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曾志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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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影剑》第三章:炎影!
“轰!”光束击中在虚无之神手臂的黑色铠甲上,只见铠甲顿时破裂,一股强大的推力将虚无之神击飞数十米远后,才让他勉强顿好身形。虚无之神嘴角有些苦涩,苦笑地摇了摇头,才晃身一闪,回到了帝殿之中。
“虚无,没事吧?”极电之神等人急忙拥上去,拍了怕虚无之神的肩膀,关心地问道。“没事,只不过铠甲破损了一点,不碍事。”虚无之神摇了摇头,有些无奈地笑道。闻言,几人才放心地点了点头,然而对那把仙剑,也是多了几份戒心。
“神帝,臣去试试吧!”片刻,毁灭之神站了出来,对着神帝说道。“毁灭你别去,让我去试试,如果我都不行的话,你们的成功率也高不到哪去!”极电之神站了出来,插嘴道。闻言,毁灭之神与噬炎之神气得无语,这家伙,始终那么自大。不过想想又有些无奈,因为极电的确是他们四人当中的佼佼者,论修为,论资历,样样比他们强,搞得他们实在无话可说。“好吧好吧,你去吧!”毁灭之神无奈地摆了摆手,说道,“不过你这家伙最好小心点!”“嗯,知道了。”极电之神点了点头。“你们可选好谁去了
炎陵之行作文900字
今天,我们一家人准备好了行李,坐上了车子,踏上了去炎陵的路上。坐在车子里的我是多么的兴奋啊!望着车外一棵棵挺拔的树渐渐地离我们远去,我的心情更激动了,心里想:炎陵会是什么样子的呢?
我们上了高速,车子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在高速公路上飞快地行驶着。听着车外“呼啦、呼啦”的声音,就好像我走进了风婆婆的演唱会,于是闭着眼睛倾听着风婆婆高声歌唱。
过了将近二个小时左右,我们已经进入了炎陵地区,之前早就听说炎陵山清水秀,果然名不虚传,高速公路两边的山连绵不断,就像好朋友一样手拉着手。炎陵的天湛蓝湛蓝的,像是被调皮的小孩子涂上了颜料,我想:这里和城市真是天壤之别啊!这里有山有水,甚是安静,而城市里却喧哗吵闹,这次,我们将要远离城市,投进大自然的怀抱,我别提多高兴了!又过了半个小时,我们下了高速,来到了我梦寐以求的炎陵。
走进广场,一眼就看见了炎帝的坐骑——一只雄壮的老鹰和一只可爱的鹿。这时爸爸说,炎帝可真富有,有汽车有飞机,爸爸的话取得了一片笑声,在笑声中我们走上了长长的楼梯,来到了一块刻着“炎”字的石头边,随着“咔嚓”一声,一张美丽的纪念照诞生了。之后,我们祭拜了炎
曾喜欢的人
他有女朋友。每天都炫耀,他和他女朋友的光辉事迹,总说我媳妇儿白纤怎么怎么样。白纤是个很直爽,很活泼的女孩儿。
听说她素描很好,有时,我真想和她切磋切磋。有时,我会很迷茫,因为我感到很奇怪。既然他有女朋友,那为什么还要和班里女孩暧昧,为什么要如此细腻,为什么要那么滥情。
有时,他善良的,或者说宽容的,让我想骂他。有时,我会想,他为何要对我如此温柔,为何要招惹我。
在和他做同桌的那段日子。我真觉着自己像一个娘娘,或者说是一个公主。
他会在我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时,告诉我正确答案。他是第一个告诉我答案的人。
他会在我趴在课桌上睡觉时,把吹着冷风的窗轻轻推上。他是第一个为我入眠推窗的人。
他会在我写完作业后,嚷嚷着要抄。他是第一个抄我作业的人。
他会在我没听清他说什么时,再重复一遍,又揉揉我的发。他是第一个抚摸我头发的人。
他会在我胃疼,不想动弹时,为我打水。他是第一个如此关心我的人。
这些除父母之外,只有他一人为我做过。
后来,我才发现,他对每一个人都这样。后来,我才知道,我喜欢他一发不可收拾,喜欢的一塌糊涂。后来,他在我心里,已经怎样抹,都抹不掉了。
他却说:“对不起,我有白纤了。我答应过她,将来是要娶她的。”
那一刻我的心砰的一声碎了,毫无征兆
曾记否作文
曾记否,北京的长城戍边,江南的碧柳拂岸,坝上的黄沙漫卷,壶口的浊流激湍,华山的直刺青天,还有那无名山水的绿意盎然……
——题记
曾记否,那出行的快乐,欢景的悠哉和归途的不舍?
