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的梗概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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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品梗概作文500字
《爱丽丝漫游仙境》梗概
在一个奇妙的下午,天空中飘漫着一丝淡淡的甜味。爱丽丝与她的姐姐一同在草坪上度过这漫长的下午,但姐姐只会一味地读书。爱丽丝早已厌倦了,独自起身准备去哪儿玩玩,而就在这时,一只怀里揣着一块怀表,会站立的白兔在远处山丘跑过。爱丽丝飞快地躲在一棵大树后,白兔不一会儿就跑到跟前,令她惊奇的是,白兔正在说话,爱丽丝跟随着白兔,一不小心滑进了兔子洞,开始了一场奇妙的梦境旅行。
梦中不仅有欢乐、奇怪,还有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比如有许多会说话的生物,以及一些会活动的纸牌士兵。回家的路上她遇见了会隐形的柴郡猫、爱睡觉的睡鼠和总是哭泣的素甲鱼,本以为就要结束了,但她遇见了红心王后,王后的脾气十分暴躁,古怪的地洞下,所有人都疯疯癫癫,脾气古怪又像得了什么怪病,只有爱丽丝一个人头脑清醒,而地下的人却感觉她才是怪人。而暴躁的王后本就不喜欢爱丽丝,这里所有的人都排斥她,所以王后命令纸牌士兵将爱丽丝抓回宫殿,她一次又一次凭借自己的智慧得救。红心女王十分生气,因为士兵们翻山越岭也没有找到爱丽丝。
在千钧一发的最后危急时刻,爱丽丝被惊醒,虽是一个梦境但完全体现出了一个孩子的童真,聪明伶俐,天真活泼,她总会口无遮拦,当着老鼠的面谈猫,而伤了老鼠的心时,又用小
《活着》梗概作文600字
在《活着》一书开写的十年前,作者余华在农村的一块地里散步看见了一位唱着高歌的老农,出于好奇,便走上前去搭话,在对话过程中,老人给余华讲起了自己的经历。
老人名叫徐福贵,原先是个地主的儿子,但他一点儿地主气质也没有,还整日出去赌博。直到有一天福贵把家产全部败光了,只好带着一家老小出去当上了农民。在得知福贵把家产败光时,福贵的父亲当场就气死了。
再后来,福贵有一次给母亲买药,不幸被国民党抓去拉炮,回来时母亲早已去世,女儿风霞也变成了哑巴。福贵见了这景象,只得振作起来,好好养家。
功夫不负有心人,福贵攒够了钱,把小儿子有庆送进了学校,这算是过了段好日子。但是好景不长,有庆在为生孩需要输血的校长献血时,因把血抽去太多而死掉了,这使得一家人的生活再一次变得前途黑暗迷茫起来。
在缓了几年后,终于到了女儿凤霞结婚的日子。新郎万二喜是个城里的工人,唯一的形象缺点是他的头从小就歪着。不过这也足以使福贵一家前途变得光明了不少,安稳了起来。
转眼间,凤霞生下了一个男孩,可她自己却因难产身亡,孩子起的名为苦根。在小苦根出生后不久,福贵的妻子家珍病逝了;再后来二喜又工作失手被铁板夹成了肉饼。从此,福贵便和外孙苦根一起生活。
好不容易,什么“活动”都熬过去了
六年级梗概600字
《狼王梦》梗概
今天,我看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狼王梦》。它是一篇长篇小说,内还有一篇更短的小说叫“狼种”。
其中“狼王梦”写了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培训它的三只小狼的故事。(本还有一只小公狼,出生时不幸溺水而亡。还有一只小母狼)第一只小公狼胆子很大,不过由于小狼太小,而且紫岚去捕猎时,不幸被金雕捉去,成了金雕的美餐;第二只小公狼本已快长大,只不过它事事冲在前面,不幸被捕兽夹夹住,命归西去了;第三只小公狼由于长久被忽视,紫岚好不容易让它有了自信,它却在快打败狼王时信心大减,最终成了狼王的美餐。
后来,紫岚为了让媚媚(紫岚的女儿,一只小母狼)无后顾之忧,于是和一只金雕同归于尽。
“狼种”讲了一只名叫大灰的狗的故事。大灰出生时毛色紫灰,没有光泽,就像一堆草木灰一样。
大灰长相和普通的狗也有差异,大灰长的像狼。因为大灰的母亲身上有六十四分之一狼的血统,也就是说有六十四分之一会生小狼崽。遗传密码十分复杂,在某种因素的干扰下,隐性基因有可能突变显性,这就是罕见的返祖现象。
