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awm绝地求生》有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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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地求生作文800字
睁开眼,我眼前的事物焕然一新:森林、草地、小溪,我站在草地上。突然,一个声音告诉我:“现在你处于虚拟世界,你需要生存到最后。”我无意间发现自己的腰间多了一个包。
我随着我身旁的人上了一架飞机,飞机起飞了,我选了个时机,跳了下去。过了一会,我打开了降落伞,慢慢地落了下来。
一落地,我走向离我最近的一栋房子。门没有锁,我走了进去,发现地上放着一把手枪、一些手枪子弹,我走上前,把原先的包换了下来,把手枪和手枪子弹都放进了背包里。我发现地图上多了一个白色边的圈,我当前的位置处于白边圈的外面。之前的声音又来了:”你目前处于安全区的外面,如果不及时离开的话会被辐射照射到,长期被辐射照射到会导致死亡。”我不禁吓出了一身冷汗,心想:还是赶紧进入安全区吧。
进入安全区后,我开始搜刮那些有用的装备。但我找了许久还是没有找到任何对我有用的装备,正有些气馁的时候,我突然看到了一栋高大的楼房,直觉告诉我,那里一定有好东西。我向那栋房子走去,只听“啪啪”几声清脆的枪声从楼上传来,我走进房子里。在这里我没有什么想要的东西,除了一个砂锅,我觉得它会对我有用。上楼后我就发现:楼顶上有一个人拿着一把狙击枪,刚刚的
玩绝地求生作文500字
体育课,金万祥把大家叫来,其中就有我。金万祥说:“我们十几个人来玩绝地求生吧。”“好啊!”我们都爽快地答应了。
游戏规则是要组队玩,每三个人一组。于是我们很快地组好自己的队伍,我和阳涛、金万祥三个人是一组,金万祥是队长。
游戏开始,金万祥让我和阳涛跟他走。我们听了立马跟上去,金万祥带我们上了六楼。一不小心,阳涛被别人打成了重伤,于是我立马跑去救他,金万祥为我掩护。阳涛被我救了后就用了一个急救包加满了血,我们又继续上路。突然,金万祥对我说:“张誉,飞机来了,你们去捡空投,我来掩护你们。”我们在金万祥的掩护下捡到了。我们去捡空投的时候还有一队人也在。空投被我们捡了,对方没捡到就把我们的队长金万祥打伤了。我们急忙去救,这时我看到又来了一个人,马上用两个雪球,把那个人打死了。眼看就要吃鸡了,阳涛一不小心被其它队伍的人打死了,我们看了愤怒不已。对方正上来,我用雪球打对方,可对方躲开了。金万祥一个雪球扔过去把对方一个人干掉了。接着我们又一人扔了一个雪球,把他们全部干掉了。
最后我们吃鸡了,对方很愤怒。于是我说:“这只是玩游戏,别生气啦!”对方听我这么一说,也眉开眼笑
绝地求生作文800字
那是个天高云淡,凉风习习的初夏时节。趁着“五一”假日,我与两个表哥相约体验一场无约无束的踏青。
表哥提议去梁背后——一个早已退耕还林的,没有人烟的山腹之地。我本想一口否决,可另一个表哥马上答应了,想了想我也点头答应了。
我们赤手空拳漫无目的的在山中游玩,因为这里封山禁牧,少有人来,所以山青草绿,树木郁郁葱葱,还有很多参天古木,风景美不胜收。我们几个时而上山爬树,时而攀崖爬壁,时而穿梭在阡陌交通的林间慌道,仿佛自己就是天地间大英雄,有着通天入地之本领,好不快活自由呀。此情此景让我情不自禁地高吟一句: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我们在山沟里疯玩,不知不觉已过中午,终是又渴又饿,想回家时才发现到处都一模一样,根本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我们只好误打误撞,想着只要朝一个方向走就一定能走出去。但是我们远远的高估了自己,而低估了山脉。与山脉相比,就如同蝼蚁比巨象,反而越走越迷糊,我们又饥又渴又累,几乎绝望了,只好坐了下来,不再做无谓的挣扎。
周围静的出奇,突然,我听到一阵惊慌失措的鸟叫声,寻声望去,一条青花大蛇窜进对面的树丛里,吓得我魂不附体。好半天,惊魂未定的我带着哭腔催表哥们赶紧回家,同时心里也十分怪他们。
我们继续浑浑噩
看《绝地逃亡》有感700字
