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带开裆裤原版故事梗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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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背带裤作文400字
一直以来,我都特别希望有一条背带裤,因为我觉得穿上背带裤特别可爱,所以就一直吵着妈妈给我买背带裤。
有一天我放学之后回到家,妈妈说给我买了新衣服,我兴奋的赶紧打开包装袋,一件是毛衣,一件是我盼望已久的背带裤,这条背带裤胸前有两个口袋,一大一小,口袋上还有一个卡通米老鼠,背带后有两条带子,正好可以露出漂亮的上衣。裤腿上还有一个小口袋,看起来没那么单调,裤子上还可以扎腰带,背带裤的颜色是深蓝色,是我最喜欢的颜色。啊!我的背带裤!我拿着它在身上比来比去,想象着自己穿上它之后是多么可爱。
我上身穿了一件肉粉色带小白点的毛衣,下身穿上了心爱的背带裤,“又漂亮又可爱!”我心里美极了!我觉得我想一位公主!穿上它我舍不得脱下来,穿着背带裤走出家门,去楼下小区转了一圈,还去了姥姥家,我问姥姥好看不好看,姥姥眯着眼睛笑呵呵的说:“好看好看!小妞妞穿什么都好看!”我高兴的抱住姥姥亲了一大口!
一到每年春暖花开的日子里,我就穿着我的背带裤,在草坪上,花丛中撒欢打滚!
基督山伯爵简介故事梗概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在世界文学名著的宝库中,就有这样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基督山伯爵》,它是法国作家大仲马的不朽之作。尽管这本书厚达一千四百多页,但丝毫不让人觉得拖沓冗长。小说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令我读完仍意犹未尽,并由此书引发了许多联想与思考。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名青年水手——爱德蒙。 唐泰斯被人陷害入狱,后来结识了法里亚神甫,在找到机会逃出监狱后,得到了巨额财富,并伪装在不同身份下,对自己的恩人报恩,向仇人报仇的故事。
通读全书,爱德蒙坚持不懈、爱憎分明、知错能改、不贪钱财的高贵品质让我敬佩。他在狱中一待就是十几年,可他从未动摇过逃出去的想法。如果换作是我的话,在希望渺茫的情况下,我的信念很可能便会慢慢泯灭了。在出狱之后,他以上帝的名义,用仁慈和人道报答了一切珍贵的恩情,同时他也用复仇之神授予他的权力,惩罚了一切险恶之人。最终,正义战胜了邪恶。复仇成功后,他也没有贪恋法里亚神甫送给他的一亿巨额财产,而是抛弃钱这种“身外之物”,前往远方,过上新的生活。
再品《基督山伯爵》,我又加深了对这本书的理解。看一看爱德蒙&m
夏洛的网故事梗概作文400字
《夏洛的网》是美国的E·B·怀特创作的儿童文学作品。这部书讲述了一只小猪威尔伯的成长故事。
小猪威尔伯与小蜘蛛夏洛成为十分要好的朋友,在这本书中,你会看到:天真可爱的小猪威尔伯居然请求会织网的夏洛来教他织网,爱吃东西的威尔伯为了恳求夏洛放他去吃东西而编了各式各样的理由来吃它的饭;去市上领奖时,一只狡猾的老鼠坦普尔顿还救了夏洛,但它懒散的样子又让人气的够呛……从动物的视角再来看看这个世界,你会发现不一样的一面。
威尔伯还遇到了许许多多的人和与它能沟通的动物:它最喜欢的是小女孩弗恩。在它刚要被弗恩爸爸杀掉时,是弗恩一口拒绝,才救下这只落脚猪。弗恩还有个哥哥名叫艾弗里,他性格不比弗恩好,鬼点子倒比弗恩多。威尔伯所在的牧场里有不少动物:唠唠叨叨的的母鹅、山羊、牛、小鸡等,威尔伯因此明白:世界上虽有心胸狭窄的坏人,但也有爱心泛滥的好人。
威尔伯虽可爱,但猪就是猪,早晚要变成火腿。夏洛为了救它,用网织出了许多赞美威尔伯的文字,使它一夜成名,保住性命。可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暖裤浓爱作文
童年不再,往事淡忘,却忘不掉外婆对我的爱。
地球无情地转着,将外婆——她转入古稀之年,她双眸不再神采奕奕,行动不再干净利落,步伐不再健步如飞,时光荏苒,她在变老,我在成长。
