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城始建于哪个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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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浪漫的朝代作文700字
若有时光穿梭机,我想让它带我回到那个浪漫的朝代。
我想跟豪放浪漫的诗人李白畅谈诗词,我想一睹杨贵妃惊艳天下的容颜,我想居住在盛唐,看老百姓们安居乐业的生活。我想去到那个浪漫的朝代。
在剑洒挥舞的唐朝,跟李白在烂漫的月光下畅饮美酒,共谈诗词。他能告诉我这个浪漫朝代的趣事,我能告诉他二十一世纪一切不可思议的事。
或许偶然的机会,我能遇见大美人杨贵妃,我不知道我可以与她有怎样的故事发生,但是我能肯定,她那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容颜,定能让我向往和追求,杨贵妃的画像不能满足我的好奇心,我只想一睹为快。
二十一世纪常说,大唐盛世,中国世界数老大。我想看看,它是怎样的繁荣与昌盛。若我生活在盛唐时期,我定然不会被功课繁多而困扰,我只会在家学女红,学习三从四德,学习《孝女经》。但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性情放荡不羁不堪受束,或许会像李白一样,游山玩水,放逐自己于山水田园之间,那种惬意,令我遐想。
唐朝以胖为美,那么我生活在唐朝就可以不顾身材的问题,吃遍唐朝。我可以不顾所有的烦恼,将自己忘身于这个浪漫而不受束缚的朝代。
若我是唐朝公主,我就会拥有数不尽的荣华富贵和权利无上的尊贵地位,可是这都不是我想要的,我只是想要在皇宫中感受宫中的浪漫与自由。
说不定我能看见一代天骄帝王,李渊
赏美景,种蓝蓟作文600字
今天是3月12日,我终于要去江洋畈生态公园,参加种花活动。
江洋畈生态公园真是一本生动的春天的教科书。公园里的一草一木都有不一般的来历。那里的泥土都是西湖里挖出来的淤泥,一些植物的种子以前在西湖的水里见不到阳光,来到江洋畈就开始了它们重见天日的“旅程”,南川柳是这个公园特有的物种,它的枝叶生长于其他柳树大有不同,杨柳的枝叶是向下垂的,而南川柳的枝条是向上长的,直插云霄。
江洋畈的树非常粗壮,高大,像哨兵们排着整齐的队伍正在站岗,哪儿的花粉嘟嘟的,一阵风迎面吹来,那些小花翩翩起舞。哪儿的草地一望无际,像是给大地铺上了一层绿油油的地毯,看着这些,我不禁吟诵道:“乱花渐如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
这次植树节,我们要种的事一种来自欧洲的草本植物——-蓝蓟。据领带王老师介绍,蓝蓟是一种两年生的植物,大约能长到30-90厘米高,它的全身披着尖尖的刺。看完园丁叔叔的示范,我迫不及待地动起手来,我先用铲子刨一个足球大的坑,大约20厘米深,再从花盆中把蓝蓟的苗拿出来,放入挖好的土坑中,然后把刚才挖出来的图盖在小苗的根上,把坑填满。一会儿,一株蓝蓟就种好了。路人都来问我,你们种的事什么菜?我摆摆
孤独城
我像是一座孤独城。
有时会突然觉得,我像是这个世界的旁观者,坐在教室里,看着来来往往的同学,还是低头做我自己的事吧,看书,写字,刷题。和我无关的事就不要接近我。会突然的害怕,于是在沉默中爆发出十分啰嗦的大篇言语,没有人知道我的孤独,也不想让别人知道。
我享受孤独,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关着灯,任手机屏幕的光芒照亮我迷惘的眼脸。呵!简直像极了午夜的女鬼。有时静静地听歌,走在喧闹的大街上,视他人为无物。沿着种有垂柳的环城路毫无目的的乱走,那里的人极少,所以让我有难得的愉悦与宁静。
没有人生来习惯孤独。在高中的日子里,我爱上了孤独。朋友这种存在,是走一路掉一路的。下雨的时候,保护好自己不被雨淋。这就够了。当我深切认识到这一点时,我的某种疯狂的执念也就忽的散了,一丝痕迹也没有,仿佛从未出现过。于是更加迷恋动漫,因为只有看见喜欢的人物时那种幸福感会代替朋友的感觉。
