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焰红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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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黑焰》有感900字
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特别钟爱一种动物——狗,一有空我就会翻看有关狗的书籍。真是老天开眼啊,老师暑假推荐的书中,我就中意了《黑焰》,也满足了我的需求。
黑鹤的文字中,野鹿的低鸣、松林的声响,把我带到了青藏高原中最荒凉的草原——藏北草原。雪夜,一只雪豹为了一顿可口的美食,与母獒搏斗。结果,两败俱伤,双双离世。3只幼獒,也只剩下了格桑。格桑就像一位天生的牧民,老练的管理着羊群。不久后,格桑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了,格桑被醉酒的主人卖给两个男子。
随着轮胎印,一路颠簸的越野车到了拉萨,从车上下来了一直威风凛凛的小獒。没错它就是格桑,由于人流量多,格桑意外逃脱,重获自由。凭着凶悍的藏北草原气质与智慧的大脑,格桑成功打败了前来挑衅的流浪狗,成为了老大。但在与一只旗鼓相当的对手决斗时。“嘭”一声响,刺激了格桑的听觉神经,对手不明觉厉的倒下了。与此同时,格桑也认识到枪的威力,以及人类将动物玩弄于股掌之中的力量。
但是厄运再次来袭,老画师的疏忽使格桑被一个男子囚禁了近一年。濒临绝望之际,一头绝食的红色老獒,激起了格桑对草原的记忆与怀念,好运也来了。再一次转机,一头发疯的牦牛,意外帮助格桑摆脱了囚禁的命
焰花的寂寞作文800字
亦舒曾有一篇小说《她比焰花寂寞》,有学者曾这样评论:“焰花有什么寂寞呢?它在天空的霎那是带光的流星,开放的一刻是一片夜空的繁华,消逝还带有温热,从始至终它都是不寂寞的。”但真正的寂寞可能指这些客观物质,寂寞属意识范畴,从此看,焰花必定是寂寞流星的孤独,消逝的绝望。绽放时的繁华不过是它在寂寞中沉淀下来的冷艳。于是,寂寞成了那些如焰花般人儿的附属物。
那朵蓝色的焰花应是李煜吧!生于富贵后宫之中,长于佳丽妇人之手,让李煜的多愁善感恰似那一江春水,幽幽的倒映出蓝色的凄凉寂寞。李煜是寂寞的,谁肯知彼之心,被软禁于荒宫再视天下时,一切已归他人,春花秋月重见,往事多凋零,朱颜已改呵!欲诉愁却只能空对小楼,终归“做个词人真绝代,可怜薄命做君主。”寂寞成全了他的绝代。
那片绿色的焰花应是李贽吧!寂寞中的“疏拓一老身”,在那个举仕为先的朝代中,李贽绝然地用一片面包换作一株水仙,独居青灯古佛旁,在寂寞中且行且得。青灯下,照亮了他清淡出尘的平静容颜,青色寂寞成全了他半生清静,历史将它提炼成那片焰花,繁华了那一方夜空。
那朵红色的焰花应是张爱玲吧!红色洋溢着的热情,只有张爱玲才可以同时承受灿烂夺目的喧闹
冰雪红莲的故事作文
如果红莲是火焰,而我的血液是红莲,我愿意让我的血液铺满整个大陆,焚烧一切,因为你是我的快乐,是我唯一的信仰。
——樱空释
我是幻雪帝国的皇子——卡索。由于冰火两族的战争,我与他流亡凡世30年。他总是天真无邪,用那甜美稚嫩的声音唤着我“哥。”他不喜欢用幻术阻挡雪,我便紧紧地抱着他,我不能忍受任何人欺负他,因为,释,是我的天下!
回到幻雪帝国后,我将立为王,也就意味着我将失去自由。那天父皇立我为王,释站起来认真地说道:“父皇,我觉得我更适合当王。”我无言,他要与我争王?在这之后,他杀了泫榻,烧了宫殿,害死了岚裳,我渐渐明白,他偷学了火族的法术!那个与冰族对立的火族!然而这一切,只为与我夺王位!
