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王子之死读后感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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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蛾之死读后感
最后的抗争确属英勇超凡,而挣扎又是如此之狂暴,飞蛾竟然最终翻身成功了。当然,你定会赞同求生的一方。与此同时,在无人过问也无人知晓的情况下,这微不足道的小飞蛾为了维持既无他人重视又无他人意欲保存的生命,竟对如此巨大的伟力作出这样强悍的拼搏,这更使人受到异样的感动。
——《飞蛾之死》弗吉尼亚·伍尔夫
不知是否有人认真观察过飞蛾,我只知道,在不少人眼中,只对破茧成蝶的蝴蝶有着崇高的敬畏,那样一个小小的身体冲破厚厚的茧而获得重生是多么的不易。的确,蝴蝶有着美丽的外表,经历过痛苦的挣扎,它们的生命来之不易。连我也对它们心生怜爱。
读《飞蛾之死》前,我和大家一样,喜爱美丽的蝴蝶,总在蝴蝶破茧的时候,对它们另眼相看。而《飞蛾之死》,让另一个值得敬畏的生命进入人们的眼帘。
飞蛾不似蝴蝶,它们没有绚丽的颜色,甚至有些丑陋,毫不起眼。弗吉尼亚·伍尔夫笔下的飞蛾就是这样一只不起眼的飞蛾。它是一只仅有一天生命的活在白天的飞蛾,它的一天,就是一生。于是,为了这及其短暂的一生,它用尽全力捍卫了自己生命的尊严。“大概是第7次尝试之后,它从木质窗棂上滑落,抖动着翅膀摔了下来,仰面掉在窗台上。它无助的姿势唤醒了我,我突然
项羽之死读后感800字
提到项羽,我最先想到的是“力拔山兮气盖世”的勇猛和所向无敌。读完这篇《项羽之死》,我才真正的认识了他,发现了他既有优点,又不免有弱点。
项羽的军队垓下被围,听到四面楚歌,他乃大惊,自为诗曰:“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在濒临危险的时刻,项羽不仅为自己担忧,还为自己的军队,为自己的美人和宝马担忧。将自己的铁骨柔情展现的淋漓尽致,的确不失为一个重情义的人,不失为一个英雄。
我记得《明朝那些事儿》里有这么一句话:“所有懂得畏惧,并最后战胜畏惧的人都是英雄。”我认为项羽就是这样的英雄。东城之战中以八百骑士对战汉军千人,虽然知道胜利的希望十分渺茫,可还是不顾一切,勇往直前,杀出一条血路来。最后知道自己完全不可能成功击退汉军,已经必死无疑了,也要“必三胜之”。他认输,但坚决不服输。
他拼到最后,身边的原来的江东八千子弟没剩下几个。本来有机会能够渡过乌江称王,但是他却笑着说:“且籍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无一人还,纵江东父兄怜而王我,我何面目见之?”他心胸坦荡,重情重义,他的弟兄去世了,他怎么会独活在
鹿和狼的故事读后感
【鹿和狼的故事读后感】
赵子璇
凯巴伯森林中发生的这一系列故事说明,生态的“舞台上”,生物都有自己的角色。森林中既需要鹿,也需要狼。仅仅根据人类自身的片面认识,去判定动物的善恶益害,有时会犯严重的错误。
人类要尊重生物之间互相制约,互相联系的关系,维护生态平衡。
在日常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在人类的生活中,听到过各种各样关于狼与鹿的故事。狼总是扮演着凶狠残暴的角色。《大灰狼》,《小红帽》等故事。而鹿却总是和平的使者。
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我曾经听过这样一则故事:一头鹿,与一头狼分别生了一个孩子,却都死了。当饲养员来清理并带走他们的孩子时,鹿一脚就把饲养员踢“飞”了。而狼先是向他大叫,其次咬住了他的衣服,但最终做出的决定,竟是放开了饲养员,让他带走了自己的孩子。这本书就叫《狼天使鹿恶魔》
这难道还不足以证明狼是善良的,并不凶残。而且狼吃的都是病鹿,可以阻止疾病发展。他们吃鹿,也可以将鹿群数量有效控制。并且在狼群的追赶下,鹿每天奔跑,也会变得更加健壮。
而且动世界都是有食物链的,你打乱了顺序,也会带来大灾难。
狼吃掉鹿群,控制鹿的数量,鹿群数量减少,也可以导致草地减少枯黄,防止河水缺失,与葱郁的森林变成无边无涯的
鹈鹕之死读后感500字
