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要读三本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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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必读三本书作文1000字
那是知识凝聚成的一股力量,也是知识的源泉,它履行自己神圣的职责,它将这种灵魂埋到每一个的心灵深处。它让所有人有了对知识的渴望,就像一场细雨悄悄润泽我们的心田,让春泥播种出新的希望。那就是,人生目标的领航者——有字之书、无字之书、心灵之书。
它,带领我走向广阔的知识天地,为我开辟出一片知识的金色大道。它带我放眼世界,带我看那星辰的奇妙;带我领略海洋的深奥;带我观赏蓝天的微笑;带我倾听生命的心跳……它于我形影不离,从一个个不起眼的汉字里,却闪砾出耀眼的光芒,那是笔无形的财富,不止是财产。但有时,它会带我来到人们心灵深处,让茫然的自我找到人生的航向,让黑暗中的自己也能找互目标,活出自己的精彩。那是我们伟大的祖先留下的历经几百年岁月的冲刷,最后,来到我们手中。无论是文学著作还是治国方针,无论是天体运行还是人物传记……都是人类文化的精髓。当我们再次翻开它时,它又会是不一样的,因为这,就是书箱的神奇力量。
当我们静下心来,坐在岩石上聆听泉水的叮咚,观赏一派迷人的风景。与人们不可分割的是生活,所有人都知道的。但其实没有那么简单,生活把知识吸收了,只有懂得去品味,才能发现生活中暗藏的
共读一本书作文400字
上课了,老师拿着一本书问我们:“你们看,封面上有什么?”我仔细一看,上面有一个小怪物,背着一个书包,拿着一本书,哦,这本书是《小魔怪要上学》。
老师打开封面说:“这节课,我们要共读这本书。”
我很疑惑,老师为什么非要共读这本书?有那么多书都不读,什么《死了一百万次的猫》、《我爸爸》、《我妈妈》……太多了,任何一本都比这本强吧,为什么要选一本我们从来没听说过的书?
开始共读了。“有一个天真善良的食人小魔怪,可他从来不吃人,他最喜欢去上学了,可是爸爸妈妈不让他上学。小魔怪通过绝食的办法赢得了上学的机会。每天放学回来,他的爸爸妈妈都要听他将几个故事。有一天,小魔怪读到一本做好菜的书,他们不再吃人了,并且和人类成了好朋友。
老师为什么读这本书?读完后我觉得可能是这本书内容丰富吧,老师说这本书告诉我们阅读很重要,应该是吧,不然,吃人的魔怪怎么会变得不吃人类了?
我平时也喜欢读书,可读的都是漫画书,今后要多读一些像《小魔怪要上学》这样有教育意义的书,多读一些文字内容多的书。
我爱读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在五年级下学期,老师让我们读三本书,那就是《寄小读者》《上下五千年》《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三本书。这三本书中我最爱读的书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了。
起初,我认为这本书里记的都是那些平凡无趣的三天里的事情。结果在当我认真阅读的时候,才发现这和我想象中不一样。虽然这本书中有许多我记不住的人名、地名,但其中有关于海伦。凯勒的故事却深深的吸引了我。
我阅读了这本书中的作家介绍,原来海伦。凯勒受尽了那么多的磨难:她在一岁多时因重病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啊!我禁不住将这本书翻到了“我的人生故事”那页。我知道了因为她双目失明、双耳失聪,没有人能够一次性的完完全全的理解她的想法,所以脾气暴躁。但在沙利文老师尽心尽力的帮助下,她学会了用手拼写单词,感受水等物体。在萨勒老师的帮助下,海伦。凯勒学会了说话……她的许多故事都让我惊叹不已。
我记得有一次放学以后,爷爷骑着电瓶三轮车来带我。我坐在车上,迫不及待地要拿出这本书看。开车时,本来就是一抖一抖的,所以看书时也不太方便。在我看得聚精会神时,爷爷骑到拐弯口,迅速一拐,我都要差点掉下车去,书包也要快飞出去。
这本书给予了我许多启示,我也要向海伦。凯勒学习