毫无疑问,大灰的身上出现了返祖现象。大灰从警犬学院毕业,到了马戏团表演,还遭受了哈巴狗的暗算
夏洛的网故事梗概作文400字
《夏洛的网》是美国的E·B·怀特创作的儿童文学作品。这部书讲述了一只小猪威尔伯的成长故事。
小猪威尔伯与小蜘蛛夏洛成为十分要好的朋友,在这本书中,你会看到:天真可爱的小猪威尔伯居然请求会织网的夏洛来教他织网,爱吃东西的威尔伯为了恳求夏洛放他去吃东西而编了各式各样的理由来吃它的饭;去市上领奖时,一只狡猾的老鼠坦普尔顿还救了夏洛,但它懒散的样子又让人气的够呛……从动物的视角再来看看这个世界,你会发现不一样的一面。
威尔伯还遇到了许许多多的人和与它能沟通的动物:它最喜欢的是小女孩弗恩。在它刚要被弗恩爸爸杀掉时,是弗恩一口拒绝,才救下这只落脚猪。弗恩还有个哥哥名叫艾弗里,他性格不比弗恩好,鬼点子倒比弗恩多。威尔伯所在的牧场里有不少动物:唠唠叨叨的的母鹅、山羊、牛、小鸡等,威尔伯因此明白:世界上虽有心胸狭窄的坏人,但也有爱心泛滥的好人。
威尔伯虽可爱,但猪就是猪,早晚要变成火腿。夏洛为了救它,用网织出了许多赞美威尔伯的文字,使它一夜成名,保住性命。可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六年级梗概作文600字
《导盲犬迪克》梗概
故事的主角——迪克,出生在一个优秀、血统纯正的猎狗家庭里,因为相貌奇丑,被主人丢弃在野林里,它便当起了野狗。
一个偶然的机会,迪克拥有了想要主人的念头。恰巧迪克在街头闲逛时碰见了苦命少年阿炯,并与他相依为命,也拥有了自己的名字。阿炯是个小瞎子,以在茶馆卖艺为生,父母离婚了,后妈待他也不好。
一天,茶馆买了一台收音机,阿炯却没有了生计。迪克在怒气中咬坏了收音机,给阿炯的家庭及茶馆造成了很大的损失。阿炯和迪克为了逃避家暴,也为了远离苦难生活,当晚一起离家走了,要去云南昆明的豆腐营寻找阿炯的生母。
一路上他们穿越了死林,好不容易来到了豆腐营,阿炯却只能以乞讨为生,期间还生了场病。一位好心的穿绿呢大衣的阿姨让阿炯住在了她家。其实她是阿炯的生母——缪青,缪青没有让阿炯知道自己是谁。她的新丈夫偶然听到了阿炯在拉胡琴,并且拉得非常好,便让他走上了舞台。而迪克却因为相貌太丑,没法上台,由一只美丽的白狮狗代替了它,可是白狮狗与阿炯相处得并不融洽,他们互相讨厌着,存在着很大的矛盾,有时会闹得近乎无法演出。
阿炯此时已从小乞丐变为了红透了半边天的大明星,甚至要到更多的地方去演出。而迪克却十分不爽&mdash
基督山伯爵简介故事梗概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在世界文学名著的宝库中,就有这样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基督山伯爵》,它是法国作家大仲马的不朽之作。尽管这本书厚达一千四百多页,但丝毫不让人觉得拖沓冗长。小说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令我读完仍意犹未尽,并由此书引发了许多联想与思考。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名青年水手——爱德蒙。 唐泰斯被人陷害入狱,后来结识了法里亚神甫,在找到机会逃出监狱后,得到了巨额财富,并伪装在不同身份下,对自己的恩人报恩,向仇人报仇的故事。
通读全书,爱德蒙坚持不懈、爱憎分明、知错能改、不贪钱财的高贵品质让我敬佩。他在狱中一待就是十几年,可他从未动摇过逃出去的想法。如果换作是我的话,在希望渺茫的情况下,我的信念很可能便会慢慢泯灭了。在出狱之后,他以上帝的名义,用仁慈和人道报答了一切珍贵的恩情,同时他也用复仇之神授予他的权力,惩罚了一切险恶之人。最终,正义战胜了邪恶。复仇成功后,他也没有贪恋法里亚神甫送给他的一亿巨额财产,而是抛弃钱这种“身外之物”,前往远方,过上新的生活。
再品《基督山伯爵》,我又加深了对这本书的理解。看一看爱德蒙&m
书的作文
书,的含义非常的广,只要是稍微厚一点的一堆纸,我们就可以把它当做是书。书的种类也很多,像:杂志,小说,课本,工具书,这些都是书。
在字典中查“书”有“书写,记录,记载;书籍,装订成册的著作;信件,信函;奏章;文书,文件;字体,字形”这么多解释,可见书的用处之广啊!
