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缎绸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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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鸡大花袍作文350字
奶奶家养了7只鸡,其中,我最喜欢一只羽毛像花袍一样美丽的公鸡———大花袍。
大花袍样子威武神气。它有着一个大大的鸡冠,像一个国王的王冠,突显王者风范。他有两只光闪闪的大眼睛,时常左右晃动,像在警惕着周围的“敌人”。它走路时,两只脚往前“哒、哒、哒”地走。
大花袍会舍身救助自己的同伴。一次,田里窜出一只大老鼠,想来抓小鸡吃。大老鼠跑向一只小鸡——小黄毛。大花袍“哒、哒、哒”地奔过去,挡在大老鼠与小黄毛之间,并迅速飞啄几下。大老鼠吓得退回几步。大花袍追上大老鼠,又用力啄了几下,大老鼠被啄死了。
大花袍有时也很野蛮。一次喂食时,他把其他小鸡和母鸡推开,一个人吃东西,我叫奶奶来制服他,奶奶把它关进鸡笼里。它在鸡笼中有时转圈,有时蹲下来,像是在认错。一会儿后,我们才放它去吃食物。
我喜欢这只性格独特的鸡——-大花袍。
锦缎青春安静走过作文600字
郭敬明曾用“青春是一道明媚的忧伤”来概括青春这段生涩的时光。或许青春就是这样,微甜中掺着苦涩,但在这段蓬勃活力的日子里,我们肆无忌惮地勇往直前。或是这样的冲动,这样的活力始终保持着青春,所以才显得别具一格。
对于女孩子,青春是白色的裙裾旋转于华光之下,踮起脚尖,触摸天空,并时刻保持优雅的微笑,略微转身,留下渐行渐远的倩影。喜欢书中洋溢青春的味道,钟情45°角,喜爱碧海蓝天。沉浸于书中梧桐树下片片斑驳的树影和富满诗意的林荫小道。
对于男孩子来说,青春是一种低调而又张扬的处事方式。单肩的背包,双手随意地插于裤兜,哼着不知名的小调,故作潇洒,以此来宣扬自己独特的个性与青春。偶尔拨弄头发,洒脱地前行。抑或于这样:且走且行,眺望远方,为了一个目标奋力拼搏,不甘于放弃,似乎骨子里就是如此的要强,既不认输也不投降,以胜利者的姿态傲视全场,依旧我行我素,自由徜徉,渴望飞于自己的天空之上。
青春,对于我们,仿佛既奢侈又廉价,处于这个花季的时段里,我们恣意飞扬,但又急切地想长大。在成熟与年少的边界中徘徊,以一种坚定而又动摇的脚步前行。渴望鲜花掌声,又畏于路中荆棘。最终,当我们打算徒步前行,虽发现不如想象般的那样,仍旧坚定地选择方向,以不
吐丝做茧,千丝成绸,传承丝绸经典作文600字
“不食粮油食素桑,勤提细喂四更装。心明到老丝方吐,织得绫罗漂海洋。”蚕之伟大,便是吐尽千丝,人之伟大便是将千丝成绸,变绫罗。养蚕,抽丝,织绸,是我们中国传承多年的经典文化。今天,跟随着小记者活动,带我了解了养蚕文化,丝绸文化,更带我走进了丝绸之路。
在古代有一传说,是嫘祖和几个妇女在山上桑树林发现了一种奇怪的果。她们咬一下,咬不动。煮一下,煮不熟,但却能在沸水中捞出许多头发丝般粗细的白丝。嫘祖发现,这些白丝是桑树林里的虫子吐出的无数白丝,绕成茧后看似果子,其实不能吃。于是,聪明的嫘祖便试着将这些“白丝”,织成了布,还将布做成服饰给皇宫里的贵族穿。这些服饰非常的光滑舒适,且富有光泽。嫘祖将这吐丝之虫称为蚕。在其倡导下,人们开始栽桑养蚕,抽丝织绸。
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人们将技术发扬,升华,将蚕丝成绸,不单单织成了绫罗服饰,还做出了蚕丝扇、丝绸包……
听完活动老师将的传说故事,老师给我们每人一把洁白的丝绸扇。细细品味这把扇子,洁白半透明,丝丝线线交织,透着小小的点点。手感上细薄丝滑。抚摸着丝绸扇,通过老师的讲解,让我了解了要使扇子形态美观,还必须选取上等的蚕丝,再三经过
告别作文开头
告别不是忧伤,不是后悔,而是洒脱……
梦如翅膀,风若回音,历史的江水,气势磅礴地向前翻涌,我,遇见了他……。
一袭玉色绸袍,朗日疏眉,回望紫禁城,嘴角挂着若有若无的,不羁的浅笑,眸中闪烁着的光彩,瞬息万变,有金戈铁马,有桃花雨下,亦有明月清风,狂放掩不住超然。
告别官场,仗着一股豪气,江湖中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告别官场,他并不后悔,他不属于那些人同流合污,他不屑于为了那一点赏赐而去巴结谁,他就是他,傲骨青莲!
