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墨沈熤小说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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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西顿动物小说全集》有感400字
我最喜欢看《西顿动物小说全集》,打开它,你会被生命的力量感动;阅读它,你将与动物的尊严相通。
这里面有幸运的小浣熊、聪明的狐狸、飞毛腿的小野马、自由的小公马,还有拥有悲伤眼神的公鹿和无法飞往南方的公雁、强壮的公牛和一只英勇的小老鼠。
在这本书中,我最爱看《小狗比利》。比利是一只既开朗又很天真的小狗,即使失败了也不气馁。它最大的本领就是扭头就会忘记了失败,依旧欢天喜地继续做着自己喜欢的事。它从来就没有不高兴过,是一个十足的乐天派。
在最后关头,小比利却通过自己的智慧,成功地从凶悍的狗熊手下救下了自己的主人,比真正的猎狗还勇敢。
我们在生活和学习中,也应该像小比利一样积极乐观,学习上会有很多挫折,可是我们不能害怕,遇到难题,要先认真思考,还可以问问老师,相信总会有办法解决。因为办法要比困难多!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动物内心世界也是富有情感的,只是我们人类不懂它们的语言,无法和它们沟通,才忽略了这一重要事实。我们要保护大自然,让这些可爱的野生动物有一个安全美好的家园。
读《沈石溪小说集》有感900字
第一次看沈石溪的书,便被深深的吸引住了。作者赋予了动物人的情感,使得在动物们之间发生的事好像在人身上经历了似的。故事的每个情节都险象迭生,精彩绝伦。
可是在看完每一篇故事后,留给我的却是无尽的感伤,故事中动物们的结局大都很惨。不是与敌人同归于尽,就是被同类吃掉,被人类打死。我确实有点接受不了,为什么所有的结局都要那么悲凉呢?开开心心的结局不好吗?但随着对这个社会的逐步认知,我也渐渐明白了。在残酷的大自然中,只有“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道理,不存在人类间所谓的亲情,友情。我也发现用人类的价值观去评判动物们的情感,实在是太愚蠢了。也许,最后为了自己爱的,爱自己的而去拼搏,去奋斗,最后为此付出性命也是他们最好的归宿了吧。而人类的友情,亲情呢?为了自己那点儿可怜的利益恐怕早就忘了吧,或许有时,我们连动物都不如。
而在其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莫非《金蟒蛇》了,文中的蟒蛇金花和黑豹阿黑本是一对挚友,最后却反目成仇。金花为了自己的孩子和阿黑同归于尽了。也许让蟒蛇和豹子做朋友,原本就是一件荒唐的事吧。而文中的阿黑又是那么无情无义,竟然亲手弑杀金花含辛茹苦孵出来的蟒蛇宝宝。而我一直以为冷酷无情的蟒蛇竟为了自己的宝宝和阿黑同归于尽。也许,只有
小说潮流作文
最近,班上掀起一股小说的潮流。提到这里,我感到十分自豪,因为,这股小说潮流是我和夏依晴、顾芸带起来的!
大概三四年级的时候,妈妈送了我一份生日礼物,是一本精致的笔记本,每页都有彩图,让我爱不释手。用它来写什么呢?抄笔记?不好吧?哦,有办法了!我灵光一闪,决定用这本笔记本来——写小说!
我给它取名叫《命运微光》,这是我深思熟虑后才想出的超文艺小说名。准备动笔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每一本小说都有目录,为了证明我这是一本“真正”的小说,我给每一页都写上了页码,一共有109页。
我终于开始动笔了,不过才写了二三十页,就把它丢在抽屉里了。可别怪我容易放弃,我真的是没有耐心写下去啊!
到了五年级上册。我有一次翻东西的时候不小心看到了那本布满灰尘的笔记本,又萌生出继续写下去的想法。抹去灰尘,它又变得洁白如新了。
我把它带到学校里去写。越来越多的同学来阅读我写的小说。我不知道109页何时写到尽头,只是每天两三页地写,心想,只要能有人来看我写的,我就会很满足了。有一天,夏依晴、顾芸问我:“我们可以和你一起写这本小说吗?”
