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狼围攻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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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狼与群羊作文800字
长时间的假装合群会把自己从孤狼变为群羊,无论线上线下我们都该学会为狼。
白落梅在《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中写道:“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人间,没有谁可以将日子过得行云流水。”因此,大家都随波逐流,将地上走出了一条路。起初这条路通顺便捷,可走的人多了,路反而变得窄了。
这时候,有人逆流而行,道阻且长,一路上免不了头破血流,但最终却获得了成功。相较之下,这样的人是孤独落单的狼。他不似群羊生活在膏腴之地,他往往遭受狂风怒雨,弱肉强食。久而久之,狼身上磨砺出的气势便能先胜人一筹。狼的眼神犀利干脆,极具魄力;羊的眼神空洞呆滞,毫无生气。想来也是,孤狼之身驰骋黑夜,群羊蜗居温暖。所以这种差异在时间的积淀下慢慢呈现。
人是矛盾的生物,时喜孤独时喜热闹。有人就成了披着羊皮的狼,虽然内心坚持着狼子野心,但表面却是逆来顺受的软柿子。以为自己是特殊的一个,定不会被“群”化,实则早已败絮其中。做一只孤狼没什么不好,不过就是形影单只看上去寥落了些罢了。无奈,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被“群”化。他们戴上了面具,再想揭下来谈何容易?除非伤筋动骨扒皮。于是,他们以丑为美,身为异类却以异类的眼光看待那些将自己“真理&
群而不群作文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狄更斯在《双城记》的开篇写下的这句话用来形容当今时代再好不过了。经历了三次技术革命的人类,如今迎来的是一个信息大爆炸时代,在这个时代中,我们陷入在“群”的天罗地网中无法自拔。
“晒、刷、赞”几乎充斥着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每天起床后第一件事便是打开手机,刷新着朋友圈的最新动态,然后手指轻轻一击,完成一次与他人的互动。这轻轻的一击或许是为了传递和分享喜悦,但更多的还是为了表明“朕已阅”或“我还活着”,享受着专属于自我的存在感。
在偌大的朋友圈,当你全程直播自己的旅行,我正忧伤地坐在桌前,望着窗边飘过的一朵云,想像它来自于你去过的某个地方;当你抛出一堆诱人的美食照片时,我总是幻想,那缭绕的香气是否是你对我发出的最为羞涩的邀请;当你炫耀的秀着自己的各种幸福生活,比如逛街、新衣,甚至是照着你的一缕阳光时,我却一个人在午夜深处孤独地刷着屏,借你的生活来打发自己的无聊。
就是这样,朋友这个群体,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变成了一个无形的圈,在你我之间隔开一片海,我在这头,你在那头。你用手指留下一颗孤独的&ldq
“群”而不群作文
脑海中总会浮现这样的画面:远古时代的人类,过着氏族生活,茹毛饮血,钻木取火。他们群居在一起,一起采集,一起狩猎,一起在黑夜中围着堆火长啸,一起在黎明后对着朝霞当歌。
或许早已注定,人类便是群居的一族。祖先早在造字时,就已参透了“人”的含义:一撇一捺,互相依靠,互相扶持,正如生活中的人,需要群居。如此便有了家庭,有了自己的圈子,大而言之,便有了社会。
二十一世纪是信息纵横的时代,犹如一张“大网”将一切的一切沟通联系。即时通讯工具的兴起和普及,更是将人们之间的距离拉近。足不出户,便可以与至交肺腑感言;夜深人静,仍可以与闺蜜尽情购物。没有空间与时间的限制,这种虚拟的群居似乎流行开来。
互联网世界,“群居生活”更是丰富。当网载小说一有更新,便有“读书群”争相游阅;当豪车名跑展出时,会有“爱车群”传览照片,吐槽性能;当假期将至,能有“旅游群”热烈讨论大好河山、风光名胜。这种足不出户的网络服务,确实为我们带来了便利。这种蜗居,不是群居,却胜似群居。在网络信息联系下,无论是天南海北、天涯海角,亦或是隔墙之距,近在咫尺,无
熊鹿之战作文
在夏洛兰鹿群,曾经有一头勇敢的公鹿,它是这个鹿群的头鹿,勇猛好斗,敢与黑熊拼杀。它的妻子也是美若天“鹿”,它们生下了一个可爱的鹿宝宝,叫做小鹿贝贝。
小鹿贝贝出生在这个强壮的家庭。父亲曾经击败过两头黑熊、五匹狼;它的母亲头上虽然没有角,但也曾吓走过一匹半大灰狼,因此,小鹿贝贝从小就练就了一身好本领。在它牙口半岁的时候,它就用自己短短的犄角顶死了一只幼豺。它十分幸福。
然而,好景并不长。一天,棕熊玛利亚来到鹿群里想找头鹿吃。头鹿没有半点犹豫,举起大角就向棕熊发动了进攻。它用鹿角一撞,棕熊被撞了个四脚朝天。棕熊并不笨,在背部着地的一霎那,立刻跳了起来。这速度,连刘翔博尔特也要甘拜下风呢!