我从小在爸爸妈妈的嘴里听到“成龙”这个名字,他是中国最有名的国际功夫巨星,可是在我长大之后,他的电影越来越少,所以一直没能亲眼看看他演的电影。等了很久,终于等来了成龙的最新作品——《绝地逃亡》,里面不但有成龙,而且有范冰冰哦。
成龙演的班尼·布莱克是一个优秀的香港探员,年轻的时候带领警员去抓黑社会头子——斗牛士并解救自己的兄弟李志勇,却中了“斗牛士”的圈套,跟自己出生入死的兄弟也因此殉职。从此以后,抓获“斗牛士”成为他退休前最大的心愿,而他殉职兄弟的女儿则是他最大的安慰。
有一天,范冰冰扮演的殉职兄弟的女儿白舒为了调查“斗牛士”的线索,乔装打扮进入赌场并偶遇美国老千康纳,于是便发生了一连串不可思议的事情,并无意中掌握了“斗牛士”的重要线索。班尼·布莱克知道后独身闯入俄罗斯黑帮救出康纳,让他举证“斗牛士”。
正当他们以为能够把“斗牛士”绳之以法的时候,没想到真正的“斗牛士”却另有其人。班
读《妞妞》有感
【篇一:读《妞妞》有感】
体会生命,感悟幸福——读《妞妞》有感
偶然的机会做了一篇出自周国平《宝贝》的一品文章阅读题,经老师介绍,其系列图书《妞妞》便深深吸引着我,买来后更是一饱了眼福。
这本书是周国平先生写给仅活到一岁半的女儿妞妞的一本书,记录的全是对妞妞的爱。同时也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他那段时间的真切感受,妞妞诞生时的喜悦,看着她成长,目睹她被查出难以治愈的疾病——视网膜细胞瘤,得知妞妞快要离世的绝望以及离世之后的悲伤……
同时这位哲学家在妞妞死后表达了对生命的追问,对死亡的思考,他以不同的身份去看看带着一切,我不知道他是以一种什么样的心情,把这些刺心的痛从记忆中挖出来,记下来,并且是那么细腻:小鱼小鸟都有眼睛,而妞妞却没有。这个可怜的孩子生来就那么热切而执拗的追逐着光明,当她看见一团橘黄色的灯光时她会笑很久,妞妞唯一一个生日,妈妈对客人说你们看妞妞的眼睛像不像波斯猫,爸爸告诉她波斯猫是世界上最美丽的猫;妞妞一遍遍的哭诉,“磕着了,磕着了……”她不明白世界为什么老是磕着她;早妞妞即将离开世界的那些夜里,她躺在爸爸身边轻声唤着
读《目送》有感
【篇一:渐行渐悟——读《目送》有感】
阳光正好,微风不燥,抚平心中的焦躁,细读龙应台的《目送》。等一朵花开的时间,悟一场人生的别离。
目送,就是用目光送别离去的人。龙应台的书里,写了许多种目送。她目送着父亲一步步走向了死亡。目送着母亲一天天老去,直到连自己的亲生女儿都不再记得。目送着儿子长大,看他从离不开母亲成长嫌弃母亲是个孩子。目送着朋友,目送着世间万物的离开……字里行间满满的忧伤、寂寞与不舍。
或许人们提到《目送》,想起的总是那句“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可是通读全文,我最喜欢的却是那句“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你是否还记得父母总是说起你小时候的模样;你是否还记得朋友说要陪伴你一辈子;你是否还记得亲人对你的点滴关心……
可是我们总有一天会目送着父母、朋友、亲人离去,若他们都离开了,孤身一人的我们是否会张皇失措?是否会悲痛万分?生活总是会教会我们要珍惜当下,却从没告诉我们该如何面对失去。或许面对着失去我们也只能是在
读《论语》有感
在不少报章杂志里,我总会看到有人提起《论语》,这不由得使我想起这本熟悉的书。
记得读四年级时,在爸爸妈妈的辅导下,我就背熟了《论语》。由于是第一次背一本书,花的时间比较长,很多字我是第一次才开始“碰面”,所以我当时只是用一种“完成任务”的心态来对待它。
近两年来,我多次反复看《论语》,慢慢体会了其中的道理。尤其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上,那三千弟子共诵《论语》的盛大场面,给我一种“春雷”猛炸惊醒之感觉。它使我顿悟,它使我兴奋,它使我骄傲。至今它仍在我耳边回响:“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那真是一部千古绝唱。它不但唱响了我国古代文明,而且唱响了世界古代文明。它向所有华夏儿女乃至全世界人民宣示:这是一部中国蒙学的经典之作。
古人曾说过这么一句话:“半部《论语》治天下。”在人类过去的漫长岁月中,世界上人们读得最多的书恐怕就是《
