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的记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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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读书笔记500字
你知道吗?在普罗旺斯的村庄里有这样一种杂乱的灌木丛,这种灌木丛长满了小尖叶,没错!它就叫栎树。
栎树长着许多乌黑油亮的“浆果”,村民们经常把它摘下来,放到嘴里吃。用牙一咬它会裂开,有种微苦中带甜的味道,结果会让人产生错觉。
但是这种非常可口的果实,并非是浆果,真相可能会让你大吃一惊!这种“浆果”其实是一种昆虫叫做胭脂虫。如果你用放大镜仔细寻找它的虫头、虫腹和虫爪,会发现这些作为虫子的基本特征它一个也没有,看上去它就是一个小黑球。
“它不就是浆果吗?连虫子的基本特征都没有,它怎么能叫虫子呢?”如果你有这样的疑问,那么就来看看科学家们是怎么做的吧!
科学家们假设也许在小球儿与树枝的接触面上,能找到动物身体构造的痕迹。小珠子很容易就从树枝上摘了下来,和摘浆果一样,完好无损。
但事实却不像科学家们假设的那样,小球的底部根本没有找到爪子和爪钩的痕迹,那它们是怎么固定身体的呢?而且也没有找到虫子的“吸管”,没有“吸管”的话虫子会饿死的,可虫子现在还活的好好的,这又是怎么回事?如果你想知道的话就接着往下好好看看吧!
原来,胭脂虫的底端有一个多功能的小
红楼笔记
多少年以后的现在,再重新看红楼,年龄的增长,心智的变化,或许记忆里的红楼会颠覆,而我也有了做笔记的冲动。不知道会坚持看几天,会坚持写多少,但是慢慢来吧。
这是写在开头的话。
第一回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
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
故事的开头,是前世今生的故事,只是要还的却是灌溉的恩情,而不是凄美的爱情。
今天再看这一句,读出了无情的味道。
最初的最初,我是一株绛珠草,你给我浇了水。后来的后来,我下世为人,用眼泪还了你都水。
开始你对我有恩,过程我要还你的恩,最后还完了。
这个过程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最后结束时你我的再无干系。似乎适用了那句,岁月静好,各自为安。
所以宝黛无缘其实是必然,林妹妹的泪尽而终也是必然。不知道看到这里,还有多少人会羡慕宝黛的爱情,会幻想宝黛如果在一起会是怎样的情景。
有句诗说,有情还似无情。大约便是这样,宝黛的爱情是有情。可起始初衷是无关爱情,或者可以幻想,黛玉魂归之后,又是那一株绛珠草,是否会与神瑛在一起,也算全了似我这般将红楼将宝黛的爱情看得如此感性的读者吧。
只是无论如何,这样的结局也只能是他人而续,并不是真正的结局了。
而我,已从绛珠草这最初的话语
汤姆索菲亚历险记读书笔记500字
你们都冒过怎样的险呢?让我们来去看看汤姆做过什么危险的事情吧!
这本书讲了许多冒险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鬼屋探险见财宝》主要讲汤姆和哈克贝利一起去探险,因为他们听说有一个地方有财宝,所以他们才去的。他们刚去那就被吓了一大跳,因为他们看见了一个一动不动的老头子,他们以为是一个鬼在盯着他们,弄清事情后,才镇定下来!谁知,那个老头竟然是一个坏人,他装成好人,给他们两个人糖果吃,却在糖果里下药,所以吃了糖的他们慢慢地睡去,过了一段时间后,汤姆和哈克贝利醒来,准备悄悄地逃走,他们想:“要是这个坏老头醒了过来,就只有死路一条!”
这个故事的结尾是:汤姆和哈克贝利不仅没有得到财宝,反而还吓了一大跳,他告诉我们,做任何的事情都不可能不劳而获,还告诉了我们世界上并没有鬼,要说有鬼的话,那心里有鬼。
我还喜欢《身陷迷宫寻找出口》这则故事,主要讲汤姆和见姬跟同学们在岩石洞中玩着刺激的游戏,玩着玩着却忘记了时间,天色已晚,他们被困在山洞里了,伙伴们渐渐分开。走着走着,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了。前面有一个像仙境一般的地方,汤姆一觉醒来,发现是一场梦,他嚷嚷着,为什么一到美梦就醒!
