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尔的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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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尼尔的秋天作文
秋天,美丽的季节,收获的季节,金黄的季节,同百花盛开一样令人向往,同骄阳似火的夏天一样热情,同白雪飘飘的冬天一样迷人。
西尼尔的秋天瓜果飘香。西尼尔最具有特色的则是这有金黄的果实:一到秋天梨子变熟了,香气也在空气中弥漫开来,如同百合花,玫瑰花,兰花的香气,但比他们还要清淡好闻些。当然这味道也是相当好,起得早的人便可吃到又香又脆又凉又甜的梨。当然也可看到维吾尔族老乡坐在金灿灿的梨堆旁,把上等香梨装进纸箱,接着运往全国各地。
西尼尔的秋天,棉花朵朵。一到秋季,西尼尔的棉花便会朵朵盛开,秋风佛来,“地上的云朵”徐徐而动,再加上翩翩起舞的落叶,像是在世外桃源一般。然而这个人烟稀少的地方也会变得非常“挤”。
西尼尔的秋天景色诱人,我要赞美你,我要歌唱你,我要把你建设的更美丽。
与尔同行作文
【篇一:与尔同行文】
一跃千年,时间漏斗在不断地倾泻,罗盘上的指针飞速旋转,打开古诗集,轻轻地拿开那泛黄的小笺,一首古诗出现在眼前。
那一年,繁花似锦,碎叶城中的一座商贾庭院中,满树春花绽放,那商人笑盈盈道:“春国送暖百花开,迎春绽金它先来。”伸手取下红花一朵,赠与身旁的夫人,夫人接道:“火烧叶林红霞落。”石桌旁的少年眼珠儿一转,接道:“李花怒放一树白。”至此,那名为李白的孩童渐渐名满天下。
又是一年,白衣少年一壶酒、一匹马来到黄鹤楼,放眼楚天,胸襟开阔。一口酒满饮后,诗兴大发。便赋诗一首,正欲题字,见崔颢的《登黄鹤楼》大为感慨,搁笔于桌上,轻笑而去。风流天下的少年郎李白,对黄鹤楼是极其喜爱的。山川文人,相互倚重。崔颢题诗,李白搁笔。后来走过了青山绿水,在金陵,李白留下了另一篇佳作《登金陵凤凰台》。一首诗,一句联,被传颂到了今天。
游戏在大千繁华中,不知过了几月,那一日,汪伦听说李白旅居在叔父李冰阳府上,早想与李白见面的汪伦写信相邀李白,信上说:“先生好游乎?此处有十里桃花。先生好饮乎?此处有酒店万家。”花海酒庄,李白平生所爱的就这两样。念此,李白欣然前往
采薇改写成现代作文800字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
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行道迟迟,载渴载饥。
我心伤悲,莫知我哀!
——《小雅·采薇》
十几岁的少年,年少轻狂,一心想为国效力。所以,当他听说国家即将招募士兵时,兴奋异常,做梦都想进入军队。后来,他如愿以偿地被选中。当他得知这个消息时,高兴得简直要发狂,连忙为自己的出征做准备。
在那个阳光和煦、杨柳依依的春天,他告别为他送行的亲人,踏上远征的路程。
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他在沙场上吃尽苦头,见证了无数战友的离去。他不断告诉自己:千万还不能死,家乡还有人在等他归去!为了母亲,为了父亲,为了那个她,他一定要平安地回去!
他终究是坚持下来了。他一次次地在险恶的地形和惨烈的战事中死里逃生;一次次地战胜饥饿和病魔的挑战;一次次地压抑自己因战友的离去而产生的悲伤……
终于,在这鹅毛大雪、风刀霜剑的天气里,他回来了!他带着满身的伤痕,带着胜利的喜悦,踏上了回家的路途。
不幸的是,带着满心欢喜返回家乡的他,在途中却收到了家人的死讯。瞬间,他奔溃了,这么多年来,一直支持他活下来的执念,却在这一刻烟消云散。他流下了眼泪,从出征起,一直到现在,他第一次哭得像个孩子一样。压抑了许久的悲伤,在这一刻,终于
享受英文,悦读原著
据说,在英语流行开来的时候,许多欧洲人纷纷开始学习。目的很明确:读英语小说原文。一方面,这是一种审美的需求,另一方面,这也是社会阶层的划分依据:从此,身边的人分为两种,即能读英语小说原著的,和不能用英语阅读小说的人。在这样的目的驱使下,可想而知学习效率会如何之高。