读《活着》有感
今天终于翻开了这本书,当打开扉页的时候便有一种熟悉感,默默的读下去便知道了这种感觉的源头。那是多年之前的事情了,看过一部叫做《福贵》的电视剧,估计就是翻拍的这部小说吧。不管世人对于这本书的褒贬如何,我能够清晰回忆起的就是那位饱经风霜的老人和一条老水牛在摇摇欲坠的夕阳下独自犁田的背影。“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天地耕得哗哗翻动,揉入水面上掀起的波浪。”文中如是写到。老人在耕田的时候吆喝着: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福贵的一生经历了所有亲人的辞世,从最初老父亲离开时的惊慌、不安到最后外孙的夭折,或许可以说他就是在与亲人的不断离别中老去,别人应该有的天伦之乐在他这里却成为了死别。生离就像他被抓了壮丁一样还会有机会与家人重逢,可是死别却是只能看着爱的人一点一点透支尽生命的余光。
或许我们都以为在这样的巨大打击和悲痛中他不会有生的念头,可是“活着”却让你不随愿的死去,他安排你的生命之路充满荆棘,岔路不断,无数深爱的、至亲之人都是陪着福贵走过一小段路,而非尽头。读这本书,余华安排了最朴实平淡的文字,就像是在你我他同样惨淡无光的生命中截取的一小节,但是又有另一番滋味。这种无言的反抗才
读《青铜葵花》有感
【篇一:不畏风雨的向日葵——读《青铜葵花》有感】
当我轻轻地合上那本书,深吸一口气,闭上双眼,无数个画面在脑中回放,那本书的名字是——《青铜葵花》;他是青铜,她是葵花。
当时间停留在那个潮湿的夏天,七岁女孩葵花赤着脚走在大河边,与野花对话的她并不知道一场梦魇即将来临——无情的河水夺走了他的爸爸的生命,于是,在一片孤寂中,葵花被领到了一个陌生的家里,男孩青铜就这样出现在了她的世界里——他不会说话,他很孤独。但自此之后,葵花的生活完全变了:关心他的哥哥,爱干净的奶奶,以及善良朴实的爸爸妈妈。葵花和他们一起走过了一段岁月,经历了许多苦难,有欢笑,有泪水,青铜与葵花就在苦难中渐渐成长。
苦难是不可避免的,就如作者曹文轩所说的一样——每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个时代的人的痛苦,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待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没错,痛苦是一个人成长路上的必然阶梯,心灵只有经历过暴风雨的洗礼后才能开出美丽的花朵。我们每一个人都曾是一朵向日葵,都曾向着晴天的太阳努力生长。然而那不过是晴天的明媚,如果有一天乌云遮住了我们
读《骆驼》有感
这本书讲的是骆驼的内心世界,人的内心世界和骆驼与人之间的交流,有些情节会让我们很感动,会让我们更了解骆驼的内心,这也是杨志军妙笔生花的所在。
书中塑造了许多鲜活的,有个性的人物,并且选择骆驼中的美驼来作为主角,我最欣赏的几个角色是格尔穆、格尔穆的主人库尔雷克,还有库尔雷克的的儿子大柴旦,这些角色是特点鲜明的,他们高尚的心灵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品质,而这里面也有反面角色察汗乌苏,他胆小、懦弱,不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这样的人物形象恰巧衬托了其他人的英勇。让我们体会到了故事中浓浓的情谊,也体会到了作者用笔的细致。这本书的主要的内容是:格尔穆深爱着乌图美仁,乌图美仁也深爱着它,它们经过了许多事,却还是没能相见,最后,它们双双跳入了悬崖,永远的在一起了。
库尔雷克是我比较欣赏的人之一,它是一个伟大的、助人为乐的人,他深爱的女人娜陵格勒正在被迫嫁给察汗乌苏,来宣传喜马拉雅山大招募的谷子被蛇咬了,只有奇药喇嘛一枝花才能救她,于是库尔雷克让他的儿子大小柴旦去求娜陵格勒了,自己担心的去找喇嘛一枝花,因为那些和尚们只有看在他的面子上才会给他这宝贝。这样,虽然救了谷子的命,但库尔雷克永远的失去了幸福,他明知道让两个孩子去是没有太大希望的,但他这种舍己为人的态度值得我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