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啥时候读xie啥时候读x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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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太阳请假的时候》有感600字
一说到,《太阳请假的时候》,我就感觉这是个天大的笑话。大家想一想如果有一天太阳真的请假了,那该是副多么可怕的画面太阳为什么请假?《太阳请假的时候》这本书告诉了我答案。
自从我读完了,《太阳请假的时候》这本书,我就有所感悟,我的感悟是因为书中的一些事儿来,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天,人们对工作感到,厌倦,对他们自己的生活感到极其的不满所以他们一起罢工了。太阳看到了他们这样的表现感到不可思议,与是太阳也决定请假,不在工作。从此,地球上白昼黑夜不分,也变得寒冷,太阳停止照耀起来,冰雪也不再溶解,山脚边的瀑布也不在一泄千里,没了太阳,人们无法通过风力和水力发电,就不能通过电力来采光取暖,气候愈加寒冷,环境愈加恶劣,终于有一天人们醒悟了知道了太阳的重要性,于是,太阳也重新露出了笑脸。
这篇故事通俗还易懂,但他带给我们启示却十分深刻。就是这一个小小的科学童话故事,却能告诉我们一个大道理。通过这本书,让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人,只有勤劳,才能取得硕果。要懂得对自己的生活满足,学会充裕自己的生活,使自己变得勤劳。
太阳请假,这虽然不可能实现的。但如果有一天太阳真的请假啦,我们的世界将会变成怎样?甚至整个宇宙都会暗淡无光。
因此,我读《太阳请假的时候》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明白了:
读《太阳请假的时候》有感800字
这个寒假因为有好书陪伴,我过得既充实又温馨。我读了不少好书,有《太阳请假的时候》《女生苏丹》《献给大象的白色雏菊》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感触最深的要数《太阳请假的时候》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一个时期,全世界的人们突然都停下了手中的工作,太阳知道,这样做的结果只有灭亡,于是,太阳就对人们说:“你们赶快做工,否则,我也要请假了。”可是人们还不肯做工。于是,到了第二天,太阳真的请假了。到了夜里,天空还是乌黑,月亮似乎也请假了。没有太阳和月亮,世界一片漆黑。人们用电灯照亮街道,用电炉温暖房间,可过了不久,煤也用完了,电也用完了,光和温暖都没有了。人们想:我们可以利用水力,可是连一点微风都没有。天气一天比一天冷,海水冻结100多米厚,船只不能往来,地面冻结,硬得像钢铁一样。森林里的小动物都冻死了,空中也没有飞鸟。人们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他们大声向太阳呼喊,请求他回来,太阳向地球一望,见人们醒悟了不在推诿耍懒,而是自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太阳露出笑脸恢复了本职。
读完这个故事我深深地舒了一口气,眼前仿佛出现了那件让我记忆犹新的事。周五那天,小组内的一号也就是我和二号小林要选出一人办手抄报,可我俩谁都不愿意办,于是便开始推脱,我说:
读《我们的小时候》有感800字
刚读完《我们小的时候》这本书后,我平息了一会,想起自己的小时候,并不逊色于作者笔下的童年……
书中讲述了两个小女孩普尔斯和艾丽莎的五彩斑斓的童年,她们自由自在地玩耍,谱写了童年叮咚欢快的交响曲。让我也不禁回想起我的童年……
也许我的童年是上帝创造的,那么美好!
他创造得那么一丝不苟啊!他把一个童稚的梦安装在群山环绕的小山村,安装在外婆家。他给这个梦安排的事总能使这个梦的主人——已不在是儿童的我感到回味无穷。我也有一个像书里面主人公艾丽莎的玛丽齐亚奶奶一样慈祥温柔的外婆,她总是那么的亲切。小时候,她会带着我去小溪边洗衣服,却任我在一旁玩得不亦乐乎;她会带着我上山摘我喜欢吃的果子,却由着我兴奋得满山的跑;她会在睡前讲故事哄我睡觉,直到我在美丽的故事中酣睡……所以,外婆是我至爱的疯狂玩伴。
小时候,我也会像普尔斯那样天真的以为青蛙是一位英俊潇洒的王子被施了魔法后变成的。那时候,天真烂漫中带着几分无知。
小时候,我会担心小狗吃骨头会被噎着;小时候,会以为晚上小猫因为想妈妈哭得眼睛直发光;小时候,我会单手撑着脑袋望着窗外,思考这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外星人,放学
读《让我回到小时候》有感900字
在这个暑气熏蒸的假期里,我阅读了“辫子姐姐心灵花园”系列里的《让我回到小时候》。这本书内容妙趣横生,它的作者是同学们都喜爱的作家——郁丽君,自称“辫子姐姐”。这本书的主人公列吻贝,是一位八岁的女生。她的妈妈是律师,工作很忙,全职爸爸在家带弟弟小列车。有一天,列爸爸搭乘了13路辫子电车,居然和8岁的自己胖小列不期而遇。吻贝他们也在明豆先生的奇妙照相馆里,和同年时期的自己不可思议地相遇。这场奇妙的相遇让他们经受了一场成长的灵魂洗礼。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回想起自己的童年,记忆里的自己是那么的天真好笑!