打开记忆的匣门……我与外婆相隔千里,我对她的印象很浅,但她对我的爱却相当深沉。在一个岁末天寒的冬季,一个月朗星稀的夜晚,我因睡不着,睁眼见到微弱的灯光,我起床察觉到一抹身影在朦胧的灯光下若隐若现。我走近了,外婆披着大衣,弓着腰,她在为我缝补裤袋,我也纳闷,我裤子也没烂,为啥要补,但我还是默默的注视着外婆的一举一动。她由于年事已高,已年过七旬,看她目不转睛的盯着那个针孔,一次一次的尝试着,几分钟也没穿上线,额头上泌出一滴滴晶莹剔透的细汗,反射出爱的光芒,照在我的心头,过了一会儿,终于穿进了,外婆的嘴勾起了幸福的弧度。躲在一旁的我眼眶上蒙上了一层薄薄的感动的泪花。虽然外婆已年过花甲,但手法依旧娴熟,双手龙飞凤舞地在裤子上舞动着,眼神如此专注。银针在外婆手上仿佛有了生命似的,穿来穿去,外婆打着哈气,上下眼皮也打起架来,愈发的疲惫。但她依旧坚持地缝补着裤袋,外婆舞动的双手使我动容。她的一针一线地缝补着,神是如此的聚精会神,手不时的在
写作品梗概作文500字
《爱丽丝漫游仙境》梗概
在一个奇妙的下午,天空中飘漫着一丝淡淡的甜味。爱丽丝与她的姐姐一同在草坪上度过这漫长的下午,但姐姐只会一味地读书。爱丽丝早已厌倦了,独自起身准备去哪儿玩玩,而就在这时,一只怀里揣着一块怀表,会站立的白兔在远处山丘跑过。爱丽丝飞快地躲在一棵大树后,白兔不一会儿就跑到跟前,令她惊奇的是,白兔正在说话,爱丽丝跟随着白兔,一不小心滑进了兔子洞,开始了一场奇妙的梦境旅行。
梦中不仅有欢乐、奇怪,还有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比如有许多会说话的生物,以及一些会活动的纸牌士兵。回家的路上她遇见了会隐形的柴郡猫、爱睡觉的睡鼠和总是哭泣的素甲鱼,本以为就要结束了,但她遇见了红心王后,王后的脾气十分暴躁,古怪的地洞下,所有人都疯疯癫癫,脾气古怪又像得了什么怪病,只有爱丽丝一个人头脑清醒,而地下的人却感觉她才是怪人。而暴躁的王后本就不喜欢爱丽丝,这里所有的人都排斥她,所以王后命令纸牌士兵将爱丽丝抓回宫殿,她一次又一次凭借自己的智慧得救。红心女王十分生气,因为士兵们翻山越岭也没有找到爱丽丝。
在千钧一发的最后危急时刻,爱丽丝被惊醒,虽是一个梦境但完全体现出了一个孩子的童真,聪明伶俐,天真活泼,她总会口无遮拦,当着老鼠的面谈猫,而伤了老鼠的心时,又用小
《活着》梗概作文600字
在《活着》一书开写的十年前,作者余华在农村的一块地里散步看见了一位唱着高歌的老农,出于好奇,便走上前去搭话,在对话过程中,老人给余华讲起了自己的经历。
老人名叫徐福贵,原先是个地主的儿子,但他一点儿地主气质也没有,还整日出去赌博。直到有一天福贵把家产全部败光了,只好带着一家老小出去当上了农民。在得知福贵把家产败光时,福贵的父亲当场就气死了。
再后来,福贵有一次给母亲买药,不幸被国民党抓去拉炮,回来时母亲早已去世,女儿风霞也变成了哑巴。福贵见了这景象,只得振作起来,好好养家。
功夫不负有心人,福贵攒够了钱,把小儿子有庆送进了学校,这算是过了段好日子。但是好景不长,有庆在为生孩需要输血的校长献血时,因把血抽去太多而死掉了,这使得一家人的生活再一次变得前途黑暗迷茫起来。
在缓了几年后,终于到了女儿凤霞结婚的日子。新郎万二喜是个城里的工人,唯一的形象缺点是他的头从小就歪着。不过这也足以使福贵一家前途变得光明了不少,安稳了起来。
转眼间,凤霞生下了一个男孩,可她自己却因难产身亡,孩子起的名为苦根。在小苦根出生后不久,福贵的妻子家珍病逝了;再后来二喜又工作失手被铁板夹成了肉饼。从此,福贵便和外孙苦根一起生活。
好不容易,什么“活动”都熬过去了
破了的牛仔裤作文900字
我即将离开心爱的母校,离开难以分割的大家庭。这六年,这短暂而又宝贵的六年。六年的时间在我的心中刻下了无数个难忘的身影。那个身影恍恍惚惚,却已扎根在我的心底。
她就是陆老师,小学低段时的语文老师。每每想起她,就会情不自禁地想到那条破了的牛仔裤。
细细回想起来,这已经是五年前发生的事啦。那时的同学们年幼无知,纯净的心灵充满了对任何事物的惊奇,那双双明亮透彻的眼睛充满着稚气。
是一节早晨的课间大活动。一年级的场地就只有教室前面的平地,同学们做完早操,开始玩耍,“疯”跑得满头大汗,做游戏的笑容满面。不知何时掀起了一波跳远的热潮,个个都在稍有空隙的地方练习跳远,跳得远的满脸自豪,跳得近的也不气馁。不知是哪个胆大的,竟把陆老师拉了过来,看我们不亦乐乎地练跳。
