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在人间》有感作文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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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在人间》有感
文学是人类精神凝结的花朵,它盛放在世界广阔的土地上,娇艳欲滴,描绘人类的灵魂,也塑造着人类的灵魂。
《在人间》的作者是高尔基。高尔基生于1868年,原名阿列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被公认为俄国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被列宁称为“无产阶级艺术最杰出的代表”。《在人间》以朴实无华的语言,生动而灵活地展现了现实世界和主人公内心世界的广阔图景。
《在人间》描写了主人公阿廖沙由于外祖父的破产而被迫外出打工挣钱的曲折经历。他曾在鞋店、轮船等许多地方做学徒,不得不忍受老板的剥削和有钱人家的斥骂。在生活所迫中,阿廖沙逐渐变得十分坚强、宁折不屈。阿廖沙在困境中长大,更锻炼了他的能力与心态。
1916年,高尔基将《在人间》全文发表在《编年史》杂志上。故事从1878年一直写到1884年,正是作者10-16岁青春少年的时期。但这时的高尔基面对的不是学习、憧憬,而是想尽办法,自谋生路,应付命运的挑战。为了填饱肚子,他不得不出去找活干,与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这使他有机会近距离地接触他们,了解和体验生活。《在人间》向我们提示的不光是作者的所见所闻,而且还告诉我们,他自己的所思所想与切身感受。高尔基在笔下写道:“东家一家人生活在一个
读《在人间》有感1000字
翻开高尔基的三部曲,我的心便随着故事情节起起伏伏,书中的每一个字都像一颗闪耀的明星,发出耀人的光芒,让我沉醉其中。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高尔基的自传三部曲,记录了高尔基二十岁以前的坎坷经历。其中最吸引我的是《在人间》,因为它记录了高尔基一生中最艰难的独立谋生的故事。因为外祖父家破产,年仅十岁的高尔基来到人间,为了生存,他捡过破烂,当过学徒和杂工,饱尝人间苦难。但他却像一条逆着洋流的鱼,坚持游到底。
在外婆妹妹家当学徒的日子里,他只能睡在厨房和厕所正对门。厨房炉灶散发出来的热气使他满头大汗,而从台阶下面吹进来的过堂风又把他的双脚冻得冰冷,因此,每当他躺下睡觉时,总要把门口所有的擦脚垫都盖在腿上。虽说是来学艺,但制图工具他也只碰过一次,他要干女仆、保姆的活,一刻都不能休息,可女主人仍对他横眉冷对。
小小年纪,就要背上这么重的担子,他只是个孩子啊!在需要被疼爱照顾的年龄,却经历着贫穷劳苦,被俄国社会压弯了背脊,但他坚强刚毅,像一条逆着洋流的鱼,迎难而上,他改变不了现实,只能慢慢地适应社会,适应贫穷。
再回头来看看我自己,平时在家,只知道在空调房里吃着零食,看着电视,什么家务都不做,做什么事都不能坚持,不能自立,在吃苦耐劳、独立自强方面我的确远远
读《天使在人间》有感1200字
《罗马假日》中的活泼可爱的安妮公主;《窈窕淑女》里高贵优雅的卖花女;《蒂凡尼的早餐》中虚荣拜金的伴游女郎。她演绎了许多经典的角色也出色地主宰自己的一生。品味她的人生,犹如品味一杯香醇的美酒。
品读她的童年,抿一口威士忌。
她是贵族的后裔,但随着二战的爆发,支持纳粹的父亲抛弃了她和母亲。为了躲避纳粹的追捕,她隐姓埋名,受尽饥饿的折磨,营养不良使她的身材一直保持瘦削。也正是这时,她受到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帮助,并与它结下缘。她的童年充满挫折,却不失希望与憧憬。
一滴威士忌入喉,辛辣而珍贵。
回味她的星路,葡萄酒香萦绕齿间。
她原是一名芭蕾舞者,一心想成为著名芭蕾舞首席女演员,却因身高原因,被告知不适合当芭蕾舞者,梦就此破碎,但她仍旧认真活着,做职业模特、试镜、演戏,从一个无名小卒逐步成为享誉全球的女演员。清秀的脸庞、品位的穿着、高贵的气质深深映入人们的脑海。带着一点小孩子的淘气;一点淑女的气息;一点诗人的浪漫,她演绎了许多角色,使它们成为经典,令人津津乐道,荧幕上的她亮丽动人,高雅出众,一路走红。葡萄酒入口苦涩,细细品尝,便有一丝丝甜甜的葡萄香在齿间游走,正如她的一路走来,先苦后甜,清香萦绕心间。
细看她的生活,啤酒流入旱田。
她的生活普通且简单。生活中的她仍然
读人间滋味有感800字
“人活着,就得有些兴致。我不会下棋,不爱打扑克、打麻将,偶尔喝了两杯酒,一时兴起,便裁出一张宣纸随意画两笔。所画都是‘芳春’——对生活的喜悦。”——汪曾祺《人间滋味》
