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上战袍什么盔甲
“穿上战袍什么盔甲”相关的作文有哪些?“穿上战袍什么盔甲”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穿上战袍什么盔甲”相关作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长有犄角的盔甲武士作文900字
南美洲,是一个巨大的生态公园。在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里,生活着许许多多的动物;有蚂蚁、有河马、有皇蛾……。这次我要介绍的是一种昆虫,它长有15CM甚至更长;它有独角仙那样强壮的身体,却比独角仙还要强壮;它有独角仙那样坚硬的铠甲,却比独角仙的盔甲还要坚硬;它跟独角仙、虎甲、步甲、锹甲一样,都是鞘翅目的。想知道它是谁吧?不用急,且听我细细道来。
它就是在昆虫界虫鼎鼎有名的长戟大兜虫。它的鞘翅跟独角仙不一样,是黄色的,上面还有黑点点,好像在一块黄色的布上点缀了几颗黑色的星星;它跟独角仙一样,有头角和胸角,但不同的是独角仙的头角、胸角都有分叉,并且胸角很短,长戟大兜虫不仅没有分叉,而且无论头角、胸角都比独角仙要长,特别是独角仙胸角短,与头角简直不能比,但是长戟大兜虫是胸角比头角长,跟独角仙不一样,这也造成了长戟大兜虫的角占了身长的3/5的原因,当然,跟独角仙一样,雄的有角,雌的没角。正是这些原因,加上长戟大兜虫在南美洲是保育动物的原因,所以价格不菲。在我家就有三只这样的虫子,我是从幼虫把它们养到大的,现在让我们看看它的幼虫时期吧!
长戟大兜虫的幼虫跟独角仙差不多;白白的、肥肥胖胖的,摸起来软软的。这样的身材人们可能会感觉它很萌,
我穿上了击剑服作文500字
击剑是一项训练反应和速度的运动,非常优雅灵活,作为初学者的我来说,做梦也没想到集训时能穿上击剑服,还和厉害的师姐打了一场。
经过一周的集训,我的基本功已经提高了很多,今天教练居然让我穿击剑服打实战,我心里一阵阵惊喜。在教练的帮助下,我将厚厚的击剑服按次序穿上,感觉自己被紧紧地包裹起来了。今天教练给我的是重剑,拿在手里沉甸甸的。我戴上面罩,系上感应线,在赛道上站好准备战斗。我的对手是一位小师姐,已经训练了很长时间,还参加过比赛,反应比我快,打得非常猛,肯定不会对我手下留情。我不由自由地吞了口口水。
实战开始了,我们相互致敬后,我试探着向小师姐刺了一剑,小师姐很轻松就躲过了。接着小师姐进攻了,她淡定地前进、后退、再前进,忽然一个攻步过来,猛地将手里的剑刺向我。我躲都来不及躲就被刺中了。比赛重新开始,我学着小师姐,前进、后退、再前进,攻步,我大叫一声,用尽全力伸直手臂将剑刺出去,中啦!得分!这是我刺中的第一剑!真是太棒了!
最后这场实战以7比15结束,虽然我输了,但是我仍然很高兴,这是我第一次穿上击剑服打实战,我相信,只要我肯努力,总有一天,我也能参加比赛赢得大奖的!
我要穿上迷彩装作文800字
儿时,每当我看到解放军叔叔穿上迷彩装,紧握钢枪,站立成一道美丽的军姿,就觉得他们特英俊、特潇洒。
羡慕之余,我就常常缠着妈妈给我买迷彩装,并且配上玩具枪。然后,我就学着解放军叔叔的样子在家里走正步。为此,我家相册里留下了我许多英姿飒爽的军装照片。
上小学后,我知道了少年英雄王二小。他一边放牛一边给八路军放哨,最后把鬼子带入了八路军的埋伏圈,自己却不幸牺牲。
王二小的抗日故事,深深地感动了我。
后来,我又知道了15岁的刘胡兰姐姐。她怀着对共产主义的坚定信念,视死如归,从容躺在敌人的铡刀下,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刘胡兰的爱国信念,深深地影响了我。
我还知道了朝鲜上甘岭战役中的黄继光叔叔。在危险面前,他挺身而出,主动请战消灭敌人火力点,在战友负伤牺牲、自己所携弹药用光的情况下,他毅然用自己的身躯堵住了敌人枪眼,为冲锋部队的胜利开辟了一条通道。黄继光叔叔的英勇壮举,深深地激励了我
还有……还有……
这一篇篇英勇的故事,一个个英雄的壮举,从此在我幼小的心灵埋下了种子:长大我也要参军,我要穿上军装向他们那样,保家卫国!