孤独,从某个角度而言,也就是不习惯吧。不要过分习惯某个人、某件事,或某种疼痛。小时候打点滴,总是很羡慕在手背上扎针的人,而我因为血管太细,只能在手腕上扎针。后来有一个技术高超的护士姑娘在我手背上找到了血管,结果痛得我眼泪汪汪,我才知道,当我习惯某处的疼痛后,就不能接受新一处疼痛了。习惯如此可怖,它能轻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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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来了,冰雪融化了,小草从土里探出头来,花儿也展开了它可爱的笑脸。
一天,大象伯伯准备盖一栋新房子,需要很多木头,还要去远处的树林里运,又没有车,“光靠我自己得搬到猴年马月呀?”正在大象伯伯发愁时,在不远处玩耍的小动物听见了,小猪神气十足地说:“我去,我的力气大。”“你们都看看我,我膘肥体壮力气大。”小熊不甘示弱地说。这时小猴插上话:“搬运木头,怎么能少了我呢?”小猪和小熊听见了哈哈大笑:“就你身体瘦小的样猴还能搬木头?”“我就要去!就要去!”小猴感觉委屈极了。大象伯伯说:“那搬木头的活就让小猪和小熊去搬,小猴可以去打下手。”
小猴、小猪、小熊蹦蹦跳跳地来到树林里。“哇!这么粗的木头,怎么搬得动呢?”小猴喊了起来。
小熊拍了拍自己的肩膀说到:“你们看我的。”只见小熊把木头往肩上一扛,大摇大摆地走了。小猪却用鼻子把木头推着跑。小猴心急了,直跺脚。突然小猴看见了一条小溪,它急中生智:“这条小溪不就是向大象伯伯家流去的吗?我可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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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雪随着小草的探头,随着鲜花的绽放,随着树木的嫩芽融化了。
大象伯伯的房子想重新装修一下,所以爱乐于助人的邻居小猴,小猪,小熊跑过来帮忙,他们热情高涨地对大象伯伯说:“大象伯伯,大象伯伯,明天我们帮你把山上的木头运下来。”大象伯伯开心的回答:“好,好,你们一起去运木头。”
第二天,小猴,小熊,小猪一大早就来到山上堆木头的地方。“哇!这么大,这么粗,这么高的木头,怎么搬的动呢?”小猴喊了起来。
小熊拍拍自己的肩膀说:“我身体壮,力气又大,就这点木头几分钟就搬下山了。”说着,把一根粗大的木头扛上了肩。小猪对着小猴神秘的一笑,说:“嘿嘿!看我的!”说完,就用自己那粗壮又大的鼻子推着又大又粗的木头走了。小猴看着木头想办法,旁边的小溪让它灵机一动,“有了!这条小溪就从大象伯伯家旁边经过。”小猴高兴得跳起来。找来一根绳子,将一端紧紧的拴在木头上,把木头推进了河水里。
小猴拉住绳子的另一端,顺着小河哼着歌往前走。有点累了,小猴看着那圆圆的大木头纵身一跃就跳到了木头上,“这样又舒服多了。”小猴悠闲自得
念城作文
爱上一座城,大抵是因为爱上这座城市的味道。
这座城,不大也不小。却足够装下我的成长,揽完我所有的情感。
无垠的天际,烟火的美丽,墙角的相遇,故事的美好,悟透一切得与失的成长都发生在这座小小的城里。浅笑轻吟,时间静静走。
阳光散落在昨天,愿一切安好如初。一样的小城,一样的心情,一样的味道,感悟着不一样的感悟。
雨下在我窗前,玻璃也在流眼泪。这场下在小城里的雨,淅淅沥沥了好些天。停停下下,下下停停。一切都再平常不过,没什么可宣泄的感情。脚踩着小水洼,戴着耳机,按下播放键。一串似雪落般宁静的旋律,悠然而起。浓浓的味道,不是孤独,是心灵的放空。
喜欢下雨天,仰望天空,不黑也不白。没有为什么,没有多余的借口。喜欢就是简单的喜欢。要说原因,或许是因为小城上空游走的味道。
我们从来不是什么圣人,也不是什么伟人。只是固守自己的城池,当着简简单单的自己。只是因为在下雨天吧,总有些不一样的感慨。
湿润的空气,混杂着泥土和树叶,有着腥甜的味道。
空中没有星星,化为了一望无际的黑暗。夜深的时候,心就安静了下来。想来应该是小城特有的味道,让我总是不住地深呼吸,而后像烟圈一样的思绪,无限蔓延。
下雨天,总是想到很多很多,被这座浓厚的味道所感染,是雨轻轻下着的味道。它不愿意打扰了这份静谧,
地球城作文
【篇一:地球城】
这是一颗发达的星球。
我叫阿星,是一位生活在5017年的高中生。
很久以前,我们的星球颁发一项宏伟的政策《告别农村,全球城镇化,人类致富》。从那开始,人们就疯狂的虐夺,经过几代人不懈的努力,终于完成了这项宏伟的工程,人类引以为很骄傲。
