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苦菜花有感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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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菜花作文1000字
有样东西,我们正以拥有的名义在失去。
——题记
每逢春季,正是油菜花盛开的时候,那金黄的油菜花在阳光下欢悦着,怎么也看不够。
墙的这头是富丽堂皇的别墅区,各式名花竞相妖娆。墙的那头,却一直荒废着,直到多年前一个老人的到来。
从那以后,土地因他一改荒芜模样,每年春天,开满了大片的油菜花,在太阳下簇拥着,喧闹着,一天天生长了起来。从此我不再独爱温室内的水仙、玫瑰;墙外的油菜花也有春天。
每天清晨,当天空还只是一丝鱼肚白时,他就拿着那根和他一样老朽不已的木杖,在山坡上走着,四处戳戳碰碰,查看土地的松软、厚薄。孤独的人反而爱笑,他一笑,那被岁月风霜刻下一道道深壑的脸就越发显现了出来,像极了那还未开透的油菜花,皱巴巴的,令人愈发可怜。
老人从没想过他连这片荒土都无法守住,新城市的建设就规划到了这里,那在时光沉淀下慢慢变的肥沃的小山坡将被夷为平地,修筑起一条绵长的柏油马路。老人接到通知的时候,正是油菜花盛放的时节,一张张金黄色的小脸朝着太阳努力生长,密密的满是欢悦,老人呆滞在原地,目光溃散,似乎是注视着前方,似乎是注视着油菜花。他缓缓蹲下,摘下了头上灰黄的解放帽,那曾经即使贫苦也一度高昂的头颅低垂着,露出短短的头发茬,像刚被收割过的庄稼,青黄
苦菜花观后感800字
今天,我观看了一部红色主题的电影《苦菜花》,给我的内心极大的震撼。
《苦菜花》主要讲了冯大娘一家以及其他村民用智慧、勇气、力量共同对抗敌人。剧中的冯大娘是伟大的,她本是一个平凡的母亲,却让我看到了不平凡的一面。她一开始是懦弱的,她的丈夫为了从王威仪那儿夺回自己的一亩地,被打死。大儿子也被迫远走他乡,好几年都杳无音讯。但是冯大娘从来都只是默默地忍受,从没有想过要反抗,认为自己是命不好,所以生活才这样苦,穷人的命就是这样的。但是,战争的炮声最终打乱了她平静的生活。她的大女儿娟子接触到新的思想,秘密地加入了共产党。后来冯大娘发现了,眼泪“哗地”就流了下来,不知是感到高兴还是难过。
直到王威仪的批斗会上,人们诉说着王威仪对老百姓的残害,痛斥王威仪的歹毒、阴险、毫无人性,冯大娘这才想明白,穷人一辈子都不反抗,那么就会永远受到财主的压迫。想到这,冯大娘愤怒地从地上抓起一把沙子和石头,扔向王威仪。从此,冯大娘一家人都走向了革命的道路。后来,冯大娘把敌人带进地雷阵,九死一生。在养伤期间,拒绝了敌人的重金诱惑,举起猎枪杀死了汉奸王柬芝。
冯大娘由一个随遇而安的农村妇女,成长为一名坚强的革命战士。这个过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循序渐进,慢慢升华
我是一棵苦菜花作文800字
今天星期四,天灰蒙蒙,阴沉沉的,还飘着一丝丝细雨。而我今天从太阳花变成了一棵苦菜花,心里郁闷极了!
中午吃饭的时候,后面有人叫了我几声,我假装没听见,埋头吃自己的饭。心想:今天可是老王守午饭呀,我可不能往枪口上撞!万一被老王发现,他又要喂饭了,想想都心惊胆战!“邱小熙,邱小熙”后面有个同学一直再喊我,我不由自主地回头看了看,说:“什么事,谁叫我呢?”李君刚要开口,就在这时,老王来啦!这李君,为什么早不叫我,晚不叫我,偏偏这时候大呼小叫,被老王抓了个现行,心里开始叫苦连连,祈盼着老王能放我一马。
老王笑眯眯地说道:“邱小熙哦!你要和李君说话哇?你要和他当小伙伴哇?好,我成全你!”我急忙说:“不要呀,不是这样的,我不知道谁叫我,只是回头看了一眼啊!再说了,我不能和李君同桌,我们两个话多,上课会管不住自己说话的。”老王不听解释,用红笔指了指说:“你,坐到李君旁边去,快点!”我继续解释到:真不是我要和他说话,是他叫我,我一回头,你“嗖”的就进来了,我被你的火眼睛睛盯上了!“快点,不然我给你封国哈!&r
读《窃读记》有感500字
看了林海音写的《窃读记》后,我十分感动。首先,我想,这世界上有窃贼,什么东西有价值,就窃什么,可是,我真没有听说“窃读”的。虽然少年林海音家里没钱,不能买书,可是她还是很爱读书。读到这里,我懂了“窃读”的涵义。可我们现在有些人,有了钱,可以买书了,却不爱读书了。林海音在书店“窃读”,有许多不便之处:怕书被卖光了,没得看怕被书店老板发现。要忍着饥饿。要一直站着看。要站在一个大人身边,假装是那人的女儿或妹妹。
到了下雨天,要是是我的话,我一定会觉得很懊恼。可是,林海音却非常兴奋,因为,这样她就有充分的理由一直在书店看下去了,她有时还得装着皱起眉头望望大街,好像在说:“这雨,害得我回不去了!”其实,她心里却在想:“大些,再大些!”如果是我的话,哪还有心思跑到书店去呀,立马就跑回家去了!