现在,我成了一名九年级学生,参军这个愿望已经在我的心底深深地扎了根,发了芽。很多
穿上黑皮鞋的蜻蜓作文400字
有一个小孩的家里有一片花园,花园里住着一只叫闪闪的蜻蜓。闪闪有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四只透明的翅膀和修长的身体,看上去威风而不失标致。
一天,闪闪看见主人家小孩穿着一双发亮的黑皮鞋走出家门,那黑皮鞋在阳光下显得特别耀眼。闪闪非常羡慕,于是他也去鞋店买了一双发亮的皮鞋。闪闪穿着新买的亮皮鞋,大摇大摆的走在回家的路上。他只听到满耳朵的赞扬声:“天哪,这双黑皮想太亮了,真是漂亮!”
但是,好景不长。这天,闪闪正在院子里面炫耀他的新皮鞋时,突然一只又肥又大的苍蝇从他旁边飞过,闪闪本能的想飞起来把这只苍蝇抓住,可是刚刚一飞起来,闪闪就重重地跌落下来了。见多识广的苍蝇怎么可能会坐以待毙呢?在闪闪跌落的瞬间,立刻施展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早已逃之夭夭了。闪闪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只又肥又大的苍蝇飞离而去。
经过这件事后,闪闪决定脱掉这双发亮的黑皮鞋,并暗暗警告自己,以后再也不做只顾眼前利益不考虑后果的事情了。
为妈妈穿上一次婚纱作文400字
都说女人最美的一刻,是在女人穿上婚纱的那一刻,在白色婚纱的衬托下,女人仿佛是这世间最美好的存在。而我的妈妈却从没穿过婚纱,妈妈虽然嘴上不说,但是在别人的婚礼上新娘出现的那一刻我能感受到妈妈的向往与渴望,妈妈比谁都渴望能穿上一次婚纱,和爸爸照上一张婚纱照。
爸爸和妈妈结婚的时候,虽然爸爸心里想给妈妈一场满意的婚礼和漂亮的婚纱,但是当时家里条件不允许,这件事也就耽搁了下来,后来家里条件好了妈妈总是一拖再拖,总觉得现在的容貌已经不如从前,就不想再去照了,但是我知道妈妈还是渴望能够穿上婚纱的那一刻。
自打我的出生和妹妹的出生,妈妈整个人全都奉献给了我和妹妹,在我们身上操碎了心,付出了太多的精力和时间,要知道,妈妈曾经也是一个爱美的女生啊……
我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通过自己的努力,为妈妈穿上一次婚纱,让妈妈能够真正成为一次新娘,虽然样貌已不如当年的好看,但在我心中妈妈依旧是当年的模样,依旧是我看到过的最美丽的新娘。
从什么中学习什么作文
【篇一:从春柳中学习人生】
春去春又来,花谢花又开。又是一个轮回。
河畔校道旁的柳树,在这个春分时节,枝头上吐出了娇嫩的新芽。是呀,转眼间,又晃了一年,回忆过去,我有何作为?
人生难免会有挫败。并非每一个拐弯处都有明灯,并非每一个缺口都有救命稻草。我总是害怕着什么。漫漫彻夜无尽的孤独;黑灯瞎火在角落的寂寞等待;还有的就是那忽如其来,杀你措手不及的暴风雨。这就是人生的挫败。处于危难之间,我选择逃避;面对着汹涌的波涛,我只能坐以待毙;受难于困苦之中,我渴望希望之臂。在这条无止境的长路上我任命宰割,怨天尤人地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道上苟延残喘。
嫩黄的新芽点缀着老柳枝,枯木逢春。
人生是风雨同路。世间万物都有生存规律,生生不息。亦如人生。高尔基在《海燕》中写道,“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一只海燕渺小的力量不可能改变坏天气,但坏天气却可以将一只微不足道的小海燕炼就伟大。如果说我这只小海燕正处于水深火热这中,无力改变什么。那么我唯有改变自己!不再踌躇彷徨,不再奢望命运与人生对我的眷顾。我要用坚强来迎战挫败,磨炼腰板,挺直胸膛越挫越勇。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不经历寒冬如何吐新芽?
