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巴金《家》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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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家》有感600字
爱家的人言“家是心灵的避难场所。”;厌家的人言“家是争吵纠纷的根源。”而出自巴金笔下的家,给我们展现了一个逐渐走向衰败的家。
多数读过《家》的人都会赞美觉慧。认为他的反抗奋斗是青春热情的表现。但他又何尝不是加速这个家灭亡的祸首。众人都想方设法维持这个家,而他却不听亲朋好友的劝阻,参与罢课,参与请愿。从积极一面来说,在国与家中,他以大局为重,支持国家,他拥有不顾及,不害怕,不妥协的信念,反对觉新剑云的生活态度。他敢于打破封建的束缚和枷锁,向纯真的鸣凤表达爱情,执着的他积极编写书刊。但从相反的一面来说,觉慧与家族的规矩背道而驰。他的反抗在家族形成了恶劣的影响,从而加速了家族走向灭亡,当然,落魄的家必定会灭亡,但是,觉慧却加速了这一切。
当然他的结局也并不美好,面对,鸣凤,瑞钰和梅芳的死,他不能忍受,离开了这个家。
当然不能说他不爱家,他也希望自己的家人和他一起争取,自己愤斗,可是他并没有在意,无形的封建思想已给他的家人带来了心灵的锁,这把锁的钥匙他没找对。
也想聊聊陈建云。一个封建统治的畸形人,这个家中的一员,他从不反抗,也没想过挣扎,他是家中最软弱的人,但相比于觉慧,他更是家中合格的一人。但
《家》读有感800字
家,对我们来说是温馨,舒适,安心的代名词。它是幸福的港湾,庇佑着我们这些稚嫩又天真的孩童。而我们也满足地处于父母的怀抱中汲取温暖与幸福。
但是,在《家》中,在这个由四四方方的砖瓦组成的院子里,在这个抬头看不到广阔天宇的囚笼中,在这个封建礼教压制灌输的孕育之下,里面的孩子就这样长大了……
他们接受着同样的现实,但是却演绎了不同的人生,在这无边无际的黑暗中,他们又处在怎样的漩涡中挣扎?这部书中我最欣赏的是老三觉慧,他是一个有思想,不听天由命的抗争者。许是他的两个哥哥的经历让他处于理性的叛逆中。他关心时事,他热血沸腾,他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许是他有一颗悲天悯人的心注定了一段悲惨结局的恋情。他喜欢上了婢女鸣凤!这在那个时候是相当不允许的!鸣凤是一个机灵天真,清秀勤劳的姑娘。他们并没有过多的交往,但是,彼此的心意是相同的。最后,在觉慧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在老太爷不可更改的命令下,鸣凤宁死不愿嫁到别人家,不愿悔了清白。于是啊,她悄无声息地投入冷冽的湖泊中。在死前,她在挣扎,她在等那个喜欢的男人温柔的呼唤她的名字。可是,没有,没有人在意她的死活吧!她活着没有任何希望,她选择了死亡。不,她是选择了解脱!不知她在尚未沉底的那一刻,她是否后
读《黑熊舞蹈家》有感600字
我们都知道人的一生总是充满变化,今天你还是万人瞩目的大明星,明天有可能就成了默默无闻的路人。可你有没有想过在黑熊社会也存在这种事呢?还真有这回事。下面我就跟大家来说说我读过的《黑熊舞蹈家》这本书吧。
阳光大马戏团里有一头黑熊叫阿宝,它能在没有音乐的情况下跳出任何舞蹈。它表演的时候不仅舞步优美、神情丰富,甚至还能完美地完成人熊共舞。可谓是熊中天才啊!如果阿宝就在我们身边,应该早就成了大红大紫的明星了。
一次,某国的元首夫人看了阿宝跳舞之后,心里就跃跃欲试,想和它跳一支舞。可团长担心阿宝万一咬伤了元首夫人,那后果就不堪设想了,所以就让圆球——团里的另一只黑熊,脾气好,但舞步呆板,来顶替阿宝陪夫人跳舞。但后来“阿宝”成了明星,人们都记住了圆球的样子,还说真阿宝是冒充的。导致马戏团不得不互换了它们的名字。然后真阿宝一见假阿宝就怒火中烧,几次想上去拼个你死我活。为了马戏团的收入尹团长就把真阿宝关入牢笼,直到阿宝绝食后活活饿死。多么残忍的结局啊!而造成这结局的恰恰是我们人类!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人类应该尊重动物,因为他们也是有生命的,也是有思想的。动物还能给我们许多启发。例如通过研究蛙眼人类发明了电子蛙眼;通过
读《妞妞》有感
【篇一:读《妞妞》有感】
体会生命,感悟幸福——读《妞妞》有感
偶然的机会做了一篇出自周国平《宝贝》的一品文章阅读题,经老师介绍,其系列图书《妞妞》便深深吸引着我,买来后更是一饱了眼福。
这本书是周国平先生写给仅活到一岁半的女儿妞妞的一本书,记录的全是对妞妞的爱。同时也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他那段时间的真切感受,妞妞诞生时的喜悦,看着她成长,目睹她被查出难以治愈的疾病——视网膜细胞瘤,得知妞妞快要离世的绝望以及离世之后的悲伤……