有人这样评价汪老的《人间滋味》:生活有情处,人间滋味多。
是的,看汪先生的散文,就像看到了一个出落得与众不同的人,看到了她独特的修养和容貌,油然而生爱慕之心。
翻开书页,开篇的几行小字就把我吸引了:“凡事不宜苟且,而于饮食尤甚。”孟子说,喜爱美好的东西,是本性使然。孟子的这个观点正好也印证了汪老对美食的态度——汪老对美食是颇有研究的。
汪老到过不少城市,对于他来说,每一座城市都是一种味道的标志。
他把每一道菜都和那座城的风俗文化相结合,融进自己的饮食习惯里,蕴蓄了属于自己的饮食文化。一叶知秋,乐山见智,一个人的饮食习惯可以窥探到这个人的喜好和志趣。汪先生圆融豁达,生性随和,也许跟他的生活喜好有很大的关系吧。
都说一个人要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正如汪曾祺所说:“一个人的口味要杂一点、宽一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
读人间草木有感800字
简淡的笔墨描写世间百态的清欢,草木山川,花鸟虫鱼吐露世间的美好与灵动。端起手中茶,方可天人合一,融化在大自然的淡雅朴素中。独自一人,背靠绿水,面向青山,可谓是“人间之至味,清欢也”。
“莲花池外少行人,野店苔痕一寸深。”昆明的雨下下停停,似一位姑娘掀起她洁白的裙边,指端从发间掠过,使人舒适惬意。一张画,一首诗,体现昆明雨季使人动情之处。我虽没到过昆明,却也在汪曾祺的笔下看到了这座花香四溢,雨来人去的清城。游走在雨后昆明的小道间,仿佛置身于世外,在灵动与淡雅中,品味花香与茶香融合在一起的淳朴。
“看花鸟看虫鱼,看的都是人生,谈食物谈故人,谈的都是情怀。”平淡的手笔,耐人寻味的文章汪先生写的不是作品,她谈的是生活论的是生活中本该有的简单。他让我明白,人活着比的不是谁成功谁辉煌,比的是谁认真谁细心,只有认真体会世间百态的人才懂得什么叫“生活”。
《人间草木》是一本适合闲人看的书,这里的闲,不是无所事事,而是心无杂念。只有戒除浮躁的人才能理解它的韵味。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在我读《人间草木》时的感觉就像是与一位“生活家&
读《童年在人间》有感450字
《童年·在人间》是著名前苏联伟大的革命作家高尔基的代表作。让我知道每个人都要有一个博大精深的李想,为之奋斗。
稳重的主人叫阿廖沙,他的父亲是一个资产阶级家。阿廖沙从小就有一个非常伟大的梦想,去喀山大学读书。为了这个梦想他励精图治,发奋学习。厄运降临了他们时,除了他的外公,他家人都相继死去了,他决定自己挣钱。阿廖沙经历了千辛万苦,他在船上做过打杂的;在工地做过运砖的;还在营地上做过送水的。他受尽了痛苦委屈,终于攒够了钱,前往喀山。
我被这触动了,只是一个小小的理想,他饱受了艰涩与困难,多少年的风风雨雨都没有动他一颗坚定的心,去喀山大学读书。他为了梦想而不断向目标前进,以致他成为一位举世闻名的作家,高尔基(后来改的),我常常在想,是什么让他成为一个作家,今天,我知道了,是他的坚持不懈,努力奋斗的精神。
想想我以前,也想成为一个有名的书法家,可是一到正真可以提高自己能力的时候,我却将机会一次又一次错过。就说上次参加比赛吧,本来我已经胜券在握了,可是因为没有学会折纸,所以只得了第三名。
阿廖沙的经历也给了我不少的教诲,点亮了我心中的明灯。
读《人间有晴天》有感400字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讲了一个女孩的曲折经历,没错,这本书的名字就叫做《人间有晴天》。
现在简单绍一下这本书,这本书是美国的金伯莉·威乐斯·荷特写的。简单内容是:在赛特镇住着一个十二岁的女孩,她很聪明,名字叫做虎娃,但是她的父母去和他相差的远了,他们有智障,不管张多大也只有六岁小孩的智商,经常成为虎娃与同学相处的尴尬。还好有勤劳又能干的外婆来料理家中的一切。虎娃很爱自己的外婆,她喜欢这样的生活,希望可以这样永远的生活下去。然而,由于外婆的猝死,虎娃的内心几乎崩溃,他想随同姨妈一起到大城市里一起生活。但是因为临行前的一场的暴风雨她才知道自己的妈妈是多么地爱她,也懂得了爸爸的特殊长处……所以她开始思考是否留下,什么东西才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
读了这本书让我我受益匪浅:别的地方再怎么好也没有自己的家乡好,没自己的爸爸妈妈好。即使有厄运也会有办法解决的,因为人间有晴天。
读《岁月在,我在》有感1000字
偷几日闲,去读一本书,不需燃檀香,因为它较之檀香更加馥郁,不许斟香茗,因为它较之香茗更醒心,不需邀好友,因为它较之好友更亲切。一册书,一个读书的人,一刻闲适的时光。树在。山在。大地在。岁月在。我在。你还要怎样更好的世界?