我真是太喜欢这本书了,真是爱不释手。
《毁灭》读书笔记
《毁灭》是尸姐的首部短篇小说集——《我一直在你触手可及的地方》中的一篇,13篇小说,我却独独对它情有独钟。
如它的题目一般就并非是一篇心灵鸡汤,而是一个比较倾向于黑暗性的作品。
故事中的“我”产生了一个疯狂的想法——想要毁掉一个人,她就是“我”们的班长。她漂亮、文静、善良,并且从来没有得罪过“我”,是学生们羡慕不已的对象,是老师、家长眼中的乖乖女。这样一个美好的人,“我”为什么要毁掉她呢?呵呵,不为什么,只是觉得有趣而已。并且,很明显,“我”成功了。
这么一个人,大家一定觉得很变态吧?是的,以旁观者的角度来说,这的确令人难以理解。没有任何理由的就要毁掉一个人,简直不可理喻!可是换一个角度想,没有什么事情是毫无理由就发生的,每件事都是有始有终,有因有果的。
在文章的最后几页有一段话:“我相信班长那时那刻脑袋里只有硕大的三个字——为什么?为什么倒霉的总是我?为什么大家都不相信我?为什么?不为什么喔,班长大人。讨厌一个人不需要理由,毁掉一个人也不需要理由,
《伟大的悲剧》读书笔记
英国探险队很是团结,他们中若果有谁不行了,都想尽快结束自己的生命,不拖累自己的队友。他们都把生的希望,交托了给队友。他们不是首先达到南极点的,是第二名,却虽败犹荣,用顽强的意志与冷静的决心与强风暴雪对战,最终全部牺牲。他们是战死的,是吉利的,所以是伟大的,是一个伟大的悲剧。他们为了自己的梦想奉献了自己的一生,他们的探索精神,是常人往往做不到的。他们是面对死神不屈服的战士,坦然面对死亡。他们英勇逝去,是那样凄凉,那样悲惨,却又是那样壮烈,那样英勇。而最后,斯科特给家人、朋友甚至祖国写信,说明他疼爱家人,关爱朋友,热爱祖国。他是为祖国而献身,为科学而献身,是一位伟大的探险家!
我的笔记本作文600字
我有一个很漂亮的笔记本是妈妈送给我的。它陪伴了我很多年。
上课的时候我用它来做笔记,下课的时候我用它来画一些小玩意,可是奇怪的是,我用了这么多年,他却从来没有坏过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啊,这个笔记本是妈妈给我包了书皮,所以才没坏。冻了这么多年,这个笔记本却还是很好。我很喜欢很喜欢这个笔记本,因为呢,它上面有我做的课堂笔记,有我没带试卷时写的答案,还有我画的一些小画。如果说他是一个人物的话,我一定会非常非常喜欢他的。每天我都让他跟我一起去学校。在去学校的路上,我们可以聊天唱歌和说一说他身上有什么笔记之类的。
可有一天我不小心把它弄丢了,弄丢的时候我很着急很着急。想让妈妈给我重新买一本,可是想到那上面有我画的画呀,有我做的笔记,就不想再让妈妈给我再买一本了。上面有我的字迹,可是我又忘了写名字和班级,别人又送不到那里。我当时在学校里找了半天都没有找到,后来有一个同学把笔记本给了我,说他拿我的笔记本去看了一下,我很生气,我问他为什么要拿我的本子,他说因为好奇。我想好奇就拿我的东西而且还没经过我的同意,我很生气很生气,想要告老师,可他又告诉我不要告老师。在我准备去告老师的时候他叫我不要告老师,否则他就会打我,我不信。于是我还是告了老师,结果第2天他拿出了一张纸的
神奇的笔记本作文800字
今天妈妈回家的时候带回了一本又大又厚的笔记本,本子上还挂着一根奇怪的笔。妈妈一脸神秘地告诉我说,这是她们科学研究室的最新发明,笔记本写上了什么内容情节,都可以进入到情节中去体验一次,这样可以帮助写作爱好者提高写作水平和写作兴趣。
这也太神了,我忙央求妈妈让我尝试。我拿起笔记本配置的笔,找来我之前改写过的一篇《草船借箭》的作文,把这篇文章誊抄上去。妈妈告诉我,按过笔上的“开始”按钮,就会身临其境到文章内容中去,等到文章结束,体验者自然就会从虚拟世界里回来了,笔可以成为自己想要的道具,帮助自己体验故事。
我已经迫不及待了,马上拿起笔,到底用什么道具呢?我想了想情节,就是箭吧,这可是我故事情节中最重要的道具了。马上按下“开始”按钮。我眼前的一切顿时模糊起来,脑子也有昏昏沉沉的感觉……