曾记否,我们枕在草地,仰望天空中那悠悠的白云,又爬起身,远眺那林涛阵阵、嫩芽初露,虽地处无名山水之中,可我却如在仙境般享受,我身若修行数十年的道士,于世间种种烦恼喧嚣不加理会,任何杂念亦无法扰乱我古井不波的心神。
曾记否,我们在万里长城上遥望,想象着这巍峨巨龙的尽头,那里群山如画,林木葱郁,更有一泓清潭,若山间的明珠,嵌入无瑕的翡翠屏障之中。思绪回归,发觉黄昏已至,我们正踏着金色的余晖,步下岭峰。
曾记否,在“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的西湖旁游览,清凉的微风扑面,送来一缕缕淡香,路旁虽有些许断枝,却并不影响我们游玩的心情。听别人说,这些断枝都是被不久前光临的台风所制造,有人听后,戏称:“这岂不是台风在为我们开路?”我听后,不禁哑然失笑。
曾记否,那个坡度极高的山坡,坐在越野车中,我们感到身体仿佛一下子被横在空中,紧接着车就爬了上去,我们余兴未尽,回头看最后一辆车,可他们竟被卡
志必高远作文
人生的路千百条,但无论选择哪一条都要有伟大的目标来激励,有高远的志向来导航。
面对俗人之见,他不禁叹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然而他创造了奇迹,轰轰烈烈的大泽乡起义鼓舞了千百万劳动人民来反抗秦的暴政。
陈胜之所以能够创下如此丰功伟绩,除了有过人的胆识和魄力外,更重要的是他很早就确立了反抗的志向。因为有这一目标要去实现,他才能在失落时鼓舞自己;在失意时劝诫自己;在得意时警示自己;在骄傲时叫醒自己。以为他有了远大的志向才会有无穷的动力来大展“置书鱼腹”“夜篝火”的才能,从而创造出超乎常人想象的业绩。
但如果胸无大志而满足于现状只会“死于安乐”。乾隆皇帝在接见英国使者的时候就高傲的说:“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不借外夷货物以通有无。”
正是在这种目光短浅的认识下,造成了中华民族的日益衰败。假如时光倒流,清朝统治者不是目中无人而是有更高的追求的话会怎样呢?外国的知识对于落后的中国来说是稀世珍宝,而不拿来垫桌脚,外国的科学家会得到尊重而不是驱逐。我相信,凭中国人的智慧,绝不会沦落到如今的屈辱历史。
然而历史终究不能假设,正是因为有了前车之鉴
阑尾炎手术作文800字
别人要么打个耳洞,要么在其它地方打洞,都是为了各自的审美需求。而我打洞,却是迫不得已地在肚子上打洞。
肚子上,连肚脐眼一起算在里面,有三个用两三针缝起来的小洞眼,因为这罪该万死的阑尾炎!我想到电影里的一句“名言”:总有刁民想害朕!
可能是前一天骑自行车吧,运动太过剧烈了。本以为只是闹闹肚子,结果等到腹中翻江倒海时,我才知道后悔了。“老妈……”我赶紧呼叫妈妈。妈妈初步了解我的症状以后,立即马不停蹄地去开车,将我送到儿童医院。到了医院急诊室,病症很快就查出来了,叫什么来着?哦,对了,叫“急性化脓性阑尾炎”!当时,我直接被这几个拗口的字给整懵圈了。什么?急性阑尾炎?还是化脓性的?!完了,完了,都八月中旬了,马上要开学了!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因为是急诊手术,我一直挨到下午才被送进手术室。妈妈推着轮椅,送我到手术室门口。我捂着肚子走了进去,自己躺在了手术台上。因为六岁时做过一次手术,当时是手骨折,所以我这次一点儿也不害怕。麻醉叔叔笑眯眯地给我注射了麻醉剂,我的意识很快开始变得模糊起来,像是做了一场梦,来到一个幻境。没过多久,我便醒来,一睁眼看到妈妈担心
叛逆,我曾走过作文
【篇一:叛逆,我曾走过作文】
落叶的一生,不正是为了归根么?一片落叶要经历自己的一生,它也许会长成畸形,也许会长得很漂亮,总之它们不会一样。
我们正如树叶一般,也许会走过死亡或许是痛苦,是折磨还是…叛逆?
