蕞城之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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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之魂作文600字
每年的谷雨前后,菏泽城都沉浸在醉人的牡丹花香中。
去年,我和同学一起去牡丹园赏牡丹。天色尚早,园里只有稀稀拉拉几个人。清晨的露水挂在娇艳的花瓣上,折射出柔和可人的光芒。细看那水珠,好像还能隐约看到花瓣的丝丝脉络,加上圆润的形状,真好像是盛唐时期一位冰肌玉骨的美人。一切笼罩在清晨氤氲雾气下,仿佛仙境般夺目。人们低声轻语,融入美景之中。
太阳慵懒地向我们头顶爬着,进园的人越来越多。嘈杂的喧嚣打破了起初虚幻的梦境,拥挤的人流在路上缓慢地蠕动着。太阳可算点燃了火候,燃烧着。花香越来越淡,花朵无力地垂下了头。旅客中有很多是不谙世事的小孩子,左手抓着一把烤串,右手握着一个快融化的冰淇淋,不顾形象地大吃特吃,头上冒着热汗,嘴巴恨不得把手给吞进去。吃毕,循着家长的指示,把垃圾往花坛一扔,一走了之,头也不回。
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人们对垃圾桶熟视无睹,各顾各地吃、各顾各地扔。这脏乱差的环境,哪该是牡丹之都应有的面貌?花香不再,静谧不再,听着周围各式各样的方言,一股羞愧涌上心头。
我们开始热火朝天地捡拾垃圾,干劲十足、乐此不疲。阳光洒下来,倾泻在我们身上,暖洋洋的,眸子里倒映出亮闪闪的光,每个人都有一股顿生的自豪感。更多的人加入我们,也有更多的人不再扔垃圾。放眼望去,已
杭之夏城作文350字
七月的杭州,可谓是热的要命,“我是奔跑的‘五花肉’,我为自己带盐”,用这句话形容现在的大杭州一点都不为过。连续20天的高温,如果此刻来一场雨,我们就成蒸肉啦!
烈日炎炎的夏天里,碧绿的大树为弱小的知了挡着太阳,就像妈妈用太阳伞为孩子挡着火辣辣的太阳,这让我倍感母亲的爱。在火炉中的花花草草也扛不牢了,像太上老君炼丹炉里的金丹,干枯、枯萎,毫无生机活力。
太阳就像一颗刚烤熟的地瓜,人们个个汗如雨下,小狗一天到晚吐著舌头散热,无精打采的花儿也像一个体弱多病的老人,骨瘦如柴,看上去毫无力气。
太阳底下的小溪,还没几天,就被晒干了,就像被抽干了一样,这让我开始讨厌太阳,无情的将许多生命夺去了。
这太阳,阻止了许多孩子的脚步,让许多孩子只能在家,不能去外面玩,就像被下了禁足令,这让我更加恨这火辣辣的太阳。
我讨厌这夏天,也讨厌这太阳,我多希望能来一场冰雨啊!
印象福州城之鱼丸作文1000字
也正是这些茶余饭后都能品尝到的寻常小吃,才能真正让人魂牵梦萦。——题记
在福州,我最喜欢逛的就是三坊七巷。这不,寒假一回来,我就直奔三坊七巷而去。快步走过南后街上那些拥挤的商贩礼品店,也不顾那些琳琅满目新奇的小玩意儿,我径直向街的中心走去,向我朝思暮想的地方走去。
当一股鲜香扑面而来时,我不知不觉地停下了脚步。眼前雾蒙蒙的一口大铁锅若隐若现。几个似曾相识的师傅在锅前忙碌着。照旧,一大波或是慕名而来的外地游客,或是饥肠辘辘的过路人,又或是像我一样的老主顾,早就在店门口翘首以盼了。
大团大团的雾气笼罩着整个店面,让寻觅美食之路上的人们如临仙境,云里雾里。鲜香甘甜的白汤在沸腾的大锅中肆意翻滚着,涌起一个个鼓鼓的小水花。作为主角的鱼丸们正展露着它们白皙的身子,圆润又匀称,在白汤的泳池里展示着它们独一无二的表演。
走近大锅,热浪可是真真切切地在你面前了。浓雾锁住了视线,只能依稀地瞧见四五个胖嘟嘟的小鱼丸惬意地泡在那一方小小的“温泉池”中。从天而降的几簇翠绿的葱花,伴着一勺浓厚又鲜香的麻油,一碗独具“虎纠味儿”的同利鱼丸就这么诞生了。
捧着一碗热乎乎的鱼丸,仿佛热气的暖蔓延到了心里。这时迫不及
不以心为役作文1000字
随着物欲横流的新时代的到来,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日益攀升,城市的霓虹彩灯,高楼耸立,高铁驰聘,标志着一个以科技化为主导的21世纪新纪元信息社会,铺天盖地的物质追求,席卷而来的信息技术,渐渐使人们变得像计算机一样思考,失去了价值观和同情心,罔顾后果。