大美山河,年少轻狂,意气风发,才华横溢,携着几分剑气,带着一杆生花妙笔,走向了江湖。
倚洒一壶,半曲一首,随着一轮残月舞,随着一处繁星饮,舞出一段盛唐风骨,饮出一位诗坛谪仙。扶长剑,一扬眉,脱吾帽,向君笑,为君吟,从不禁锢自己,从不作茧自搏,从不画地为牢,只当无汁留春住!
仰天大笑出门去,安能不得开心颜;千金散尽还复来,古来万事东流水,唯有饮者留具名!你才高八斗,手可摘星辰,只怪你身躯太伟岸,才气太惊人,那星辰早已躲进那云堆。
狂放中透出藐视权贵的你,在那些面对权贵唯唯诺诺的文武官臣面前是那样不同,告别官场是对的选择!官场之中乌烟瘴气,你那傲人骨气不屑参与,你那豪放情怀无人能懂。
官名利禄无能
蜕变作文800字
有时候,眼前总会出现这些意象的排列组合:星辉斑斓的夜晚,我光着脚丫,漫步在田垦上,肆意张开双臂,急促而贪婪的呼吸像是要把什么深深吸进身体,融进血液里。接着泪水在稚嫩的脸庞上纵横,留下印记,这是怎样的一段时光被镶嵌在了这方华绸锦缎上……
夕阳的余晖收走了最后一丝温暖,大地重归寂静,我就静静地坐着,等待着最后的点点光亮在地平线上收拢,直至消失。若是以前,我会打开灯在屋子里踱来踱去,欢快而自由,但现在,我开始在黑暗中思考,思绪漫延开来,很宽很广……
这是你第一次打我,原因只为一本诗集,一本写满情爱的诗集。傻傻的我翻了一遍又一遍,那些会令大人们热血沸腾的诗行,带给我的只是一个又一个的问号。你进来的时候甚至没有敲门,当我发现手中的诗集被抽走时,左脸颊马上一阵火辣辣的刺痛。我被你打得晕乎乎的,我根本不知道错在哪,傻了,呆住了。耳畔缠绕的是你愤怒至极的话语:“爸爸妈妈那么辛苦赚钱让你上学,是让你学这些乱七八糟的情情爱爱吗?!”我不说话,一直都不说话,连泪都带着愤怒、沉默……恨你,恨你的不理解,恨你连解释的机会都不曾给我。
曾几何时每个孩子都是爸爸妈妈手心的
体验磨难作文600字
人的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命运不可能只眷顾一个人,人生的道路上有很多磨难与险阻。我们是应迎难而上还是甘当逃兵,我相信大部分会选择前者,只有这样生命才会更加精彩。
硝烟弥漫,转眼之间,国破家亡。曾经的君临天下、唯我独尊已经成为了过去。如今的他沦为吴王的阶下囚。华绸锦缎换成了粗布衣物,山珍海味变为残羹剩菜。舔尝苦胆,只为记住今日痛苦。柔软舒适的床铺不再,只有破旧的草席;众人俸奉的生活不再,只有日复一日的劳役和唾骂。这身份的转变,可以说是由天上掉落到地下,由君王变为乞丐。大部分人经历这种事情,恐怕连生的希望都没有了。一个亡国之君,去哪寻找希望?然而他并没有放弃,直面与命运抗争。逼着自己在苦不堪言的生活中坚强,逼着自己忍耐他人的嘲讽与羞辱,只为记住自己今日的酸楚。
如果没有磨难,便没有后来令人称赞的越王勾践。
黄沙漫漫,驼铃叮当。他带着友好与骄傲前往蛮荒之地,本应受到上等待遇的他,却因同行之人参与匈奴内部谋反而牵涉其中,为了不丢国家的面孑,毅然拔出佩刀,向自己刺去,只为捍卫大汉王朝的尊严。然而他悲惨的命运并没有结束,他被要求去牝海无人处牧羝,羝乳方得归。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他毫不犹豫,毅然决然踏上了几乎没有归途的道路。没有粮食,就抓老鼠充饥;没有水喝,便
我的家乡作文600字
我的家乡——晋江,它被锦绸似的大小溪流交织环绕着,如此生态宜居的美好家园,是要靠我们全民携手打造的。那么,要如何打造绘织呢?先让我们来翻翻家乡“绸”的变化历程吧!