我最爱读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我最爱读的一本书】
王一喆
我从小就爱读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因为书中的人物刻画栩栩如生,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书中主要描写了刘备、曹操、孙权三人各自建立的一个国家,产生了长久的对峙,有《三顾茅庐》、《兵贵神速》、《望梅止渴》……等著名成语故事。
在《三国演义》的众多人物中我最喜欢关羽和诸葛亮,因为他们一个是我喜欢的武将,一个是我崇拜的军师。
关羽是个义重如山的人,正因为如此,我才喜欢他。他让我最感动的故事是《白马坡解围》。当时,刘备的兵马被打散了,关羽为了保护刘备的家眷,被迫投降曹操。曹操送给关羽金银财宝,关羽帮助曹操斩了颜良、文丑。他接到刘备的密信后,又义无反顾的投奔刘备去了。
诸葛亮之所以是我最崇拜的军师,是因为他有雄才大略,刚出山就立功。他出山后,夏侯淳前来挑战。诸葛亮让赵云将曹军引进山谷,然后放起大火,被烧死的曹军不计其数。人们把这一战叫做“初出茅庐第一功”。
从幼儿园看的连环画,到一、二年级看的注音版,再到现在的青少年版,我都已经读了许多遍,所有故事已经烂熟于心了。虽然这本书里的大部分故事都是虚构的,但是书中的人物对我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我要学习关羽的义重如山,学习庞统的足智多谋&hellip
共读一本书作文700字
画思维导图——悲惨
要画一张思维导图了。我开始了大括号式的长篇大论,写完都到九点了,把我累得吐了一口老血。早上起来昏昏沉沉的,总是打哈欠。到了学校,听了同学的话,又是鲜血遍地呀,原来只要写简短一些,涂涂色彩就可以了,这对我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思维导图以图为主,文字要简洁,我终于明白了。
写信——雨天后的彩虹
我在家里写了一封给主人公麦可的信,信中我如同一个比他大那么一点点的学姐,给他写了一封长达五百多字的教导信(嗯,是建议信,是建议信)。我洋洋洒洒地写完了之后,长叹了一口气。那时,我下笔如流水,灵感如海水一般用之不尽,取之不竭(不用管我的字写的好不好看啦)。我主要写了些生活方面的事情和建议。第二天,我的信竟然可以投电子稿了,让我受宠若惊(虽然有好几个人)。
读书交流会——遗憾
那两节课,老师和我们一起进行读书交流。先朗读美段+赏析,要上讲台去讲。我奋勇举手,不料,却有千军万马多如山洪将我淹没。一次次的奋勇,一次次地败下阵来。那几个被点到的“士兵”一时间变成了人群中带着主角光环的“将军”,众人的视线纷纷被他们引去。哎…&h
人生三书作文700字
有一位作家说:“人生需要读三本书:有字之书、无字之书和心灵之书。”这三本书都是人生的必需品,缺一不可。
“有字之书”是第一本,也是三本书中最简单的。在页页书纸中,我们读李太白的举杯狂歌《将进酒》、陶渊明的闲恬雅趣《过故人庄》、辛弃疾的爱国壮曲《过零丁洋》、王维的蓬勃韵律《少年行》……我们在宇宙间探索无穷的奥妙,理解科学的语言,体会画笔的灵动,感受音符的曼妙……从古到今,我们都在带着对知识的憧憬中,将一个个泛着墨香的字渗入脑海,用它们来充实自己的智慧。这本书,只要有耐心和专心,就能贯通古今上下,明知世界千态。
“无字之书”是第二本,它不局限于书中固定的一笔一画,它是变化莫测的现实之书。读这本书,需要我们走出去看看这个世界。远则亲身领略自然的大千风光,了解社会中各行各业的发展和运作,近则感受每一次失败与成功,尝遍生活的喜、怒、哀、乐、惧相互交融的五味杂陈。生活,需要自己亲身经历,这一本书,需要自己来书写。
第三本“心灵之书”,就像读后感,是从生活的感悟中提炼出来的。要读通这本书,首先要有主张和自己的想法
共读一本书作文600字
最近我班共读了获“大白鲸”等八项大奖的《拯救天才》这本书,这经历可是人生的第一次。
刚看书名时,我疑惑:天才需要拯救吗?到底怎么回事呢?这吸引着我快速地读着,一页,两页……,第一章,第二章……啊,原来是天才会让人嫉妒,让人误会呀!后面的情节就更加奇妙了,他们能穿越。我沉浸在书中,不受任何干扰了。我看书看得不快,一节课只能看32页。下课时间,午休时间太少了,看书不解渴。我想快快看完,想知道书中还有什么好玩的故事,我的好奇心重呀!
