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咋读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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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我们的拼音作文
无论是婴儿“哇哇”的哭声,小鸟“叽叽”的叫声,还是泉水“叮咚”的掠过的声音。无形的,有形的,人为的,自然的,只要你能找准那个声调,那么便能用我们中国的拼音把它给拼出来。
拼音不亚于汉字,它同样是中国人的骄傲。但它现在却憔悴极了,它犹如一只落魄的凤凰在无力地呻吟着。英文有26个字母,相信许多人都能脱口而出。那中国的23个声母,除了一、二年级或更小的孩童能用他们稚嫩的声音来呼喊外,稍高一点年级的,初中的,高中的,会不会一看到“b”(bi),而把(bo)抛到了九霄云外了呢?
拼音有平仄,平长仄短。翻开一本一年级的课本,发现里面的拼音表现手法都很有趣:“ai”就是两个人挨在一起;“ei”就是一个人在砍树,树用树技挡着,并发出“唉”的惨叫声,“s”是画了一条吐丝的蚕弯曲的样子,活像“s”,“ch”是一只刺猬与一张椅子紧挨着,椅子上坐着一个男孩,小男孩和刺猬都在吃苹果……
拼音不仅有趣,在我们的生
读《红麦田》有感500字
暑假,我去图书馆借了一本《红麦田》回家看,这本《红麦田》一借回家就马上认真地看,我觉得这本书很有趣。
这本书里的主角是家庭贫穷、渴望读书的少年董宏猷。书中讲他因为没钱买书,偷偷进书店“窃读”;小时候为了买书,所以到江边帮大人们拉板车挣钱;当老师时因没钱买煤油灯只能向其他人接蜡烛头……这些故事都是作家通过回忆自己的童年往事,写出自己的成长故事,希望读这本书的小朋友成为一名敢作敢当的男子汉,拥有男子汉的气概。
《红麦田》这本书是著名的作家董宏猷叔叔的作品中的其中之一。也因为这本书,我认识了董宏猷叔叔,知道他写《红麦田》的原因,是因为有一次,董宏猷叔叔连夜看书,一天就看完一本书。就这样,董宏猷叔叔每天看一本书。直到有一天,董宏猷叔叔下定决心自己写一本书。街坊都很支持董宏猷叔叔。董宏猷叔叔就写了《红麦田》。
知道这个原因,我非常感动。对比自己,我读书就没董宏猷叔叔那有用心,坚持了,看书只看书中的人物的情节,精神的就多看一会儿,其余的就跳过去不见,所以习作总是没进步,看完《红麦田》,了解的作者,我决心学习他,做事看书一定有目标,向目标努力,坚持下去。
通过读董宏猷叔叔的《红麦田》,我明白了要成功一定要负出努力
读《红书包》有感800字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确实,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我们精神的财富,从书中,我明白了真诚与善良,懂得了宽容与忍让……其中,我最喜欢读的就是《红书包》这本书,它让我受到很多启发,令我百看不厌。
本书中,秦文君阿姨写出了小学生在生活和学习方面常遇到的问题,并给予了解决的办法。例如《攀比》这个小故事就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有一天,“我”看到同班女生背着一个漂亮的红书包,“我”非常羡慕,便缠着父母给“我”买。在买书包的过程中,父亲的膝盖还被车给撞破了。终于,“我”得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红书包。第二天,当“我”背着红书包兴高采烈地到学校时,却发现那位女生又换了一个崭新的、更漂亮的紫色书包……
看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我以前也有过这样的毛病:当看到别的同学有好看的笔袋,我就让爸爸给我买;看到别人有漂亮的公主裙,我马上叫妈妈给我买;看到别人有美丽的贴画,我就让奶奶给我买;哪怕看到别人吃了什么小零食,我也都让爷爷去给我买,有一次,我还因此拉了肚子。看了上面的故事,我
读《红舞鞋》有感1000字
在我们身边,总有一两个出类拔萃的人。他们占据着大部分人的目光,理所当然地成为众人的焦点。那些才貌平平的人,只能默默躲到角落里,变成玻璃人,等待着人们对他们的关注就像水滴蒸发那样,只留下浅浅的印记。
《红舞鞋》的女主角李莎莎就是这样的人。并无特长,成绩中游,她在班级里无人注意。一次偶然的机会李莎莎进了学校久负盛名的舞蹈队,可天赋并不好的李莎莎来到舞蹈队,就像个丑小鸭,似乎只是为了衬托其他女孩天鹅般的美丽。李莎莎感到了自卑,但她没有放弃,她要用实力证明自己的存在!
