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王子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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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骆驼王子》有感450字
在戈壁沙洲,有一只骆驼王子它从小就受脖子、秋草母、歪峰雄、杏眼雌它们的无微不至、寸步不离的保护。日复一日,骆驼王子已逐渐发育成熟。它已不再想受成年骆驼的保护了,想独自出去闯世界了。可是,那四匹成年骆驼放心不下,没有放手。因为成年骆驼们不肯放手,所以导致骆驼王子最后成了一匹牲口。
我觉得那四匹成年骆驼有很大的错误,假如它们放手,让骆驼王子去独闯世界就不会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啦!我觉得那四匹成年骆驼应该从小教骆驼王子识别食物,便不会被有毒的树叶给毒死,教骆驼王子怎样躲避肉食者攻击,锻炼骆驼王子的勇气和胆量,才能使它成为一只真正的骆驼王子,才不会有生命危险。
我在书上看到:一位大学生,他只得了重感冒而已,就向他的爸爸妈妈求救说:“爸爸妈妈,你们快来啊!我快不行了。”还有一件事,刘宝的妈妈很爱他,就连整书包也是她妈妈帮他整理。近几天,他妈妈出差,便无所适从,生活节奏全部乱了,不是忘了带笔,就是忘了带本子。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保护永远出不了王子,物竟天择,适者生存,只有从小就不断受到磨炼,适应环境才能成为真正的“王子”。
读骆驼王子有感400字
在戈壁沙洲有一只骆驼王子,它从小就受光脖子,秋草母,歪峰雄,杏眼雌,他们无微不至,寸步不离的保护,骆驼王子以逐渐发育成熟,他已经不想受成年骆驼们的保护了,想独自出去闯世界了,可是那四匹成年骆驼放心不下,没有放手,因为成年骆驼们不肯放手,所以导致骆驼王子最后变成了一匹牲口。
我觉得那是匹成年骆驼有很大的错误,假如他们放手让骆驼王子独闯世界,就不会沦落在这个地步了,我觉得那四匹成年骆驼应该从小教骆驼王子识别食物是不会被有毒的树叶给毒死,教骆驼王子勇敢和胆量,才能使他成为一只真正的骆驼王子,才不会有生命危险。
读完后,我感慨万千,亲身下河知深浅,亲口尝梨知酸甜,我们一天天长大,应该学会不依靠父母,要自己亲身去体验生活中的一切事情,就像书中的骆驼王子的行为是不可取的,因为将来成不了大气,必须学会自立,如果不能自立,那么你就是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如果可以自立,长大后才能有自己的团队,有自己的公司,别人才会敬佩你。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出自苦寒来,我要学会吃苦耐劳,遇到困难,不畏惧对自己的行动负责任,要多读书,给我长智慧,做一个有担当的男子汉。
读《骆驼王子》有感700字
寒假里,我阅读了沈石溪动物小说系列,每本带给我的感受都是及其震撼的,原来动物也是多愁善感的,与人们一样有着七情六欲,甚至比人类还重感情。尤其《骆驼王子》这一本书给予了我别具一格的体验与收获。
这本书主要讲一只骆驼成长的故事,主人公名叫“骆驼王子”。这只小骆驼在骆驼家族中备受宠爱。成年骆驼们都小心翼翼地呵护它。在它叛逆期时,骆驼王子表现出应有的不服从,成年骆驼们虽然不理解那些叛逆行为,却加倍用爱牢牢锁住,自以为是小骆驼得到的爱还不够。就这样,他们养育了一只外表高大,内心脆弱的“王子”。在一场骆驼与云豹的战场上,这只养尊处优的骆驼王子,因为胆小懦弱而使首领葬身豹腹。骆驼群解散后,它又不肯接纳流浪骆驼母女而失去了重建新群的机会,造就了一场大悲剧。
首领死后,成年骆驼们才看到骆驼王子的懦弱而带来的灾难,他们一致把祸根指向骆驼王子,把愤怒泼向骆驼王子。其实,这何止单单是王子一只骆驼的错呢!成年骆驼们到死都没有好好想一想,是谁,让他变得胆小怯懦?是谁,亲手毁了王子的一生,是谁?酿造了这一场悲剧?是它们自己啊,是它们无私给予了王子毒药般的溺爱……真令我百思不得其解!
