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尘恋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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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作文700字
我应当怎样来形容这幅黑白画?
假如我是个诗人,我就要写出一首长诗,来描绘这幅画所包含的深意和无奈。
假如我是个作曲家,我就要用委婉悲叹的曲调来传出她画中的凄凉与美丽。
假如我是个雕刻家,我就要在玉石上刻出画中的华丽与狰狞。
然而我什么也不是!我只能用我贫乏的文字,来描写这惊人的绘画艺术!
在美术课上,老师放出了一张黑白画,蓦然,我们都安静了下来,注视着这张画。在所有的画中只有这一幅作品深深的映在了我的脑海里,因为它实在是太特别了,在众多的黑白灰中它显得独一无二。
这是一个人的脑袋,只是他的皮肤和血肉早已消逝,只留下了一个苍白的骷髅头。他的眼神是空洞的,好像在看着你,却没有任何情感,我感受不到悲伤,也感受不到喜悦。但当我看到骷髅头上的花纹时,心中却有了无奈悲哀之情上面所画的就是人世间的美好——鲜嫩多汁的小草,娇艳美丽的花朵,飞翔高歌的小鸟,华丽高贵的首饰品……一切看起来都那么的精致美好,我想这个骷髅所经历的事情一定非常丰富美好吧。远远地我仿佛能闻到阵阵花香,听到顶顶首饰碰撞的声音,小鸟展开双翅似乎要从骷髅里飞出。这些都成了骷髅的装饰,使它变得更美丽华丽。但它也只是一个黑白骷髅,背景是无尽的黑暗,它尽管华丽
红尘涟漪沧桑作文
人之一生,无非就是活着,努力着,在挫折中成长着,被现实打压着喘不过气时想想美好的童话。可是也没有人愿意真的相信幼稚可笑的童话故事。
那么多人都曾经说,自己看破了红尘。可是自己不正是生活在这俗世之中?自己不正是生活在别人议论,自己难受的生活中?自己不能做到十全十美,需要做到的是自己问心无愧。不害怕失败。
谁把真的当真,谁有会那么在意谎言?那些我们以前如此在意的事情,那些我们那么斤斤计较的事情,会不会因为一件事小事而窝在被窝里哭泣。小时候的我们,以为痛过之后会留下悲伤。可是现在的我们知道,痛过之后就不会再痛了,因为伤口会结痂,结痂之后就不痛了。真的不会再痛了。
我们已不会再追求什么财富的希望,不再追求什么自己心里最想要自己认为最好的东西,因为现在我们知道了,什么是幸福。就是找一个温暖的人,爱的人过一辈子,平淡无奇的似水流年,就是一种坚持。
我们总是愿意看着别人的故事,想到自己的悲伤,流下不属于自己的眼泪。也许是最幸福的初衷,更也许是因为相信这个世界永远都会是这么美,这么温暖。
长大的我们,会看到繁花似锦云卷云舒。也一定能走过大江南北,看过人世繁华。但是即使是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我们也回不到过去,回不了当初。可是未来的时候,我们一定是更有希望,更欢乐的。
红尘自有痴情者
那还是在很多年以前,做白日梦的年龄,我为自己设想并期待了这样的爱情:与某个人轰轰烈烈地相爱,然后因为外在种种阻扰,譬如父母的反对、地域的相隔甚至根本只是因为一个小小的误会而被残忍地棒打了鸳鸯,天各一方。而后光阴荏苒,年华似水,多年以后,我们在某个静好如诗暗香浮动的夜,于杯觥交错的人群中同时认出了对方。在重逢的百感交集里细细打量彼此——看到英俊清朗的他更为沉着从容,气宇轩昂,而曾经清纯似水的我也依旧美丽优雅,淡定宁和。更重要的是,我们都尚单身。没有约定,没有誓言,但彼此都不约而同地为年少的初爱执着坚守着一份不变的信念。
这般的天衣无缝否极泰来,用一首古曲来表达便是:红尘自有痴情者,莫笑痴情太痴狂。若非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
娱乐圈中有这样一位年过半百却终不服老的女星。她时常在人前表现得很骄狂、自恋、目中无人,身边的男友如潮水般换了一波又一波,更要命的是她因为毫无诚信知法犯法导致晚节不保锒铛入狱。于是很多原本就对她颇有微辞的人们跳出来指责她、嘲讽她,她曾经最信任的朋友也公然对她表示幸灾乐祸甚至落井下石,总之她如牛鬼蛇神般让人讨厌。
正当那些人骂得正欢时,却发现,在这个半老女人身后竟有一位憨厚朴实的男人在一直默默无闻地帮她操
走过红尘作文1000字
终其一生,我们行走在莽莽红尘之中。看遍世间繁华与落寞,走过沧海桑田,任凭时空斗转,物换星移,却问今夕何夕?
