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彩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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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迷彩青春作文
也曾在过去悠然的三个月假期中畅想自己的大学军训,当时脑中浮现的一幕幕在现在看来,不免显得有些许不成熟。原先臆想的英姿飒爽,与训练场上那个汗流浃背,因站军姿而不停发抖的自我形成鲜明的对比,巨大心理落差的确让人难以接受。但每当险些放弃,我都会低头看看自己身着的这套迷彩服,也正是这寓意着太多太多的不普通的迷彩服,给初入大学,伴着尚未褪去的稚气,懵懂和憧憬的我,给我有些迷茫的青春,带来了那些我不曾有过的勇气和鼓励,让我不断坚持,不断进步。
一、是梦,不是痛
毋庸置疑,大学的军训显然比高中严厉的多,不管是在时间长度还是训练的长度上。因此,于我而言,军训给我的感觉不那么自由和舒坦。因为在高考后,我们迅速放下了繁重的学习负担,开启了“自我流浪,自我放逐”的一种看似合情合理而实质却如同自我堕落般的生活模式。但大学,是我们所有蕴藏已久的梦展翅腾飞的平台。而军训,则是我们大学生活的开始,我们梦开始的地方。
之前习惯了生活上的慵懒无拘,思想上的散漫不经。所以当我们把一个不合格的自己交托给我们的大学时,军训的必要性也就自然显露。大家普遍认为军训苦、累、痛。同样我也这样觉得。太阳的炙烤加之训练带来的腰酸背痛等各种不舒适,这于我们大多数人而言恐怕都称的
迷彩,风彩作文700字
一次不同的经历,是我的人生中一级重要的阶梯。
来军训的第一天,刚穿上迷彩的我!开始兴奋了起来。
起初,教官给我们学习了军规,训练场上流下了我们艰辛的汗水,但是却给了我一份风雨过后的快乐。早上太阳还没有升起时,我们就要起床集合开始训练了。每天要在太阳底下暴晒,站军姿:腰要直,两手要贴在大腿两侧,两脚要分开六十度。后跟要贴紧,就是要这样坚持个五分钟、十分钟的。一开始我竟有些吃不消了,腿上的麻木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酸疼,头上的冷汗渐渐从额头上冒了出来,过了十五分钟,头上的汗有黄豆那么大,一滴滴砸落在地上,似乎我的腿感觉马上就要断了,我紧咬着牙坚持着。一直都在不停地告诉自己:不能半途而废,坚持就是胜利!
接着,练蹲姿:一只腿立着地,屁股坐在另一只腿上,双腿的膝盖下能着地,刚一坐下,被屁股坐的酥酥麻麻的,别提有多舒服了,可是慢慢地,酥麻变成了麻木,时不时还有些颤抖,太阳底下我用意志执着。也许军训本来就是一种残酷的训练,那么以前我从未身历其境才会被军人那威风的外表所“蒙蔽”,从未想到过明艳背后是汗水与努力,可我在这次军训中亲身尝试过了,才觉并非为此,每一个规范动作的背后都藏着无数个时辰的训练。
然后,喊口号:你们准备好了吗?时刻准备着
迷彩青春作文700字
为期四天的军训生活终于结束了,这是令人难忘的四天,在这四天中有苦,有累,有欢乐,也有收获。
八月正是烈日当头的时候,也是辛辛学子参加军训的时候,在军训的操场上回荡着一声声铿锵有力的口号,挺立着一个个端正威武的身姿……可是,这一切都已成为过去,只留下一段宝贵的回忆。在军训生活中让我最难忘的是练习站军姿,开始的我天真的以为站军姿不就是简单的站着不动吗?这种连三岁小孩都会的事情,我一定能做得很好,可是开始训练之后,我才发现事情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简单,军姿最能反映一名战士的灵魂,因此军姿也必须站的端正,站得威武。教官教导我们,想要站好军姿,就要做到抬头挺胸收腹,这看似是三个简单至极的动作,背后却要付出不知多少坚持的汗水才能做好。骄阳似火,教官带领着同学们站在操场上练习站军姿,所有人的衣服都湿透了,汗水顺着脸颊往下淌着,同学们必须做到纹丝不动,这需要的不仅仅是过人的体力,更需要的是惊人的毅力。
当然,军训也不仅仅是挥洒汗水,也可以收获欢乐,在紧张严肃的训练课程结束后,教官为我们唱军歌,讲部队里的趣事……教官和同学们早已打成一片,你一言他一语的闲聊着。闲聊过后,教官带领我们拉歌,那朗朗上口的顺口溜早已被