“啪”!棕熊一掌打在了头鹿的身上。要是其它的成年鹿,早就被拍段脊梁倒地而亡了,可头鹿的身体实在是太强壮了,只是接连后退了几步,打了个趔趄,便重新挺直了腰板。
棕熊和头鹿对峙着。突然,棕熊怒吼一声,冲上前来想一掌拍段头鹿的脖子。头鹿早有防备,它将身子一抽,头一歪,脖子一扭,就躲过了棕熊的攻击,并且顺势借力将棕熊顶翻在地。头鹿不肯罢休,冲到棕熊跟前,用坚硬的蹄子踩踏棕熊的头盖骨。这一下要是踩着了,棕熊肯定没命了。可是,就在这时
群分的我们作文
常言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句出自于千百年前的精辟之言,时至今日,依然适用。只是群分的我们,不在限于现实中的人群,而沦陷于“网络群”。微信时代,我们进入了“群众”的天罗地网。被分为“同学群”“同事群”“朋友群”“亲人群”一员的我们,无时无刻不在享受“群”的欢乐和浇灌,也时时刻刻都在承受着“群”的挤压与干扰。群分的我们,究竟该何去何从?是继续享受还是放弃承受?
不得否认的是,群,的确有它自身的价值所在。微信上,朋友相聚在一起分享着自己每日的喜怒哀乐;空间里,有家人上传的一张张充满温情的团圆照;朋友圈中,同学同事不再“万年潜水”,而是活跃如同恐怖分子般“晒美食”“晒温暖”“晒幸福”……那些微不足道的、曾与你擦肩而过的点滴小幸福又因为“群”而与你邂逅。那一张张美食图片,一段段催人奋进的励志话语,一群群人各自的欢笑与
我们的群作文
《战国策》上有这样一句话“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自古以来,就是有“群”这个概念的。志同道合的人相聚就成为了群。正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被划分在一个类群里的人自然有着相近的价值观,他们会为了共同的目标奋斗,即便他们互不相识,也会有一种深深地心理认同感。于是,每一个群体都有了各自的特点以及文化。且不论这些“群”的性质,但有一点是相通的:他们都是时代发展的产物。每一个“群”都带着鲜明的时代烙印。
在春秋战国时期,有这样一群人,他们被称作:刺客。他们的人生信条就是,士为知己者死。他们不是杀人不眨眼的杀手,而是一群有着共同信仰的士人。他们有着过人的胆识和谋略,为了心中的正义,为了报答恩情,赴汤蹈火亦在所不辞。我想,这正是一种侠义精神的体现。专诸,聂政,要离,荆轲……令人不禁想起那易水河畔的送别:“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探虎穴兮入蛟宫,仰天呼气兮成白虹”。尽管他们大多数最后成为了悲情英雄,但他们的精神足以令后人敬仰。正是这样的一群人,坚守着自己的道德底线,用侠义行走江湖,
金丝熊作文500字
金丝熊是一种很可爱的小动物,驯良,顽皮,很讨人喜欢。
金丝熊,又被称为珍珠熊。产于欧洲,属鼠类,形态像熊,毛色有白色的、棕黄的,还有带褐色斑点的,背部中间及两侧有三条黑线的,背毛深灰色,腹部白色,原种冬季毛色将变为白色等等。
由于它属鼠类,因此,活动时间就固定在了夜间。它是杂食性动物,主食各种杂草种子和粮食,偶尔也会有猎食昆虫的习惯。它有储存粮食的习性,不会冬眠,靠储存的食物过冬。
金丝熊的繁殖率很高,2月龄性成熟,春季开始繁殖,在妊娠期仅为16天,年可产8-12胎,每胎8-16只不等,不可近亲繁殖,这会造成后代体质下降,死亡率高。能看出不止是人才不可以近亲繁殖。一只金丝熊的年产量就高达120只!可见它的繁殖率有多高!
由于金丝熊适应性强,再加上它是杂食性动物,栖息地就很多,各地均可饲养。
金丝熊睡姿十分可爱,它是把身体卷成圆形,像一个球,它身体状况不好时和天气寒冷时,也会把身体卷起来。它睡觉时是不喜欢受到骚扰的,所以抱它时,一定要先注意它是否是清醒的,否则它是会生气的!
金丝熊与猫狗比起来,是比较不容易与主人取得沟通的动物,只要用心去观察,用爱去呵护它,是一定会取得它的依赖的!