我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欢欢喜喜地答应了。然后,我们开始了写小说的“征途&r
《海》微型小说
微风荡漾,海风奔放,卷起的浪花,拍打着岩石,也拍打在一个女人的心上。
女人从未见过大海她只知道大海是蓝色的,味道是咸的,海是无边无际的。女人命不好,一个人孤独地带着个没满月的带孩子搬到了这里。孩子是她的命,是他的一切。这个村子被山包绕,山外还是山。但在这,女人有安全感。
女人并不被村里人待见,不知何时传出了女人的闲话女人长的及标致粉嫩的肌肤,白皙的的脸蛋像一个待字闺中的小姐却不像受这种苦的人。于是有人说她是不检点带着小野种被男人赶了出来;也有人说她经常被男人他打,逃了出来;还有人说他男人死了,婆家不要她了。种种法,让同情她的人不再同情,让讨厌她的人更加憎恶她。女人很善良寄人篱下的她学会了忍耐。尽管被排挤,她依然用微笑待人。
渐渐地,她的儿子小海已经长大了不少,儿子聪明伶俐,乖巧懂事,很招村里人喜欢。村妇们总会塞一些花生豆子给他吃。这一切并不如女人想的那样,平静的生活只是暂时的。
村里调皮捣蛋的孩子不喜欢小海,他们总是取笑小海,小孩也不喜欢和他们玩。有一天,捣蛋头子出了个坏主意,把村妇们的番薯挖了去嫁祸给小海。半夜村妇们聚集在一起找女人算账,各种侮辱不堪的词语都套在女人身上。小海听到了他们的对话,小孩望着女人希望女人否定那一切,但女人没有。有的村妇要赶
打嗝沈作文500字
我班有奇人,姓沈,名锦标也。因其拥有绝世神功——打嗝,大家都尊称其为“打嗝沈”。话说他是如何获封这一荣誉称号的,且听我慢慢道来。
“看我的激光眼!”随着一声惊天动地的吆喝,一个绝世大嗝横空出世,伴随着的无一例外还有身边女生的尖叫。不用看也知道,这定然是沈锦标在发功。这功力老厉害了,可以震退身边诸罗汉。邵浩宇、叶子睿等都离他远远的,唯恐他再来一击那功力值五颗星的“激光照”。
一次整理作业时间,大家都在安安静静地写作业。沈锦标或许觉得无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了个响嗝。那嗝真是震耳欲聋!同学们就开始接二连三地议论起来。就这样,原本安静的教室被沈锦标的“冲天嗝”毁于一旦。
沈锦标还把他的嗝打得出神入化——以打嗝作掩护偷看他人答案。每当遇到他不会的题目,他就转过身来,朝同学打一个嗝以便分散其注意力,然后眼睛不离作业本迅速抄写本子上的答案。他还给自己诸如此类的嗝取了个响亮的名字“穿透眼”。
“打嗝沈”的名号一出,简直就是隔着门缝吹喇叭——名(鸣)声
怀念沈爷爷作文1000字
沈爷爷是我最怀念的人。他虽然已经不在人世两年多了,但只要他的身影在我脑海中浮现,我便会热泪盈眶。
在我的记忆中,沈爷爷是一位七十多岁高龄、身子骨却依然硬朗的老顽童。他留着平头、个子不高,常常自嘲是翻版潘长江。仔细一看,还真有七八分像呢!沈爷爷经常读书看报和写作,还写了一本《书生之见》来记录过去的点滴。他虽然七十多岁了,但仍爱运动,打篮球时还能投三分球呢!
沈爷爷不是我的亲爷爷,他是我爸爸的忘年之交,也是我的忘年之交。他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是那次“红花湖18公里”之行。
还记得那天清早,妈妈带着我到江北接沈爷爷,接着我们便向着红花湖进发。沈爷爷穿着一套宽松的运动服和耐克鞋,背着一个背包、提着一壶水,手持一根登山棍,整装待发。爷爷看着我一身随随便便的打扮,不禁皱起了眉头,说:“怎么这么粗心啊,怎么能穿凉鞋呢?”我听了不禁暗自惭愧。开始徒步了,我兴高采烈地一路蹦蹦跳跳,一会儿抓蝴蝶,一会儿追蜻蜓,玩得不亦乐乎。但一旁的沈爷爷却慢慢地走、慢慢地看,不时掏出一本小本子,记录着路上的点点滴滴。走到3公里的水库边,晨雾缭绕,一旁柳叶上的露珠在太阳的照耀下冲着我眨眼睛。我心里说不出的喜欢,可只会感叹:“啊!真
读《鲁迅全集》有感400字
何为伟人?当“黑云压城城欲摧”时,他能够站起来,对黑暗势力口诛笔伐;当其它文学家还沉浸在"晨风入荷塘,清新寰宇香"的诗情画意之中,他却嗅到了腐败的气息,看到了反动派如狼似虎的嘴脸;当国民党的黑手伸向他时,他却丝毫不畏、正义凛然。
他就是《鲁迅全集》所描述的文学巨将——鲁迅。在他的作品里,在白纸黑字中,他就如同一位战士,以笔作枪,痛戳敌人的毒手,撕开伪善的面纱。国民党草菅人命、卖官鬻爵、鱼肉百姓的官员,啼饥号寒、麻木不仁的百姓,被残害冤狱、无端杀戮的共产党员,在书中留下了泛黑的字体。旁敲侧击的笔法,留下了罪恶的铁证。读罢,不由得义愤填膺,叹垂不已。这正是"鲁迅文学"的号召力。