其实,不仅是动物间有
骆驼王子读后感800字
我非常喜欢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爷爷的作品,他的名篇数不胜数,但其中我更喜欢这篇《骆驼王子》,因为他通过了这样一个浅显易懂的故事,教给我们深刻的道理,也使我有了很大的改变。
书如其名,讲述的是一群骆驼在戈壁上历经种种磨难,不惧艰险,勇往直前。面对危险,它们毫不畏惧,从容不迫地应对,总是能一次次化险为夷。
不过,在这个团结且坚强的群体中,却有一只娇生惯养的小骆驼——骆驼王子。
从它出生以来,就倍受宠爱。每当遇到草地时,它总是吃最鲜嫩的一片;每当遇到危险时,它总是被保护在中心;每当遇到坎坷不平的道路时,它总是被老骆驼们驮过这段路……久而久之,溺爱,使骆驼王子对族群的依赖情结越来越深。即使它已经长成一只健壮的雄骆驼,但他的心灵,却依旧是个小得不能再小的男婴。
最后,因为族群对骆驼王子过度的宠爱,导致经历种种困难后,它无奈选择了放弃珍贵的野骆驼身份,变成了一只几乎毫无价值的家骆驼,投靠了人类……
随后,我便陷入了沉思,导致这样一个结果的元凶究竟是谁?没错,是它最依赖的亲人!亲人们对它的溺爱,有大部分责任!
这又不禁令我联想到我们这一代,现在的我们从小就像娇嫩的花朵,生长在家长们创造的温室
《骆驼王子有感》读后感800字
以前我认为大人与小孩只差18年的岁数,只要我18岁了,也是大人。但自从我读完《骆驼王子》之后,我彻底推翻了这种想法。
《骆驼王子》讲了一个骆驼群里因太宠爱群中的小骆驼——骆驼王子,在青春期不让它独立,不让它去闯荡世界,去“成家立业”,使骆驼王子变得懦弱、自私,永远是个孩子,所以令种群灭亡的故事。
骆驼王子其实与正常的骆驼没什么两样,它的不成熟是在俗称青春叛逆期的阶段定型的。在叛逆期中,骆驼王子也有出走独立的行为,可所有成年骆驼都把它当孩子,不让它长大,而青春期就像未烤制的瓷器——正在可在造的阶段,一旦在青春期形成依赖心理,以后性格就像烧制后的瓷器——想改就难了。就因为成年骆驼过分的溺爱,让骆驼王子在风险为零的情况下不敢拯救同伴,不敢走出群体建立自己的人生,还和没断奶的小骆驼置气。成年骆驼有的死亡,有的出走,骆驼王子也因生存不易投靠了人类。
青春期叛逆也是人类要经历的过程,青春期的孩子总爱和父母顶撞,因为他们总感觉自己不小了。动物的青春期是为了独立,而人的独立可是所有生命里最慢的了,现在的孩子,十二岁不会洗衣服,十五岁不会自己做饭,二十多了有的还没有工作,
读《骆驼》有感
这本书讲的是骆驼的内心世界,人的内心世界和骆驼与人之间的交流,有些情节会让我们很感动,会让我们更了解骆驼的内心,这也是杨志军妙笔生花的所在。
书中塑造了许多鲜活的,有个性的人物,并且选择骆驼中的美驼来作为主角,我最欣赏的几个角色是格尔穆、格尔穆的主人库尔雷克,还有库尔雷克的的儿子大柴旦,这些角色是特点鲜明的,他们高尚的心灵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品质,而这里面也有反面角色察汗乌苏,他胆小、懦弱,不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这样的人物形象恰巧衬托了其他人的英勇。让我们体会到了故事中浓浓的情谊,也体会到了作者用笔的细致。这本书的主要的内容是:格尔穆深爱着乌图美仁,乌图美仁也深爱着它,它们经过了许多事,却还是没能相见,最后,它们双双跳入了悬崖,永远的在一起了。
库尔雷克是我比较欣赏的人之一,它是一个伟大的、助人为乐的人,他深爱的女人娜陵格勒正在被迫嫁给察汗乌苏,来宣传喜马拉雅山大招募的谷子被蛇咬了,只有奇药喇嘛一枝花才能救她,于是库尔雷克让他的儿子大小柴旦去求娜陵格勒了,自己担心的去找喇嘛一枝花,因为那些和尚们只有看在他的面子上才会给他这宝贝。这样,虽然救了谷子的命,但库尔雷克永远的失去了幸福,他明知道让两个孩子去是没有太大希望的,但他这种舍己为人的态度值得我们学
蝴蝶的道理作文
我住在乡下,春夏时节,哪里百花争艳、百花齐放、杏花春雨,十分美丽。更漂亮的是蝴蝶在周围翩翩起舞,连花朵也为她甘做绿叶。
