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岳霖与林徽因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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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岳霖与林徽因作文
《何以笙箫默》中说:“世上最痛苦的事,不是生老病死;而是生命的旅途虽短,却充斥着永恒的孤寂;世上最痛苦的事,不是永恒的孤寂;而是明明看见温暖与生机,我却无能为力;世上最痛苦的事;不是我无能为力,而是当一切都触手可及,我却不愿伸出手去。”
对于林徽因,金先生就是那个触手可及却无能为力的人。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了她;于千万年之中,在时间的无涯荒野里,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刚巧遇上了。可是,只是遇上了而已,他们的缘分只能是朋友,而不能是爱人。
金岳霖先生,哲学家,一生酷爱读小说。汪曾祺有一篇散文名曰《金岳霖先生》,里面写到他很爱看平江不肖生的《江湖奇侠传》。凑巧,建筑学家林徽因也爱读小说,我想,腹有诗书气自华,林徽因大概就是作家李筱懿眼中那个灵魂具有香气的女子吧!
早在高中时代,语文老师在课上就讲过金岳霖与林徽因的故事,当时,老师讲的是梁思成,金岳霖,徐志摩之间的感情纠葛,可是,最打动我的还是金岳霖先生,他一生只爱一人,终身不娶,只为下一世能与他爱的人在天堂重逢,这是多么感人的故事啊!
对我而言,金先生是一位性情中人,他一生光明磊落,爱的深沉,将胸中一团烈火撒向所爱之人,尽管这烈火对他而言遥不可及。我愿在今生遇到这样的人,夫复何求。
与林徽因对话作文
“我说你是人间四月天,笑响点亮了四面风,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你是四月早天里的云烟,黄昏吹着风的软,星子在无意中闪,细雨点洒在花前……”
路边的杏花,粉粉白白,一簇簇满腹心事的花开得断了魂。蒙蒙烟雨,我的思绪有一些微微的趔趄。
因为她,我爱上了山温水软的江南,爱上了姹紫嫣红的人间,更爱那温温暖暖的四月天。“你是人间四月天,是四月早春里的云烟,黄昏吹着风的软……”一遍又一遍地让心灵感知这美的意境,然后再倾听心灵的回应,感受她给我带来的那份久久在心中缭绕的素净芬芳。
雨,若有若无地飘着,无休无止,我担心这把油纸伞能不能禁得住这烟雨中满满的浪漫。撑起伞,信步走,看到那爬满爬山虎的墙,它的轮廓,逐渐清晰。藤蔓和栏杆的绿意还太浅,就如同她那没有滋生皱纹的额头,明澈光洁。
我可以感知到什么,期待。
她撑着伞,从江南走来,颜如白莲花的开落。一双眸子灵澈富有神采,每一寸肌肤都好像在微风细雨中舒展。不错,是她,是那个让世间形形色色的人仰慕了一生的她,林徽因。
我没有吃惊,仿佛一切都在意料之中。我喜欢两个字——惜缘,于是细细端详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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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林徽因传》有感
她走过的地方,有一树一树的花开;她回首遥望的那一夜,湛蓝蓝的天上托着密密的星。
——题记
我喜欢林徽因,她标志着一个时代的颜色,在众人眼中她是世间罕见的奇女子,她是中国第一位女性建筑学家,更被胡适誉为中国一代才女。在当时的社会里,她是特别的,有着寻常人没有的独特想法,一开始就表明心意,不做别人眼里的传奇,要踏踏实实的过一生。女孩在自己最漂亮、最巅峰、最受人崇拜的时候,放弃成为传奇的诱惑和虚荣心的牵引,凭着本能选择最踏实的生活状态,在那个时候还是“第一人”。
林徽因出生于浙江杭州的学识世家,祖父林孝恂为光绪己丑科进士。父亲林长民赴日留学,回国后在杭州东文学校毕业并创办福州私立法政学堂;堂叔林觉民、林尹民均为黄花岗革命烈士。从小就在一个有革命、科技气息的环境中长大的林徽因没有一般富家小姐的娇气,她幼年先后就读于爱国小学、培华女子中学。16岁时,跟随父亲到英国、巴黎、日内瓦、罗马、法兰克福、柏林等地旅行。回伦敦后,以优异成绩考入St.Mary′sCollege(圣玛莉学院)学习。至此,林徽因已表现出她过人的学习天赋和才情。
1924年,印度诗哲泰戈尔来华访问,为庆祝泰戈尔先生六十四岁生辰,林徽因、
我眼中的林徽因作文1000字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关于林徽因、陆小曼等民国著名女性的故事。第一次听到林徽因的名字,还是在今年的高考题。高考语文的最后一道阅读题就是林徽因作品《窗子以外》。哥哥考完试后,给我说,他读不懂那篇文章。也许是因为,他看不懂林徽因。
