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读征文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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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豺有感600字
《红豺》这本书讲的是动物之间的感情,一只母豺失去了自己的孩子,后来却含辛茹苦地养育仇敌的遗孤——狼崽。直到自己在一次捕猎中死去。
这本书深深地触动着我的心,自古以来,人们就喜欢把豺和狼并到在一起,作为了坏的代名词。但是读了这本书后,让我彻底改变了这个看法,其实动物和人一样,也有情感,不是有人借用动物的情感“羊羔跪乳,乌鸦反哺”来教育人要懂得感恩吗?它们也有好的一面,只不过没有在“可恶”的人面前表现出来,有人说“一山不能容二虎”。可我认为,只要有一颗宽容的心,哪怕是三只虎也容得下,况且有一只红豺和一只小狼住一起,它们逾越了群族的对立。
这只豺是伟大的。它对一个与自己毫无关系的小狼崽那样悉心,那样用心,它也仁慈过,割舍过,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昵,刻毒的复仇火焰化成了柔情万端的舐犊情深。为了挽救,为了中心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那只狼也是知恩图报的,它长大后并没有弃母而去,而是在家家心的照顾衰老病死的豺母。
它们比人还伟大!按理来说,动物如此,人应更是如此。现代社会有的家庭是在外面捡的孩子,父母并没有因此而少给孩子一点爱,而是全身心的哺养他成人,有些坏人杀人抢
读《红豺》有感600字
豺和狼本是天敌,可红豺火烧云却含辛茹苦地养育仇敌遗孤——狼崽甜点心。它犹豫过,悔恨过,它无法逾越族群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但无法忽视狼崽对它的依恋亲昵。
刻毒的复仇火焰在他心中化成了舐犊情深。为了挽救甜点心,它与眼镜蛇搏斗,九死一生。为了甜点心的小狼崽,它放弃了太多太多,甚至自己的生命,它用生命撑起了一片天,谱写了一曲传奇的母爱高歌!
终于,我抑制住起伏不定的情绪,看完了这本书,眼泪在眼眶中直打转,我被火烧云的舐犊情深而感动。它不顾一切地保护甜点心:与眼镜蛇搏斗时,险些丧命;为了让甜点心可以叼着猪崽回大肚佛窟喂小狼崽,它与大耳朵花狗同归于尽……
“豺狼虎豹”,豺是四大恶兽之首,可火烧云散发出了豺的母性光辉,火烧云也有越不过的门槛,豺狼对立是天经地义的事。豺到了狼的地盘,任凭腹中何等空空如也,也会把豺咬杀,在上面拉屎撒尿,以示有狼来过,豺群滚蛋!
读着这本书,使人不由得心潮澎湃,我想起了我的妈妈……
我的妈妈快四十岁了,每一天都来回奔波地工作。但不懂事的我曾老觉得她有点啰嗦,她成天到晚一直对我说:“外面不卫生的东西不能买来吃,自己房间整
读好书征文800字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可以相伴终生,多读好书,是可以受益终生的。
书,有好有坏,有利有弊,老师主张同学们读好书,好读书,多读书。
读好书,是指要把一本书读好,读后要细细品味,多加思考,更要勤摘抄好句好段。这样才能把一本书读好。另外,老师还让我们“读好书”,是想让我们多读名著,名家名作,从中吸取其精髓,从而做到“学以致用”。暑假里,我读了著名作家杨红缨写的一本《杨红缨童话系列》,里面有3个故事,第一个故事《亲爱的笨笨猪》中的笨笨猪虽然笨,但是它诚实、善良,因此小动物们都愿意和它交朋友,愿意帮助它;《流浪狗和流浪猫》中的流浪狗、流浪猫虽然在流浪,没有固定的住所,也没有稳定的三餐,但是它们没有被这种生活环境所吓倒,依然勇敢、乐观地生活着;第三个故事《没有尾巴的狼》中的狼被一个小孩陶陶所感化,由一只人见人怕,人人憎恨的狼变成了一只见义勇为、深受大家喜爱的狼。这些故事教育我从小就要做一个诚实、善良、勇敢、乐观的人,使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读好书,可以明智,可以慧心;好读书,则是指:读书,是要有兴趣的,读一本好书,更是要有平和的心态,一个人读书时,如果静不下心来,那肯定读得不知其所然,这本书也就算白
读《红麦田》有感500字
暑假,我去图书馆借了一本《红麦田》回家看,这本《红麦田》一借回家就马上认真地看,我觉得这本书很有趣。