最近在学习英国文学史,下载了海量的英美小说和诗歌。可以这么说,不读小说,不知英文的精妙,不读诗歌,不知英文的优雅与靓丽。
当下国人学习英语的目标,个人认为,不是纯粹的审美层面的。或是为了高考、大学英语四六级之类的等级考试,或是为了留学考试。真正静下心来,读一首英文诗歌,或许你会爱上英文的。
可以说,我的英语学习是为“雪耻”,小学的时候英语考试睁眼瞎,题都读不懂。到了初中,凭借优秀的语文和数学成绩,进入了英语实验班——是的,有一些滑稽。于是,在老师的悉心、严格的教学下,在我的努力下,英语终于按部就班地提高起来。中考英语以146分位居年级第一,进入了理想的直升班。
现在回想起来,简单的动机,为我打下了坚实的英语基础。当时,最开心的事情,就是每周的英语考试,可以读到新鲜热辣的时文。
不过,与那些英语原版世界名著相比,英语说明文就显得黯然失色了。当然,
赛尔号观后感
踮起脚尖,我,就能触到友情。
这是我在看完《赛尔号》后最大的感触。
总说友情是一朵永不凋零的花,空洞又乏味,以为它太遥远,其实它,一直在。
清晨,和闺蜜相挽在去教室的路上,看高二高三的同学们行色匆匆,听远处书声琅琅,和她相视一笑,默契的加快了步伐,这友情勾勒在嘴角淡淡的一抹。虽然,我们只有一只鼻子,一双眼睛,一颗心。但当我和她一起时,我们所呼吸的空气。所观赏的风景,所能感受的情感都不在孤独,这或许就是友情,只要一笑,便是安好,而它,一直在。
我们不是影片中的小墨,我们没有拯救星球的重任,更没有生与死的抉择,我们只是普通的人,过的是平平淡淡的生活。但我们却和所有的赛尔号成员一样,愿意为朋友付出,不计回报。
闺蜜的脚被烫伤,我能为她在黑暗去教室,即使我怕黑,我感冒,她丢来一堆药,用命令的语气告诫我快吃,否则病怎么可以痊愈;她心情不好,我把她拉到隔壁,一点点为她拭掉脸上划过的泪痕;下雨时,她把我紧紧地拽着,不让我淋到一滴雨,像妈妈一样,把大半边伞让给我……友情,它一直都不是单行道,它以双车道的方式,在尘世中穿梭,穿过我们喧嚣浮华的内心都市,不再迷失了自我。在友情的途中,我们看到了沿路美好的风景,看到了站台上挥泪送别的人们,看到了乡
八尔湖作文600字
下午,万里无云,游四川省南部县的八尔湖。
到了八尔湖,一阵微风拂过我们的脸颊。抬头仰视着天空,太阳害羞地躲了起来。哼着欢快的歌谣,心中荡漾起愉悦的涟漪。
门外,人如海,车如潮。
走进大门口,一块巨石矗立在正中央,显得很有气派。石头上面用龙飞凤舞地写着一一八尔湖。
漫游在八尔湖,宛如置身于梦幻仙国。最下面是一片水潭,谭水虽显混浊,给人一种捉摸不透心思的感觉,但它十分的亮,在阳光的折射下,闪耀着金色的光芒。潭水中间有一颗粗壮的老树,它伸着无数手臂,姿态千奇百怪,充满着神秘感,十分引人注目。
这水上面有一座山。一阵阵水雾环绕在它们周围,如仙境一般。山势形状各异,参差不齐:有的独自耸立在一边,高傲地站着;有的则两座相对相依,仿佛有着比天高,比海深的情谊;有的连绵起伏,像一幅优美的画卷……
石上有一座弯弯的桥。想象一下,如果你脚下一片潭水,头顶一片蓝天,站在桥上,当然会浩气长舒。
桥有好多。桥大体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木板桥,硬硬的,是欣赏美景的好地方。另一种则是吊桥,走上去摇摇晃晃的,但又不知为何有一种安全感。我最喜欢在上面蹦蹦跳跳了,十分有意思。
除了这,走在八尔湖里的小道,周围一片青青草原,又有许多朵小雏菊在对着我们眨眼睛,可爱极了。远远
走过1888年的阿尔作文
有人说,你的巅峰在圣雷米精神病院的繁星月夜中;有人说,你的巅峰在纽思南乡村小屋的昏暗灯光之下。但我始终认为,温森特·梵高,你绘画艺术的巅峰在阿尔的炽烈的焰色和旋转着的液态火球下盛开。就像窗外不远处一望无际的田野中,那片被人遗忘而得以肆意绽放的向日葵。
跟着你的脚步,离开谜一样浮躁迷乱的巴黎,走进你梦寐以求的阿尔,这个充斥着太阳似的柠檬黄色、清淡的银粉红色以及沃土似棕褐色的城市,远眺着罗纳河向地中海奔流而去。没有了巴黎的喧闹,你是孤独的,一个人静静地绽放在乡间的麦田中,杂乱的红发化作笔尖的颜料,描绘出一万个夏季的浓烈炽热。你苦苦思索着自己人生的底色:是在博里纳日的黑与灰,在埃顿的一片金黄,还是在巴黎的点点靛蓝。终于,你干枯的瞳仁中绽放出光芒:高更也无法忍受的你画布上呼之欲出的强烈情感,正是阿尔山水的真实写照,也是你人生中无法抹去的那抹橙红。