老师不在时、女孩们围在一起说笑时、休息时,舞蹈室里都能看到她练习的身影,她已将自己与舞蹈完全溶于一体,她坚持用后天的努力来弥补先天的不足,发奋练习。李莎莎没人注意吗?不。舞蹈队的秦老师早就注意到了她,看着她一点点进步,秦老师把全校乃至全市唯一一个参加国际比赛的名额给了李莎莎。
我实在佩服秦老师的眼光。的确,李莎莎打心眼里热爱舞蹈,在起舞时举手投足都是那么自然,毫不做作,更关键的是李莎莎勤奋,肯吃苦,这是其他女孩比不了的。
最终,李莎莎用真诚感化了曾经离她而去的朋友,带着好友的祝福,穿着老师的红舞鞋,承载着家人的期望,前往比赛现场,走向了属于自己的舞台。
书中老师的红舞鞋贯穿全文,它代表了每个女孩
读红豺有感600字
《红豺》这本书讲的是动物之间的感情,一只母豺失去了自己的孩子,后来却含辛茹苦地养育仇敌的遗孤——狼崽。直到自己在一次捕猎中死去。
这本书深深地触动着我的心,自古以来,人们就喜欢把豺和狼并到在一起,作为了坏的代名词。但是读了这本书后,让我彻底改变了这个看法,其实动物和人一样,也有情感,不是有人借用动物的情感“羊羔跪乳,乌鸦反哺”来教育人要懂得感恩吗?它们也有好的一面,只不过没有在“可恶”的人面前表现出来,有人说“一山不能容二虎”。可我认为,只要有一颗宽容的心,哪怕是三只虎也容得下,况且有一只红豺和一只小狼住一起,它们逾越了群族的对立。
这只豺是伟大的。它对一个与自己毫无关系的小狼崽那样悉心,那样用心,它也仁慈过,割舍过,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昵,刻毒的复仇火焰化成了柔情万端的舐犊情深。为了挽救,为了中心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那只狼也是知恩图报的,它长大后并没有弃母而去,而是在家家心的照顾衰老病死的豺母。
它们比人还伟大!按理来说,动物如此,人应更是如此。现代社会有的家庭是在外面捡的孩子,父母并没有因此而少给孩子一点爱,而是全身心的哺养他成人,有些坏人杀人抢
读《红豺》有感500字
最近,我阅读了沈石溪的《红豺》,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关于母爱的感人故事。
狼和豺本来是死对头,可母豺火烧云却含辛茹苦地养育杀害它豺崽的凶手的遗孤——狼崽甜点心。本给他取这个名字是候补食物的意思,但是与甜点心相处久了,竟有了逐渐深厚的感情。火烧云甚至不惜生命,去与眼镜蛇搏斗,还能不管不顾自己的那条美丽的,重要的长尾巴,冒着危险,把甜点心拉上岸。还因为甜点心,放弃了精心筛选的新郎。某一天,因为舍不得吃甜点心,火烧云壮着胆子去村寨捕食,不仅忍臭钻进粪堆里,还差点搭上了性命。还在一场和狗熊的搏斗中,痛失前腿,惨遭鹅欺。最终,火烧云用惨重的代价,换来了甜点心和甜点心的孩子们的安宁。看完这本书,我已经声泪俱下,被火烧云的母爱深深地感动了。
当我读到“村寨逃生”这一章时,心里酸涩苦辣都有。难以想象,火烧云冒着生命危险去村寨捕食,甚至忍着恶心和臭、脏,钻进肥料堆里,要知道那可是有各种屎尿,黑泥烂草组成的,简直是各种排泄物的大杂烩,还受了重伤,而这一切都可以避免,只要它吃掉甜点心,可它没有这样做。这一章,最让我最难忘,我要为火烧云的大爱点赞!
这时,我不禁想到了我的妈妈,想到她为我所做的点点滴滴,对我无微不至地关心和无私地
读《红豺》有感600字
豺和狼本是天敌,可红豺火烧云却含辛茹苦地养育仇敌遗孤——狼崽甜点心。它犹豫过,悔恨过,它无法逾越族群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但无法忽视狼崽对它的依恋亲昵。
刻毒的复仇火焰在他心中化成了舐犊情深。为了挽救甜点心,它与眼镜蛇搏斗,九死一生。为了甜点心的小狼崽,它放弃了太多太多,甚至自己的生命,它用生命撑起了一片天,谱写了一曲传奇的母爱高歌!