蝴蝶一共有两对翅膀,上面的稍稍大一些,犹如两把细致扇子;下面的微微的小一些,好似两片桃花的花瓣。它还有一对秀气的触角,一般都是黑色的,只要阳光照在触角上,你会发现它格外的美丽。它的颜色也丰富多彩,有红的、绿的、紫的、黄的……但对于我个人来说,比较喜欢白色,因为她很纯洁,但后来这种思想依然不复存在了。
还记得那一次,我们班竞选班干部,我进了总决赛,对手是一名长相丑陋的同学,便没有复习,结果,大家可想而知。回到家后,我也同等的对待每种颜色的蝴蝶,不再只围着白色的蝴蝶转,因为,外表的美只是躯壳,内心的美才是真正的美。
蝴蝶,我深深的喜欢你,不论大小、不分美丑。
因为蝴蝶,我还悟出了一个道理:“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骆驼作文450字
骆驼,我们很少见过,但,从各种书我们可以了解到,骆驼的生命力很顽强。
骆驼披着一件棕色的驼绒大衣,两座驼峰是它最引人注目的地方,驼峰可以承载货物,还可以为自己储存脂肪和水分,他有一双厚厚的脚掌,走在滚烫的沙漠里,就不容易陷在里面。它可以两周不喝水,一个月不吃一点食物。真不愧为“沙漠之舟”。
骆驼是古代丝绸之路重要的交通工具,虽然马跑的快,但是如果没有食物,他一下就会死去。但骆驼不同,它顽强的生命力,可以让它走很久的路。它顽强的品质真让我敬佩。
每当我在电视或书本上看见骆驼,我就会想起刘伯承。
刘伯承在二战时期,被炮弹打伤了眼镜,身上也有许多伤,可医生为他治疗时问:“他要不要打麻药?”他顽强地医生说:“不用,把麻药留给别人吧!”医生被他的顽强感动了。当医生为他开了七十二刀时,他用双手紧抓床单,手上青筋暴起,脸色苍白,终于结束了。医生关心地问:“你知道你被开了几刀吗?”刘伯承坚定地说:“七十二刀!”医生激动地说:“你真是一个会说话的钢板啊!”
我敬佩骆驼,但我更敬佩刘伯承,因为他们都有顽强的品质。希望所有人都能有这
骆驼作文700字
在我心中,喜欢的动物有很多,有恩爱的双角犀鸟;有凶猛的雪豹;有爱子的豺狗等。但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骆驼了,它有着褐色的、浅黄的、灰白的皮毛,四肢粗壮,头小、颈长、躯干大。它的身高一般在1.8~2.3米,体重也在300~690千克,通常分布在亚洲、印度及北非。
我很喜欢骆驼不仅因为他非常的懂感情,非常的懂得欣赏音乐;更因为它有忍辱负重,吃苦耐劳,坚持不懈的精神!
骆驼之所以被人们称为“沙漠之舟”是因为它的忍耐性——耐渴、耐饿、耐热。骆驼的胃里有两个水囊,能储存很多的水;两座高高的驼峰,可储存100多千克脂肪,必要时可以变成水和能量,维持骆驼的生命活动。它们在沙漠长途行走时,常常又饿又渴,骆驼的脂肪便会分解,提供营养和水分。它的耐渴也有很多小绝技,可以使它不饮水也能生存2周,并且还可以走几百公里的路呢!它的排尿量少,在夏天一天只排出一升左右的尿,出汗也非常少,鼻腔还有吸收气体中水分的功能。骆驼真是神奇的动物!不愧为“沙漠之舟”的美誉!如果你以为这就是全部,那你错了!骆驼甚至在丧失肌体含水量的四分之一是仍能保持血液量和血液浓度而不会死亡。骆驼的耐热性在沙漠也是一大奇迹!它可以在十分钟
描写骆驼的作文400字
一天,我在电视上看动物世界。电视上说骆驼能三四十天滴水不沾。我正准备继续听下去,电视却一点也不给力,给我加了一个10分钟的广告,败了我的兴致。10分钟是600秒的时间,难道让我等它600秒?我才不会,我决定跟它做个比赛。
我搜索到的是这样一些:骆驼之所以能耐干渴,是因为它的骆峰里装满了水。其实,骆峰里装的不是水是脂肪。脂肪在氧化,产生热量的同时,也产生了水分。骆驼不仅能贮水,而且善于保水。它很少出汗,排尿量更是少得可怜。别的动物如果小便不多,不能排出尿素等废物,就会中毒。骆驼却可以通过肝脏,利用尿素制成新的蛋白质。
骆驼的耳朵里有毛,能阻挡风沙。骆驼有双重眼和浓密的长睫毛,可防止风沙进眼。这些可以使骆驼不怕风沙。沙地软软的,人很容易陷下去,而骆驼的脚掌扁平,脚下又有又大又厚又软的肉垫子,这样的脚掌使骆驼在沙地上行走自如,不会陷入沙中。骆驼在风沙中还能呼吸,是因为它们的鼻翼可以自由活动。
虽说,最后我在比赛中输了。不过,不用灰心,因为我在这场比赛中知道了骆驼的知识,毕竟比赛过程最重要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