历史的沧海桑田,春柳冷眼坐观其变。历史的洪流是力不可抵的。然而
人在什么中书写什么作文
【篇一:人在行走中书写世界】
英国生物学家、作家赫胥黎说:“越伟大、越有独创精神的人,越喜欢孤独。”
诚然,孤独的环境有利于灵感的迸发,于是优秀的作品得以诞生。一个人独处的时候能够更心无旁骛地投入创作,不被外界所扰。正如科学家们会选择将自己关在暗无天日的实验室里,一个人苦心研究,反复实验,而非众人聚集在一起,叽叽喳喳,因为那样只会一事无成。
另一方面,一个人能够做到与周遭的热闹隔绝,看似闭塞,实则却拥有了更宽敞明亮的视野,一树梨花,一指流沙,这些常人往往忽视的风景却成为了孤独的诗人笔下最曼妙动人的诗句。
周国平说:“人生最好的境界是拥有内心的丰富与安静。”当一个人开始享受独处的时光,开始喜欢孤独,便也拥有了内心的丰富与安静。安静,是因为摆脱了外界虚名浮利的诱惑。丰富,是因为拥有了内在精神世界的宝藏。那个写下“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海子是孤独的,然而也正因为孤独,才能使他专心作诗,不被外界所扰。通过写诗,构建内心世界的大厦,独自品享孤独的美丽,从这一角度来说,他又是一个精神的富足者。
然而,孤独的内涵似乎还不止于此,真正的孤独是“虽千万人吾往矣”的精神卓越,是
我的什么真什么作文
【篇一:我的新同学真可爱作文】
在升入初中的这几个星期里,我认识了许多新的同学,新的老师,新的朋友,还经历了一次考试。
我觉得认识的同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是邢旻斐。她有点胖胖的,脸很软,鼻子也不大不小,一双乌黑的眼睛闪闪发亮,看起来非常可爱。我认识她是在小学,本来我和她并不认识,经过了小学六年的相处,我和旻斐成为了最好的朋友,到初中后,我也和旻斐分到了一个班。
旻斐是一个很可爱的人,她非常喜欢龙猫,她也经常以为自己是一个龙猫,而且还经常学猫叫。这几天旻斐告诉了我一件事,她说她有一次下课后,课间无聊,就趴在桌子上学了一会猫叫,可是被她前排的人听到了,她前排的同学回过头去看她,她发现有人在看她学猫叫,就低头趴在了桌子上,看她的人见她这样,就都笑了出来。她很可爱吧!
还有一次在体育课上学舞动中国这个舞,旻斐有时会有点不高兴,不高兴的时候她就会过来抱着我的胳膊,对着我撒娇,等高兴后,在松开我,这就是在卖萌吧。
这段时间考了一次试,英语老师是叫到名字后再念分,让同学们上去领,叫到旻斐时,老师念出了她的分,是117分,她扭着屁股上去了,我看了觉得好好笑,但我还是忍住了。旻斐很可爱吧!
这就是我认识的最好的朋友,她既可爱,学习又好,是一个很好的女孩,我很高兴认识她!
从什么到什么作文800字
每当我心中有什么不快,我总会离开寂寞的墙角,擦干泪水,跑到那大河的岸堤上,独自一人喊出内心想说的话语。之后,心中比在墙角哭泣时好多了。而我发现这岸堤时,还是几年前。
一年中的深秋,我在跑道上奔跑着:还有几天就要比赛了,再练几次,就回家。我加快了脚步,围着操场跑了许久,汗水渗透了校服,脚掌停下来就开始发麻软化,头发上的发带也有些松动了。我正大口喘气,几个男生站在我的不远处,偷偷笑着,然后指着我,故作笑得前仰后合:“哈哈,你看,那到底是男的还是女的呀?”“应该是个疯了的女生,哦不,是男生,哈哈哈……”我没理他们,已经放学很久了,我拎着书包走到楼梯口的墙角,蹲在那,哭泣声越发明显:我真有那么像男生吗?为什么大家都嘲笑我?是不是我真的长得不像女生,声音不细,举止太野?十万个为什么在我心中反复出现,我眼眶中的是炽热已经多得逼不回去,裤子的一角已经被泪湿透,心中越发不适,堵塞,郁闷,甚至使我认为自己难以呼吸。
差不多过了十几分钟,我抑制回内心的怒气与郁闷,擦干泪水,慢慢走出校门,想尽快点回到房间中,却又提不起速度……
黄昏,我的路途还有一半,待我走到一条大河
什么什么真好作文600字
读王开岭的《再见,萤火虫》,一下子又一次沉迷于萤火虫。
依稀记得小时候,我见过这么美的流萤。在乡下的草丛边,随时可见那一闪一闪、忽左忽右的小精灵。微弱的黄绿色光芒,清幽又不失灿烂,就那样静静的,很从容,很聪慧,像什么人的目光,清澈,通透。那时候我像丢了魂一样的喜欢萤,朵朵流萤围绕身畔,总让我以为自己到了童话里幽静绮丽的森林。
长大一些,开始喜欢读诗书,却意外发现古人写诗也不忘流萤。“长信深阴夜转幽,瑶阶金阁数萤流。”看,隐隐约约、影影幢幢、亦真亦幻……多么美啊,可是当我放下手中书跑到丛中找寻时,我才惊觉,萤呢?那闪着星星点点幽光的萤呢?
似乎有些时日未见了。
自那次起,我处处留心,每当夏夜,我总禁不住对草丛东张西望。可是,萤,你们在哪儿呢?
直到今夏,在蜿蜒的小路上散步,我看到似乎有个明明灭灭的小虫从半空中流过,是萤吗?是萤!我一下子反应过来,紧紧跟上了那只萤火虫。它似乎懂我遇到故人欣喜若狂的心,忽上忽下,若即若离,好让我看的真切些。萤就这样飞舞着,尾部一点一点发光,就像一盏清凉似风的小灯笼,照亮心头。它不是至美,却最是令人着迷,仿佛夜空中的星。不久,它终是消失在山林中了。
这次重逢,让我有热泪盈眶的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