同时这位哲学家在妞妞死后表达了对生命的追问,对死亡的思考,他以不同的身份去看看带着一切,我不知道他是以一种什么样的心情,把这些刺心的痛从记忆中挖出来,记下来,并且是那么细腻:小鱼小鸟都有眼睛,而妞妞却没有。这个可怜的孩子生来就那么热切而执拗的追逐着光明,当她看见一团橘黄色的灯光时她会笑很久,妞妞唯一一个生日,妈妈对客人说你们看妞妞的眼睛像不像波斯猫,爸爸告诉她波斯猫是世界上最美丽的猫;妞妞一遍遍的哭诉,“磕着了,磕着了……”她不明白世界为什么老是磕着她;早妞妞即将离开世界的那些夜里,她躺在爸爸身边轻声唤着
读《目送》有感
【篇一:渐行渐悟——读《目送》有感】
阳光正好,微风不燥,抚平心中的焦躁,细读龙应台的《目送》。等一朵花开的时间,悟一场人生的别离。
目送,就是用目光送别离去的人。龙应台的书里,写了许多种目送。她目送着父亲一步步走向了死亡。目送着母亲一天天老去,直到连自己的亲生女儿都不再记得。目送着儿子长大,看他从离不开母亲成长嫌弃母亲是个孩子。目送着朋友,目送着世间万物的离开……字里行间满满的忧伤、寂寞与不舍。
或许人们提到《目送》,想起的总是那句“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可是通读全文,我最喜欢的却是那句“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你是否还记得父母总是说起你小时候的模样;你是否还记得朋友说要陪伴你一辈子;你是否还记得亲人对你的点滴关心……
可是我们总有一天会目送着父母、朋友、亲人离去,若他们都离开了,孤身一人的我们是否会张皇失措?是否会悲痛万分?生活总是会教会我们要珍惜当下,却从没告诉我们该如何面对失去。或许面对着失去我们也只能是在
读《论语》有感
在不少报章杂志里,我总会看到有人提起《论语》,这不由得使我想起这本熟悉的书。
记得读四年级时,在爸爸妈妈的辅导下,我就背熟了《论语》。由于是第一次背一本书,花的时间比较长,很多字我是第一次才开始“碰面”,所以我当时只是用一种“完成任务”的心态来对待它。
近两年来,我多次反复看《论语》,慢慢体会了其中的道理。尤其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上,那三千弟子共诵《论语》的盛大场面,给我一种“春雷”猛炸惊醒之感觉。它使我顿悟,它使我兴奋,它使我骄傲。至今它仍在我耳边回响:“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那真是一部千古绝唱。它不但唱响了我国古代文明,而且唱响了世界古代文明。它向所有华夏儿女乃至全世界人民宣示:这是一部中国蒙学的经典之作。
古人曾说过这么一句话:“半部《论语》治天下。”在人类过去的漫长岁月中,世界上人们读得最多的书恐怕就是《
读《活着》有感
今天终于翻开了这本书,当打开扉页的时候便有一种熟悉感,默默的读下去便知道了这种感觉的源头。那是多年之前的事情了,看过一部叫做《福贵》的电视剧,估计就是翻拍的这部小说吧。不管世人对于这本书的褒贬如何,我能够清晰回忆起的就是那位饱经风霜的老人和一条老水牛在摇摇欲坠的夕阳下独自犁田的背影。“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天地耕得哗哗翻动,揉入水面上掀起的波浪。”文中如是写到。老人在耕田的时候吆喝着: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福贵的一生经历了所有亲人的辞世,从最初老父亲离开时的惊慌、不安到最后外孙的夭折,或许可以说他就是在与亲人的不断离别中老去,别人应该有的天伦之乐在他这里却成为了死别。生离就像他被抓了壮丁一样还会有机会与家人重逢,可是死别却是只能看着爱的人一点一点透支尽生命的余光。
或许我们都以为在这样的巨大打击和悲痛中他不会有生的念头,可是“活着”却让你不随愿的死去,他安排你的生命之路充满荆棘,岔路不断,无数深爱的、至亲之人都是陪着福贵走过一小段路,而非尽头。读这本书,余华安排了最朴实平淡的文字,就像是在你我他同样惨淡无光的生命中截取的一小节,但是又有另一番滋味。这种无言的反抗才
读《爱在山野》有感
【篇一:读《爱在山野》有感】
《爱在山野》属于一本探险小说,讲述的是作者在山野的所见所闻以及动物与动物之间的逸闻趣事。
作者刘先平是一个富有冒险精神的探险家。他通过自己的笔墨,把自己在大自然中发现的奥秘与多年所领悟的心德一一告诉大家。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简直就像亲临其境一样,把自己的全部思想融入到了角色中。我仿佛也是大自然中的一员,我也看到野猪吞蛇、黑麂大战等等动物们有趣而又心惊胆颤的一幕,我仿佛也成为了一位伟大的探险家。
在书中,除了提及到动物们有趣的事情外,更多的是动物与动物之间不可割舍的情感。比如说:母黑麂为了保护公黑麂而不惜把自己当成鱼饵来引诱人们;又比如说:野猪妈妈为了保护小野猪,宁可让自己牺牲……
这就是充满亲情与爱的动物世界。在他们的世界里,无论是亲人、伴偶以及同类们,都愿意无条件地付出,无条件地互爱互助。可是他们只是一群没有思想的畜生而已!