我亲手将冰剑刺穿了他的喉咙,我看着亲爱的弟弟在我面前倒下,我紧紧抱着他,他说:“哥,这是你这么多年第一次抱我,我一定要给哥哥自由,哪怕牺牲我的一切。”我恍然大悟,可是来不及了,释的鲜血如红莲般盛开在我身边,血红色的温暖……
为了让我爱的人——梨落,爱我的人——岚裳,还有我的
你是荷叶我是红莲作文
母爱如一杯浓浓的香茶,饥渴时给我们带来芳香;母爱如五光十色的彩虹,失落时给我们带来希望;母爱如一轮火红的太阳,寒冷时给我们带来温暖;母爱如一盏明亮的路灯,迷失时给我们指明方向。
——题记
“你入学的新书包有人给你拿,你雨中的花折伞有人给你打,你爱吃的(那)三鲜馅有人(他)给你包,你委屈的泪花有人给你擦,啊,这个人就是娘……”每当响起这首歌,我便会想起你,我亲爱的妈妈。是您,给予了我生命,给予了我信心,给予了我鼓励,给予了我关爱。
世界上有一种最美丽的声音,那便是母亲的呼唤与叮咛。妈妈,您还记得那次期末考试吗?我的语文考了满分,全家都很高兴,都向我表示祝贺,您也表扬了我。晚饭后,按照惯例,您又督促我去复习课文。当时我不高兴了:“妈,我都考了满分了,还有必要再复习吗?”我清楚的记得您语重心长的话语:“女儿,还记得你背诵的《论语》上的话吗?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只有一边学习新知识,一边巩固旧本领,你才会不断的进步。一次考试算不得什么,只有每次都取得优异的成绩,才能证明自己的本领。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或许你的骄傲就是下次考试失败的开始。
军犬赤火读后感500字
一个人的忠诚足以强大于救命之恩,这本书可以充实的表现出忠诚的伟大。这本书主要写了,小主人阿红收养了一只野犬作为宠物,精心喂养他,并取名叫赤火,有一天,阿红和赤火上山打柴,遇见了狼群,赤火为了保护主人勇敢的与狼群战斗。最后,阿红获得了救援,而赤火却失血过多而倒地身亡。读完这本书后,我深受感动。心想着一只动物竟然有如此的忠诚。尤其是在书中有这样一段话“赤火被咬的遍体鳞伤,但却紧紧地护住阿红,不让狼群靠近半步″这足以表现出动物对人的忠诚和信任,我顿时泪流满目。但是,所谓书就是现实,在现实中,也有一些爱犬人士。他们主动收养并寄养流浪犬,为流浪犬洗澡,喂食给他们一个温暖的家。到后来的,不还是以恩报德吗?我还十分清晰地记着,一位眼目失明的老爷爷,靠着一只导盲犬行走。就这样互相信任,互相忠诚,人和动物之间才会搭起一座友谊之桥。
但是时也有相反的时候,有一些人,他们是做到了真正的残忍,他们屠杀狗,他们认为吃狗肉是一种高贵,认为听过的哀叫声是一种享受,他们把狗那柔软的皮毛做成大衣,然后再把活生生的可怜的狗抛出门外,虽然国家一律不准杀狗,可是损狗之人谁会听呢?真心希望他们不要再杀狗虐待狗了,就算是黑心也有光明的一面吧,聪明的你,不是吗?
赤着脚的梦作文800字
夕阳的背后,月牙悄悄爬上了夜空。朦胧的月光下,孩子赤着脚,慢慢踏上了回家的归途。
肉嘟嘟的脚丫上已满是伤痕,他不哭不闹,默默地走着,就这样越走越远……前方的灯光若隐若现,那是终点!尽管不是很清晰,尽管那么遥远,孩子还是一声不吭的拖着那满是伤痕的小脚丫缓缓的走着……
他渴望回家,即使没有人的支持他还是一步一个脚印踏上了归途。也许那个地方对于孩子来说太遥远了,真的,遥远,但是孩子拼了一切的想要冲向远处,冲向那个憧憬着的目标。也许到达了也没有人会欢迎他,或许连怜悯都是奢侈,但是他做好准备了,去面对那些成功道路上的困难,如果到头来什么都得不到,尽力了,他也不会遗憾了。到头来,只把这一切当成梦罢了,一直埋藏在心里的梦……
但是,如果这真是一场梦,现在还没醒来就意味着这是一场要继续走下去的梦,是一场会感觉到痛的梦,还不能结束,绝不!
要强的孩子没有拉着任何人的手,咬牙坚持着,还很远,他渴望着的家的温暖还很远。很多时候孩子会想,会不会没有尽头了呢?会不会永远到不了了呢?会不会就算连脚都磨烂了,还看不到尽头了呢?
