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精旗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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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袍展览作文600字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今天的旗袍展览再次证明了我的观点。
妈妈听楼下阿姨说,在汇丰饭店三楼有个旗袍展览,吃过早饭,她立刻带着我去了那里。
说是旗袍展览,其实我觉得是一些旗袍裙一起到这里饭店的大厅展销更准确些。我们到的时候,那里已经有不少的女人在那里试穿了。大厅里一共有50个货架,每个上面都挂满了各色颜色和面料不一样的旗袍,价格也是由低到高。这样也方便了买家的挑选。
旗袍应该是中国服装的一个特色之一,我好喜欢看妈妈匀称的身材,穿着旗袍,参加各种比赛活动。旗袍的颜色也是五彩缤纷,主要还是以暗色调为主,面料是丝绸,好的丝绸摸起来很光滑,面料贴到皮肤上真是凉凉的,穿着旗袍的人即使在炎热的夏天觉得舒服清爽。
妈妈挑选了一个红底白花的旗袍,由于它的里面没有衬底,所以,穿起来特别的凉爽,旁边的一个阿姨看见妈妈穿的很得体,也挑了一个同款的旗袍去试穿,阿姨比妈妈稍微胖些,结果出试衣间出来,我我捂着嘴差点笑出声来,妈妈瞪了我一眼。
阿姨还问妈妈:“我穿的和你穿的效果一样吗?”
妈妈点点头,说:“你穿着挺好看,你在看看,这么多款式,不一定这款就特别的适合你。”
“你这样说,我觉得我穿着也一定好看,看你穿的好看,我才坚定的选
阿秋作文
暑假里,我见到阿秋了,一个我一直喜欢的女孩子。
阿秋读初二时,我读初一。
阿秋读初三时,我读初二。
此前,我并不晓得阿秋就叫阿秋,但我知道她,因为她的美丽。阿秋那一届漂亮的女孩子不多,她们大多是不读书的,常常三五成群,阿秋就是其中一员。我时常在学校里碰见她,她身材匀称,面容清秀,眉宇间有股男孩子的英气与潇洒劲儿,在那些漂亮女孩中也算得上“另类”了。
阿秋这群女孩子不读书,贪玩,心野,老师每提起他们时,那口吻中总是带有几分不屑与鄙薄。他一再告诫我们要远离她们,以免被她们带坏。我一向是个好学生,对于老师的话当然是言听计从了。每次在学校碰到阿秋和同伴,看她们一起大笑,一起打闹,个个美丽如花,青春逼人……不觉中倒有几分羡慕与向往。想起老师对她们不屑的评价,我矛盾极了。眼前的她们很美,美得自然,美得放肆,毫无做作之感。反观自己的沉默与畏手畏脚,我倒讨厌我自己了。
有一次,我在楼梯上扫地,只见一个打扮新潮的男生冲了过来,一只脚穿着拖鞋,另一只脚光着脚丫。阿秋手执另一只拖鞋,在其后紧追不舍,一边破口大骂,一边扬起拖鞋,对着他一顿猛抽。男生求饶不迭,阿秋的脸上分明露出藏不住的笑意:谁让你出言不逊!
我扬起扫帚轻轻一扫,
使者阿伊作文450字
阿伊是烨国一位普通的大臣,一个善良的小伙子,一次他被应邀到兹国做客,他感觉十分的惊喜,于是非常激动,一大早就出了门。
在路上,他发现有一位受伤的老奶奶在路边呻吟,他没有多想就把老奶奶扶到了车上,可是伤势太重,只能去医院,可是医院和兹国简直是南辕北辙啊!善良的阿伊于是原路返回,决定去救治老奶奶,老奶奶十分感谢,但是此时阿伊已经耽误了行程。
阿伊快马加鞭,希望能在天黑之前抵达兹国,要不然顶一个迟到的名声对烨国的影响多不好啊!可是紧赶慢赶,还是晚了,到了兹国已经是深夜了,
不过兹国夜景十分的美,天边的星星和月亮闪着微弱的光辉,夜市上的人们开心的选购。但此时阿伊来不及欣赏这些,赶紧赶到了皇宫之中。
阿伊看到皇上不开心的容颜,准备道歉时,皇上却先开口了:“阿伊,其实这位老奶奶是我用来测试你的善良的,如今看到老奶奶无恙而归,我十分感谢,所以我决定把女儿赐给你。”阿伊有些激动的说:“多谢皇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于是使者阿伊凭借自己的善良得到了一车的宝物和一位漂亮的女子。
杠精作文800字
我们今天的世界,似乎过分强调存在感。因而,一种名曰“杠精”的生物偷偷爬上了“2018年十大网络流行语”的榜单。这种被扭曲的“存在感”需求,引人深思。
