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张爱玲传记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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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名人传记》有感700字
《名人传记》是法国作家罗曼·罗兰最杰出的传记作品集,又称《巨人三传》,包括《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
在《名人传记》这本书中,作者紧紧把握住这三位在各自领域有着巨大成就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他们在忧患困顿的人生征途上历尽苦难而不改初衷的心路历程,凸显他们崇高的人格、博爱的情感和广阔的胸襟。
我认为贝多芬是一个幸运的人,可在读了这本书后,没想到他是这么不幸。贝多芬的命运是坎坷的,作为一个音乐大师,他需要敏锐的听觉。可是,在他还不到30岁时,耳朵就开始变聋,一天比一天更严重,内脏也被剧烈的疼痛所折磨。这是多么悲惨的一件事啊!但是,所有的磨难都使他变得更坚强。他虽然痛苦,却不肯屈服于命运,无私奉献。然而,他听不到人们对他的赞美,也听不到自己创作的乐曲。贝多芬的勇敢、努力、坚持并没有白费,他与青海高原一株柳一样,敢于与恶劣的环境对抗!他凭借超乎想象的毅力和韧劲去努力,去奋斗,生命产生了奇迹——他成功了!他战胜了难以忍受的痛苦和没有听众的支持、肯定和青睐的压力,使全世界人为他欢呼雀跃,他攀登上了生命的巅峰!
罗曼罗兰说过:“人生是艰苦的。对不甘于平庸凡俗的人那是一场无日无夜的斗争,
我在书中读张爱玲作文700字
民国是一场烟火般的绚烂,华丽后却转瞬即逝。即便是孤傲的张爱玲,也在时光中掩上了风尘。可我还是喜欢她,虔诚地在一页又一页的书页里寻她,觅她,知她。
喜欢她年少时的孤芳自赏。她出身于没落的贵族,父亲抽鸦片,纳妾。也许是因为这样的生长环境,让她生性孤僻,很少与人交谈。在香港的大学里,她形单影只,薄弱的身段带着一种无言的坚韧。她是繁花的一抹纯白,是凡世喧嚣里的一份安然。她将自己年少的情感寄托在学校图书馆中,在这里让岁月缓慢流淌。文字是她的知己,寂寞与她相依偎。我喜欢这样的她,着一身旗袍,年少风华,文字冷艳,性情孤高。
喜欢她青年时的痴心不悔。恰好在人群里遇见了他——多情的胡兰成。她甘愿为他,落在低低的尘埃里,开出花来。只可惜流光不解风情,无端负了年华。胡兰成是一杯毒酒,她却偏偏要饮下。她在尘世里等他,等过了一场又一场的残雪,看惯一场又一场的离别,却没有等来那个男子。等到桃花灼灼,等到落梅纷纷,等到俩人淡漠了曾经的沧海誓言。最后的爱恋与离别不过化为烟尘,随风而散。我也喜欢这样的她,就一身旗袍,柔情万丈,文字深邃,奈何世事悲凉。
喜欢她暮年时的离群索居。她辗转四方,冷暖独尝。光阴将一切消磨殆尽,只剩下浅浅的一声叹息。最怕流光催人老,老到
爱上张爱玲作文
我隔着一个世纪的门槛读她。她的文字如青春般馥郁芳香,可剥开后,却发现布满了伤痕。她的文字如晚秋凋零的花,或许也称之为残枝败叶,在飞舞着灰尘的黑暗走廊上盛开。
——题记
夜上海,纸醉金迷,暧昧的胭脂红,一如她精致旗袍上绽放的放肆玫瑰。她描上一支弯弯的黛眉,轻抿薄唇,带着一身傲气行走在那个荒芜的时代。继而宛然一笑,眉梢眼角是说不尽的风韵。着上一袭织锦旗袍,做一个平平淡淡的女子,以绝佳的才情,为无数世人写下挽歌。话里几分真诚,几分戏弄,终究是无人能懂,她便携着一个时代的悲凉,匆匆退场。
她是个传奇。她的文字,细腻华丽,却带着与生俱来的傲骨和冷淡。“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最荒凉的句子,因为牵手之后是永久的放手。”爱玲这样说。一季繁华,一生荒凉。张爱玲画着精致的妆,却异常悲凉,低眉抬眸间随口咏出的句子,不锋芒毕露,却挑明世间冷暖,字字拨人心弦。一针见血,就如她的性子一般。
她出身名门,却高呼自己是小市民。她悲天悯人,却冷漠无情,不在意他人半分。她通晓世俗,却我行我素,自持清高。她细细与读者谈天,却总隔着一张薄薄的书笺,让人无法窥探她的内心,看不透她。或许她自己都看不透,张爱玲是个怎样的人?