面对与当前混沌的社会现状,剖析其主要原因,我认为是科学技术的飞跃发展给予了人么优裕的、一成不变的城市生活,以导致人们懒得动脑,形成了机械化的思想,内心的价值观和意志力逐渐被磨灭,对此,我要向当代全社会人民提出拥有不以心为役,活出自我的的生活态度的观点。
不以心为役,学会欣赏沿途的风景。无论是早晨匆忙挤地铁的上班族,还是傍晚日落挤公交归途的行人,每一天的路程都是那样行色匆匆,每一天的生活都是那样枯燥乏味,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始终如一的生活禁锢了人们的思想,仿佛像一台被输入程序的机械,只会一刻不停地按着指定的数据操作去运转。
倘若每一位匆忙赶路的行人都能放慢脚步,不以内心计划好的原目标一味地去奔跑,偶尔放松一下早晚都绷紧的弦,驻足欣赏沿途的风景。这时,你或许会看见一对饱经风霜的老夫妇正互相搀扶着彼此,安逸气和地漫步在夕阳染红的的余晖下;你可能也会关注到一位风度翩翩的文艺青年正迎着风,专注于描绘勾勒出远方优美的
虚拟时代,不为物役作文900字
“有志与力,而又不随以怠,至于幽暗昏惑而无物以相之,亦不能至也。”王安石在《游褒禅山记》中明确指出:以物相辅,能够大大提升成功的几率。但,正如苹果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库克所言,在这个时代,最可怕的不是计算机像人一样思考,而是人像计算机一样思考,失去了价值观和同情心。人工智能固然功不可没,但,人类不能为物所役。
在这个时代,科技快速地发展着。我们可以赞叹于霍金的智能轮椅是多么伟大精妙,正是先进的科技才使得他的思维得以传播,得以化作文字,成就轰动世界的《时间简史》。在许多对人体有害的工作环境中,计算精密的机械仪器代替了人类,准确高效地完成工作。而绕过科技带来的便捷之景,同时我们看见了多少本该鲜活的青年人被禁锢于虚拟的网络中,不再出门,宅在家中,瘫陷于松软的沙发内,一天的生活内容仅仅是动动手指。近年来多有新闻报道,年轻人因为长期熬夜追剧,打游戏,导致暂时性失明,连颈椎病都有了年轻化之趋势。人人都有手机,电脑……日常生活中,“低头族”随处可见,若一味地沉溺于智能科技带来的精神愉悦中,那份最初的愉悦感,最终可能变成“精神鸦片”,残害自己。因此我们需要的是充分利
孤独城
我像是一座孤独城。
有时会突然觉得,我像是这个世界的旁观者,坐在教室里,看着来来往往的同学,还是低头做我自己的事吧,看书,写字,刷题。和我无关的事就不要接近我。会突然的害怕,于是在沉默中爆发出十分啰嗦的大篇言语,没有人知道我的孤独,也不想让别人知道。
我享受孤独,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关着灯,任手机屏幕的光芒照亮我迷惘的眼脸。呵!简直像极了午夜的女鬼。有时静静地听歌,走在喧闹的大街上,视他人为无物。沿着种有垂柳的环城路毫无目的的乱走,那里的人极少,所以让我有难得的愉悦与宁静。
没有人生来习惯孤独。在高中的日子里,我爱上了孤独。朋友这种存在,是走一路掉一路的。下雨的时候,保护好自己不被雨淋。这就够了。当我深切认识到这一点时,我的某种疯狂的执念也就忽的散了,一丝痕迹也没有,仿佛从未出现过。于是更加迷恋动漫,因为只有看见喜欢的人物时那种幸福感会代替朋友的感觉。
孤独,从某个角度而言,也就是不习惯吧。不要过分习惯某个人、某件事,或某种疼痛。小时候打点滴,总是很羡慕在手背上扎针的人,而我因为血管太细,只能在手腕上扎针。后来有一个技术高超的护士姑娘在我手背上找到了血管,结果痛得我眼泪汪汪,我才知道,当我习惯某处的疼痛后,就不能接受新一处疼痛了。习惯如此可怖,它能轻而
念城作文
爱上一座城,大抵是因为爱上这座城市的味道。
这座城,不大也不小。却足够装下我的成长,揽完我所有的情感。
无垠的天际,烟火的美丽,墙角的相遇,故事的美好,悟透一切得与失的成长都发生在这座小小的城里。浅笑轻吟,时间静静走。
阳光散落在昨天,愿一切安好如初。一样的小城,一样的心情,一样的味道,感悟着不一样的感悟。