爷爷说:他壮年时,家乡的“绸”还是澄澈见底的。每当他叼着烟头、哼着小调、扛着锄头、踏入田间辛勤劳作后,总有那么一捧又一捧清凉甘甜的溪水,来浇灭他的疲乏。溪道边上裹着件绿茸茸的草毯,肆意往上一躺,小憩一会儿,浑身的酸疼都逃窜得无影无踪了……
爸爸说:他成年后,家乡的“绸”渐变成了多元的金属色,时而渐变呈黄褐色,时而渐变呈血红色,时而渐变呈黑黢黢的油墨色。溪道两边被肆意填堵,溪流变窄了,溪水停滞不动了,溪面上挤满了傲娇的水浮莲。不仅如此,还四处散发奇臭无比的气味儿。渐渐地,人烟罕至了,就连鸟儿也销声匿迹了……
我眼中的家乡“绸”又渐渐蓝了。“绸”中总算能见着左一群右一伙的鱼儿,毫不羞涩地俏皮嬉戏着,时不时荡起阵阵涟漪,使得“绸”面瞬间鲜活了起来,宛如一条妖娆摆弄舞姿的水蛇
父母情深作文800字
执子之手,与子携老。——题记
蝉鸣稀薄的夏日。山间绸绸的阳光,正好。蔚蓝的天空中,飘来朵朵白云,述说着山林的故事。
周末,一家人,山中访友。身处大自然的我,雀跃着。一条小溪出现在眼前,流水潺潺。想都没想,一脚就踏进了了小溪。哇,好凉!踩着飞溅的水花,我蹚过了小溪。回首,父母刚走到溪边。妈妈怎么过来呢?我有点担心。
爸爸妈妈小声嘀咕了几句,妈妈就弯下了腰。
俯身、低头,母亲开始为父亲卷裤脚。纤细、白皙如莲藕般的手,在裤脚间飞快地穿梭。母亲身子前倾,左脚踮起,右脚弯曲。她眼神专注,仿佛在做一件最心爱的衣裙。蓦的,一阵微风吹来,空气中便回旋着淡淡的野花的香味。我的心底蓦然一动,仿佛有什么要破土而出。
已卷好裤脚的父亲,走到了溪边,蹲下了身子。父亲微低着头,将高大的身子尽量放低。母亲走来,趴在了父亲宽大、厚实如猛虎般的背上。母亲双手环抱着父亲的脖颈,父亲反手,用力地托起了母亲的大腿,走进了小溪。山中的阳光依旧灿烂如昔。父亲背上的母亲紧贴着父亲的耳际,不知在说些什么。山谷中回荡着父母欢快的笑声。
平日里一向不苟言笑的父亲,此时紧紧地护着母亲。他将母亲使劲地往上托了托。父亲回首,午后的阳光扫过他的脸庞,在脸侧投映出一个光影明灭的圆圈。他的目光
初秋作文450字
初秋时节,虽无深秋般的丹桂飘香,落花满地,也无那如火焰一般鲜红的枫叶,却似乎更胜于此,少了一份忧愁,多了一丝美好。
初秋的天空是一种纯洁的蓝,像一匹华丽的锦缎,镶着黄色的金边。夕阳西下,偶尔有几朵彩云飘过,似乎是为锦缎精心挑选的花纹。初秋的夕阳和别的时候不同,柔和得像仙女,耀眼得像星星,既能直视着它的面容,又微微刺眼。阳光洒在水面上,使原来波澜不惊,静谧美丽的河面从冷艳变成了娇柔,一眼望去是一片金黄。河面上那一抹金色,似是不小心将中国画颜料洒在河面,一眼看仿佛只是轻薄地浮在水上,实际已悄悄地融合,给河添上了一层璀璨的艳妆,使它变得娇媚、婀娜,让人更加浮想联翩。在这样的河边看书,会让人有一丝丝暖意渗入心底,而不是深秋的寂寞与萧瑟。
这时的树木,也是别有特色,不是层林尽染,也不是碧绿苍翠,而是绿中透黄,黄中透绿。各种各样的叶子纷纷落地,如断翅的残蝶般在努力盘旋后依然回归大地,结束自己短暂而闪耀的生命,为来到这里的人们铺出一条五彩的树叶之路,使游人惊叹这条路的美丽。
初秋,别样的风格,别样的美丽。
按图索骥作文
“大王,依不才的见解,这匹枣红马虽然不及另几匹体态壮硕,但额隆睛亮,有日行千里之能。若假以时日多家驯养,定是匹不可多得的宝马良驹!”言语者一袭白衣,布袍缓带,俨然一副自若神情。却看一旁那身着华袍,头戴紫金王冠的秦穆公已是连连拍掌,赞不绝口:“伯乐先生果真名不虚!这红马乃是寡人施重金从齐国购得,却难知成色,今由先生一席话,这才放了心!”
“大王过奖”。
“全是肺腑之言啊,却不知先生这般非凡的本领可后继有人?”
“这……”穆公一句无心之言却令伯乐自若的神情忽被愁容取代,不住地叹息摇头。“先生何不将本领记于书简,好教后人继承?”伯乐眼前一亮,喜道:“甚好!”忙请辞回家,闭门修书。
书不久便写好了,伯乐珍而重之地将“相马经”三字写在了卷首,长舒了口气,心下一片释然。
伯乐的儿子常年不学无术,整日在家中闲逛。这日逛到父亲房中,见四下无人,书案上却摆着一叠竹简。好奇使然,他不禁走上近前翻看起来。读罢半晌才知写的全是父亲的本领,心想:“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