杠精的第一特征就是爱发表反对意见,生存基本需求就是确认自己在提出不同见解。这种盲目反对带来的存在感确实有物质收益:数据时代,流量为王。发声就有关注度,一篇10万+的杠精文就意味着财源滚滚。即使在日常生活中,杠精相较“一针扎不出血”的“闷葫芦”而言,还是得到了更多机遇青睐的。
但抛开物质收益,“杠”带来的“精神收益”更不容小觑。没有深刻思想的人,头脑涨水,承受着“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无人关注欣赏,碌碌无为,朝九晚五单调无望。他们需要这歇斯底里的“杠”来打发空虚感,用膨胀的存在感获得生命有意义的幻觉。活像魏晋时期文人怪相百出,自诩风骨,却只是为了与空虚赛跑。
故而杠精们的悲剧显而易见:他们的存在感是假的。在一次次的“杠”中,他们还错过了闭上嘴巴,虚心学习,踏实提高的机会
穿旗袍的男孩作文600字
学校里有一对配合非常完美的足球搭档,一位是高一的同学,名字叫小明,一位是高三的,名字叫小刚。他们每天都在足球场上练习,直到累到不行,他们才会停止,操场上每天都能看到他们在绿茵茵的草坪上踢足球的身影。每天一回家,他们就会打开电视,学习别人的球技,就连吃饭时都得盯着电视看,眼睛都舍不得离不开电视屏幕。可以说足球是他们最热爱的事情。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就要高考了,高三男孩小明因为天天迷着足球,学习就有些不尽人意,但高考是决定未来前途的,因此男孩的心态也不是很好,临近高考,越加心急如焚。
男孩为了自己的学业,只能暂时放弃了足球,天天把自己锁在家里,平常最喜欢看的足球影视也不看了,每天都躲家里刷题,他的好兄弟,让他出来踢足球,他说:”高考马上到了,我们都非常着急,我们都想考上一个好的学校,所以我不能出来跟你一起训练了。“小明回答道:“那好吧,我会等你考完试,我们再一起去打比赛,为学校争光。”
高考那天终于到了,让小刚惊讶的是,小明居然穿着红色的旗袍来为他加油,旗袍寓意”旗开得胜“,希望小刚这次考试能旗开得胜,取得好成绩。小刚看到这感人的一幕后,突然找回了自信,考试的时候把心态放得很平,
阿狸作文600字
在人们的眼中,狗是那种笨笨的,呆呆的,忠实可爱的“憨家伙”。可是这只狗却是那样的与众不同,聪明绝顶。
它有一个非常卡通的名字叫“阿狸”,大约一米长,毛色是棕灰色的,腹部呈雪白色,毛有4厘米长,已经开始掉落了,今天我看见它时,它在不停地哆嗦,估计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吧!它的耳朵平时都搭拉着,一听到自已孩子的叫声,马上警觉起来,耳朵也竖起来了,看到我时,微微低下了头,似乎有些羞涩,如一个犯了错的孩子一样。
阿狸有超高的辨认能力,如果一个陌生人进来,它就会“汪汪”大叫,直到陌生人离开,如果这个陌生人还不走,它便会上前假意扑咬他。如果是主人的朋友进来,那怕只来过一次,它也会记得很清楚,跑去通告主人有客人来了。即使是在漆黑的夜晚,它也能听出来。
让我惊讶于它的聪明,是因为它做了一个让所有人惊呆的事。开门,谁都会开,可是你看见过狗也会开门吗?开始,我还不太相信,以为那是骗人的,可是今天我却被阿狸深深地震撼到了。
我做了一个小试验(听说这只狗是个吃货),我把它的碗拿来,放上狗粮,拿起一个筷子,轻轻地敲打,发出了清脆的响声,阿狸听见了,顿时两眼放光,伸出一只手,轻轻的碰了一下铁笼子的把手,一推,门就
阿乌作文400字
记得有一天,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外婆家,突然,我大老远就听到一阵狗叫。那声音,仿佛就像一只狮子在那边嚎叫。我走到门口一看,啊,好大一条狼狗!它有一身乌黑的毛皮,光滑得像搽过油,姣好的面庞上,镶嵌着一双闪闪发亮的眼睛。它使劲地朝我叫,顿时让我毛骨悚然。
外公告诉我,说:“它叫阿乌,曾经是警犬,抓到过许多浑水摸鱼的人呢!虽然它体格庞大,但它从来不咬人,而且还很温顺呢。”刚说着,阿乌就跑到了我面前,舔了舔我的鞋子,咬了咬我的裤子,外公又说:“不要怕,它是在认识你呢。”于是,我们就这样地认识了对方。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俩渐渐地熟识了。阿乌不会朝着我狂吠了,我也不再害怕了,还经常给它喂食物。它吃东西的时候,总是先小心翼翼地闻一下气味,然后才狼吞虎咽地吃起来,看这样子,似乎好吃极了。
再一次,我又去外婆家,这次阿乌已经跟我很亲密了。它围着我转来转去,我总是喜欢拉着阿乌去散步,别人都叫我“遛狗小子”呢!
