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岛历险记的作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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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岛历险记作文500字
有一天,我走在热闹非凡的大街上。突然,我看见了我的同桌高山,我想让他和我一起去游乐园玩。这时,他也看到了我,他说:“我们去游乐园玩吧!”我高兴的向他跑去。突然,一个人从我眼前快速跑过去,当他跑过时,我眼前的景物全不见了,我站在一座荒凉的岛上。这时,一个声音传来:“你好,孩子,你有一个任务,必须在三天内找到三件宝物,如果找不到,你将永远留在荒岛上。”
我很害怕地往前跑。突然,一个东西把我绊倒了。我回头一看,一块身穿七彩服的石头正睡在路上哭泣。我捡起了它,它说起了它的故事。
有一天,王子正在玩七彩石,他的部下跑进来说:“王子,国王有令,敌人侵犯我们的领土,准备迎战。”王子就对七彩石说:“七彩石,我一定要打胜仗,你要帮我。”说完,王子就拿起宝剑冲了出去。一周后,王子气冲冲地回来了,拿起七彩石生气的说:“你为什么让我打了败仗呢?我要把你丢了。”七彩石就被丢到了荒岛上。
我听完了决定把七彩石送到王子宫殿里。我们就一起出发了,我先打听王子的宫殿在那里?他是第几个王子?宫殿随从告诉了我。我们终于找到了王子,最后,我说服王子收留了七彩石。七彩石也
白兔历险记
森林深处,有一个被糖果包裹住的屋子,而在糖果屋里住着一只白兔和黑兔。白兔和黑兔是好朋友,每天都在森林里玩耍嬉闹,经常一起去采胡萝卜。可是森林深处也住着一个老巫婆。去往森林深处有两条路,一条是去往糖果屋的路,而另一条路是去往老巫婆的房子的路。
这天,黑兔生病了,白兔只好独自走去采萝卜。平常因为有黑兔在身边告诉白兔回家的路,所以采好萝卜后准备回家的白兔一下子着急了,迷迷糊糊的选择去了老巫婆的房子的路。
好奇的白兔,走进了老巫婆的房子。
“有人在家吗?”白兔问。
“唰”的一下灯光亮了起来,黑漆的小屋也变得明亮起来。
在小屋的客厅里传来噼里啪啦的声音,白兔慢慢走进去看,原来是老巫婆。没想到,一下子惊动了老巫婆。
老巫婆用魔法定住了准备逃跑的白兔,说:“既然你来到了我的房子,那么你必须服从我的命令,一辈子都得呆在这里服侍我。”白兔害怕极了,说:“我不要!我不要!”
老巫婆不管白兔的叫喊,用魔法让白兔完全听从老巫婆的命令。
黑兔休息了一天,病也差不多好了。
等了好久,夜都已经深了。白兔还没有回来,黑兔焦急的等待着。黑兔赶紧出了门,到森林里四处寻找。
突然,黑兔发现了远处的一点光,
皮皮历险记二
上回提到皮皮自己游历了一天,第二天皮皮告别妈妈来到了大草原,在这里遇到了一只小鹿,皮皮和小鹿一见如故,它们愉快的嬉戏起来,原来小鹿的名字叫滨滨,不知不觉的玩耍了一天,天渐渐黑了,它们互相告别,约好明天再见。
皮皮刚转身离开,忽然听到滨滨的大声呼救声,原来从草丛中蹦出一只大老虎,正在张牙舞爪的扑向滨滨呢!皮皮看到后赶紧飞快的爬到树上,对着老虎破口大骂:“笨老虎,你是个大笨蛋,你能爬上来吗?哈哈不能吧?你能抓住我吗?”一边说着一边摘树上的果子打老虎,老虎发怒了,从来没有哪个动物敢如此放肆,它扔下小鹿滨滨朝皮皮恶狠狠的扑过来,但是它怎么也爬不到树上去,皮皮敏捷的一跳一窜已经上树稍了,老虎气的干瞪眼,但是无计可施。滨滨早趁这个机会跑远了,皮皮见滨滨没有危险了,自己也从树上跳走了。老虎没抓住皮皮,滨滨也跑了,只好垂头丧气的离开了。
滨滨很感激皮皮,说:“皮皮,你真是我的好朋友,要不是你,我今天就被老虎吃了,太谢谢你了。”皮皮说:“不用客气,咱们是好朋友,就应该互相帮助。”滨滨妈妈为了感谢皮皮,给它们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并且带着滨滨搬到了皮皮家的附近,跟皮皮做邻居,从此皮皮和滨滨成了一对
小鸟历险记变形记
睁开眼,我在一个陌生的地方醒来,四周都是树枝,身下是丝丝稻草和根根鸟羽,这好像是一个鸟巢。我连忙爬起来,向四周一望,茂密的树枝围绕着我。这里离地面很高,仔细一看,身旁的树也高大了许多。
难道我变成鸟了?我低头查看我的身体,我的双手变成了翅膀,长着灰白的鸟羽,双脚变成了灰黄的爪子。我的身上也覆盖着光滑的羽毛,肚子上长着一层细细的绒毛。转过头一看,顺着后背伸出去一束硬羽。啊,我真的变成一只小鸟了!
