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之主故事梗概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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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山伯爵简介故事梗概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在世界文学名著的宝库中,就有这样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基督山伯爵》,它是法国作家大仲马的不朽之作。尽管这本书厚达一千四百多页,但丝毫不让人觉得拖沓冗长。小说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令我读完仍意犹未尽,并由此书引发了许多联想与思考。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名青年水手——爱德蒙。 唐泰斯被人陷害入狱,后来结识了法里亚神甫,在找到机会逃出监狱后,得到了巨额财富,并伪装在不同身份下,对自己的恩人报恩,向仇人报仇的故事。
通读全书,爱德蒙坚持不懈、爱憎分明、知错能改、不贪钱财的高贵品质让我敬佩。他在狱中一待就是十几年,可他从未动摇过逃出去的想法。如果换作是我的话,在希望渺茫的情况下,我的信念很可能便会慢慢泯灭了。在出狱之后,他以上帝的名义,用仁慈和人道报答了一切珍贵的恩情,同时他也用复仇之神授予他的权力,惩罚了一切险恶之人。最终,正义战胜了邪恶。复仇成功后,他也没有贪恋法里亚神甫送给他的一亿巨额财产,而是抛弃钱这种“身外之物”,前往远方,过上新的生活。
再品《基督山伯爵》,我又加深了对这本书的理解。看一看爱德蒙&m
夏洛的网故事梗概作文400字
《夏洛的网》是美国的E·B·怀特创作的儿童文学作品。这部书讲述了一只小猪威尔伯的成长故事。
小猪威尔伯与小蜘蛛夏洛成为十分要好的朋友,在这本书中,你会看到:天真可爱的小猪威尔伯居然请求会织网的夏洛来教他织网,爱吃东西的威尔伯为了恳求夏洛放他去吃东西而编了各式各样的理由来吃它的饭;去市上领奖时,一只狡猾的老鼠坦普尔顿还救了夏洛,但它懒散的样子又让人气的够呛……从动物的视角再来看看这个世界,你会发现不一样的一面。
威尔伯还遇到了许许多多的人和与它能沟通的动物:它最喜欢的是小女孩弗恩。在它刚要被弗恩爸爸杀掉时,是弗恩一口拒绝,才救下这只落脚猪。弗恩还有个哥哥名叫艾弗里,他性格不比弗恩好,鬼点子倒比弗恩多。威尔伯所在的牧场里有不少动物:唠唠叨叨的的母鹅、山羊、牛、小鸡等,威尔伯因此明白:世界上虽有心胸狭窄的坏人,但也有爱心泛滥的好人。
威尔伯虽可爱,但猪就是猪,早晚要变成火腿。夏洛为了救它,用网织出了许多赞美威尔伯的文字,使它一夜成名,保住性命。可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萤火虫的故事作文800字
第一次认识萤火虫还是小时候看的故事书里。书里面的萤火虫是漆黑夜中一颗颗闪烁的星星,在夜里为人们照亮前行的道路。那时的萤火虫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它的美丽。
见到萤火虫已经是六年以后的一个夏天了。我和爸爸一起回老家,夜色中和爸爸在田野中散步。四周都是一望无际的庄稼,有我腰那么高的麦穗都结满了麦子。那个晚上很安静,只听得到蝈蝈稀稀疏疏的叫声。但这样的夜晚未免有点冷清,是萤火虫的出现让田野中多了一丝生机。第一次看到真正的萤火虫,我竟差点没认出来。远处的田野间有着一个个小光点,缓慢地移动着,时而明亮,时而暗淡。爸爸指着那几个光点对我说道:“那就是萤火虫。”眼前屈指可数的光点让我有些失望,这就是我期盼已久的萤火虫吗?记忆中的萤火虫是像星星那样发着耀眼的光芒,可眼前却只有微弱的光。