在“著作”这一框框中,我读的书就更少了,只有《安徒生童话集》《天方夜谭》《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西腊神话》《昆虫记》《汤姆叔叔的小屋》《雾都孤儿》……等寥寥无几的样子;在“韩国言情小说”这一类中,我读的要比“著作”动,不过现在已经不看了,因为内容说来说去就那一钟,无聊死了,看了开头我就知道结尾了。我现在比较偏“玄幻”的书,因为我缺少想象力嘛!而且看这些“玄幻”的书不用怕现实生活中的很多事,可以说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的,不后拘束,太符合我现在的要求了!
不知道“漫画”属不属于“书”,如果属于,那我看的就更多了,少说也有四十多套了吧!不过很多都没有完结,我
书的世界作文
【篇一:书的世界作文】
读书,能把我们从无知的荒野领向智慧的彼岸;读书,能带我们在知识的天空中翱翔。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诗人歌德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从古至今,无数的学者、哲人,都谈过读书。那一篇篇优美的文章和一句句警示后人的箴言,势不可挡地穿越时空,激励我在浩渺的书海中自由地徜徉,惬意地享受,不断修正自我,不断提高自我,不断丰富自我,不断充实自我……
捧起书,它是圣洁的;翻开书,它是万能的;阅读书,它是美妙的。
书的种类分很多种,喜欢阅读的人都读文学类的,喜欢历史故事的人都看历史类的,还有很多类:漫画、冒险类、言情……而我喜欢文学。
我喜欢的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坚强勇敢、顽皮聪明的男子汉。没错,他就是保尔·柯察金。他的那种智慧和精神感染了我,让我深受启发,让我自然而然爱上了这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佩服他,我要向他学习。
他每月工钱只有
书的美妙作文
【篇一:书的美妙作文】
我很喜欢读书。颜真卿说过,“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这句话的意思是读书要趁早,老了再后悔就迟了。
我从小喜欢读书。小时候,我大字不识几个,妈妈买回来一大堆故事书,你一定想知道我大字不识几个,妈妈买来这么多故事书干什么,难道是她要看吗?大错特错,妈妈买这些书,全是迫不得已,为什么呢?是这样的,前几天,我一个好朋友让我去她家玩儿,她家有好多故事书,她妈妈正给她讲故事,见我来了,赶紧拉着我和她一块儿听故事,我听得津津有味,回到家就闹着让妈妈买,她不买,我就躺在地上不起来,妈妈没办法,只好给我买。然后,每天晚上我都让妈妈给我讲故事,一个故事要听十多遍才肯罢休去睡觉。
随着年纪的增长,我看的书越来越多,文中的人物开心,我也会跟着开心,文中的人物可怜,我也会同情心泛滥。我读书时,仿佛整个人都在书中,里面的人的喜怒哀乐也伴随着我的喜怒哀乐。
对我来说,书就是黑夜里的一盏灯,为我们照亮前进的道路;书就是一个家,让你无比轻松;书就是一个朋友,陪你走过人生的道路;我喜欢书,书能给我无尽的快乐。
【篇二:书的美妙作文】
读书,能让我的心情变得平静,能让忧伤的我得到安慰,能让疑惑的我得到解答,能让我懂得很多道理,让我增长
书的味道
静静地,回忆书的种种滋味,或是甜美,或是酸涩,或是辛辣,或是苦闷,或许还略带薄荷那入口的清凉。或许还略带棉花糖那融化后的回味……
【酸涩】
我们的生活是幸福的,可是我们却没有懂得珍惜,直至阅读《平凡的世界》时,一股股酸意融上心头。一个可怜的家,一个悲惨的年代。多少心酸,多少劳累才换来了微微好许的生活。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事事不如心,但他们仍然坚强!
【苦辣】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看的不再是快乐的童话故事了,一系列的苦辣也融入了我的书世界。就拿《凡卡》来说吧。主人公的生活极为悲惨,世界对他如此不公。每天吃猪都不如的饭菜,干驴都不如的重活,过狗都不如的日子。此刻,我内心油然而生的是对沙皇的不满,我也深深的明白在沙皇的统治下,穷人是不会有好日子过的。我仿佛迈入了主人公的生活,更为他深感同情。
【清爽】
有的书给人带来的是清凉,是爽心就像一颗刚入口的薄荷糖,阵阵清香沁人心脾。《菩提十说》就是一个例子。每每捧起当中的《清凉菩提》,作者通过回忆记忆的版图勾画了书中的一切。它往往能告诉我们人生路上刻骨铭心的道理,洗涤你的身心。
【回味】
而有的书看似平凡却蕴含深刻道理:它就是《论语》。简练的语言,却拥有无限的魅力,能传播各国,使人敬仰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