这本书里的主角是家庭贫穷、渴望读书的少年董宏猷。书中讲他因为没钱买书,偷偷进书店“窃读”;小时候为了买书,所以到江边帮大人们拉板车挣钱;当老师时因没钱买煤油灯只能向其他人接蜡烛头……这些故事都是作家通过回忆自己的童年往事,写出自己的成长故事,希望读这本书的小朋友成为一名敢作敢当的男子汉,拥有男子汉的气概。
《红麦田》这本书是著名的作家董宏猷叔叔的作品中的其中之一。也因为这本书,我认识了董宏猷叔叔,知道他写《红麦田》的原因,是因为有一次,董宏猷叔叔连夜看书,一天就看完一本书。就这样,董宏猷叔叔每天看一本书。直到有一天,董宏猷叔叔下定决心自己写一本书。街坊都很支持董宏猷叔叔。董宏猷叔叔就写了《红麦田》。
知道这个原因,我非常感动。对比自己,我读书就没董宏猷叔叔那有用心,坚持了,看书只看书中的人物的情节,精神的就多看一会儿,其余的就跳过去不见,所以习作总是没进步,看完《红麦田》,了解的作者,我决心学习他,做事看书一定有目标,向目标努力,坚持下去。
通过读董宏猷叔叔的《红麦田》,我明白了要成功一定要负出努力
读点燃梦想征文
书籍是指引我们通往梦想彼岸的灯塔。
——题记。
我们的生活离不开书。对于我们学生来说,书是我们的良师亦是我们的益友,它带给我们知识,带给我们启示,带给我们欢乐。书就像一杯可口的饮料,让我尝到了知识的甘甜。书就像一把钥匙,为我打开了知识的大门。书就像一艘航船,载我走向成功,实现梦想。所以,让我们以一本书出发,点燃梦想。
我有一本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保尔柯察金的生活中充满了挑战,在命运无数次的压迫中,他没有低头,而是顽强的拼搏,他活出了生命真正的价值。世界上没有永远克服不了的困难,只要有敢于竞争的精神,再大的困难终会被我们克服。我们要在不断战胜困难的过程中,活出了一个顽强的人生。《钢铁是怎么炼成的》让我知道了毅力是成功之本。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有了毅力,我们就不会向困难低头,只要有信心,我们的生活变得精彩。
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梦,我的梦想是长大以后成为一名军人。当我看到阅兵式上穿着整洁的军装、迈着矫健的步伐、英姿飒爽的军人时,我羡慕不已,他们穿军装的样子简直是帅爆了!我知道在科技高度发展的今天,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军人,就必须用知识武装头脑,我不仅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在课外,我还坚持我读了《三十六计新编》、《武器与战争的
读《红书包》有感800字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确实,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我们精神的财富,从书中,我明白了真诚与善良,懂得了宽容与忍让……其中,我最喜欢读的就是《红书包》这本书,它让我受到很多启发,令我百看不厌。
本书中,秦文君阿姨写出了小学生在生活和学习方面常遇到的问题,并给予了解决的办法。例如《攀比》这个小故事就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有一天,“我”看到同班女生背着一个漂亮的红书包,“我”非常羡慕,便缠着父母给“我”买。在买书包的过程中,父亲的膝盖还被车给撞破了。终于,“我”得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红书包。第二天,当“我”背着红书包兴高采烈地到学校时,却发现那位女生又换了一个崭新的、更漂亮的紫色书包……
看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我以前也有过这样的毛病:当看到别的同学有好看的笔袋,我就让爸爸给我买;看到别人有漂亮的公主裙,我马上叫妈妈给我买;看到别人有美丽的贴画,我就让奶奶给我买;哪怕看到别人吃了什么小零食,我也都让爷爷去给我买,有一次,我还因此拉了肚子。看了上面的故事,我
读《红舞鞋》有感1000字
在我们身边,总有一两个出类拔萃的人。他们占据着大部分人的目光,理所当然地成为众人的焦点。那些才貌平平的人,只能默默躲到角落里,变成玻璃人,等待着人们对他们的关注就像水滴蒸发那样,只留下浅浅的印记。
《红舞鞋》的女主角李莎莎就是这样的人。并无特长,成绩中游,她在班级里无人注意。一次偶然的机会李莎莎进了学校久负盛名的舞蹈队,可天赋并不好的李莎莎来到舞蹈队,就像个丑小鸭,似乎只是为了衬托其他女孩天鹅般的美丽。李莎莎感到了自卑,但她没有放弃,她要用实力证明自己的存在!