放学后,写完了作业,就是我的阅读时间了。我就会捧起我的“宝贝”看起来:他们穿越了,去了西周,前往了偃师家里,见到了木乙和偃师,他们玩得很开心。偃师和木乙遇到了危险,乔乔和麦可宁可不要命,也选择解救他们,可见他们的友谊多么深厚呀!他们是多么的勇敢呀!后面的“麦可大危机”一章,在麦可有难时,想不到竟是木乙回去救的麦可,那时原本没有一个朋友的麦可已经不只是有一个朋友了,他已经有了3个朋友了,有木乙、乔乔、机器人雷克,不对,还有一个偃师,他们都愿意帮他,那时麦可的心里一定是暖暖的…&hell
我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皆海中,要挑出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让我说出一本最喜爱的书,那就是非《名侦探柯南》莫属了。
《名侦探柯南》是我读三年级时迷上的,因为这本书有很多有趣的地方,比如:小兰姐姐,有时,怀疑柯南是不是新一的时候,柯南会变成像孩子一样爱玩具,玩玩具,就会解出小兰姐姐的怀疑。
我爸爸不给我看这些无聊。有时妈妈会偷偷的买几本给我看。他买回来的时候,我会高兴得不得了,我会因为我爸爸不让我看这些无聊的书,所以我会偷偷的躲在每个角落,自己在欣赏着这本书。
还有一次,我趁着爸爸没有在家的时候,我开心的走到秘密箱旁,拿出这本书,坐在沙发上看,忽然,我听到有脚步声。我心想:爸爸,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想到这里。拿相互一本书,我刚拿好爸爸就开门了。我连忙跑到沙发上坐着,拿起作文本看。爸爸看了看我,什么话也没讲。
这件事令我更加喜欢这本书了,还定我知道看书不一定要看故事书。什么书都要看,才能像杜甫说的一句话: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我最爱读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我最爱读的一本书】
李鑫尔
在我满满当当的书柜里,有好多书。然而,在这些看不完的书里,我最爱读《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
故事是这样的: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粗心的老鼠塔克和憨厚的猫亨利,还遇到了男孩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纽约的演奏家!然而,成名以后,柴斯特觉得自己并不快乐。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它回到了家乡,找回了快乐的自己。
柴斯特是一只可爱而幸福的蟋蟀,它因为有面对错误的勇气和坚持不懈勤学苦练的精神而可爱,它因为有忠诚的朋友而幸福。我们都应该向这三个小动物学习,懂得关心别人,做一个敢于面对、敢于承担责任的人。
在我的心里,小小的柴斯特蟋蟀已变成我的朋友。如果你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我相信,你也会喜欢上这本书的。
【我最爱读的一本书】
陈一诺
我最爱读的一本书是——《少年孔子》(连环画),因为这本书是我爸爸送给我的,不仅包含了爸爸对我的关爱,还让我知道了孔子少年时代的生活。
那是一个下午,我放学回到家,来到桌椅前,准备写
爱上一本书作文
爱上一本书,不因书中有黄金屋,不为书中有颜如玉,不求书中有千钟粟,只愿这本书能带给你片刻心灵上的共鸣,让心灵有所收获。
你爱上的这本书可以是意境优美的小品散文,可以是豪情奔放的诗词歌赋,可以是清雅脱俗的文学小说,可以是别具一格的传记史册。无所谓分类,只求这本书能让蒙尘附灰的心灵在书香的洗礼下变得透亮清澈,便足矣。
在一个悠闲的午后,静静的依偎在书店的一角,在茶几上放上一本书、摆上一盏茶。一个人、一本书、一盏茶、一帘梦,便能给予你足够的时间让心灵进行一次沉淀。爱上一本书是容易的,只需放任你的思绪让书带你去探索这本书的故事,你会透过书中的视野去看到你未见过的美好。这时你便会情不自禁的爱上这本书。
骤暖忽寒的红尘,总需要一些唯美如诗的故事来装点,那那些离我们有些年代的经典故事唯有透过书来向我们娓娓道来。于是我爱上了一本书,单写“诗”的书。随着手上的这本书,做一回隐居者,遇“悠然见南山”的陶渊明;做一回思乡者,品“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的李白;做一回怜惜者,观“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的李清照;做一回感慨者,叹“在你来时,我已飞去&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