我们有着高效率的生活,人类的许多幻想到现在得已实现,列如;虫洞技术,人的空中悬浮等等。在这样的时代里,人们为了生存而不懈的努力工作,当权者以自己创造的“新星球”而骄傲,他认为人们过的十分幸福,在他的掌控下。
我们家在很多年前是农村出来的,祖祖辈辈都流传着关于乡村的故事,我从小听着奶奶叫故事长大,她说:“很久以前有一个地方,叫做乡村,我们的祖辈都是它养育的,哪里有着花丛里翩翩起舞的蝴蝶,有着田间追赶杂孟的小孩,也有哥哥带着弟弟追赶蜻蜓,生活十分美好,更美的是夏季的夜空下,那漫天飞舞的萤火,如同梦境一般。哦!对了,它的四季是变化的,有着春季的勃勃生机,夏季的风和日丽,秋季的硕果累累,冬季的雪花漫天。阿星啊,奶奶是十分向往那样的生活,你了?”这个想法在我内心扎根。
直到今天,我决定去寻找乡村,哪怕踏过千山万水。
这天风和日丽,万里晴空,一出门,就迎来了拂面的微风,送
我想回到什么朝代作文800字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已是21世纪。在这衣食无忧、科技发达的现代,我还是喜欢古代,尤其是唐朝。我有好多历史书,但是特别多的是唐朝书籍,如《李世民传》《武则天》《唐诗三百首》《古诗词》……我有时会有这样的想法,如果可以,我想回到唐朝。
我之所以想回到唐朝,是因为可以见到我最崇拜的名人。
第一位是李世民,又称唐太宗,是唐朝的第二位皇帝,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诗人。李世民当上皇帝以后,励精图治,经常以亡国的隋朝告诫自己,要求自己克制欲望,嘱咐大臣不要因为自己的不高兴停止对他劝告。经过李世民君臣23年的努力,建立了一个经济恢复、社会安定、稳定发展的唐朝,为唐高宗、武则天、唐玄宗年间大唐盛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李世民不但会治理国家,他还酷爱书法,特别是名品《兰亭序》,亲自写《晋书·王羲之传赞》,除此之外,他还写了很多诗。
第二位是以诗和酒出名,他愁的时候喝酒,一个人的时候喝酒,没钱买酒,卖了衣服也要喝酒的浪漫主义诗人,他就是人人皆知的诗仙——李白。根据《新唐书》的内容,李白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身份,他是兴圣皇帝的九世孙,和李唐诸王是一家人。他受黄老列庄的思想影响,他的《李太白集》被后人传
迷城
我和他是两个极爱冒险的人。
我和他来到一个陌生的迷宫前,不顾惜后果的走进去,刚开始的我们并肩同行,每个岔路我们都能默契的转弯,我们因为我们那种道不出的默契而沾沾自喜,以为这个迷宫能轻而易举地走完。
在一个陌生的岔路口,我们却变得不再有默契可言。那时候,我向左,他向右,我想,如果没有十指相扣的手,我们早应该踏上自己的路了。路的左边是一个僻静的山村,人烟稀少,唯有几个牧童在牵着几头耕地的牛。路的右边是一个繁华的都市,夜幕降临,华灯初上,歌舞升平,每个人都处在酒阑灯灺中。
只感觉手被狠狠地扯了一下,我们再次默契地回头,我们没有再说什么,他转过身,和我走进了路的左边,那个充满幻想色彩但又带着悲剧的世界。
渐渐的,我们在那个村里走了许久,他不相信我了,他认为当初路的右边才是出口。他想带我一起走,我毫不妥协地拒绝,他毫不妥协的转身。这个地方一直是黄昏,头上的阳光一直是从天边照过来的。我直直盯着酡红的夕阳,一颗亮滴折射的阳光,刺到我的眼睛隐隐作痛。我也转身,继续证明其我是对的。
迷宫真的好大,没有了当时的默契和肯定,感觉寸步难行。我们就这样各顾各的走着,在来时的道路上渐行渐远。我想他应该已经走出去了吧。随后,一道牌匾证明他没有走出去。那个牌匾上写着出口二字。我既高兴
夜与城
慢慢地,习惯了于夜穿行在这个小县城里,无论夏冬似大烟瘾般的欲罢不能,有事无事却喜走一遭。不知是城生了夜还是夜修饰了城,总之在十点到十一点这个时间独行是最好的,这时是县城的夜的真正开始,因她小的让繁华拥挤不进来。
喧嚣平静下来、夜生活无处着陆,连尘土都懒得再次卷起,偶尔有行人或车会刹时打破这安静,又有路灯亮着告诉你不致孤独,一切刚好!
这样的夜和夜里这样的城,喜或不喜怎知?只是觉得于这种种下可想可干的却很多——可以静静地欣赏近处河两岸和远处东山的灯火的美;可以遐想连篇或浅吟低唱;可以在自己的鞋踏在路面上的清脆声音中听着自己的心跳和呼吸;可以高雅的吟诗诵对更可以低俗的转身放水……
于是,又可以贪婪的吸几口夜风后在这个城里美美的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