林徽因,出生在杭州,祖父给她取名“徽音”,出自《诗经·大雅思齐》:“思齐大任,文王之母,思媚周姜,京室之父。大姒嗣徽音,则百斯男。”无疑,林徽因是一个骄傲的女人。长大后的林徽因给自己改了名字,因为当时有一个男性作家叫林徽因,时常闹出误会。但是她说:“我并不担心别人把我的东西当成他的,我只害怕人们他的东西当成我的。”她一直这样骄傲。
林徽因的父亲,有三任妻子,但是她的母亲并不得宠。反而是她,非常受到父亲的宠爱,只是庶出的身份,让她自小多了些男儿的好胜心态。
说到林徽因,又不得不提到一个人,那就是陆小曼。陆小曼是24世纪30年代活跃在北平与上海滩的名媛,她出生高贵,自小就受到良好的教育。可是这两个人,好似八竿子都打不到关系,但是人们通常,谈到林徽因就离不开陆小曼,两个人时常被拿来比较。这是因为一个男人,她们两个都拥有过这个男人的爱,他便是人人熟
林徽因传读后感
允我预支一段如莲时光
几场梅雨,几卷荷风,江南已是烟雨迷离。院子里温润的青苔在雨中纯净生长。这个季节,许多人都在打听关于莲荷的消息,以及茉莉在黄昏浮动的神秘幽香。不知多少人会记得有个女子,曾经走过人间四月天,又与莲开的夏季有过相濡以沫的约定。
她叫林徽因,是许多人梦中期待的白莲。她在雨雾之都伦敦,有过一场空前绝后的爱恋。她爱过三个男子。爱得清醒,也爱得平静。徐志摩为她徜徉在康桥,深情地等待一场旧梦可以归来;梁思成与她携手走过千山万水,为完成使命相约白头;金岳霖为她终身不娶,痴心不悔守候一生。
想起林徽因,总在人间四月,春水煮茗,桃柳抽芽,有一种轻灵和鲜妍的美丽。明净的眼眸、秀丽的面容、优雅的姿态、斐然的才情,使她众人公认的美丽女神。有些人的美丽是与生俱来的,有些人则需要蜕变的过程。林徽因属于前者,仿佛任何时候她带给人的感觉,永远都是那么清新如一,而她的诗,亦如此。
"这是秋天,秋天/风还该是温软/太阳仍笑着那微笑/闪着金银,夸耀/他实在无多了的/最奢侈的早晚!/……/这叶落了的秋天/听风扯紧了弦索自歌挽/这夜,这夜,这惨的变换!”
1933年的秋天,那个如白莲般圣洁的女子写了这首著名的长诗《秋天,这秋天
林徽因传读后感800字
你曾与莲开的夏季有过相濡以沫的约定,你曾让烟雨尘封在书卷的词章里,你曾笑看春风,走过了人间的四月天。
缘
世间所有的相遇和回眸都是一种缘分,只是缘深缘浅,任由谁都
无从把握,聚散无由。“她让徐志摩怀想了一生,让梁思成宠爱了一生,让金岳霖默默地记挂了一生,更让世间形色男子仰慕了一生。”像林徽因这样温柔而又聪慧的女子,自然成了许多人梦中期待的白莲。
十四岁那年的林徽因已然成了一位娉婷女子,梁思成初见她时,“双眸清亮有神彩,五官精致有雕琢之美,左颊有笑靥”。从此他一直立于原地相守,待她停下脚步。
而那场康桥绝恋,让我在紫陌红尘之中听信缘分。那日她随父亲林长民去伦敦读书,从此误了她的一生。那个气度不凡的男子徐志摩为她的绰约风姿深深倾倒,再难相忘。
还有那个为林徽因守候一生、寂寞一生、缄默一生的金岳霖,即使是在徽因过世后,他还请老友吃饭,说“今天是徽因的生日”,无不让人潸然泪下。
但那是林徽因,是那个可以用一种优雅平和的姿态端然于红尘之上的林徽因。她只想在年华初好的时候梦一回,梦一回就好。
依
她终究是淡然的,她想要的仅仅是一份真实的情感,是可以一起牵手漫步的温暖,是为她洗手做羹汤的幸福。所以此生注
林徽因作品读后感400字
我看了《林徽因作品精华本》。
她的诗都饱含深情,虽然我不懂其中的深意,却愿意一遍一遍地回味。不知是因为诗中引人探究的故事还是她当时的心境和秘密亦或者是那耐人寻味,字字珠玑的韵律言语。
就想再深入一点,再深入一点。
变幻就是没有规律的,不可预想的,各种模样。
谁知道什么时候会发生什么样的事,你的哪一个选择又会改变一切。
变幻总是突然的,花放蕊树凋零、河流凝成冰雪、娇娃做娘、天地变相。“难怪她笑永恒是人们造的谎,来抚慰恋爱的消失,死亡的痛。”
仔细一读,其实这首诗充满了逻辑顺序。先讲各种各样的变幻,再表达“变幻”的她对“永恒”的看法,掺杂着人们对“永恒”的爱,在作者眼里颇有自欺欺人的滋味“但谁又能参透这幻化的轮回,谁又大胆的爱过这伟大的变幻?”这是最后两句,似乎是在说人们并不喜欢突如其来的“变幻”,而沉醉在“永恒”的谎言里,不够大胆,不够勇敢。这是生命的意义,在教我们要大胆地去爱,爱“变幻”,因为“变幻”才是唯一的规律,既然如此,我们要在&ldq
我与魔方的故事作文
我与魔方之间的故事,要从我三年级时说起。
那时候,不知为何,学校里兴起了魔方热,但多数同学都只能拿着乱拧一气,真正能够复原六面的同学少之又少,理所当然的,那些能够复原六面的人被尊称为“牛人”。
说实话,我对魔方一窍不通,复原一面也十分困难。每当我看着班里那些“牛人”飞快地转动着手中的魔方,我真是羡慕的不得了!我真的很想像他们一样,也被尊称为“牛人”!但,我不会!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学会魔方!