我在天空中自由地飞翔着。我飞到了一片树林,这里到处都是高大的树木,树枝上垂挂着长长的藤条。树叶有些泛黄,地上铺满了黄色和棕色的落叶。我在藤蔓间穿梭,枯叶纷纷扬扬飘落。我时而笔直地冲向天空,时而悠闲地穿过树丛,风声在我耳边呼呼地吹过,阳光洒落在我的羽翼上,像是为我披上了一层薄薄的带有光晕的纱衣。这种自由的感觉,相信谁都会沉醉吧。
我盘旋在城市上空。忽然,一阵鸟叫吸引了我。这是一声明亮饱满的啼叫,像是一道呐喊,喊出自己的无比的决心。我向声音俯冲过去,只见一只大鸟,它的羽毛完全张开,双眼流光溢彩,充满了对天空的向往和赴死的准备。它正在剧烈地抖动双翅,然后振翅冲向天空。可是在它的前面是铁笼,它一头撞在铁壁上,羽毛纷纷飘落。我觉得它像是疯了,这可是铁笼,哪怕十只,一百
丛林历险记读后感500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丛林历险记》。当我看到《丛林历险记》这本书时,我不禁为世界上竟然有人和我持有相同的想象而兴奋不已,便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
这本书是英国著名文学家拉迪亚德·吉普林创作的有关丛林故事的合集。书中篇篇都是儿童读物的经典之作。在这部充满神奇幻想的作品中,作者带我们走进危险的原始大森林,以遍布狼穴蛇洞、古堡墓地的蛮荒之地为背景,讲述了狼孩莫格利经过一系列历险,成长为“丛林之王”的传奇故事。书中的莫格利是个勇敢而富有智慧的男孩,他不仅和棕熊巴卢、黑豹巴希拉以及狼兄弟等交上了朋友,还赶着如潮水般的水牛大军,踩死了自己的仇敌——恶虎希尔汗!莫格利那超凡和智慧令我折服,我也要成为一个他那样的男子汉!
书中还描述了一幕幕生死搏斗的精彩场景,如蟒蛇与群猴大战、莫格利与恶虎搏斗等。作者传奇的叙述,不仅让我体验了一场场刺激的丛林历险,更让我明白了生活就是竞争,每一种生物都得为自身的生存进行斗争,因而需要毅力和有效的行动。而贯穿全书的“丛林法规”,还让我明白了我们的生活需要纪律,只有遵守一定的规则,我们才能过上井然有序的生活。
《丛林历险记》是我读到的最精彩的一部有关动物
《公牛历险记》观后感500字
今天我看了一部电影《公牛历险记》。影片的主角叫费迪南,也真是稀奇,作为一头公牛,不爱角斗偏爱花。这也成了他被其他公牛看不起的原因。
影片一开始,便是费迪南照看小花的情景,这时,斗牛之家里最厉害的斗牛瓦特连一脚把那朵小花踩死了,还说让费迪南和他决斗。这不禁让我想到了校园欺凌,动物世界弱肉强食,人类何尝不是一样,有能力别人才尊重你,不然你凭什么被尊重。
随着情节的发展,费迪南也在妮娜一家的照顾下长大了,在农场,它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可惜好景不长,一场意外,又令费迪南回到了斗牛之家,在选拔中,瓜波因紧张过度被送去了宰牛场,瓦特连也因为牛角被折断,而去了宰牛场,费迪南则被逼成了斗牛。生活所逼,纵使是人,也是一样。没有几个人能照自己希望的生活,理想的职业去做。长大了,要背负很多东西。不可能一辈子都活在父母的羽翼下成长,靠山山会倒,靠水水会流,靠自已永远不倒。
影片的最后,费迪南把观众都感动了,斗牛士没有杀他,他和伙伴一起回到了妮娜家的农场,开心地生活。电影终究是电影,结局都比较美好,试问现实生活中,有谁能像费迪南一样幸运,一样勇敢,保持初心,我想寥寥无几。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希望我们能像费迪南一样生活!