我读了一个“鹈鹕之死”的故事,说的是在美国的一个海边小镇上,生活着一种叫鹈鹕的游禽,不但羽毛光滑漂亮,而且捕鱼本领还特别高。当地的居民都很喜欢鹈鹕,渔民在海边收拾鱼虾时,总是把鱼的内脏扔给鹈鹕,所以这里的鹈鹕越来越多。
可是,突然有一年,鹈鹕大量减少,污染?瘟疫?都不是,最后发现,原来是因为小镇上建了一个钓饵加工厂,渔民不再把鱼内脏丢弃给鹈鹕了,可是长期不劳而获的鹈鹕丧失了捕鱼的本领,所以纷纷就被饿死了。
我发现自己就如同这故事中的鹈鹕,姥爷就是好心的居民,我买一支2元的笔,姥爷给我20元;我买一本10元的书,姥爷给我30元;就连买块1元的雪糕,姥爷都会给我10元,这种溺爱会让我养成奢侈的习惯。
有一次,我要和几个玩的很好的哥们一起去天一城,计划每人带一千元,可是姥爷却给了我整整两千,就这样走的时候还不放心,还把手机给我,说钱不够时随时打电话,他会立刻转到手机上。
我拿着这些钱在游戏厅玩了一会儿,然后就和哥们儿一起去商城买东西,转到体育商店时,我一眼就相中了一双足球鞋。“叮叮”手机铃的声音,我打开微信一看,姥爷给我打来一千元,这一千我没收,足球鞋四百多,我用手中余下的钱付了账后,还有一千二百多元呢。
姥爷
鹿王读后感400字
假期时,我读了一本沈石溪的《鹿王》,书中描写了英国埃克斯穆尔高地上一头野生公马鹿的一生。这头公马鹿,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小公马鹿出生后就生活在这片高地,在妈妈的细心照顾下,快乐地生活着,还结识了很多有趣的朋友:啰嗦而善良的兔子邦尼、容易大惊小怪又忠心耿耿的黑松鸡、自命不凡的雏鸡、深陷困境仍不失尊严的鲫鱼……这本书详细描写了长大后公马鹿与猎犬之间的数次博弈,前几次都在妈妈的带领下逃脱了,但不幸的是妈妈在一次逃脱中永远离开了公马鹿。于是。他不得不独自面对猎犬的袭击,在最后一次逃脱时被猎犬逼上悬崖。公马鹿选择跳下悬崖,结束自己的一生。
这篇小说让我明白人和动物有时候挺相似的,在某些领域仅仅隔着一根头发丝的距离。稍有不慎,人就有可能变得和动物一样,甚至还不如动物。
我们只要用心去观察就不难发现,在情感世界里,在生死抉择关头,许多动物所表现出来的忠贞和勇敢,常常令我们人类汗颜,让我们自愧不如。
项羽之死读后感800字
在华夏几千年历史的长河中朝代更迭,人才辈出,可谓是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然而在这源远流长的长河中,有一位真正的英雄,可能他在整个历史中是昙花一现,如流星般快速划过了天空,但他所留下的痕迹,却名垂青史,他就是项羽,一个虽败犹荣的真英雄
在司马迁所著的《史记》里,他把项羽列入了本纪中,而本纪乃是记录帝王,可见司马迁对他的推崇,如果说项羽要是不自矜功伐,刚愎自用,可能坐上帝王宝座的就是他了吧,但是如果项羽要是真的这么完美,也许也就没有那么多史学家对他那么推崇,正所谓有缺陷的美才值得欣赏,虽然他死的可以说是理所当然,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猛士,只可惜他坐错了位置,就好像名家所说,可用之人却居用人之人之位。
在项羽这轰轰烈烈的一生中,可以说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鸿门宴中,那一次可以说是杀掉刘邦的绝好机会,但项羽没有做,他放他走了,很多人都说是项羽刚愎自用,不知谋略,但我觉得这是王者风范,只有对自己真正自信,对那些阴谋不屑一顾,光明磊落之人,才会这么做。不屑用阴损之计杀之,要杀就要在战场上正面杀他,也许对于项羽来说,名声真的比姓名都重要,你单枪匹马来,我不屑杀你,你带军队来,我再于万军从中取你首级,这就是项羽,一个勇猛无畏的真英雄,有人说为人处事,应
小王子读后感
B612星球上,西边,太阳第20次落下,小王子痴痴的望着玻璃罩里的玫瑰花——骄傲的,美丽的玫瑰花。他完全忘记了,在一颗叫地球的星球上,他还拥有着一只被他驯服过并且同样美丽的狐狸……
《小王子》这本书,我读了不下四遍。小学时读过——中文简订版的,觉得新奇有趣,小小的盒子竟有一只羊呢;中学时读过——中文带插画版的,觉得淡淡的忧伤,对着文中“大人们从来不会过问你好朋友的长相、性格,他们总是对数字关心”拼命点头;大学时又读了一遍——英文版,还有书评,这时,我看到了爱情。
小王子是爱玫瑰花的,这种爱,唯一,炽烈却小心翼翼。他说:“花总是表里不一,而我太年轻了,不知道该怎样爱护她。”玫瑰花对于他来说,是需要保护需要爱护的柔弱,就算它有刺,他也觉得它可怜极了。陷在爱里的人大都如此吧,全心全意地爱护她,却又诚惶诚恐担心还不够好。爱情也都如此吧,烦恼却美丽。我羡慕玫瑰花,因为面对着地球上5000朵玫瑰花,小王子会说:“你们很美,但你们是空虚的,没有人能为你们去死。”