我不甘心于眼前所看到的,向那几点光越走越近。这下一切都清楚多了,一个个萤火虫拖着一闪一闪的腹部,从我面前飞过,就像流星一样。这光虽然暗,但也足以照亮它身边的黑暗。
渐渐地,周围好像更亮了。我把目光从那一个微小的萤火虫身上移开时,才发现身边都是小光点,萤火虫从几只变成了十几只,甚至几十只,向田野中聚集过来。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萤火虫,一时间兴奋不已。我把手往萤火虫
写作品梗概作文500字
《爱丽丝漫游仙境》梗概
在一个奇妙的下午,天空中飘漫着一丝淡淡的甜味。爱丽丝与她的姐姐一同在草坪上度过这漫长的下午,但姐姐只会一味地读书。爱丽丝早已厌倦了,独自起身准备去哪儿玩玩,而就在这时,一只怀里揣着一块怀表,会站立的白兔在远处山丘跑过。爱丽丝飞快地躲在一棵大树后,白兔不一会儿就跑到跟前,令她惊奇的是,白兔正在说话,爱丽丝跟随着白兔,一不小心滑进了兔子洞,开始了一场奇妙的梦境旅行。
梦中不仅有欢乐、奇怪,还有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比如有许多会说话的生物,以及一些会活动的纸牌士兵。回家的路上她遇见了会隐形的柴郡猫、爱睡觉的睡鼠和总是哭泣的素甲鱼,本以为就要结束了,但她遇见了红心王后,王后的脾气十分暴躁,古怪的地洞下,所有人都疯疯癫癫,脾气古怪又像得了什么怪病,只有爱丽丝一个人头脑清醒,而地下的人却感觉她才是怪人。而暴躁的王后本就不喜欢爱丽丝,这里所有的人都排斥她,所以王后命令纸牌士兵将爱丽丝抓回宫殿,她一次又一次凭借自己的智慧得救。红心女王十分生气,因为士兵们翻山越岭也没有找到爱丽丝。
在千钧一发的最后危急时刻,爱丽丝被惊醒,虽是一个梦境但完全体现出了一个孩子的童真,聪明伶俐,天真活泼,她总会口无遮拦,当着老鼠的面谈猫,而伤了老鼠的心时,又用小
《活着》梗概作文600字
在《活着》一书开写的十年前,作者余华在农村的一块地里散步看见了一位唱着高歌的老农,出于好奇,便走上前去搭话,在对话过程中,老人给余华讲起了自己的经历。
老人名叫徐福贵,原先是个地主的儿子,但他一点儿地主气质也没有,还整日出去赌博。直到有一天福贵把家产全部败光了,只好带着一家老小出去当上了农民。在得知福贵把家产败光时,福贵的父亲当场就气死了。
再后来,福贵有一次给母亲买药,不幸被国民党抓去拉炮,回来时母亲早已去世,女儿风霞也变成了哑巴。福贵见了这景象,只得振作起来,好好养家。
功夫不负有心人,福贵攒够了钱,把小儿子有庆送进了学校,这算是过了段好日子。但是好景不长,有庆在为生孩需要输血的校长献血时,因把血抽去太多而死掉了,这使得一家人的生活再一次变得前途黑暗迷茫起来。
在缓了几年后,终于到了女儿凤霞结婚的日子。新郎万二喜是个城里的工人,唯一的形象缺点是他的头从小就歪着。不过这也足以使福贵一家前途变得光明了不少,安稳了起来。
转眼间,凤霞生下了一个男孩,可她自己却因难产身亡,孩子起的名为苦根。在小苦根出生后不久,福贵的妻子家珍病逝了;再后来二喜又工作失手被铁板夹成了肉饼。从此,福贵便和外孙苦根一起生活。
好不容易,什么“活动”都熬过去了
包粽子作文详细过程400字
“妈!快给我一根线”,这是在干什么呀!原来是年级在包粽子呢。
我在粽叶里找来找去,终于找到了我想要的又大又绿,大的像荷叶那么大,绿的像碧玉那么绿,我先给他洗了洗身子,它一点儿也不喜欢她在水里跳跃翻滚着,我又把一大堆米饭倒进去。这个爱吃的家伙,把大嘴装得满满的,也不满足。就在我要给他戴上帽子,它又一下子把吃进去的东西吐个光光。
所以我用了我的第一招“九阴白骨爪”,我用我的手死死抓住了,想往外吐的粽子被我抓疼了,使劲儿的扭动着,我怕他跑了更加用力,“丝”的一声粽子的衣服破了个大洞,这一招不行,于是我使用了第二招,“轻轻抓抓”于是我用手小心翼翼地塞满粽子,轻轻的抓住它。刚要弄线,“哗”的一下子种子因我没抓紧,全都散了,我气得火冒三丈,使用了我的杀手锏,“大鹏展翅”我再次弄线了,粽子又想跑,我手机眼快地抓住了粽子的衣角,终于我包好了一个粽子,我成功了。
最后我包了13个粽子,我胜利咯!