我妹妹也有过“窃读”的滋味:有一次,她去书店,忘了带钱。正当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心急如焚时,不经意间看到许多人正蹲在书架前看书时,她也蹲了下来,拿起一本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后来的几次到书店,都不带钱,就蹲在书架前看书。看久了,
读《窃读记》有感500字
“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这句话出自林海音写的《窃读记》。读完这篇文章后,我对作者感到深深的敬佩。
《窃读记》是写了作者小时候因家里贫穷,便只好在书店里窃读。但是,因为要注意店员或老板,所以作者是带着快乐和惧怕窃读的。
对于作者的行为,一股对作者的敬仰之情在我心里油然而起。作者就算在这样的环境下,也可以放下一切去读书,而且是那么如饥似渴。这是多么强烈的渴望知识的欲望啊!像作者这样的品质不正是我们所缺少的吗?
这篇课文使我想起了自己。像最初的时候,我是不爱看书的,因为我觉得书是那样的乏味。可是,当我知道了其他人突飞猛进的成绩,都离不开看书时,我就下定决心,要好好看书。后来,我才发现:书,不仅好看,还能给我增长知识,最重要的是,读书,也是快乐的原因。它能让我摆脱难题,置身在幻想的境界里,把其他烦恼抛到一边,这就是书的好处。现在,我的书柜上,不光有四大名著,还有许许多多的故事书。书,仿佛就是我身体的一部分。只有真正爱书的那个人,才是最聪明的人。
现在想起了课文,我才感到:虽然我们生活好了,不必这样窃读,可作者的举动不正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吗?原来,读书,也是快乐的原因。
读《妞妞》有感
【篇一:读《妞妞》有感】
体会生命,感悟幸福——读《妞妞》有感
偶然的机会做了一篇出自周国平《宝贝》的一品文章阅读题,经老师介绍,其系列图书《妞妞》便深深吸引着我,买来后更是一饱了眼福。
这本书是周国平先生写给仅活到一岁半的女儿妞妞的一本书,记录的全是对妞妞的爱。同时也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他那段时间的真切感受,妞妞诞生时的喜悦,看着她成长,目睹她被查出难以治愈的疾病——视网膜细胞瘤,得知妞妞快要离世的绝望以及离世之后的悲伤……
同时这位哲学家在妞妞死后表达了对生命的追问,对死亡的思考,他以不同的身份去看看带着一切,我不知道他是以一种什么样的心情,把这些刺心的痛从记忆中挖出来,记下来,并且是那么细腻:小鱼小鸟都有眼睛,而妞妞却没有。这个可怜的孩子生来就那么热切而执拗的追逐着光明,当她看见一团橘黄色的灯光时她会笑很久,妞妞唯一一个生日,妈妈对客人说你们看妞妞的眼睛像不像波斯猫,爸爸告诉她波斯猫是世界上最美丽的猫;妞妞一遍遍的哭诉,“磕着了,磕着了……”她不明白世界为什么老是磕着她;早妞妞即将离开世界的那些夜里,她躺在爸爸身边轻声唤着
读《窃读记》有感500字
读完《窃读记》一文,大脑里定格于一副画面:林海音家里很贫穷,所以只能偷偷在书店里窃读,他喜欢在人多的书店里读书,她也喜欢在下雨天读书,因为这样她既能吸取到知识,又不会被书店老板发现,一举两得,到了晚上,当旁边的饭店已做好晚餐时,林海音才恋恋不舍的离开。
我非常欣赏林海音那种精神,为了读书;给忍受许多痛苦。为了读书;她宁可忍饥挨饿也要读书。为了读书;她愿意在书店站两个多小时,也要读书。为了读书;她可以四处奔波,寻找自己喜爱的书。这种学习就是值得我们学习!