雨下在我窗前,玻璃也在流眼泪。这场下在小城里的雨,淅淅沥沥了好些天。停停下下,下下停停。一切都再平常不过,没什么可宣泄的感情。脚踩着小水洼,戴着耳机,按下播放键。一串似雪落般宁静的旋律,悠然而起。浓浓的味道,不是孤独,是心灵的放空。
喜欢下雨天,仰望天空,不黑也不白。没有为什么,没有多余的借口。喜欢就是简单的喜欢。要说原因,或许是因为小城上空游走的味道。
我们从来不是什么圣人,也不是什么伟人。只是固守自己的城池,当着简简单单的自己。只是因为在下雨天吧,总有些不一样的感慨。
湿润的空气,混杂着泥土和树叶,有着腥甜的味道。
空中没有星星,化为了一望无际的黑暗。夜深的时候,心就安静了下来。想来应该是小城特有的味道,让我总是不住地深呼吸,而后像烟圈一样的思绪,无限蔓延。
下雨天,总是想到很多很多,被这座浓厚的味道所感染,是雨轻轻下着的味道。它不愿意打扰了这份静谧,
地球城作文
【篇一:地球城】
这是一颗发达的星球。
我叫阿星,是一位生活在5017年的高中生。
很久以前,我们的星球颁发一项宏伟的政策《告别农村,全球城镇化,人类致富》。从那开始,人们就疯狂的虐夺,经过几代人不懈的努力,终于完成了这项宏伟的工程,人类引以为很骄傲。
我们有着高效率的生活,人类的许多幻想到现在得已实现,列如;虫洞技术,人的空中悬浮等等。在这样的时代里,人们为了生存而不懈的努力工作,当权者以自己创造的“新星球”而骄傲,他认为人们过的十分幸福,在他的掌控下。
我们家在很多年前是农村出来的,祖祖辈辈都流传着关于乡村的故事,我从小听着奶奶叫故事长大,她说:“很久以前有一个地方,叫做乡村,我们的祖辈都是它养育的,哪里有着花丛里翩翩起舞的蝴蝶,有着田间追赶杂孟的小孩,也有哥哥带着弟弟追赶蜻蜓,生活十分美好,更美的是夏季的夜空下,那漫天飞舞的萤火,如同梦境一般。哦!对了,它的四季是变化的,有着春季的勃勃生机,夏季的风和日丽,秋季的硕果累累,冬季的雪花漫天。阿星啊,奶奶是十分向往那样的生活,你了?”这个想法在我内心扎根。
直到今天,我决定去寻找乡村,哪怕踏过千山万水。
这天风和日丽,万里晴空,一出门,就迎来了拂面的微风,送
迷城
我和他是两个极爱冒险的人。
我和他来到一个陌生的迷宫前,不顾惜后果的走进去,刚开始的我们并肩同行,每个岔路我们都能默契的转弯,我们因为我们那种道不出的默契而沾沾自喜,以为这个迷宫能轻而易举地走完。
在一个陌生的岔路口,我们却变得不再有默契可言。那时候,我向左,他向右,我想,如果没有十指相扣的手,我们早应该踏上自己的路了。路的左边是一个僻静的山村,人烟稀少,唯有几个牧童在牵着几头耕地的牛。路的右边是一个繁华的都市,夜幕降临,华灯初上,歌舞升平,每个人都处在酒阑灯灺中。
只感觉手被狠狠地扯了一下,我们再次默契地回头,我们没有再说什么,他转过身,和我走进了路的左边,那个充满幻想色彩但又带着悲剧的世界。
渐渐的,我们在那个村里走了许久,他不相信我了,他认为当初路的右边才是出口。他想带我一起走,我毫不妥协地拒绝,他毫不妥协的转身。这个地方一直是黄昏,头上的阳光一直是从天边照过来的。我直直盯着酡红的夕阳,一颗亮滴折射的阳光,刺到我的眼睛隐隐作痛。我也转身,继续证明其我是对的。
迷宫真的好大,没有了当时的默契和肯定,感觉寸步难行。我们就这样各顾各的走着,在来时的道路上渐行渐远。我想他应该已经走出去了吧。随后,一道牌匾证明他没有走出去。那个牌匾上写着出口二字。我既高兴
夜与城
慢慢地,习惯了于夜穿行在这个小县城里,无论夏冬似大烟瘾般的欲罢不能,有事无事却喜走一遭。不知是城生了夜还是夜修饰了城,总之在十点到十一点这个时间独行是最好的,这时是县城的夜的真正开始,因她小的让繁华拥挤不进来。
喧嚣平静下来、夜生活无处着陆,连尘土都懒得再次卷起,偶尔有行人或车会刹时打破这安静,又有路灯亮着告诉你不致孤独,一切刚好!
这样的夜和夜里这样的城,喜或不喜怎知?只是觉得于这种种下可想可干的却很多——可以静静地欣赏近处河两岸和远处东山的灯火的美;可以遐想连篇或浅吟低唱;可以在自己的鞋踏在路面上的清脆声音中听着自己的心跳和呼吸;可以高雅的吟诗诵对更可以低俗的转身放水……
于是,又可以贪婪的吸几口夜风后在这个城里美美的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