小时候,看到妈妈把相片从照相馆里取出来后,我发现妈妈带来的除了相片还有一张黑黑的片子。我好奇地问妈妈:“那黑黑的片子是什么呀?”妈妈我微笑告诉我:“那是底片,用它可以洗一张同样的照片。”我就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有一次,父母工作去了,我望着桌上刚取来的照片与底片,心里猛的一亮,想出一个“金点子”——我可以自己洗照片嘛!这样既省钱又省力。心动不如行动,我把从水龙头接的水小心翼翼端到了客厅,取出底
读《让我回到小时候》有感1000字
每个人心里都有那么一段时光,没有烦恼、没有压力、每天过得自由自在,然而那是我们虽渴望却再也回不去的小时候。午后,抿一口香茗,坐在书桌前,翻开辫子姐姐郁雨君的《让我回到小时候》细细品读,似乎来了一场穿越时空的旅行。
《让我回到小时候》以一个11岁的女生列吻贝为主角,主要内容是由于吻贝弟弟小列车的出生,让她在家里渐渐失去存在感,于是和身边有同样遭遇的同学组成“战胜小屁孩军团”。由于吻贝军团缺少小孩子们“可爱”的法宝,PK小列车他们最终以失败告终。有一天,列爸爸搭乘13路辫子电车,居然和8岁的自己胖小列不期而遇,并进入自己的生活。在胖小列的带领下,吻贝他们进入明豆先生的奇妙照相馆,分别与童年时期的自己相遇,结果却大失所望,原来自己小时候也和小列车们一样。最终他们学会了与弟弟妹妹们和谐相处,把小时代封存,并珍惜现在的时光。
人们都说:“读别人的故事,感悟自己的人生。”和吻贝一样,在我10岁的那年,我弟弟诞生到了这个世界。一开始是欣喜好奇,瞧,那玻璃球似的澄澈黑眼睛,白里透红的皮肤,柔软的头发,还没有长牙齿,真是太可爱了!可日积月累下来,我却感觉弟弟是个大麻烦。
或许父母能给孩子的爱是一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700字
寒假里,我读了许多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疯羊血顶儿》。它让我学会了人要自强自立。
《疯羊血顶儿》讲的是盘羊血顶儿在出生时看到了母亲被黑母狼吃掉。母亲的鲜血溅到它的头上,成了血顶儿永恒的印记和报仇的信念。血顶儿把角在电击石中夹直,一次次与黑母狼交锋,被同类视为疯羊。一次血顶儿为与黑母狼搏杀而补充体力熟睡时,在一旁放哨的羊群们悄悄地抛弃了它。最后血顶儿被黑母狼咬死。盘羊群又回到了平静的生活中。
看着《疯羊血顶儿》这本书,我不住地为血顶儿冒险与黑母狼作战的想法而感到担心和不可思议。血顶儿虽然在电击石里把打着花结的角板直,可是它毕竟还是一只羊,一只注定会被狼吃掉的羊。
看完这本书,我打心底地敬佩血顶儿,它在出生时目睹了母亲的死,下定决心要为母亲报仇。它的勇敢和冒险我们都只能敬佩并不能真正学习,而在这本书中我学到了另一个知识,却让我感动自愧不如。书中说盘羊的幼稚期只有半小时,半小时后就能和爸爸妈妈一起躲避危险,一起奔跑,也能自己独立。
人的幼稚期不知是盘羊的多少倍,有的人十岁开始就能独立生活了,而有的人二十几岁还在依赖父母。我就是属于第二类人,都已经13岁了,还像小孩子一样依赖着父母。独自在家时,温饱会出现问题;睡觉前我房间和爸爸妈妈房间的门都
读《沈石溪:我的小时候》有感1000字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那些琐碎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出自沈石溪之手的《我的小时候》,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
出生于上海的沈石溪自幼家境贫寒,体弱多病。因此,常遭到同龄孩子的欺负。所以,他打小就胆小、懦弱、很爱哭。因为他爱哭,母亲埋怨他,父亲也责怪他。“小囡的眼泪,线穿的铜钿,是吉利的。”奶奶据理力争。在奶奶的观念里,哭是生命的一种进化现象,一片忏悔的泪,一片温馨的泪能够让心更加清明。因此,哭比笑好。在奶奶这种观念的影响下,他不再软弱。
读小学四年级时,社会上掀起了学雷锋运动,如火如荼。老师要求每个同学每天做一件好事,并且一周评比一次,看哪个班好事做的最多、最有质量,将给一边学雷锋流动小红旗。为了让自己所在的班级能够得到流动红旗,沈石溪决定做一件有“创意”的好事——扶盲人宋伯伯过马路。但出人意料的是宋伯伯不但不领情,还蛮不讲理的破口大骂。最后,宋伯伯拗不过他,还是让他搀扶自己过了一条马路。但是,在他离开后,宋伯伯又独自回到马路对面去了,然后重新穿过马路来——宋伯伯是要走完自己该走的路。