我开始孜孜不倦地向那些“牛人”请教,但我那真挚无比的态度似乎丝毫没有打动他们,反而都十分吝啬,要么只肯教一点点,要么故意“玩弄”我。就这样追着他们请教一两个星期之后,我自己都厌倦了,那些“牛人”似乎也烦我了。当我再去问的时候,他们的脸上似乎都充满了不屑。我自知再问下去也不会有什么好结果,于是便放弃了这一条“求学之路”。
但是,你觉得我就这样放弃了?不可能,我要“自学”!
我开始在网上查询各种各样的魔方教学视频。那段时间我可真是“走火入魔”啊!早上一
与学生的故事作文
上个星期四下午按原计划要听谢老师的课,可是我却去不了了。本以为她早上上公开课,谁知她是下午上的。而我刚好要请假,于是就错过了这一次听课了。今早,在办公室里,我偶然听到他们在谈听课的事情。从他们的谈话中,我感觉氛围不太妙。是课上得不好吗?还是另有原因?我觉得自己还是沉默为妙。
在上个星期四早上,我早与同学们打好招呼了,今天要听写。所以,第一节课的主要任务就是检查他们的学习效果。也许刚过了周末,他们的心一定变散漫了不少,纪律可想而知。先是近义词、反义词,最后是词语。现在是转入复习阶段了,我想像这样应该能使学生更好地把握住第二单元应该要掌握的词语考点吧!可今天的课,发生的事情,让我陷入沉思。
首先,我不知道是不是我们学习了第一单元的第3课《“不高兴”和“没头脑”》里的那两个人物形象的缘故,黄桂强最近一段时间不知为何老是在模仿“不高兴”这个角色。凡是喜欢和我对着干,常常在课堂上捣乱,让我头疼不已。
然后,一直以来,可能我的心情有点受了他们的影响。课堂纪律虽天天讲,可效果不明显。这让我明白了一个人的力量是单薄的,想管好整个班,必须得班主任和科任老师强强联合,共同出击。可是现实却常常事与愿
我与笛子的故事作文
【篇一:我与笛子的故事作文】
刚升入小学三年级时,我就在一次的音乐课上接触到了一个乐器——笛子它能发出美妙清脆的声音。
第一次看见笛子对于我来说可谓是长得怪里怪气,刚拿到笛子时,它被一块红布包裹着,拿去红布,我乍一看“哟!这不是‘打狗棍’吗?同学们听了都纷纷大笑起来。老师听见了,并没有批评我,而是那起笛子,吹奏了一首首经典的
曲目。
当我听到这清脆动听的音乐时,我不禁陶醉了,我万万没有想到,在我看来像棍子一样的乐器,在老师灵巧的手中竟成为了优美的音乐,听着这声音,简直是一种享受。
我对笛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我每天都在练习我的笛子技术,就连做梦,也梦见自己通过勤奋刻苦成为了众所周知的著名笛子演奏大师,每一次精彩绝伦的演出,观众都是爆满的,每当我吹完一首,观众们都会齐声大喊:“再来一首,再来一首!”当然了,每当我做梦在我最开心的部分时,闹钟便把我从美梦中拉了出来。
虽然说笛子是个神奇的乐器,能吹奏出各种动听的声音,但在我的手中,却像一个淘气的小顽童,总给我添乱;但又犹如一位年过花甲的老人,显得那么的迟钝;总而言之,它不管在我手中像什么,都处处与我作对,似乎我的痛苦就是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