老师不在时、女孩们围在一起说笑时、休息时,舞蹈室里都能看到她练习的身影,她已将自己与舞蹈完全溶于一体,她坚持用后天的努力来弥补先天的不足,发奋练习。李莎莎没人注意吗?不。舞蹈队的秦老师早就注意到了她,看着她一点点进步,秦老师把全校乃至全市唯一一个参加国际比赛的名额给了李莎莎。
我实在佩服秦老师的眼光。的确,李莎莎打心眼里热爱舞蹈,在起舞时举手投足都是那么自然,毫不做作,更关键的是李莎莎勤奋,肯吃苦,这是其他女孩比不了的。
最终,李莎莎用真诚感化了曾经离她而去的朋友,带着好友的祝福,穿着老师的红舞鞋,承载着家人的期望,前往比赛现场,走向了属于自己的舞台。
书中老师的红舞鞋贯穿全文,它代表了每个女孩
读《红豺》有感500字
最近,我阅读了沈石溪的《红豺》,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关于母爱的感人故事。
狼和豺本来是死对头,可母豺火烧云却含辛茹苦地养育杀害它豺崽的凶手的遗孤——狼崽甜点心。本给他取这个名字是候补食物的意思,但是与甜点心相处久了,竟有了逐渐深厚的感情。火烧云甚至不惜生命,去与眼镜蛇搏斗,还能不管不顾自己的那条美丽的,重要的长尾巴,冒着危险,把甜点心拉上岸。还因为甜点心,放弃了精心筛选的新郎。某一天,因为舍不得吃甜点心,火烧云壮着胆子去村寨捕食,不仅忍臭钻进粪堆里,还差点搭上了性命。还在一场和狗熊的搏斗中,痛失前腿,惨遭鹅欺。最终,火烧云用惨重的代价,换来了甜点心和甜点心的孩子们的安宁。看完这本书,我已经声泪俱下,被火烧云的母爱深深地感动了。
当我读到“村寨逃生”这一章时,心里酸涩苦辣都有。难以想象,火烧云冒着生命危险去村寨捕食,甚至忍着恶心和臭、脏,钻进肥料堆里,要知道那可是有各种屎尿,黑泥烂草组成的,简直是各种排泄物的大杂烩,还受了重伤,而这一切都可以避免,只要它吃掉甜点心,可它没有这样做。这一章,最让我最难忘,我要为火烧云的大爱点赞!
这时,我不禁想到了我的妈妈,想到她为我所做的点点滴滴,对我无微不至地关心和无私地
读名著品经典征文
煮一壶清茶,燃一炷香,翻开泛黄的书卷,在微弱的烛光下彻夜漫读。我独自一人闲适的在浩荡的书海上泛舟。一篇篇感人的文章泛起层层涟漪,一个个动人的诗篇涌起朵朵浪花。我在书海中遨游,书伴我成长。
从小便听说“开卷有益”“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样的话。但那时知道读书好,但却从未真正领会过读书的乐趣,一直到初中我才清楚地感受到了读书人生殖一大乐事也。
记得我第一次接触到书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可是当时我还是很不情愿,但当我翻开第一页时,便深深地被它吸引了。“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我顿时心灵一颤,似乎感受到了沧桑的历史,仿佛回到了从前,内心中汹涌着那三国人的风霜雪雨,脑海中闪现着那沙场征战的悲壮景象。但这一切却都是想象而已,当我真正打开书的第一章,我深痛不能握有实权的皇帝是多么无力,宦官当道的社会是多么黑暗,我替他咬牙切齿,但我却无计可施,只能怀着忿忿地心情读下去。
“桃园结义”篇让我懂得了兄弟情深,体会到了朋友知己的重要,更体会到了危难关头朋友的两肋插刀,幸福时刻的有福同享,困难逆境中的同甘共苦,
读国学诵经典征文
【篇一:漫步在国学经典的世界里】
读吾国之博学,诵千秋之经典。
——题记
“人之初,性本善……”这朗朗上口而富有教育深意的三字经,是我最初的国学读本,铸就了我与国学的相识;“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这一首首经典的古诗词,是我上学之后的读本,开启了我对国学懵懂了解;“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这一篇篇千古传诵的佳作,是我上中学之后的读本,也更让我对国学对经典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自此,我彻底爱上了国学,喜欢上了经典,并与之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们。
喜欢国学,因为喜欢国学感情真实的文字,如一泓清明的湖,映出天空最真的模样;喜欢国学,因为喜欢国学美轮美奂的恰好,那些固定格式的诗词,如一湾美满的月,恰到好处的美;喜欢国学,因为喜欢国学动人心弦的传诵,千年的距离,无法阻止文化的传递,如一袭柔滑的旗,柔软却不失本色。
喜欢国学中的古诗词,因为它们有美,因为它们有情。“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是李白的孤独寂寥;“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