迷彩的成长作文800字
带着对未来五天的憧憬;带着对亲人的深深眷恋;带着青春的彷徨,我出发了……
炙热的光照在我的胸膛,顿时,我感受到了满腔热血。经过将近两个小时的车程,我们去到了那儿,只见一位七尺身、一脸严肃的男人站在训练基地门口。我被他的神情惊住了,好像老鼠遇见猫一样,害怕极了……这一件挺拔的迷彩服让我感受到它的威严与庄重,好像只要穿上它就身怀使命,充满战斗的激情。正当我意犹未尽时,教官马上给来了个下马威——站军姿。刚开始,我挺直身板站得很带劲、也很享受。随着太阳光的烤晒,汗珠从我的脸颊上一滴一滴地往下落,我的双眼渐渐地想罢工了,腰也不想干了,全身呈颓废状态。有的同学也体力不支了,个个背曲腰弯的。看似漫不经心的教官,立刻喝令我们站直身体。我怎么也想不到这才是微乎其微的“小把戏”。
晚上,我们都在七嘴八舌讨论上午的事情,谁知“惊喜”悄然而至了。教官大声斥道:“出来!给我趴下!”一开始,还觉得很轻松,过了许久,就感觉手如针扎一般疼痛,班长也有些难受了,将脚跪在地上。趁在夜里,教官看不到我们偷懒。一向不喜欢偷懒的我,汗珠又
我要穿上迷彩装作文800字
儿时,每当我看到解放军叔叔穿上迷彩装,紧握钢枪,站立成一道美丽的军姿,就觉得他们特英俊、特潇洒。
羡慕之余,我就常常缠着妈妈给我买迷彩装,并且配上玩具枪。然后,我就学着解放军叔叔的样子在家里走正步。为此,我家相册里留下了我许多英姿飒爽的军装照片。
上小学后,我知道了少年英雄王二小。他一边放牛一边给八路军放哨,最后把鬼子带入了八路军的埋伏圈,自己却不幸牺牲。
王二小的抗日故事,深深地感动了我。
后来,我又知道了15岁的刘胡兰姐姐。她怀着对共产主义的坚定信念,视死如归,从容躺在敌人的铡刀下,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刘胡兰的爱国信念,深深地影响了我。
我还知道了朝鲜上甘岭战役中的黄继光叔叔。在危险面前,他挺身而出,主动请战消灭敌人火力点,在战友负伤牺牲、自己所携弹药用光的情况下,他毅然用自己的身躯堵住了敌人枪眼,为冲锋部队的胜利开辟了一条通道。黄继光叔叔的英勇壮举,深深地激励了我
还有……还有……
这一篇篇英勇的故事,一个个英雄的壮举,从此在我幼小的心灵埋下了种子:长大我也要参军,我要穿上军装向他们那样,保家卫国!
现在,我成了一名九年级学生,参军这个愿望已经在我的心底深深地扎了根,发了芽。很多
迷城
我和他是两个极爱冒险的人。
我和他来到一个陌生的迷宫前,不顾惜后果的走进去,刚开始的我们并肩同行,每个岔路我们都能默契的转弯,我们因为我们那种道不出的默契而沾沾自喜,以为这个迷宫能轻而易举地走完。
在一个陌生的岔路口,我们却变得不再有默契可言。那时候,我向左,他向右,我想,如果没有十指相扣的手,我们早应该踏上自己的路了。路的左边是一个僻静的山村,人烟稀少,唯有几个牧童在牵着几头耕地的牛。路的右边是一个繁华的都市,夜幕降临,华灯初上,歌舞升平,每个人都处在酒阑灯灺中。
只感觉手被狠狠地扯了一下,我们再次默契地回头,我们没有再说什么,他转过身,和我走进了路的左边,那个充满幻想色彩但又带着悲剧的世界。
渐渐的,我们在那个村里走了许久,他不相信我了,他认为当初路的右边才是出口。他想带我一起走,我毫不妥协地拒绝,他毫不妥协的转身。这个地方一直是黄昏,头上的阳光一直是从天边照过来的。我直直盯着酡红的夕阳,一颗亮滴折射的阳光,刺到我的眼睛隐隐作痛。我也转身,继续证明其我是对的。
迷宫真的好大,没有了当时的默契和肯定,感觉寸步难行。我们就这样各顾各的走着,在来时的道路上渐行渐远。我想他应该已经走出去了吧。随后,一道牌匾证明他没有走出去。那个牌匾上写着出口二字。我既高兴
迷作文600字
我们家一共有四个“迷神”,真真是快乐无极限啊。我的爸爸是个“象棋迷”,妈妈是个“网购迷”,妹妹是个“美食迷”,而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读书迷”。