金丝熊样子可爱,就像电视里的卡通人物一样,加上性情温顺,个性憨厚,行动缓慢,
毛绒熊不悲伤作文
在我们短暂却又漫长的一生中,陪伴着我们度过童年的,必然少不了一只毛绒绒的、有着黑豆子般的眼睛的小毛绒熊了。它曾经是我们的心头肉,我们的最爱,拥抱在怀中,深深溢满了幸福。我猜那时候,毛绒熊是十分快乐的,也深深地爱着它的主人,给予了它温暖、希望和一个美好的家的主人。
那时候,它是多么爱它的主人呀,它唯一的依靠只有主人了。可物是人非,它亲爱的主人渐渐抛弃了它,以成长了,长大了,懂事了,成熟了为借口抛弃它,将它狠狠地甩开,丢弃于垃圾桶或不起眼的一角中,从此,再无温暖,它从天堂坠落深渊,光明与快乐再也不复返。到了最后,只剩绝望了,再无爱。
可有什么办法呢?命运如此。它一早也是想到这个结局的,一只毛绒熊的使命便只能如此,是永远不能再挽回的了。是啊,主人已经长大了,他再要它还有什么用呢?它只是一只无用的累赘罢了。敢问,那些已成长为借口的人们啊,你们问问自己的心,自己真的成长了吗?所谓成熟,就是以自己长大了为借口,而狠狠地推开身边爱自己的人,甚至只是一只毛绒熊吗?即使毛绒熊没有感情,可谁又来倾听过它的心声?
毛绒熊不悲伤,期待着希望,可从此,谁又能成为它的希望……
狼与虎
曾经有这样一个故事,在一片古老的森林里,有一群称霸的王者:狼。成年的狼凶猛无比,连老虎都不是他们的对手。渐渐地,狼族的势力越来越大,逼得虎王退位让贤,当然,只要是一只有野心的老虎,都会想要打败狼,坐上森林王者那把高贵的交椅,让所有人,俯首称臣。
于是,世世代代地繁衍下去,老虎和狼终究还是结下了世仇。狼王怕老虎的势力会威胁到他的后代,边找各种借口,产生杀戮,把老虎一族赶到了森林外。老虎们在森林外养精蓄锐,所以,老虎的实力大有进步,而此时的狼族正是在步步堕落,后代越发的没用。狼族的祖先曾在森林外设置结界,使的虎族无法进入,而狼族后代也因为有结界保护,越来越懒惰,实力在一代一代下降。而狼群中继承王位的法制是:世袭制。一代狼王比一代昏庸无能,治理的狼族越发衰落。
狼族的末代首领,狼碌。是最无能的。而虎族此时的王是,虎垒。寓意是懂得垒高自己,振兴虎族,使虎王威名重现江湖。他的本领十分高超,可以说,甩了狼碌几条街。
狼碌真的十分昏庸,当然,他越昏庸,越是给狼族制造机会。有一天,虎族派出一员猛将,在结界外,肆无忌惮的叫嚣。狼族的大使者恼羞成怒,决定擅自打开结界与虎族大将一决高下,可谁知,这是一个圈套的开始,狼族危在旦夕了。虎族大将装作敌不过狼族大将,便故意被他抓
绒毛熊作文450字
在我生日的时候,妈妈送了我生日礼物:绒毛熊。
这个绒毛熊大小有50厘米高,胖胖的身子,浑身上下白白的毛。它的头有一个篮球那么大,耳朵有大人手掌那么大,“头发”上还别着一个粉色的蝴蝶结,黑黑的眼球有一个乒乓球那么大,翘起的鼻子是褐色的。身子穿着粉色的裙子,裙子上还绣着粉色的大小有大拇指盖那么大,是玫瑰花的形状。肥肥的胳膊,和肥肥的小腿。怎么看都是一个漂亮的小公主。
漂亮的公主熊带给了我无尽的快乐。
早晨起床前,我对漂亮公主熊问好。眼神中公主熊也跟我问好。在愉快的心情中开启了一天的生活。放学回来,先要抱抱熊,告诉她我一天的快乐和烦恼,我发现和小熊的倾诉,会淡化我的忧伤。有一次,因为和同桌闹别扭,看什么都不顺眼,回到家中,冲着小熊就是两拳,结果,看出小熊不再是平时俏皮的模样,我后悔了,抱着小熊哭了一场。每天晚上,我都要搂抱着绒毛熊睡觉,摸着毛绒绒的小熊感觉舒服及了。有了绒毛熊的到来,晚上睡觉,再不依赖妈妈的陪伴。
绒毛熊,是我最好的生日礼物,也是我最好的“伙伴和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