于是,在阿尔,你抛弃了所有在巴黎学到的所谓技巧,一个人强烈的暴露在阳烈日的烘烤和折磨之下。晒得发黄的画布上流动着罗纳河畔夜晚清凉的微风,闪耀着拉马丁广场远方那片金色的麦田,也沉睡着夜晚霞光下静谧的露天咖啡馆。恭喜你,温森特,在阿尔,你真正的成为了一名印象派画家。你笔尖一挥,流动的油彩就打着旋儿,缓
川西之行——古尔沟
2016年7月15日 星期五 晴
今天是川西之行的第一天,坐了一天的车,我的四肢都麻木了。黄昏时,终于来到了今晚要住的地方——古尔沟。
古尔沟座落在一个小山沟里,两旁是陡峭的山峰,一边的山峰光秃秃的,而另一边则长满了小树丛。因为以前在课文《要是你在野外迷了路》中学过,所以我知道哪座山峰在南边,哪座山峰在北边。
在小镇的旁边,有一条小溪,溪水很浑浊,像一群打闹完后赶着回家吃晚饭的小孩子,正奔跑着向下游流去。
吃过晚饭,我和妈妈沿着小溪散步。溪边的栏杆上,飘着五颜六色的小旗子,这是藏区人民特有的标志——经幡。小溪的两旁,种着一排柳树,柳枝在晚风中轻轻舞动,夕阳的光辉洒在柳树上,柳树就像抹了一层油,显得更加翠绿了。
黄昏的小镇上,来往的人不是很多,显得小镇特别安静。偶尔可以看见几个卖水果的小商贩,箩筐里盛满了李子、苹果、梨。一阵晚风吹来,感觉很凉爽,空气中也弥漫着一股水果的香味。我尝了个苹果,酸酸甜甜的,真可口。
小镇上,家家户户房前屋后都种满了美丽的格桑花(我第一次知道这花的名字),有红的、白的、紫的、粉的,五颜六色,竞相绽放,好看极了。妈妈一直叫我和格桑花合影,但是因为我有点头晕(后来我才知道,这叫高原反应)
尼尔丝小人记作文500字
尼尔丝是一个喜欢捉弄小动物的男孩。
一天,他在妈妈的衣箱边看到了一只小精灵。
尼尔丝拿起网兜,将可怜的小精灵抓住了。
小精灵哀求尼尔丝:“放了我吧!我会送你一个银勺子和一枚大金币。”尼尔丝答应了。
小精灵迅速地从网兜爬了出来,将尼尔丝变成了一个小人。
尼尔丝走进院子里,鸡和鹅纷纷围了过来。
尼尔丝害怕极了,因为他发现它们都变得很大。
这时,一群大雁飞过。
一只叫马丁的鹅大声地说:“我要和大雁们一起去旅行。”说着,它腾空而起,将想拦住它的尼尔丝一起带着飞了起来。
领头雁阿卡回头看到马丁,怒气冲冲地喊:“大笨鹅,跟不上队伍你就回家去!”
马丁生气了,它努力拍打着翅膀,尽力保持和大雁一样的速度。
傍晚,大雁们和鹅在沙滩边休息。
狐狸和紫貂准备袭击雁群。尼尔丝立即大叫,惊醒的大雁们立即飞走了。
大雁们很感谢尼尔丝,允许鹅和他们一起飞行。
晚上,尼尔丝做了一个梦,梦见了爸爸和妈妈。
第二天,他对马丁说:“我们回家,好吗?”马丁同意了。
尼尔丝骑在马丁的背上,朝家的方向飞翔。
看到爸爸妈妈,尼尔丝飞快地跑过去拥抱。
哦,尼尔丝又变成了那个小男孩。
薇拉的天空读后感1000字
初见
当我在茫茫书丛中遇见她时,就对她一见钟情。冬日绵延,唯有她能温暖我心;伤痕累累,唯有她能治愈我心。她使我如醉如痴,爱不释手。如果她是一朵花,那么我就是停留在花上久久不肯离去的蝴蝶;如果她是一棵树,那么我就是在树上栖息的小鸟;如果她是一条河,那么我就是在河里畅游的小鱼。神圣的她带给我无尽的芳华——《薇拉的天空》。
相识
初次阅读这本书,我只是大概了解了一下书中的内容。女主人公林薇拉是高三的学生。她所经历的种种事情在我心中挥之不去,恰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也似一阙跳跃着欢快音符的乐章。薇拉的大半人生总是被父母控制着。她的父母为了她能够考上好大学,有个好未来,每天除了让她学习就是学习。直到在她哥哥死后,她遇见了薛商——一个像极了她哥哥的人。可薛商却欺骗了薇拉的真心,薇拉就在这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中度过了漫长的高三生活……
我替薇拉感到难过,但同时也替她感到幸福,只因她的两个知心朋友——冷雪冰和罗子章。
初次阅读,我并没有仔细去理解这本书的内容。难道作者只是简简单单写一个单纯的小女孩在高三时度过的心如死灰的日子吗?难道作者表达的仅仅只有薇拉的痛苦吗?难道梅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