而有的人,作为大自然中最高级的动物,又是如此充满灵性的群体,他们的品性却远远不及这些低级动物们。
有一次,我在楼梯上,看到了一个小同学。她背着重重的书包,提着饭袋和水壶,摇摇晃晃地走着。一不小心“嘭”的一声,重重地摔倒在楼梯上。路过的同学看到了,有的在
读《青铜葵花》有感
【篇一:不畏风雨的向日葵——读《青铜葵花》有感】
当我轻轻地合上那本书,深吸一口气,闭上双眼,无数个画面在脑中回放,那本书的名字是——《青铜葵花》;他是青铜,她是葵花。
当时间停留在那个潮湿的夏天,七岁女孩葵花赤着脚走在大河边,与野花对话的她并不知道一场梦魇即将来临——无情的河水夺走了他的爸爸的生命,于是,在一片孤寂中,葵花被领到了一个陌生的家里,男孩青铜就这样出现在了她的世界里——他不会说话,他很孤独。但自此之后,葵花的生活完全变了:关心他的哥哥,爱干净的奶奶,以及善良朴实的爸爸妈妈。葵花和他们一起走过了一段岁月,经历了许多苦难,有欢笑,有泪水,青铜与葵花就在苦难中渐渐成长。
苦难是不可避免的,就如作者曹文轩所说的一样——每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个时代的人的痛苦,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待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没错,痛苦是一个人成长路上的必然阶梯,心灵只有经历过暴风雨的洗礼后才能开出美丽的花朵。我们每一个人都曾是一朵向日葵,都曾向着晴天的太阳努力生长。然而那不过是晴天的明媚,如果有一天乌云遮住了我们
读《骆驼》有感
这本书讲的是骆驼的内心世界,人的内心世界和骆驼与人之间的交流,有些情节会让我们很感动,会让我们更了解骆驼的内心,这也是杨志军妙笔生花的所在。
书中塑造了许多鲜活的,有个性的人物,并且选择骆驼中的美驼来作为主角,我最欣赏的几个角色是格尔穆、格尔穆的主人库尔雷克,还有库尔雷克的的儿子大柴旦,这些角色是特点鲜明的,他们高尚的心灵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品质,而这里面也有反面角色察汗乌苏,他胆小、懦弱,不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这样的人物形象恰巧衬托了其他人的英勇。让我们体会到了故事中浓浓的情谊,也体会到了作者用笔的细致。这本书的主要的内容是:格尔穆深爱着乌图美仁,乌图美仁也深爱着它,它们经过了许多事,却还是没能相见,最后,它们双双跳入了悬崖,永远的在一起了。
库尔雷克是我比较欣赏的人之一,它是一个伟大的、助人为乐的人,他深爱的女人娜陵格勒正在被迫嫁给察汗乌苏,来宣传喜马拉雅山大招募的谷子被蛇咬了,只有奇药喇嘛一枝花才能救她,于是库尔雷克让他的儿子大小柴旦去求娜陵格勒了,自己担心的去找喇嘛一枝花,因为那些和尚们只有看在他的面子上才会给他这宝贝。这样,虽然救了谷子的命,但库尔雷克永远的失去了幸福,他明知道让两个孩子去是没有太大希望的,但他这种舍己为人的态度值得我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