菜,卖了许多的钱,终于攒够了上大学的钱。
女孩每次买的时候都觉得不对劲,她经过自己的观察找出了问题。原来,是老板卖的假货。她便召集了许多小伙伴组队,并起了一个美女纠察的名字。经过多人的努力,他们打破了老板的店。她还立志成为镇上第一个兽医。她和朋友们一起挣钱,最后又凑齐了钱,便开始学习医学了。
我可没有女孩胆子大,我遇到事情没有耐心,这是我的缺点,但是我只要去做一件事,就一定会做完它,或这些还不够,我们应该向女孩学习。
你们喜欢这本书吗?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建议看看。
贝丝的快乐农场读后感500字
快到国庆节了我们决定出去旅游。于是我们向学校早早的请好了假,决定去妈妈的老家西安旅游一趟。看到大片的农田,我不由得想起了刚刚读过的那本书《贝丝的快乐农场》。
《贝丝的快乐农场》主要讲的是一个失去的双亲的小女孩贝丝,被他的姑婆和姑妈收养了。他们对她十分宠爱,甚至放弃了自己原来正常的生活。担心她受到一点儿伤害。这使她形成了自卑,胆小,害羞的性格,她展现给人们的样子也是脸色苍白,身体虚弱。不幸的是她的姑婆病了,她不由得去到了那个被姑妈常提起如同地狱般的乡下农场,那个让孩子做家务的地方。贝丝再也无法过上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幸福生活,刚到这里时,她时常感到委屈,这里的一切都要她亲手去做,而以前从不是这样。更要命的是,她还要自己去学校。在学校里,她感到很迷糊,她上着七年级的阅读,却又同时上着二年级的数学。自己坐的桌子还是亨利姨爹曾经坐过的。一次购物,她站在落地镜前,惊奇地发现自己原本苍白的皮肤变成了美丽的古铜色,自己也散发出自信的光芒。慢慢的,贝丝渐渐适应了这样的生活,直到姑婆病好后,想接她走了,她感到不舍,通过努力终于得到留在农场的机会。
看完则个故事,我想了很多很多,我明白每个人都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去适应生活,而不是依靠别人。
母爱读后感500字
【篇一:母爱读后感500字】
母爱,也许只是挂在嘴边的唠叨,也许只是一杯热气腾腾的奶茶,也许是太平凡,以致人们常把它搁在脑后。但德比,一位从小没得到母爱的孩子却带着感激之情寻找自己的母亲,渴望向母亲尽自己的孝心。《诗经》曾这样描绘母亲之恩: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蓄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自古以来,子女对父母的爱被视为极珍贵的感情。然而天气凉了,我们是否记得给父母一个亲切的问候?父母的生日到了,我们是否记得陪他们吃顿饭呢?当父母为双鬓增白丝哀叹时,我们是否会给予她们安慰,说:“你拥有年轻的心灵,心灵的年轻才是真正的年轻”呢?这一切,只是我们举手之劳。但我们当中,有些人未必做得到。我们应该珍惜这些报答父母的机会,带着热情,就像德比那样。德比的热情被风吹到各地,如潺潺的流水静静流淌着,在空气中流动着,笼罩着每一个人,温馨着每一个人。
寻找,并不仅仅是德比所做的,他以传递爱心的方式努力让这个世界充满爱。每当别人感谢德比的帮助时,德比就会说:“请帮助十个人吧!那就是对我最大的感谢!”德比的话触动了人心最柔软的一部分。当你付出爱的时候,快乐的感觉简直让你热血沸腾,那时,你会感觉到最需要的并非自己日夜
《碧翠丝和温碧莎》读后感450字
今天我读了《碧翠丝和温碧莎》这本手绘本,它是一本很有意思的书,值得分享给我的好朋友们。
书里讲的是两只生活在农场的小羊碧翠丝和温碧莎的故事,有一天他们觉得农场的生活有点枯燥就想出门旅行,出发前他们带了一个大包,一个狼头玩具和一些气球。
走出农场后两只小羊开心的走啊走,一不小心走进了森林深处,天也快黑了,小羊们很倒霉的遇到了一个狼群,碧翠丝吓坏了,幸亏温碧莎很聪明,它装作很淡定的从袋子里拿出来那只狼头,当着狼群的面对碧翠丝说:你饿了吗?你先把这个小的狼头吃掉吧,吃完包里面还有你想吃几个吃几个。那群狼听到温碧莎这么一说吓坏了,转头就跑了。
狼群跑着跑着遇到了大黑熊,大黑熊不相信羊能抓狼,狼就带着大黑熊返回来找碧翠丝和温碧莎,这次他们俩害怕的躲在了树上,大黑熊就在树下面了,在这个非常危险的紧急关头,温碧莎用羊角顶破了气球,气球发出了砰砰的爆炸声,温碧莎一边扎一边说,快开枪,那边还有一只黑熊,哈哈,也怕大黑熊吓的掉头就跑了。
好聪明的两只小羊啊。这是这个暑假我读过的最好玩的一本书了。
乡愁读后感500字
【乡愁读后感】
赵舜尧
余光中先生的去世,是文学史上一颗星辰的陨落。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一个等候回家的灵魂,带着满腔的乡愁,在世界上消散于烟云之中,只剩下精魂留存于世。
余光中先生的身世是让人唏嘘的。他二十二岁时,便被国民党一起带到了台湾。从此跟着国民党远别故乡,在台湾走完了自己的一生。他在台湾生活期间,写出了多首流淌着浓浓思乡情的诗歌。比如《乡愁》这首广为人知的,读来让人悲哀婉转的诗歌。尽管只有只言片语,可是诗人将自己的思乡情抒发得淋漓尽致。字里行间,都隐含着无尽的乡愁。