风筝飞远,云在翻涌,时光奔跑,人在长大。大自然是何等之奇妙也?青山垂影,绿水为文。每一朵花,每一片水波,都有它各自的故事。人生只有百年须臾,太短了,以至于我们缺少时间去做一些事情,比如去看看一棵梅树嶙峋的枝干——从它脚下的黑色泥土看起,再是粗壮的枝干,一点点向上、向外,看它的枝杈一一伸展,吐出叶,开出花,零落成泥。树就是人,四季一轮一轮的过去,树在合适的季节开花,在合适的季节吐叶子,人在合适的时候读书,在合适的时候工作。庄子入梦时尚能将自己以为翩翩蝴蝶,那么我们呢?我们又何尝不能把自己当作一棵树,来用自己的每一个细胞感受自然呢?
雅和俗,什么意思?
相当于文言和白话,相当于仙境与凡间。史铁生曾在《我与地坛》中说苦难是组成幸运人生的一部分,那么我便想,俗是否也是雅的一部分,雅,又是否是俗的一部分呢?世人爱美,寂静是美,热闹也是美,清淡是美,浓烈也是美。这个说法也许难以为众人所接受,不过,天下人怎么会一齐矢口否
读《在烈火中永生》有感600字
妈妈教我唱过一首歌:“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在一代又一代的传唱声中,我们迎来了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岁生日。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使此灾难深重的中华民族开始奔向光明和希望。
《在烈火中永生》讲述的是邱少云趁夜色埋伏在距敌军只有六十米的草丛中等待敌人的进攻。过了一阵几架敌机从大家的头顶飞过,鬼子扔下的燃烧弹四处飞溅。不料,邱少云的腿被击中,顿时他成了一个火球。其实在不远处就有一个泥沟,但是他为了不暴露目标,忍着剧痛咬紧了牙关,就这样活活被烧死了……
看完邱少云烈士的英雄事迹后,我流下了饱含感动和敬仰的眼泪。当熊熊烈火包围住他整个身子时,他还是一动不动地趴在地下,直到自己变成灰烬……
被火烧身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大家尝试过吗?为什么他能坚持这么久?或许我们永远也体会不到那种感觉,更加无法想像。可是邱少云却做到了,他虽然光荣牺牲了,但他永远活在我们的心里。
再想想我们,只要不小心摔破了一点皮就会哇哇大哭、受了一点儿委屈就向爸妈倾诉、遇到一些小困难不勇敢的去面对,而是逃避退缩……而邱少云叔叔呢?在草丛中忍受着焚烧的痛苦,还在原
读《黑黑在诚实岛》有感600字
今天,我读了《黑黑在诚实岛》这篇使我受益匪浅的童话。文中的“黑黑”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使我真正明白了“做人要诚实”这个永恒的真理。
黑黑是一只爱撒谎的蚂蚁,它因为撒谎而不得不离开了家,到了一个叫“诚实岛”的地方,那里只要一说谎就会受罚。黑黑在几次惩罚后,终于明白了诚实是最可贵的。在朋友的帮助下,黑黑回家了。
读着这篇童话,我想起了我自己。一次,妈妈去买菜,我一个人看家。我给自己做了午饭,打开电视,一边吃,一边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洗碗时,我端着一个大碗,用水冲着。因为只用了一只手,所以装了水的碗愈发愈感到沉重了。忽然,我手一滑,那个碗像只顽皮的泥鳅似的,从我手里争脱出来,笔直地向地面冲去。但这时候顽皮可不是什么好事,我倒吸一口凉气,只听“劈啪”一声脆响,碗在地上摔的粉身碎骨。望着一地的碎瓷片,我害怕极了,心想:“这下可惨了,妈妈要是知道,肯定是一顿数落,说不定还会挨打呢!”我越想越怕,赶快用扫把把碎片扫成一堆,倒掉。刚做完,妈妈就回来了。做晚饭时,妈妈发现似乎少了一个碗,便问我知不知道。我表面上装的若无其事,实际上心里直打鼓,七上八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