先来说一下我的爸爸。爸爸一回到家就会坐在沙发上打开他的手机,不久你就能听见手机里传来一声“将军!”。原来爸爸又在手机里,玩他的象棋游戏。这时的他是什么都听不进去的。记得那是一天晚上,妈妈正在洗衣服,跟爸爸说:“我现在在烧开水,水开了你要记得去关电。”就看见爸爸头也不抬地说:“好好好!”可是等水开了“呜呜——呜呜——”的声音拉得好长,爸爸都好像没有听见一样,压根没有起身去关。妈妈急得说:“赶快关水,别再下棋了!”爸爸还没有听到,一直在玩他的象棋!唉,这个时候的爸爸脑子里只有象棋,哪里听得到开水的声音。最后开水还是我去关的。妈妈常在家里说:“在家就知道下象棋,手机比我们娘三还重要,在家一点事都不做。”
花海迷蝶
他是虫中精英,她是花中魁首。他贪恋夜的隐秘,她向往昼的光明。本是八竿子打不着的陌生人,却被缘分的线牵扯到了一起。
化灵劫里他们初次相识,羞涩的问候,芳心暗许。净身潭旁的陪伴,是难以言明的爱慕,是说不出口的温柔。琉璃树下的畅谈,结下相濡以沫的心结,生出彻夜难眠的思念。七彩尘上的誓言,是三世缠绵的开端,也是花海迷虫的元凶。
她熬过生死劫变身花魁精灵,散发惑世异香,发誓要全世界都无法忽视她的存在。他放弃成仙,祭献三世修为,替她抗下无尽雷劫,离开最爱的她独自闭关,十年不出。她满世界寻找他的踪影,血洗他三十三城,只为逼他现身,却始终见不到他的身影。
他努力修炼,只为早日出关,寻找最爱的她。可出关之日,世界竟是一片地狱。她站在“地狱”中心,质问他的誓言。问他为何抛弃她?为何躲着她?他无奈的摇头,撕心裂肺的大叫,歇斯底里的低语:“我舍弃魔界之王的高高在上,和你一起构建你要的世间,向世界证明我们的存在。我祭献三世修为,一次次救你于生死雷劫让你更强,让你和我一起守护我们的世界。我闭关十年自斩本源,断绝与魔界的联系,只为和你一起作纯洁的精灵。可到头了得到了什么?”
她曾经说:“若你不能变成精灵,就让我变成魔鬼吧
昆虫迷作文500字
有的人迷棋,有的人迷戏,还有的人迷球,而我表哥迷的是昆虫,他是一个地地道道、不折不扣的昆虫迷。
每到暑假去表哥家做客,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他家的瓶瓶罐罐里装了各色的小昆虫:既有带刀武士螳螂,又有好斗将军蟋蟀,还有实力唱将螽斯和花大姐七星瓢虫,甚至还有伪装专家竹节虫呢!
表哥不但养了许多小昆虫,更对昆虫习性十分了解。我最难忘的一次经历就是跟着表哥一起观察蚂蚁搬运食物的情景。那次,我正跟表哥在家门口的石子路上玩,这时表哥注意到两三只蚂蚁在我们脚下经过,表哥一边朝小蚂蚁周围丢下一块面包屑,一边兴奋地跟我说:“一会儿我们就能看到蚂蚁们齐心协力搬运食物了!”表哥的话音刚落,就有一只小蚂蚁发现了面包屑,它靠近了面包屑,先用触角碰了碰,然后沿着面包屑的边缘反复多次触碰,试图顶起面包屑,但都没能成功。突然,这只小蚂蚁转身离开了。我有些诧异,难道小蚂蚁要放弃吗?就在我不解地望着表哥,想求解答案的时候,表哥笃信地笑着对我说:“慢慢观察吧,你一会儿就会发生神奇的一幕!”果不其然,没过多久,一大群蚂蚁浩浩荡荡地朝着面包屑行进,它们里三层,外三层围住面包屑,齐心顶起面包屑,又有序地离开了。
此后,我更加崇拜表哥,不仅因为他养了许多
迷楼作文1000字
古有神话,有父子,建筑师。受命造迷楼。成,自困于其内,不得出。于是父子集鸟羽与蜡,制双翼,子张翼,振翅飞出迷楼。然子飞过高,日光下蜡融,翼散,子落。
子,名伊卡洛斯(Icarus)。
私以为,迷楼,即社会,规则,囚笼。人处社会,即置身迷楼。接受道德、法律、价值观、同情心等组成的限制,人在其中,兜兜转转,不得出。此即人类的思考。千百年演化的结果。
计算机不同,应为有人,便生双翼,可高飞,不为迷楼所困。传统计算机甚而无足,不可降落与迷楼。若为人工智能,则生双足,代价是双翼成伊卡洛斯之翼,不可飞高,因上有道德伦理,名为“人性”的红日。如果人工智能是真让计算机像人一样思考,那么计算机在迷楼中,便成了疾走的人而已,也须遵守迷楼的“规则”。
像人一样思考,使计算机脱离天际。
可若人像计算机一样思考呢?
高飞自然比走迷宫快得多,但高飞需代价。代价往往由迷楼中的人承担,而高飞者多半也不得善终。
但人天生无翼,高飞者,唯有伊卡洛斯之翼。烈日灼灼当空,想高飞,难。
这是我的观点。在可见的未来,道德、人伦,这些在进化中几乎刻入我们基因的东西,将永远束缚着人们。除非有一天有人天生带了羽翼——我认为那是遥不可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