我曾经伫立在光阴路口,随历史的风向流淌,去寻找三百年前一段青梅往事,打捞一场清朝遗梦,轻吟浅唱一页《饮水词》。纳兰容若,身为宰相之子,却卑微若尘。他有纵横沙场、为国效力、指点江山的雄心壮志,奈何天意弄人,身患寒疾的他,只是康熙身边的一个小侍卫。纳兰想:或许这是命中注定的的吧。于是,他让自己变成了文字的奴隶,他将自己满腹的才华寄托给了诗词。他愿与爱妻长相厮守,青梅煮酒,抚琴作诗。可上天却待他极为不公,上天带走了爱妻,纳兰也因此而失了半条命。直到沈宛出现,纳兰的生命才再一次活了过来,他爱沈宛,他发誓要用余生去爱护那个娇柔的女子,却没想到,这一次先走的,是他。纳兰的一生,是悲苦的,然而,我们也终记住了这个在红尘中苦苦挣扎的男子。
我曾行走在天涯,找寻一隅宁雅淡致,却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了那一抹抹的倾城绝色。漱玉,历经人世间各种磨难—丈夫早逝,国破家亡,孤身一人,漂泊无依。她尝尽人间的百般辛酸,却总能将万般相思锤炼成金玉之词,一种相思,两处闲愁,终于,莫道不销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三毛,在荷西死后,梦里花落。刻骨铭心的爱恋让她痛不欲生,
乡恋作文
回忆起脑海中的故乡,嘴角不自觉的向上翘起,那是一幅多么美多么温馨的画呀!
我爱我的家乡,我爱它的自然美景。
谈起现在的社会,似乎都已变成了一片繁荣景象,遍地现代化,到处张灯结彩,早已失去了那片宁静。我的家乡,那山那水那片宁静,无一不让人流连忘返。一座座挺拔的山丘就像父亲的肩膀,默默的守护着山中的子女;一棵棵茂盛的大树,不分昼夜为这个宁静的小村庄遮风挡雨;那条小溪日夜不停的流淌着,孕育着一代又一代乡村儿女。我爱我的家乡。我爱它的无私奉献;我爱它的坚韧挺拔;我爱它的纯洁自在。在它的庇护下,让我们过着幸福的每一天。
我爱我的家乡,我爱它的风土人情。
天一刚亮,村里的鸡就如闹钟般鸣叫着。村民们就背着锄头提着娄筐去地里干农活了,没有一个人埋怨,歌声从田间弥漫开去,足已听出那位老乡是有多高兴。人们朴实善良,家家户户都很热情,大老远看见了就叫着名字打着招呼,夏天的蝉也那么的活泼,那么的热情,它用它的歌声为村庄添加了几分的热闹。夜,慢慢的降临了,人们收起工具回家了,到夜里大伙都爱去串门,更加显得格外亲切,大家累了一天,围着聊聊天。
我爱我的家乡,我爱它的风俗习惯。
我的家乡有一个很特别的风俗。它可以让人们拉近内心,犹如一家人一般。一到节日时全村的人就会聚集唱歌。淳朴的人
一粒红尘,无限可能作文
很多人都会思考着这样一个问题:人的一生该如何渡过?而一个人的出身是否真的会影响。身处高位是否一定能获得所有如意,身处低洼是否就注定一无所获。手拥富贵是否一定幸福安乐,贫穷是否意味着永无出路?我从剧集,《一粒红尘》里的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中找到了答案。
个性开朗、坚强努力的叶昭觉,受“尘世”珠宝总经理兼首席设计师齐唐的赏识,凭借着自己的设计天赋终成为了一名受人认可的珠宝设计师。“变脸”女律师乔楚以其善良获得了众人的友谊,也收获了一份爱情,纵被嫉妒与猜疑蒙蔽了双眼,但醒悟不算太迟。性格直爽的富家女邵清羽是一个没心没肺的姑娘,似乎拥有着人们所羡慕的一切,但她却并不快乐,知心的朋友也屈指可数。经历了感情、家庭的变故,他似乎归于平静,获得了真正的幸福。同样享有令人惊羡的家庭与宠爱的林微微却在身份卑微但自强不息的叶昭觉面前失去了所有的光华。四个都市中的女人,四种不一样的境遇,倒影了我们类似的人生。面对坎坷,我们需要活如叶昭觉;看着手中的权利与财富,我们如清羽、微微最后释然一般,学会感恩,学会品味平淡的幸福。
言曰:人生如戏。生活中确实如此但不同的是戏可以重来,人生难以倒带。所以如今的我们便企图借鉴别人的人生,看看如
《雨恋》诗歌
下雨天,冷冷清清
这个冬天,雨异样地缠绵
濛濛的柔飘着
屋檐下
雨声滴嗒滴嗒
滴破了行人的心情
雨,忙碌地飘飘
懒惰的人们眷恋着被窝里的温暖
不愿意行动
躲在被窝细听这冬天的脚步声
这苍白的声音
薄如蝉翼
又执著如浪
这个雨天
风儿也性惰起来
楼下
送外卖的叫吼声涌涌有力
前来领餐的人姗姗来迟
小心向迎这冷冷的雨