矛盾?的确。或许从某种意义
读《妞妞》有感
【篇一:读《妞妞》有感】
体会生命,感悟幸福——读《妞妞》有感
偶然的机会做了一篇出自周国平《宝贝》的一品文章阅读题,经老师介绍,其系列图书《妞妞》便深深吸引着我,买来后更是一饱了眼福。
这本书是周国平先生写给仅活到一岁半的女儿妞妞的一本书,记录的全是对妞妞的爱。同时也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他那段时间的真切感受,妞妞诞生时的喜悦,看着她成长,目睹她被查出难以治愈的疾病——视网膜细胞瘤,得知妞妞快要离世的绝望以及离世之后的悲伤……
同时这位哲学家在妞妞死后表达了对生命的追问,对死亡的思考,他以不同的身份去看看带着一切,我不知道他是以一种什么样的心情,把这些刺心的痛从记忆中挖出来,记下来,并且是那么细腻:小鱼小鸟都有眼睛,而妞妞却没有。这个可怜的孩子生来就那么热切而执拗的追逐着光明,当她看见一团橘黄色的灯光时她会笑很久,妞妞唯一一个生日,妈妈对客人说你们看妞妞的眼睛像不像波斯猫,爸爸告诉她波斯猫是世界上最美丽的猫;妞妞一遍遍的哭诉,“磕着了,磕着了……”她不明白世界为什么老是磕着她;早妞妞即将离开世界的那些夜里,她躺在爸爸身边轻声唤着
我的张爱玲作文
第一次接触张爱玲的时候,是初一,那时候看她的第一本小说叫做《红玫瑰与白玫瑰》。那时候年纪小,并不能理解“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
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大概是因为那时候的语文老师十分喜欢张爱玲,所以看了很多她写的小说,例如《倾城之恋》,《色戒》、《小团圆》。也去看了关于她的传记。
这真的是个传奇女子,小说封面的她高昂着头,一丝不苟的发,鲜亮的旗袍,像一面高傲的旗子,撑起了一个另类的文化时代。她生于显赫之家,不愁吃穿,她生于封建世家,却又勇于冲破旧社会的枷锁,她不断学习,她是天才,也是一个普通的女人,她渴望爱情,于是爱得低入尘埃,在尘埃中开出一朵花儿来。哪怕后来遭到背叛,她仍然原谅了那个背叛她的男人。
我试图从她的小说里的字里行间去了解她,玫瑰的红伤口绽放的梦握在手中却流失于指缝再落空,于她而言,胡兰成大概是一抹玫瑰红,那么赖雅呢,那个陪着她到自己生命最后的男人呢,是白月光还是饭粘子?
有人说《小团圆》相当于自传,我并不懂,只觉得张爱玲有张爱玲的傲气。这个为了爱情
读《目送》有感
【篇一:渐行渐悟——读《目送》有感】
阳光正好,微风不燥,抚平心中的焦躁,细读龙应台的《目送》。等一朵花开的时间,悟一场人生的别离。
目送,就是用目光送别离去的人。龙应台的书里,写了许多种目送。她目送着父亲一步步走向了死亡。目送着母亲一天天老去,直到连自己的亲生女儿都不再记得。目送着儿子长大,看他从离不开母亲成长嫌弃母亲是个孩子。目送着朋友,目送着世间万物的离开……字里行间满满的忧伤、寂寞与不舍。
或许人们提到《目送》,想起的总是那句“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可是通读全文,我最喜欢的却是那句“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你是否还记得父母总是说起你小时候的模样;你是否还记得朋友说要陪伴你一辈子;你是否还记得亲人对你的点滴关心……
可是我们总有一天会目送着父母、朋友、亲人离去,若他们都离开了,孤身一人的我们是否会张皇失措?是否会悲痛万分?生活总是会教会我们要珍惜当下,却从没告诉我们该如何面对失去。或许面对着失去我们也只能是在
读《论语》有感
在不少报章杂志里,我总会看到有人提起《论语》,这不由得使我想起这本熟悉的书。
记得读四年级时,在爸爸妈妈的辅导下,我就背熟了《论语》。由于是第一次背一本书,花的时间比较长,很多字我是第一次才开始“碰面”,所以我当时只是用一种“完成任务”的心态来对待它。
近两年来,我多次反复看《论语》,慢慢体会了其中的道理。尤其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上,那三千弟子共诵《论语》的盛大场面,给我一种“春雷”猛炸惊醒之感觉。它使我顿悟,它使我兴奋,它使我骄傲。至今它仍在我耳边回响:“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那真是一部千古绝唱。它不但唱响了我国古代文明,而且唱响了世界古代文明。它向所有华夏儿女乃至全世界人民宣示:这是一部中国蒙学的经典之作。