终于,我抑制住起伏不定的情绪,看完了这本书,眼泪在眼眶中直打转,我被火烧云的舐犊情深而感动。它不顾一切地保护甜点心:与眼镜蛇搏斗时,险些丧命;为了让甜点心可以叼着猪崽回大肚佛窟喂小狼崽,它与大耳朵花狗同归于尽……
“豺狼虎豹”,豺是四大恶兽之首,可火烧云散发出了豺的母性光辉,火烧云也有越不过的门槛,豺狼对立是天经地义的事。豺到了狼的地盘,任凭腹中何等空空如也,也会把豺咬杀,在上面拉屎撒尿,以示有狼来过,豺群滚蛋!
读着这本书,使人不由得心潮澎湃,我想起了我的妈妈……
我的妈妈快四十岁了,每一天都来回奔波地工作。但不懂事的我曾老觉得她有点啰嗦,她成天到晚一直对我说:“外面不卫生的东西不能买来吃,自己房间整
读《地球的红飘带》有感
读了著名作家魏巍写的《地球的红飘带》这部长征史书,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书中那一幕幕血战的场面不断地在我脑海中浮现。我仿佛还能嗅到空气中弥漫着的血腥和硝烟味,还有那大渡桥横的铁索,覆盖着皑皑白雪巍峨的雪山,一望无际满目苍凉的茫茫草地……它们有如一幅幅沉重的水墨画卷在我眼前晃动。
《地球的红飘带》生动真实地再现了红军两万五千里长征的全过程。1933年9月,由于党内“左”倾冒险主义的错误领导,导致第五次反“围剿”的失败,结果使红军付出了极其惨重的代价。1934年夏季,中央苏区由原来的纵横千里,缩小到300余里,敌人重兵压境,形势日趋危急,红军被迫进行战略大转移,至此踏上了艰苦卓绝的长征之路。在毛主席、周总理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英明领导和指挥下,英勇的红军以非凡的智慧和勇气,经历了湘江血战、四渡赤水、抢渡乌江、飞夺泸定桥,沿途击退了上百万穷凶极恶的追兵阻敌。他们还征服了空气稀薄寒冷刺骨的冰山雪岭,穿越了渺无人烟的沼泽草地,辗转了10余个省,行程25000里,最后终于取得了长征的伟大胜利。
可以说,中国工农红军的长征,就是中国人民的史诗,也是世界人类的史诗。这部史诗是由中国人和
读《红豺》有感800字
用生命撑起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动物是人类的好伙伴,它们也是有灵性的,往往在它们身上我们能学到我们所缺失的东西。因此我特别喜爱看动物题材的小说,于是沈石溪成为了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于80年代初开始从事文学创作,所著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风格独特,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又鉴于他是浙江慈溪人,我对他的文章又有种特别的亲切感。
2011年7月的一天,我在新华书店无意间发现了他的新作《红豺》——《狼王梦》的姊妹篇。将它买回来后,我迫不及待地进入故事中畅游。
《红豺》讲的是一只豺,它的身子犹如火一样红,所以叫火烧云。它有两个小宝宝,被狼给杀了。从此,它们就成为了死敌。可随后这只狼被捕兽笼捕了,火烧云当着狼的面咬死了一只狼崽,可却不忍心将可爱的狼崽甜点心杀害,于是带回去喂养,心想未来也许可以作为美食。可日久天长,火烧云却始终不忍心杀害甜点心,反而含辛茹苦地养育这只仇敌的遗孤。最后为了甜点心的幸福,无私地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小说中的红豺火烧云令我感触极深,作为狼的死敌,她的母爱之梦居然能够抵抗仇恨的缠绕,它犹豫过,悔恨过,它无法逾越群族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
写拼音作文600字
一天晚上,我看妹妹写拼音——“n”。
妈妈让她翻到那一页,指着“n”说:“你看这个叫做‘n’,要用鼻子来发音。”妹妹却在那东张西望,没有一点写作业的样子,反倒像正在树上吊着找食物的小猴子,样子很滑稽!
接下来可就由三心二意变一心一意了。妹妹玩得很嗨的时候,妈妈趁机打了她一下。她回过神来看书。妈妈让她写“n”,结果不会写。妈妈生气了:“让你好好写字,你在干嘛呢?我再教你写一遍,给我记清楚了哦!”妹妹只好认真地看着妈妈怎么写。该妹妹写了,她一竖一个弯竖,工工整整地写起来。“哎,这个写得好。不错哦,加油!”妹妹得意洋洋地写着下一个“n”,“一竖,一个弯竖,哎哎哎……过头了,重写。”妈妈提醒。可怜的佳怡啊!妹妹又写了一个“n”,这次写得可好了,连妈妈都直拍手,把手都拍红了,还说:“这个就写得好嘛,下一个也要写得这么好哦!”
看妹妹写拼音,我想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