捧抚心爱之粮
沉默
陷入雨的笼罩中
思念
雨一样的绵延
无际
无边
记恋那个熟悉的背影
清晰又谜模
让人有点心疼
悔不该
却已至来
如这雨一般
细细柔柔
又萧瑟悲寒
眷恋这雨
带来的冷酷
带来的苍白
眷恋这份单纯的思念
思念
……
红尘烟雨中作文700字
身处红尘中,我们会有七情六欲,会有三魂七魄,我们会对人世间充满希望。最初的我们,犹如清晨的第一滴露水一般,晶莹透亮,不食人间烟火,像一个仙子一般美好纯洁。当我们逐渐成长,我们会发现人世间有一种懵懂的感情叫做爱情,我们渴望有着美好的爱情结尾,更渴望像自己想象的一样自己是白雪公主,他是白马王子。
但我们终究是绝望了,绝望的让人有些心碎,也许那一天我们变得不在冷静,我们痛苦,我们发泄,却终究改变不了现实,从那一刻我们知道,不是所有人都是白雪公主更不是所有人都是白马王子,我们人生的第一次成熟是以泪水而铺垫的。
从那以后,我们变得成熟,变得冷静,同时也变得叛逆,我们不再是家长眼中的乖孩子,不再是老师眼中的好同学,不再是同学眼中的纯洁的自己,我们变得斤斤计较,却还自以为是的觉得这就是长大了,当我们真正步入社会,才发觉真正的社会比我们想象的要黑暗。
我们开始担心,担心自己挺不过去,于是我们更加成熟,更加有心机,做任何事情之前必定先要权衡利弊一下,我们变得不再是我们自己了,我们为了生活而四处奔波,再也不是小时候梦想那样的一个日子,我们开始后悔,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好好经历一遍青春,为什么自己在最该玩耍的年纪里面选择了成熟。
但是,我们却忘了,我们其实真的经历了青春,因
恋书奇谭作文
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
——题记
我从小就读书,从好读书到爱读书,我一步一步地
恋上书的味道,现在就让我给你们讲讲吧!
初遇·辣
我爸爸一向就非常爱看书,所以,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就一直“逼”我读书,我那时可真不明白,读书有什么好的,都是和蚂蚁一样的,不!连蚂蚁都不如,蚂蚁最起码会爬,它们连爬都不会!可是我必须要读书,于是我每天就拿本“破书”做我房间的床上,把门关住。然后,哈哈,就玩我的轻松熊。可是有一天,我竟抱着我的轻松熊睡着了!当我醒来时,一睁眼就看到爸爸严厉的面孔。“你很累吗?!”
“不…。不累。”我就是像贼一样,吞吞吐吐地回答。“你拿书来这就是睡觉的?”爸爸边说着边用粗大的手把我的轻松熊拿过去看了看,忽然挥手一扔,我最爱的轻松熊扔到了冰冷的地板上“我再看见你这样,以后你的玩具全部没收!”爸爸吐出可以让我致命的话,挥手而去。我看了看还在地板上的轻松熊,好像它也露出了无奈、可怜的表情。我边捡起熊边流出了火辣辣的泪。
再遇·酸
我上了小学以后,还是
红尘如梦轩作文700字
《爱情公寓》中的吕子乔,吕大情圣曾经说过:“人生苦短,只有及时行乐才是王道”,可以说这句话,听上去很扯,一些人认为其是胡说八道,但其中蕴含的人生哲理确实极其深刻。
是啊,人生苦短,人们眷恋尘世的喧嚣而又不舍离去。说的贴近生活些,就比如说我,玩的时候可谓是不顾一切,而平时也不认真刻苦,事件可谓是没有哪次够用过心,方才感叹:“人生苦短”。至于大人们口中的人生苦短,我确实是一知半解,也不是只言片语能够说的清的,他们总是说:“时光飞逝啊,转眼间就一只脚跨进棺材啦!”虽然话是这么说的,但是他们又是面带微笑的。于是这又牵扯到一个问题“死亡”。人生来便有生老病死之说,大意就是人的一生都要经过的事有出生,老去,生病,死亡,四个阶段。我是时常思考一些问题,独自一人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思考着“死亡”这个世纪难题,但通常我能够想到的只有恐惧,除此之外便是对未知的向往罢,或许就像他们说的那样,只有在人真正对面死亡的时候,才能够领悟其中的奥秘罢。
孔子云:“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而那些年逾花甲的老人们是否真正看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