回过头来,国民党的连连败退,最终到只能固守海岛,原因不正是在书中吗?古有曰:民心亦水,亦可载舟,亦可覆舟。国军滥杀无辜,其后果不言而喻,若同鲁迅,若同共产党派,真不知会何兴旺。
不过人总要朝前看,鲁迅的光辉为我们铺成了一条革命之路,我们以国家中心,信仰为动力,民众为路径,在这条路大步向前,那么光明磊落的未来一定是属于我们的。
关于墨的作文
一幅水墨画,便是一处景,画中有景,景里含情。点点墨花开尽了人世繁华,道道墨痕诉完了人间沧桑。
墨,一种单一的颜色,但它却又是千万种颜色。千万的黑凝聚于一体,成就了墨色。淡墨、中墨、浓墨,水与墨完美地交融铸就了这种奇妙的色彩。当墨渲染于山水中时,天下磅礴之势便融入其中,这时的墨可是山中鸟兽的绚丽皮毛,可是万千碧波中的清泉一瓢,也可是那深秋枫林中的火红落叶。群山为黑,唯水独白。墨虽为黑,却为群山带来青翠,墨亦非白,却使水雾缭绕于山间。古代文人用这墨写人写物写沧桑,画山画水画离殇,这墨绚烂出一方梦幻天地,氤氲出一幅烟雨江南。白墙,黑瓦,小桥,流水便从那画纸上随着墨香深植于人们心中。
墨,钟情于宣纸,唯有在那宣纸之上才能肆意洒脱,酣畅淋漓地展现自己。饱蘸浓墨,于宣纸之上寥寥几笔,那墨便晕染开去,流动出王羲之的兰亭序,奔腾出徐悲鸿的奔马图,那人间之势,便清晰地跃然在那一张小小的宣纸之上。宣纸随着那墨的深入而逐渐变得柔滑,轻触那一个个由墨书写而出的字,仿佛触到了文化的厚重,历史的深幽。
取一方砚台,浇上少许温水,握一块墨锭细细地研磨,时光仿佛在这一方小小的砚台之上静止,沉淀。墨锭承载着一份历史的厚重,跨越千年,来到如今这世界。现在虽有那墨汁,但那由墨粉与水的混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600字
今年暑期,爸爸送给我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它足足有1000多页,是我们家最厚的书了。因为我以前听到过“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却没有读过他的故事,所以我的好奇心使我飞快地把它读完了。
这本书选取的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回忆录》、《归来记》、《巴斯克维尔猎犬》、《恐怖谷》、《最后致意》、《新探案》八个长篇。据译者称,这些大都是阿·柯南道尔有代表意义的作品,基本上囊括了福尔摩斯探案故事的精华。
福尔摩斯对于当代文学、天文学、哲学和政治几乎一无所知。然而他对某些方面研究工作的热忱却是惊人的,在一些稀奇古怪的知识领域内,他的学识异常渊博。因此,他往往语出惊人。他有对于人的大脑的比喻以及对知识的选择记忆的精辟论述。他对约翰·H·华生吃惊于他不知道太阳系的构成所说的:“这又与我有什么相关?你说咱们是绕着太阳走的,可是,即使咱们绕着月亮走,这对于我或者对于我的工作又有什么关系呢?”从而看出,福尔摩斯是一个务实的人,只专注于他自己的工作,对于工作之外的事情充耳不闻。所以他在探案领域出类拔萃。
福尔摩斯的智慧不仅仅体现在他的语句中,他破案
墨宇星辰
夜色浓如墨汁,天空中飘过几丝细雨,我想化作一个结着愁怨的姑娘,安静的题词写诗,在荏弱的时光里,散发出属于自己的光芒,照亮书海中的梦。
久违了,我的梦乡,总是喜欢在下雨天端着一杯苦茶,在书桌前借着微弱的光,翻看一两本书,尽情遨游在琼瑶的情感缠绵之中,感受金庸古龙的江湖情长,将心安放在红尘客栈,品读那可歌可泣的心灵震动,只有在那一刻,我才真正感受到书籍的治愈力量。我拿起笔,将心里的感受全部洒入这一纸月光散笺,仿佛我就是书中的一个感情受挫的姑娘,一个敢爱敢恨的江湖汉子,这一瞬间,我是波涛汹涌的。
还记得安徒生的童话世界吗,那里面大胆的想象,美丽的场景,性格丰富的人物,都是那么生动形象,仿佛一个唯美的仙境,我感受到了一场视觉盛宴。如果,我是灰姑娘,我也渴望拥有王子的爱情;如果我是丑小鸭,我也渴望成为美丽的白天鹅;如果我是海的女儿,我也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换来爱人的幸福。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自古至今,有多少的文人骚客,舞文弄墨,苦苦追寻。而我,并不希望成为他们追求功名的一员,只想尽情汲取书中的故事,做一个结着愁怨的姑娘,敢爱敢恨,快意江湖,快意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