古人曾说过这么一句话:“半部《论语》治天下。”在人类过去的漫长岁月中,世界上人们读得最多的书恐怕就是《
品读张爱玲作文900字
张爱玲是个作家,但我却执拗地不愿称她“作家”,因为“作家”这个词较庸俗,搭在张爱玲身上会淹没了她的才气与气质。我喜欢“女人”这个词,总让我感到浓郁的芬芳香水,妩媚的盈笑、黑丝绸的吊带晚装与那温柔的轻吟。显然,张爱玲并不是一个这样的女人,但用“女人”修辞她却丝毫不过分——至少,在我心中如此。
读张爱玲的文章是轻松的,绝对不会感到因华美词藻过于繁复而带来的沉重压抑感。相反,她的文章里不经意流露的那种不加修辞的“小女人快乐”与诙谐语调,令你如获至宝。想必大家都读过张爱玲的《夜营的嗽叭》与《天才梦》吧,《夜》则是我接触爱玲的第一篇文章。初读的感觉至今还温存在心。当时的我是感动而暗自庆幸的。感动的是张爱玲竟能用寥寥200字把那种寂寞孤独的心绪表达得如此细腻!虽然,写感情独白的句子不过几处,但全文却被一种孤寂还有一种说不清的愁绪萦绕着,让人真真切切地感悟到那种刻苦铭心的凄凉。庆幸的是我终于找到了自己最爱的作家-——那是一种直觉,没有丝毫的犹豫与怀疑。后来无数次的感动与欢悦也证明了我当时的断定
读《活着》有感
今天终于翻开了这本书,当打开扉页的时候便有一种熟悉感,默默的读下去便知道了这种感觉的源头。那是多年之前的事情了,看过一部叫做《福贵》的电视剧,估计就是翻拍的这部小说吧。不管世人对于这本书的褒贬如何,我能够清晰回忆起的就是那位饱经风霜的老人和一条老水牛在摇摇欲坠的夕阳下独自犁田的背影。“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天地耕得哗哗翻动,揉入水面上掀起的波浪。”文中如是写到。老人在耕田的时候吆喝着: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福贵的一生经历了所有亲人的辞世,从最初老父亲离开时的惊慌、不安到最后外孙的夭折,或许可以说他就是在与亲人的不断离别中老去,别人应该有的天伦之乐在他这里却成为了死别。生离就像他被抓了壮丁一样还会有机会与家人重逢,可是死别却是只能看着爱的人一点一点透支尽生命的余光。
或许我们都以为在这样的巨大打击和悲痛中他不会有生的念头,可是“活着”却让你不随愿的死去,他安排你的生命之路充满荆棘,岔路不断,无数深爱的、至亲之人都是陪着福贵走过一小段路,而非尽头。读这本书,余华安排了最朴实平淡的文字,就像是在你我他同样惨淡无光的生命中截取的一小节,但是又有另一番滋味。这种无言的反抗才
读《青铜葵花》有感
【篇一:不畏风雨的向日葵——读《青铜葵花》有感】
当我轻轻地合上那本书,深吸一口气,闭上双眼,无数个画面在脑中回放,那本书的名字是——《青铜葵花》;他是青铜,她是葵花。
当时间停留在那个潮湿的夏天,七岁女孩葵花赤着脚走在大河边,与野花对话的她并不知道一场梦魇即将来临——无情的河水夺走了他的爸爸的生命,于是,在一片孤寂中,葵花被领到了一个陌生的家里,男孩青铜就这样出现在了她的世界里——他不会说话,他很孤独。但自此之后,葵花的生活完全变了:关心他的哥哥,爱干净的奶奶,以及善良朴实的爸爸妈妈。葵花和他们一起走过了一段岁月,经历了许多苦难,有欢笑,有泪水,青铜与葵花就在苦难中渐渐成长。
苦难是不可避免的,就如作者曹文轩所说的一样——每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个时代的人的痛苦,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待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没错,痛苦是一个人成长路上的必然阶梯,心灵只有经历过暴风雨的洗礼后才能开出美丽的花朵。我们每一个人都曾是一朵向日葵,都曾向着晴天的太阳努力生长。然而那不过是晴天的明媚,如果有一天乌云遮住了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