《公牛历险记》观后感500字
《公牛历险记》,主要讲述了一头公牛费迪南,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坚持努力的故事。
西班牙,一个神秘的国家,有一个残忍的传统——斗牛。在那里,每一个体形宠大的公牛都有梦想,成为斗牛场上的赢家。
谁都不会想到,一只体形巨大的公牛,他竟然爱花,他的愿望是呆在妮娜旁边,和花生活在一起。
费迪南小的时候,因为父亲的死亡,更加重了他逃跑的念头。他来到了妮娜身边,开始过上了无忧无虑的生活。但一次花会,打破了他平静的生活,他再一次回到了公牛之家。
他来到那,认识了有点神经的山羊。到了公牛之家,他仍不忘自已的梦想,依旧想逃出去。他碰到了从前的伙伴,和新的朋友。有一个斗牛大师来挑选公牛,费迪南成功被选上,而他的许多朋友被送进了宰牛场。这使费迪南的逃跑决心更大了。他带着所有的公牛逃出了公牛之家。
费迪南为了帮助他们逃跑,而留了下来,开始和斗牛大师做斗争,最后费迪南的善心感动了所有人,他成为了最后的赢家,和所有公牛一起生活在妮娜的家。
我记得山羊说的最后一句话“Ilovelore”是啊,动物也有爱,他们也希望被爱。
每一个都有自己的梦想,不管他是大还是小,都是需要去努力实现的。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500字
读完了《细菌世界历险记》让我惊叹不已,它不仅让我知道了人体的结构,还让我知道了细菌的“天堂”。我感受到了病菌的恐怖,以前我认为病菌对人类并没有威胁。但读了《细菌世界历险记》之后,这个想法却被动摇了。
有一个叫“小小”的细菌,它是病菌的一员,为什么叫小小,因为它很小,但战斗力却不比任何一个比它大一倍的病菌弱。它最喜欢去的也是它认为最危险的地方——人的肺。它曾经带领一支“军队”活活把一个人“杀”死。这也让我知道白血病是怎么由来的了。当我看到这些病的由来时,身体不禁一颤,因为这些原因让我想起了同学聚会的那一次,我吃了非常多的零食。那一天就发烧了,我当时不觉得发烧很严重,可如今这么一看:白血病是发烧后最容易造成的病!这句话吓得我一夜未眠,以后都怕发烧了。就不能学习了。
虽然病菌可怕,但只要人们多运动,不经常去脏的对方玩,自然病菌就不会来。
有时我感觉病菌很可恶,但我又换一个思路,感觉很正常。因为大自然有大自然的规律,比如虎吃羊、狮吃兔等。人类可以吃猪肉等其它肉类,病菌就不可以喝人类的血、吃人类的血细胞吗?
一想起白血病的人无药可救,我觉得我
海底历险记读后感500字
周末,我阅读了一篇童话故事,它让我懂得了友谊的真谛,探险的精神以及不轻言放弃的道理……这就是《海底历险记》。
两个好朋友深厚的友谊,可以抵得过亲情。朋友为了作者,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全,冲进水草丛中,疯狂乱砍。而作者为了朋友,把唯一一颗救命丸拱手相让。最后,他们终究看到了胜利的曙光……真是让人感动呀!
当我读到水草瞬间将我绑住时,我的心不禁怦怦乱跳,为作者捏了一把汗。而看到好友如离弦之箭一样飞奔而来时,我又松了一口气。是啊!朋友不就应该这样不离不弃吗?记得以前的一次体育课上,项忆萱的脚坏了,走起路来很疼,恰巧下课了,又要爬四层楼,她怕被我们误解,便一个人歪歪扭扭地走在后面。我看在眼里,心想:大家既是同学,又是朋友,便上去扶住了她,和项忆萱慢吞吞地走在了后面,她也时常帮助我……
后来,当我读到我拿着刺刀,见蛇杀蛇时。我又为作者感到气愤,因为他的好朋友差一点陪送性命,可见到这么多蛇时,我又觉得作者不轻言放弃的勇气可佳。以前的一天下午,我摔破了腿,可晚上还要跳舞啊!我有些想打退堂鼓了,可妈妈依旧鼓励着我,对呀!我怎么能向这么一点小困难屈服呢?我鼓起勇气,去跳舞,坚持了下来&h
读《财富号历险记》有感500字
轻轻地读起起著名的张帆叔叔的《财富号历险记》的时候,我就在一直想着:如果我是阳阳,生活该多么的美好
阳阳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是一个敢作敢当有勇气的男孩子,而他的表哥叫楷楷,对任何事情都冷静面对。因此,我最喜欢他们俩了。因为,我想当一个有着快乐童年的孩子。
我想当阳阳,因为他自由自在,不用受任何约束,不用写那没完没了,又不会写的家庭作业,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我就不一样了,平时不用说,英语、数学、语文~好不容易放了个假,又要被作业弄得魂飞魄散,挣扎地爬出来后,又落入妈妈的“狮吼功”中~那日子苦地还不如跳进黄河,一了百了。
阳阳还有一个天下第一的无敌好爸爸。这个爸爸本身就是一个开大轮船的,经常开轮船带着家人去看太阳升起,夕阳落下。我要是他的儿子,那别提有多快活了!阳阳又有一个天真的绝顶好妈妈,阳阳称她为“超级无人能敌的宝贝妈妈。”她是关心儿子的好人,连巴鲁斯都非常喜欢她。
而我不同了,爸爸时不时的都要去外地干活。妈妈则在家给我找好多好多作业,并且还在旁边唠叨着。
阳阳还有自己的小轮船,带上自己的兄弟,往上面一坐。那派头!我是没有资格跟他相提并论,小船一个也没有,我们俩真是天壤之别呀!
张帆大叔,你把我们想象中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