余光中先生活至九十岁,却依旧像二十多岁——年轻时候那样,思念着故乡。那是他永远回不去的热土。
虽说余光中先生在文学史上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但实际上最引人注目的,还是他的浓浓乡愁。他的每一首诗,都融入了自身的真情实感,是他呕心沥血而写就的。他用浓浓的思乡情,创造出了一首又一首脍炙人口的诗歌。
从古至今,乡愁都是多种多样的:有一去不复返的乡愁;有久别重逢的乡愁;也有短别重回的乡愁。可是,命运捉弄人,偏偏让余光中先生只能在一去不复返的悲哀中度过自己的人生。在台湾带着深深的遗憾,最终魂归天堂。
乡愁可以创造出艺术,但更多时候却会创造出无奈。余光中先生迫切回到故乡的心
桥读后感500字
【桥读后感】
黄杰
最近,老师给我们上了一篇令人感动的课文——《桥》。充分体会到了一位心系群众、不循私情的老汉。
课文内容讲述了一次黎明,某村庄发起大洪水,又下起倾盆大雨。在十万火急之下,聪明的老汉迅速将一百多村民带上桥,并且让党员排在后面。其中有一个党员站到了村民的前面,但被老汉阻止了。最后木桥塌的一瞬间,老汉和那名党员,也就是自己的儿子被洪水吞没了。
读到了最后,我才发现,这位年纪轻轻的小伙子竟是老汉的儿子。使让我鼻子一酸,感受到了:父母最重视的人是自己的孩子,这里的老汉为了跟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群众的安全,把自己的儿子往死里推,丝毫不留情面。从这我们可以看出一位不循私情、心系群众,把生的希望让给别人,把死危险留给自己的老汉。
可是,这样也有不好的一面,老汉为了让别人先走,自己与儿子的性命却抛在了九宵云外,让自己的老婆孤独后半生,老汉这种品质虽好,但也该为老婆以后日子着想,哪个当父亲会不顾孩子的生死?都会全力以赴的去保护。所以,有这种品质是好,但是也要顾全大局,不让自己的亲人伤心。
老汉大公无私、不循私情、心系群众、先人后己的品质非常值得我们去学习,让这高尚的品德代代相传。
【桥读后感】
吕奕晨
一个党员,战争年代可能是在表面上只是对
禅机读后感
【篇一:禅机读后感】
说起禅机,可能最先想到的都会是与佛家有关的、有深奥意义的言语,但是在阅读完朵渔的这部《禅机——1840-1949中国人的另类脸谱》之后,我才发现,原来那段早已离我们远去的时光当中,竟然透着这样浓的禅韵。
《禅机》分为悲风、迟暮、维新、共和、启蒙、枭雄、革命、国难、抗战、解放共十幕,期间讲述的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也没有多少振奋人心的场景,更多的是在那个特定的时代人们的历史叙述。初读时,我甚至还有些嗤之以鼻,如此这般的一本书,到底在哪个方面值得学校推荐给我们呢?但是,在文字的引导之下,轻视的心理挥之而去,余留下的,只有一阵一阵冲击心房的波涛。上至慈禧太后的后宫琐事,下至学员在学校中的聊天谈话,就是这些不被人们关注的、或者可以说是无趣的边角料里,任是谁也不会想到,禅机,就是这样隐蔽地匿藏于其中。
不要不相信,事实它就是如此的引人入胜却又让你摸不着头绪。林则徐,可以说是家喻户晓的名人,可是他当初竟会愚蠢地认为战胜英人的最佳方法,是断绝运送给他们的茶叶和大黄,而支持他这一理念的理由,竟只是他推断这会使英人排泄不通!这一舆论,若是放在现在,不就是相当于一道简单的证明题吗:已知四边形ABCD为平行四边形,AB=A
活着读后感
【篇一:活着读后感】
暑假里,我在妈妈的推荐下,读了余华的《活着》。
小说以“我”一位旁听者听一位老人讲述他过去经历的形式展开,老人用平静的口吻讲述了他自己充满悲剧色彩的一生。老人叫富贵,年轻时是一个地主少爷,经常在城里吃喝嫖赌,无所顾忌的胡闹很快让他倾家荡产,变成了一文不值的穷光蛋。他从此一蹶不振,日子越过越穷苦,但厄运总是追随着他的脚步。他的父亲在从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一头栽入了粪坑;为生病的母亲到城里买药时,他自己被抓壮丁,饱尝颠沛流离、飘无定所之苦之后,终于死里逃生,回到了家,但母亲已病故;儿子在一次意外的采血事故中被冷漠的医生夺去了生命;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失去了说话的能力终于长大成人却死于了难产;妻子家珍死于软骨病;女婿二喜死于工地的事故;死神连他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都不肯放过。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相继死去,他亲手埋葬了父亲,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四十年后,他仍然活着!并买了一头老牛,取名“福贵”,与它相依为命。
看完后,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活下去。想起初一时我们学过一篇寓言《落难的王子》,王子说:“凡是人间的灾难,无论落到谁头上,谁都得受着,而且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