虽然这么想着,但是他还是不愿止住脚步,心里的倔强尽和对前方的渴望让他握紧
赤石嶂之美作文600字
我们同初升的朝阳一起上路了,同我们上路的还有那无限的遐想。
十二月的清晨,满地霜花,周围都是白茫茫的一片,由于昨晚下霜,早上起来时看到地上的霜不仅没有融化,而且形成了形状各异的小冰晶。
看着地上这番景象,不禁使我想到海拔近千米的高山——赤石嶂,那会是怎样一幅景象呢?真是越想越期待呀,于是我们姐弟几个就开始了“雪中赤石”的旅行了。
从山脚下望去,一条黄泥大路,蜿蜒而上,由于冰雪融化,路面湿润,远远望去,路面上闪烁着斑斑黄光,周围的树冠上顶了顶厚厚的白色帽子。
到了半山腰,可以清楚的看见石头上厚厚的冰晶,这时太阳已经暖暖的照耀着大地,在阳光的照耀下,石头上的,冰晶也开始融化,冰晶反射着阳光,闪闪发光,令人目眩,无论站在哪个角度,都能感受到,石头上冰雪融化时,流向地上的流水声,细细谛听,水声重重叠叠,犹如一首古色古香的古筝曲。
望远处的山头眺望,看到一棵棵松树在这寒气逼人的山间屹立,不禁使我想到陈毅的那首“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的境界,我想,表达的大概意境也是如此吧。
在这一路的观赏中,不知不觉的到达了山顶,站在最高峰,仿佛有种“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感觉,放
快乐的红莲湖之旅作文500字
五一期间,我们一家人到去桓台的红莲湖游玩。虽然路上堵车很厉害,但我们一路上有说有笑,很快就来到了红连湖。
那里最好玩的是音乐喷泉。喷泉随着音乐高低起伏,一不小心水就会落到人身上。一开始我和爸爸都不敢进去,只有妈妈最勇敢进入了喷泉里面。就在这时妈妈不知从那里跳了出来,拉着我就往喷泉那里拽,我害怕的对妈妈说:“妈妈我不敢!”妈妈说:“这有什么啊,看我给你做个示范。”说着立马跑了过去,把手放在大喷泉上,让大喷泉尽情地喷水。我一看,妈妈竟然玩的不亦乐乎了,也跑上前去把手放在了那个大喷泉里面,顿时水花朝着我的脸迎面而来,给我来了个透心凉,我立刻喜欢上了这个调皮的音乐喷泉。
正玩的开心,我发现了一个冰糕盒子,脑子里灵光一闪,来了一个恶作剧,等音乐喷泉停下来的时候,我迅速把冰糕盒子放在了喷泉的口上,喷泉突然喷出水来把冰糕盒子给喷到了“天”上去了。过了一会喷泉又停了,我以最快的速度冲进去把盒子捡回来,盒子又飞起来。逗得我们一家人逗得哈哈大笑。我突然也想变小了,想站在喷泉上,让喷泉把我推上天,那将是多么奇妙的事!
快乐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当我要走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到西山,再见了红莲湖!
焰阳穹下烈炽光作文1500字
终于,枪声响了,流弹划破空气,我们吼叫着,沸腾了,晶亮的汗滴沿着脸庞一路奔下去……
这个时候,再矜持的姑娘也瞪圆了双眼,再冷艳的学霸也保不住口型:“加油!加油!”是的,十二中的运动会,属于新一代的我们的竞技场,在如圣火般传递的激情中开幕了。
我们班,初一(13)班,那矫健的小运动员们,顶着骄阳,怀着满满的自信朝赛场稳健地走向起跑线。第一场赛,是短跑,刘衡——女生的第一号,她站在三号线上,年劲而稚嫩的面上挂着志在必得的喜悦与信心。我们相信她,因为通过这几天的相处,没有人比我们更清楚她的能力,以及她那颗如磐石般坚硬又不服输的心。刚刚才走过方阵,她不算长的发丝中还隐没着课间我们女生为了运动会特别编的彩带,她的眸中闪烁着星子样的光彩,对乌泱泱的观众席一笑,坐在高处的我不禁愣住……长相平凡的她真的变得青春跃动,美得不可方物了,那牙齿,像灿烂的珍珠,好白……
“刘衡,加油!虽然这场竞技中不乏体育特长生,但我们相信成绩优异又纤细瘦弱的你身体中蕴藏着洪荒之力,它会助你神力,你是最耀眼最棒的!”我在通讯稿上写下这
赤腔热爱,终生为伴作文500字
凭借对篮球的热爱,他的身体也发生了改变。
早上好不容易起了个大早,也是很久没有早上去打球了,所以今天五点半就起来,摘完角膜后立即奔向球场,来的还算早,除了几位叔叔在那打后其他没有一位学生,“独享”了半块场地。随着时间的推进,来打球的人也越来越多,但很快在人群中我看见了熟悉的身影,跟常人比他较为瘦小的身体,唯有的白衣服与那饱经沧桑的鞋子一眼就分辨出是那位“常客”,虽然我们互不相识,但见面的次数不下五次,早已记住了那位爷爷,暑假里,上学时以及周六日,不管我在哪天早上去打球,都可以见到他,给了我一种风雨无阻的感觉。
看着那位爷爷几乎“百投百中”的命中率,于是我便好奇地上去采访了他一些篮球的以及生活上的几个问题。经过采访,我得知着爷爷今年52岁,从高中的时候就开始打球,满打满算也有三十多年了,但后来因时间忙碌,来球场上的次数变得很少,为生活所奔波,可自从年龄大点后身体就变得不怎么好,这才开始再次重拾篮球,不仅仅是为了锻炼身体,更是为了坚持自己的那份热爱。爷爷“十投九中”的命中率就可以看出他上学时为自己的热爱付出了很多很多,即便姿势不是最标准的,不是最好看的,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