六年级梗概600字
《狼王梦》梗概
今天,我看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狼王梦》。它是一篇长篇小说,内还有一篇更短的小说叫“狼种”。
其中“狼王梦”写了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培训它的三只小狼的故事。(本还有一只小公狼,出生时不幸溺水而亡。还有一只小母狼)第一只小公狼胆子很大,不过由于小狼太小,而且紫岚去捕猎时,不幸被金雕捉去,成了金雕的美餐;第二只小公狼本已快长大,只不过它事事冲在前面,不幸被捕兽夹夹住,命归西去了;第三只小公狼由于长久被忽视,紫岚好不容易让它有了自信,它却在快打败狼王时信心大减,最终成了狼王的美餐。
后来,紫岚为了让媚媚(紫岚的女儿,一只小母狼)无后顾之忧,于是和一只金雕同归于尽。
“狼种”讲了一只名叫大灰的狗的故事。大灰出生时毛色紫灰,没有光泽,就像一堆草木灰一样。
大灰长相和普通的狗也有差异,大灰长的像狼。因为大灰的母亲身上有六十四分之一狼的血统,也就是说有六十四分之一会生小狼崽。遗传密码十分复杂,在某种因素的干扰下,隐性基因有可能突变显性,这就是罕见的返祖现象。
毫无疑问,大灰的身上出现了返祖现象。大灰从警犬学院毕业,到了马戏团表演,还遭受了哈巴狗的暗算
萤火虫
在我的想象力,萤火虫是一种打着灯笼的小昆虫,特别可爱也特别敬业,总是希望自己的小灯笼可以送迷路的小动物回家。所以我特别喜欢这种善良的小动物。
后来在图册上看到了放大的萤火虫,有点吓人,也没有小灯笼,但是我还是喜欢小萤火虫,因为无论在哪里看见萤火虫,都有一种很浪漫的感觉。
夜晚的乡村黑的彻骨,无论是多么靓丽的植物花草在夜晚都变成了灰蒙蒙的影子,偶尔在风中摇摆。星光将田野还有乡村中的小路装点的还是不够。空中偶尔飞来几只萤火虫,这里瞬间就换了一个模样。娇艳欲滴的花朵在看到萤火虫的时候变得更加娇羞,看到萤火下花朵的容颜也是格外的动人。
如果是在河边,见到小萤火虫,也是另有一番韵味,荧光下的荷花也是很优雅的,有时候还能看见河中点点微光,像是星星洒在了河里,为这片朴素的土地装饰的更加美好,有点像童话里的仙境,一切都是自然地乐园。
想起来刻苦的古人曾经借助萤火攻读古书,有点心疼这些萤火虫,但是也为古人的勤劳所打动。萤火虫的存在帮助了多少人,也唤起了多少儿时的梦啊!
萤火虫,飞到哪都有一片唯美梦幻。
六年级梗概作文600字
《导盲犬迪克》梗概
故事的主角——迪克,出生在一个优秀、血统纯正的猎狗家庭里,因为相貌奇丑,被主人丢弃在野林里,它便当起了野狗。
一个偶然的机会,迪克拥有了想要主人的念头。恰巧迪克在街头闲逛时碰见了苦命少年阿炯,并与他相依为命,也拥有了自己的名字。阿炯是个小瞎子,以在茶馆卖艺为生,父母离婚了,后妈待他也不好。
一天,茶馆买了一台收音机,阿炯却没有了生计。迪克在怒气中咬坏了收音机,给阿炯的家庭及茶馆造成了很大的损失。阿炯和迪克为了逃避家暴,也为了远离苦难生活,当晚一起离家走了,要去云南昆明的豆腐营寻找阿炯的生母。
一路上他们穿越了死林,好不容易来到了豆腐营,阿炯却只能以乞讨为生,期间还生了场病。一位好心的穿绿呢大衣的阿姨让阿炯住在了她家。其实她是阿炯的生母——缪青,缪青没有让阿炯知道自己是谁。她的新丈夫偶然听到了阿炯在拉胡琴,并且拉得非常好,便让他走上了舞台。而迪克却因为相貌太丑,没法上台,由一只美丽的白狮狗代替了它,可是白狮狗与阿炯相处得并不融洽,他们互相讨厌着,存在着很大的矛盾,有时会闹得近乎无法演出。
阿炯此时已从小乞丐变为了红透了半边天的大明星,甚至要到更多的地方去演出。而迪克却十分不爽&mdash
萤火虫之死
森林中,一直有着一群造福者,它们为森林里的动物们带来了快乐,它们便是那会发出荧光的萤火虫。
每当夜晚,萤火虫如点点星光般翩翩起舞于草丛之上。森林里好像开了一个荧光晚会,动物们全跑出来了,围着萤火虫就跳起了舞来。
萤火虫还帮助了好多好多动物。萤火虫在夜晚的时候充当狗大哥的指明灯;在松鼠很伤心的时候,它为松鼠跳起了舞,它希望松鼠能开心起来;在小猫不见了鱼食的时候,它帮助小猫找到了鱼;它们不求别的,希望可以为森林里的动物做出它们力所能及的事。即使它们很累很累,但却不辞辛劳。
突然有一天,森林里传起了一段新闻。里面说萤火虫是妖魔鬼怪,它们会发出荧光,以此来蛊惑大众。这则森林新闻引起了森林动物的恐慌,它们统统改变了对萤火虫的看法,纷纷与萤火虫为敌,不再表现得那么友好。
而对于会发出荧光的萤火虫们来说,这则新闻不仅使它们失去了森林动物们的信任,还严重损害了它们的名誉。它们伤心欲绝,不敢相信森林里的动物会变得如此之快,会如此不信任它们。于是,它们想要以死明志,纷纷用土埋掉自己。
直到动物们发现了萤火虫不见了,它们才在河边的一堆土里找到了萤火虫们的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