驯服里
项羽之死读后感700字
项羽是一个当仁不让的硬汉,但他最后有没有夺得天下呢?没有。在古代,“打天下”当然需要高强的武艺,但也需要谋略,也需要民心。纵使你军队再强大,军队的来源还不是老百姓吗?如果你不能老百姓拥护支持你的话,纵使你像秦国那样取得了天下,过不了几十年或十几年也会丢掉天下的。
项羽,字羽,名籍,生于现在的宿迁,生来力大无比,神勇无敌,在秦末因秦朝的暴政揭竿而起,火烧秦朝皇宫,大破秦军,后自封西楚霸王,与刘邦进行楚汉之争,最后在乌江自刎。引用司马迁的原话“自矜功伐,奋其私智而不师古”,意思是说只注重武力,运用自己的智慧而否认群体的智慧,不懂得学习古人。这句评价是中肯的,项羽的一生,明明大多数时候军事实力比刘邦强,但他却没有夺得天下,反而是让“阴险狡诈”的刘邦夺得了天下,难道与他的性格无关吗?答案肯定不是的。他就算到了自刎的地步也不愿意承认自己的错误“令诸君知天亡我,非战之罪也”,他在许多事情上独断专行,注重人们所说的气节,但他忘了一件事,那就是历史是有胜利者书写的,你若没有胜利,哪怕你们的结局都是一抔黄土,但别人最少也辉煌过。
但我们翻开历史的时候,我们会&ldquo
天鹿读后感600字
一座已经荒废的山上有一个集市,但在集市上卖东西的不是人类,而是鹿。鹿们摆出一家家店铺,售卖起各种光彩夺目的宝物。每当猫头鹰呜~呜~叫起来的时候,“鹿的集市”就像幻象一样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这是我暑假里读的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天鹿》。这本书讲了一个专门猎杀鹿的猎人,他的名字叫清十。有一天,他遇到了一头会说话的鹿,鹿请求猎人放过它,作为报答,鹿分别带领清十和他的三个女儿去“鹿集市”买宝物。原来,这头鹿是天鹿,由于它丢失了它最宝贵的肝,只能在人间漂泊。第一天,鹿驼着清十去鹿集市买宝物,清十用鹿给他的一枚金币买了一个项链。第二天,鹿带着他的大女儿去鹿集市买宝物,大女儿到集市后先喝了一些树上的葡萄酒,然后就去集市上买了一些绸缎。第三天,鹿带着二女儿去鹿集市买宝物,二女儿也喝一口树上的葡萄酒,然后就去集市上买了一盏灯。第四天,鹿带着三女儿美辛去鹿集市买宝物,美辛先让鹿喝了一口葡萄酒,然后自己才喝。鹿被美辛打动了,成功的变成了天鹿,美辛和天鹿一起在集市上吃梨、买花、喝粥……
我觉得文中还没有变成天鹿的鹿就像一个没有梦想的人,在这个世界没有目标的游荡着。而清十的女儿美辛就像一个天使,给我
小王子读后感400字
【篇一:小王子读后感】
朱泳俊
高尔基先生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还能带给你许多重要好处。”《小王子》是一本富有想象的小说,它的每一句话都充满智慧的光芒。它让一代又一代的孩子在知识的海洋中自由的遨游,是孩子们最向往的未来。
《小王子》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飞行员作为故事叙述者,讲述了小王子自己从星球出发前往地球的过程中,所经历的各种历险。
我从这本书中收获到了,小王子是个富有想象力的孩子,他能从“我”画的一只盒子,联想到一只小羊,小王子是一个充满好奇心的孩子。到别的星球上去访问时,每次看到一些奇怪的物或事都会,小王子也是一个富有责任心的孩子。为了更好地维持星的秩序,他定时清除一些对星球有害的猴面包树种子。我认为小王小更是一个天真可爱、纯洁、善良的孩子。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因此我要多读书,读好书。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能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一样;所以我们要畅游在知识的海洋里,要与书为伴!
【篇一:小王子读后感】
蔡涛泽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好朋友,书可以让一个孤单的人不再孤单,书可以让伤心的人变得快乐。
小王子生活在一个非常小的星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