陆老师面带微笑,赞许地看着我们一个一个跳过,见一个矮小的女同学总是跳不好,便把那位女同学唤到身边,开始“指手画脚”地说明着自己的想法,毕竟不是专业的体育老师,终究没有可行的办法。口传不如身教,陆老师便开始亲自上阵,试演给那位同学看。老师的动作虽然不是很流畅,很标准,但她拧着双眉,抿着嘴唇的样子,也算是全力以赴的一个表现吧!老师的双脚重重地落在地上,她不禁一蹙眉
六年级梗概600字
《狼王梦》梗概
今天,我看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狼王梦》。它是一篇长篇小说,内还有一篇更短的小说叫“狼种”。
其中“狼王梦”写了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培训它的三只小狼的故事。(本还有一只小公狼,出生时不幸溺水而亡。还有一只小母狼)第一只小公狼胆子很大,不过由于小狼太小,而且紫岚去捕猎时,不幸被金雕捉去,成了金雕的美餐;第二只小公狼本已快长大,只不过它事事冲在前面,不幸被捕兽夹夹住,命归西去了;第三只小公狼由于长久被忽视,紫岚好不容易让它有了自信,它却在快打败狼王时信心大减,最终成了狼王的美餐。
后来,紫岚为了让媚媚(紫岚的女儿,一只小母狼)无后顾之忧,于是和一只金雕同归于尽。
“狼种”讲了一只名叫大灰的狗的故事。大灰出生时毛色紫灰,没有光泽,就像一堆草木灰一样。
大灰长相和普通的狗也有差异,大灰长的像狼。因为大灰的母亲身上有六十四分之一狼的血统,也就是说有六十四分之一会生小狼崽。遗传密码十分复杂,在某种因素的干扰下,隐性基因有可能突变显性,这就是罕见的返祖现象。
毫无疑问,大灰的身上出现了返祖现象。大灰从警犬学院毕业,到了马戏团表演,还遭受了哈巴狗的暗算
一条旧牛仔裤作文1000字
人是奇怪的,有些对别人无所谓的事物,于已却珍贵无比且美好的不可思议。
天气转冷,寒气逼人。于是我打开箱子找出棉衣服来,就在我翻衣服时我看到了这条旧裤牛仔裤。我拿起这条牛仔裤想起了那个辛酸而又温暖的春节。
过年的记忆,大多都是美好、热闹的。可是当一个人无法过一个好年的时候,过年往往更能让人感到寂寞与悲凉。
那一年,是父亲外出打工的一年。十一岁的我听说妈妈不能给我买新衣服了,难过的一个人跑到墙边哭泣。妈妈看我一个人在哭,温柔的问“怎么了,儿子?”我啜泣着说:“妈妈,今年我们不能买新衣服了吗?是不是?”妈妈一听不由苦笑说:“那里啊!我们能买啊!你想买啥样子的。”“我想买牛仔裤,强子他妈妈都给他买了。”“好好,我们买。”我便由雨转晴了。
其实那时候新衣服也不见得是啥好衣服,无非就是在集市上买的帆布牛仔裤,可那时候我特别希望可以在过年的时候穿新衣服。
在乡下,过年的时候满村都是小孩穿着新衣服跑东跑西的影子。可那一年,父亲没有回来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妈妈在和我说了给我买衣服后,就去忙了。就在临近年集的时候,我发现,我家的4只大公鸡和3只鹅不见了
六年级梗概作文600字
《导盲犬迪克》梗概
故事的主角——迪克,出生在一个优秀、血统纯正的猎狗家庭里,因为相貌奇丑,被主人丢弃在野林里,它便当起了野狗。
一个偶然的机会,迪克拥有了想要主人的念头。恰巧迪克在街头闲逛时碰见了苦命少年阿炯,并与他相依为命,也拥有了自己的名字。阿炯是个小瞎子,以在茶馆卖艺为生,父母离婚了,后妈待他也不好。
一天,茶馆买了一台收音机,阿炯却没有了生计。迪克在怒气中咬坏了收音机,给阿炯的家庭及茶馆造成了很大的损失。阿炯和迪克为了逃避家暴,也为了远离苦难生活,当晚一起离家走了,要去云南昆明的豆腐营寻找阿炯的生母。
一路上他们穿越了死林,好不容易来到了豆腐营,阿炯却只能以乞讨为生,期间还生了场病。一位好心的穿绿呢大衣的阿姨让阿炯住在了她家。其实她是阿炯的生母——缪青,缪青没有让阿炯知道自己是谁。她的新丈夫偶然听到了阿炯在拉胡琴,并且拉得非常好,便让他走上了舞台。而迪克却因为相貌太丑,没法上台,由一只美丽的白狮狗代替了它,可是白狮狗与阿炯相处得并不融洽,他们互相讨厌着,存在着很大的矛盾,有时会闹得近乎无法演出。
阿炯此时已从小乞丐变为了红透了半边天的大明星,甚至要到更多的地方去演出。而迪克却十分不爽&md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