每次回家来,我总是依依不舍地离开,真想把阿乌带回家啊!
阿Q新传作文700字
土地庙的门被拍得震山响,外面有人喊道:“阿Q,办厂去。”“同去、同去。”阿Q一个鲫鱼打挺便从地上站了起来,急急忙忙地往外跑,没有跑几步,就被绊倒了……阿Q醒了。
“哼!王胡和小D,钱包早已鼓了起来,整天开个几千万破劳斯莱斯到处溜达。”阿Q狠狠地想,“见了我老Q,连眼皮都不抬一下,我就气不打一处来,不就是一个工厂吗?哪天俺老Q也办一个。”阿Q气得喃喃道。
阿Q也挺有商业头脑,他发现末庄的男女老少洗头时都用一种绿色的、黏黏的、像鸟粪一样的东西。于是,他想从这里入手,做洗发水行业的领导者。
于是,他在网上注册了一家洗发水店,并将工厂设置在末河边,为的是就地取材。这末河原本水质清澈,河里的小鱼小虾成群出现。可由于前几年张老头和洋鬼子合开了一家制纸厂,把污水都排到了这里。现在这里清澈的河水都已变得混浊,河面上浮着死鱼,臭气十里外都能闻到。
阿Q说干就干,他雇了吴奶和小尼姑做工,吴妈负责提水,小尼姑负责往水里撒些猪糠,阿Q再往里撒一些香料,最后装进从外地购置的洗发水瓶里,第一瓶阿Q自制洗发水就做好了,阿Q心想:原来俺老Q也这么聪明。
可是,刚
戏精作文600字
乐乐是我们班人尽皆知的戏精,水平超一流。他演的人物简直和原版一模一样,奥斯卡表演奖得主估计都要变了。
他为自己写了一本书。书上只有一句话:武艺十八般精通,有勇有谋。乐乐可是精通这个的,上能让老天爷眉开眼笑,下能让人笑得肚子难受。有一次要演《武松打虎》,他一个人就顶两个人的水平。那老虎便是他了,遇到武松,露出凶神恶煞的表情,虎爪做得锋利无比。正巧武松没有发觉,老虎上来就是一阵扑食,随即用爪抓向武松。武松闪开虎扑,酒已醒了大半,只见那虎爪来临,武松便翻身一跃,抽手先是一拳打到老虎头部,反手一棒打上去。老虎吃痛,无心恋战,脸露出残忍的神情,恨不得马上杀了武松饱腹。嘴上的牙锋锐无比,还带着一点淡淡的血腥味,眼闪烁着锐利的光芒,纵身一跃,将武松手上划出一道口子,鲜血直流。武松大怒,提棒猛打老虎太阳穴,那老虎也多少有些人的倔性,竟不服从,脸上露出愤怒的神情,爪子在不停地抓地,正酝酿下一次的攻击,牙齿咬得咯咯响,又将武松咬下一块肉。此时老虎牙上有血,显得更加威猛,武松此时已经酒醒,有些畏惧,为了生命他只能放手一搏,大棒一砸就坏,武松就气运丹田,猛地一拳将老虎打死在地,而此时武松也躺地累到睡着了。
台下人大喊:“好!好!”
他还精通唱,一边
阿q正传读后感
《阿q正传》,鲁迅代表作之一。写于1921~1922年,文章最初发表于北京《晨报副刊》,后收入小说集《呐喊》。《阿q正传》向我们展现了辛亥革命前后一个畸形的社会和一群畸形的人民的真面貌。它的发表,有着特定的政治和经济。而《阿q正传》也是鲁迅唯一的一部中篇小说,共九章,采用章回体的形式写成的
文章主角,阿q的性格可以说是一个典型的末代‘农民’的形象,他有农民种地就是种地,锄地就是锄地的优点,也有当时人们所具有的缺点,自私、保守、愚蠢的缺点。
而文章最主观的还是啊q的那种‘精神安慰’的做法,他的想法可笑又可赞。在文中阿q以一种即使现实中以失败者的身份存在,然而在精神世界中仍然要以‘最高者’自居。从文中;结果往往是输。输的时候对自己说:“我总算被儿子打了”,心里充满了优越感,如果优越感被粉碎了,他就又想:我是个“能够自轻自贱的”大人物了,便又心满意足了;这时,小尼姑走了过来,这下好了,阿q对她又是骂脏话又是掐脸蛋,终于觉得刚才的憋气都散了,又充满了自豪感。
在文中的这两小节我们可以直观的看出阿q那种用盲目的自尊自大、自轻自贱、畏强凌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