作为一个独立的生命个体,我拥有属于自己的思维,属于自己的生命,以及掌握着自己的命运。
父母,是一种在我们看上去很奇怪的生命体,他们总在尝试着控制我们的思想,想要掌握我们的命运,所以我们队此进行了反抗,人们将之定义为;叛逆。
我,就曾经走过这条路,在这满是石头荆棘的路上,走上去总有一股钻心的痛。
我的父母是开明主义者,他们并不会对我的思想进行直接威胁。只是我的父亲性格有些急躁,但我并未遗传这个性格。所以即使我很爱我的父亲,但在很多时后我不会说,这样的积累使我的精神处于压迫状态,在一天中我爆发了,父亲从未想过他听话的儿子会有如此爆戾的一面,心中不快。于是我在某种意义上踏入了叛逆之道。我开始想要报复父亲,于是我开始做我所能做的一切坏事;偷东西,反驳,去上网等等。一年后,棱角也终于磨平。有一天,父亲对我说;“滚,滚远点,我看见你都烦。”随即将房门关上,我站在门外不知所措。
当晚,我脑中浮现出一些小时候的故事,我终于发现了父亲
全能偶像——罗志祥
罗志祥,或许更多的人叫他小猪,吸引我的是他的才能和幽默,而他最先让我关注的其实是“小猪”这个绰号……
论长相,罗志祥也算是英俊帅气了,为什么叫他猪呢?猪,这个又肥又懒的动物,无论如何也不能和我们帅气的罗志祥相媲美啊!带着疑惑的心情,我去网上搜索了一下。百度告诉我是因为他初中是胖的像一只猪,才被同学起了这个外号,他现在这么瘦,身材有这么好,都得益于他每天坚持不懈的运动与他减肥的决心,我心中不由的对他十分佩服,于是,他也成为了我心中的榜样,一个有毅力,有自尊心的榜样,而这个称号就一直沿袭了下来,罗志祥倒也不在意。
论才华,那他可真的是能称得上是全能偶像。写歌,他写的歌中,《爱转角》,《精舞门》等,俨然已成经典,他的歌曲风欢快,且有许多励志歌曲,令我十分喜欢;跳舞,被称为“亚洲舞王”的罗志祥,舞蹈功底可不是吹的,如果你看过几场他的表演,绝对会被他的舞技所折服,而他在幕后的练舞之辛苦,也是可想而知的,而他对待舞蹈的严肃认真,也是我所喜爱的一点;主持,他主持的节目在台湾地区之火爆,以及他在节目中幽默欢乐的主持,也为我们所熟知;表演,他参演过的电视剧很棒吧,还有电影《美人鱼》,看完后
读《鹰志》有感
“飞是鸟类的本能,天空是它们的向往和梦想。”但在《读者》上看到了《鹰志》这篇讲述鹰成长过程的文章,我对“飞是鸟类的本能”又有了新的认识。
一只鹰从蛋壳出来后,过不了几天,母鹰便减少小鹰的食物,驱使它们互相争食,直至其中的强者吃掉弱者。等小鹰能飞起来了,母鹰就会把它们翅膀中骨骼折断,然后把它们从高处推下去。小鹰虽然因折断了翅膀中的骨骼而浑身剧痛,但它必须挣扎着飞翔,否则就会摔死。挣扎使它们的翅膀得到了供血,在短时间内便可痊愈,而痊愈后的翅膀将坚硬如铁,更具力量。这是鹰遭受的第一次死亡的考验。到了四十岁时,因尖利的双爪开始老化,不能自如抓捕猎物;喙上也结了又长又弯的茧,对进食阻碍很大;最痛心的是,双翅上的羽毛也厚厚地堆在一起,使它不能轻盈地飞翔。这时,它面临着一个艰难的选择:要么等死,要么经过一个非常痛苦的过程,让生命获得新生。鹰都会选择用一百五十天左右的时间让自己获得新生。首先,它用很大的力气将结茧的喙狠狠地磕在岩石上,下子便把老化的喙和嘴巴连皮带肉磕掉,忍着剧痛等待新喙长出。新喙长出来后,它立刻,用新喙把老趾甲一个个拔掉。那同样又是一次血淋淋的更新。不久,新的趾甲长出来了,用新的趾甲把旧的羽毛扯掉
曾走过作文1000字
曾走过小贩遍布的公园,曾走过小吃摊满是的大街,曾走过鱼虾盛盈的河边,曾走过辣味飘香的农家厨房,曾走过……对,没错。那是我出生的地方,亦是我永远都改变不了的根。每每想起这些曾走过的地方,我心头不免升腾起一股浓浓的思念。
人的回忆总是美好的。因为不重要的记忆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悄然消磨,无需疑问,给我们留下影响最深的,往往是那些在回忆里也蘸着糖人上糖浆的味道的记忆。还有那些七彩的花灯,招摇舞过的金龙都是深深埋在人生土地上的根。每当我们这棵人生的大树遭遇大风大雨,那曾在土地下盘枝纵横的根就是此刻抵挡风雨的力量。本源力量给予的精神支持是不可忽视的。
当那些曾走过的地方统统变成回忆的时候,也是根该老去的时候了。这让我想起中国人去世后一定要在故土入葬的情结,但是话说回来,人们缘何要落叶归根?在我看来,落叶归根是把自己逝去的身体但永不失去的精神存放在故乡那层走过的地方。比如说人可以忘了故乡在哪里却永远忘不了故乡这个名词是自己生存与发展的源头,这是原则上的问题。
在海外的华侨几代的传下来,他们想要做的还是寻根!找到父辈们曾走过的家乡,去感受那里与现在生活的地方不一样的风土人情。我也是在广州生活了很久的人,虽然很少回去,但内心深处一直都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