随着年龄的增长,每个人在生活中难免有处于逆境的时候,当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1000字
“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
许三观跌跌撞撞地从医院里走出来,刚卖完血的他似乎比进去前瘦弱了一圈。他像往常一样,凭些许疲乏的意识支配着无力的身体踏入饭店……刺冷的寒风,不见天空有一处开了眼,墙角的疏疏野草被风吹得疯狂,陈旧的窗户也吱呀吱呀地呻吟着。
我将书本挪了挪,阳光如流水般,透过稠密的树枝倾泻到书上。我想,这天气或许能给他带来一些温暖。
“许三观又在卖血了”。
“嗯……嗯,太苦了,哎……”
我抚摸着被阳光照耀过的地方,心头暖暖的,正如那个卖血的许三观。
许三观性格中充满着缺点,但是瑕不掩瑜,他身上闪耀着伟大的人性的光芒。
一乐不是他的亲生骨肉——这个秘密在一乐九岁时被挖掘出来,当时许三观是多么绝望和痛苦,尽管一乐是他最爱的孩子。后来由于种种原因,许三观慢慢认清现实。一次卖血后,他们一家人去面馆吃面条,唯独留下一乐一个人在家啃玉米,导致一乐离家出走去寻找亲生父亲,许三观由不在乎到在意到着急,最后,他寻回一乐,带着他吃了一碗最美味的面条。
文革那几年,许玉兰被批斗,在
——读《我的小时候》有感
“走自己的路,别让人搀扶!”自从读完了“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自传体小说——《我的小时候》,这句话就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我的小时候》是一本对自我灵魂的剖析书,十篇短小精悍的章节,朴实无华的语言,一波三折的故事情节……我像一头”走火入魔“的狮子,在每个阳光的午后,蹲在书房的角落,细细品读着这本值得人永远回味的书籍。是它让我明白生命的真谛,做人的道理!”哭比笑好“,让我学着用眼泪释放心中的压抑,“菩萨看得见”让我在每时每刻都警示自己要做一个无愧于心的人!当然,我感悟最深的那篇文章是《走自己的路,别让人搀扶》。故事中的主人公宋伯伯因为小时候的一场意外事故失去了自己珍贵的双眼,在一次演讲大会上,他的故事感动了一个女孩,从此,女孩当起了他的“眼睛”,每天和他一起上班,陪他在落日下散步……在女孩的陪伴下,宋伯伯度过了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他扔掉了自己握了十几年的拐杖,想到,既然有人每天搀扶自己了,还要拐杖干什么呢!可是好景不长,
春天的时候
春天一直都是希望的象征。湖边的柳枝抽出了嫩绿的新芽花园里的花悄悄的露出了小脸,那含苞待放的样子让周围的小草都迫不及待的伸出头来瞧了一瞧,门口的小溪不知何时已经涨满了水,让人不禁生出恍若隔世之感。
春天你喜欢干什么呢?是约上三五个伙伴去登山、野炊亦或是放风筝,还是出去拾柴火、捉泥鳅或者在家睡觉,春天你喜欢干什么呢?其实我也不知道,因为在我看来春天不过是比冬天稍微暖和了一点而已并没有太多别的多余的感慨,饭照吃,日子照过,然后告诉自己其实春天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春天一切希望的开始,所以人们总是满怀期待的将种子播下,希望春能带给他们力量,让丰收的喜悦在秋天得到释放。俗话说:“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很多人在自己困顿的时刻都会默念这句话给自己力量,让自己有活下去的勇气。
春天的时刻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绵绵的细雨,在春风的追求下向我迎面扑来,凉凉的,好不舒服呵!“春雨贵如油”大概就是如此这般来的吧!我想我是喜欢春天的吧!要不然为什么我会期待坎南枝头待放的花呢?也许我是厌恶春天的,因为总是短暂的希望过后又给我失望。我曾满怀理想,怀揣希望跟上春的轻快步伐,可是行走一段时间之后,春消失了,而我迷失了。
春天的时候是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