不知过了多久,我醒了过来,发现自己在江边。旁边是一个个身披铠甲的士兵,我身上也穿着铠甲,是一名小兵。大旗上写着“吴”字。天啊,太真实了,这就是我文章中“草船借箭”的现场啊。我往江边一看,诸葛亮正在率领十几只船返航,船上放了扎满箭的稻草人。岸边的周瑜脸色
做实用美观的笔记作文
为什么要把笔记做得实用美观呢?从小时候开始阅读,父母教师们鼓励做读书笔记,当然最简单的方法是在阅读过程中摘抄好词佳句,写读后感之类的笔记等等。但随着阅读类型与方式的区别,有针对性地做读书笔记是很必要的。实用且美观的笔记,是高效学习整合个人知识体系的体现。
现代很多人越来越不习惯手写笔记,在信息时代我们如果有想法就会通过电脑等电子设备将其记录下来,虽然说电子笔记让我们更能快捷方便地随时记录工作生活中的点子,但是这种笔记往往是碎片化的,而手写笔记的最大好处就是更容易让我们集中精力,涂涂画画更加自由潇洒,更容易整体聚焦来理清我们的思路。
我非常喜欢做笔记,现阶段养成的做笔记流程大概是这样:先是阅读学习,然后是初步做笔记,再是笔记的第二次加工整理,最后是常常翻阅,复习总结。我认为在做笔记过程中,有几个关键点就决定了我们的笔记是否实用与美观。
第一点,一旦有新的想法或需要记录的信息,先用纸笔在笔记本上手写下来,然后再码字备份储存到我们的电子设备里,初步完成我们通过笔记开始建立的知识系统。
第二点,笔记本横着书写比竖着写更加有利于我们的思维扩散,因为我们的眼睛结构特征,视线趋向于横向移动而不是竖向,所以横向做笔记是让我们视野开阔,把握全局。
第三点,我们一定要给自
万能笔记本
我发明的万能笔记本终于成功了,快来看看吧!只要你写出你的愿望,他就会立刻帮你实现,可是你要是去做坏事,他不但不会实现,还会惩罚你。
晚上劳累一天的妈妈回到家里,还不能休息,因为一大堆的家务还在缠着她,她为了这个家的干净与整洁,只能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来保持房间的整洁。眼看着妈妈的脸上、眼旁已长出了皱纹,头上的黑发已下岗,取而代之的是一丝丝的银发,作为女儿的我,看到妈妈日日夜夜的为我们的家庭操劳,心里真的很不好受,我每次去帮忙,她都会说:“小孩子学习最重要,这点小事难不倒妈妈的。”如果有一位保姆就好了,于是我想到了万能笔记本,我把我的愿望写在了上面,一位勤劳的保姆出现在我的眼前,立刻把衣服从妈妈的手里抢了过来,拿到外面晾。
我走在街上看到了一个宣传榜,上面是灾区小朋友缺水,没法上学的情景,我看了以后觉得他们真可怜,一样是小学生,他们因为地境贫困而没法接受教育,于是我想到了万能笔记本,我迅速地写上了:让灾区的小学生都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果然没过几天宣传栏上的内容更新了:谢谢好心人,现在灾区的小朋友们可以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了。
当我走在公园看到草坪上有垃圾时,我想到了万能笔记本,当我看到残疾人时,我想到了万能笔记本,当我&he
读书笔记1000字
最近我读了寻宝犬系列的书,这是一套写一个名叫荷马·温斯洛·普丁的寻宝故事的书。
他是一个12岁的男孩,在银溪镇生活。学校里的同学都觉得他有点奇怪,不喜欢搭理他,主要是因为他的爱好和同学们截然不同——他喜欢寻宝,所以在学校里他几乎没有朋友。而在家里,他的爸爸普丁先生不但不让他看寻宝的书,还不让他看地图,他的姐姐格温德琳·梅贝尔·普丁也十分不赞成普丁先生的做法,因为他们的爸爸也不让她发挥自己的长处,不让她把动物标本拿出实验室。
正当此时,荷马收到了拉·迪雷克托的邀请,这位女士让他去自然历史博物馆“参加晚宴”,于是当天晚上,他们便悄悄地溜出家门——姐弟俩离家出走了,去了城里。荷马带上了他的大伯送给他的所有物品,以及一枚金币和一只小狗。一个牧场孩子怎么会有金币呢?这是因为荷马的大伯德雷克·霍雷肖·普丁发现了维纳斯的牙刷,被秘社看中了,秘社把牙刷交给了博物馆展览,所以荷马的大伯得到了秘社给的这枚金币。他的金币是会员币,有了它就能进入这个寻宝组织——秘社。现在他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