文中第九自然段最后一句是我最欣赏的句子,也是我感触最深的句子,文章说:我合上书,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智慧都吞了下去,然后才依依不舍的把书放回了书架。林海音忍受脚的麻痹、酸痛,但依旧若无其事的看书,虽然脚特别难受,肚子早已饥肠辘辘,但吸取了知识,依我说,这是一场精神上的获益。
我家中的书已成了一座小山,却不去看她们,有些甚至看都没看过,就扔掉啦,这一点我跟林海音比起来,天呐,简直是一个在天一个在地啊!你是我的榜样,要向他学习!
俗话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书就像一排排高高的阶梯,你读书读的越多,你就爬的更高,我相信你,当你爬上顶峰,眺望世界就是你成功之路。
书就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们的心田,像朋
读《目送》有感
【篇一:渐行渐悟——读《目送》有感】
阳光正好,微风不燥,抚平心中的焦躁,细读龙应台的《目送》。等一朵花开的时间,悟一场人生的别离。
目送,就是用目光送别离去的人。龙应台的书里,写了许多种目送。她目送着父亲一步步走向了死亡。目送着母亲一天天老去,直到连自己的亲生女儿都不再记得。目送着儿子长大,看他从离不开母亲成长嫌弃母亲是个孩子。目送着朋友,目送着世间万物的离开……字里行间满满的忧伤、寂寞与不舍。
或许人们提到《目送》,想起的总是那句“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可是通读全文,我最喜欢的却是那句“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你是否还记得父母总是说起你小时候的模样;你是否还记得朋友说要陪伴你一辈子;你是否还记得亲人对你的点滴关心……
可是我们总有一天会目送着父母、朋友、亲人离去,若他们都离开了,孤身一人的我们是否会张皇失措?是否会悲痛万分?生活总是会教会我们要珍惜当下,却从没告诉我们该如何面对失去。或许面对着失去我们也只能是在
读《匆匆》有感500字
读朱自清先生的《匆匆》,它给予我启迪,催我努力学习,奋发上进。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这篇文章深深地吸引了我。作者并不是为了描写勃勃生机的春天,去而复返的燕子,枯而青的杨柳。谢而复开的桃花,而是来反映时光的一去不复返。告诉我要珍惜时间,俗话说得好: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这两句名言一直刻在我的脑海里。
古往今来,人人都知道时间不可浪费,创业需要时间;农民伯伯种粮食需要时间;社会的进步,祖国的富强,都需要时间,所以时间就是宝贵的财富。
然而,俗话说的好,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时间又是容易流逝的,就像轻烟薄雾那样,稍不留神就会飘走。留下的只有叹息和徘徊。只有争分夺秒的人,只有不浪费自己时光的人,才能有所作为,不枉此生。
有时我也非常着急,恨不得就想把时间拖住。可爸爸告诉我,时间是拖不住的,你只有去珍惜它。我记着爸爸妈妈的话,时时刻刻都不忘记,不让自己上课做小动作,不聊闲话,放学后及时回家,不贪玩。不会再让时间从我身边悄悄的溜走了。
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要想有所作为,就要像老师告诉我们的那样,抓住分分秒秒去学习,争做时间的主人。
读《夹竹桃》有感500字
夹竹桃是一种我并没有见过、听说过的花卉,但今天读了一篇《夹竹桃》,让我对夹竹桃有了别开生面的好感。
看那“红色的花朵让我想到火,白色的花朵让我想到雪。火与雪是不相容的,但是这两盆花却融洽的开在一起,宛如火上有雪,或雪上有火。”这段话一读,让我初对夹竹桃就有了一种“淡雅如兰”的感觉,它们本颜色不同,两盆花放在一起应有些突兀,可它们竟融洽地开在一起,真正体现了夹竹桃朴素的风格。再看“在和煦的春风里,在盛夏的暴雨里,在深秋的清冷里,看不出有什么特别茂盛的时候,也看不出有什么特别衰败的时候,无日迎风不吐艳。”真是不知道是应该赞叹作者的文笔,还是感受到了夹竹桃的特点。它把夹竹桃从“最普通”送上了“最特别”的位置,使得夹竹桃在普通中显得特别,在特别中显得清雅了。
这么一对夹竹桃,虽然不金娇玉贵地养在一墙之隔的花园里,守在大门前,但它能够有着这样的韧性,是何来的可贵啊!让我不知不觉就渐渐产生了一种幻觉:这世上最美的花,不与迎春争头彩,不与梅花争傲骨,只是单单地立在那里,陪着四季,就好了。
我们身边不正有这样的人吗?他们不畏艰苦,默默奉献,自甘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