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国的秘密读后感350字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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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国的秘密读后感350字
最近,我看了一本叫«狼国的秘密»的书,这本书是大作家沈石溪写的,讲述了很多关于动物的故事。
作者以丰富的笔触描写了一只叫做“小水晶”的白狼,一只叫“咪咪”的猫以及好多其他的动物的故事,让我仿佛身处真正的动物王国,近距离接触那些可爱的小动物。
比如,在白狼的故事里,“小水晶”是一只被小主人梅格收养的狼。开始,周围的人们以为它是一只狗,当人们知道“小水晶”是狼后,大家都要把它赶走。最后,它被迫回到了狼族家庭里。看完这个故事,我觉得,不管什么样的人或动物,都有适合自己的生活环境,就应该生活在属于自己的地方。另一个故事里,小猫“咪咪”非常勤奋能干,天天为主人抓老鼠,但主人却还经常打骂它,而小猫“娜娜”每天啥也不干,主人却很喜欢它,这向我们诠释了虽然付出并不一定能够得到回报,但我们也不能放弃努力,还是要做最好的自己。
这本书里还有很多动物的故事,我认为这本书很值得看,每个故事里都可以发现许多的道理和知识。
狼国的秘密读后感600字
这段时间,我一直在读一本叫《狼国的秘密》这本书。这本书有9个故事,每个都蕴含着十分深刻的道理,每一个都引人深思。
作者赋予了动物具有人类的思想,有自己独特感情和观点,且与大自然融为一体。动物跟我们是一样的,也是平等的,这本书呼吁我们要保护大自然,保护动物。同时作者让我们感受到小动物那纯洁又美丽的灵魂,也让我们深入的了解到动物的世界,让我们感受到动物并不是向世人所说的那样,十分凶猛残暴。即使再凶猛的动物,也有柔软的心腹。不像人类一样残忍无情,为了那些虚假的金钱,杀害那些无辜的生命。
比如,最后一个故事《虎崽》。它下面的那句话“虎义胜人心”。起初,我只是看到了它表面含义但并没有理解它的真正含义。后来我读完了整个故事,终于明白了这句话真正的含义,也读懂了什么是“虎义”,什么叫“人心”。
这个故事大概讲述了一个人和一只老虎幼崽的故事。有一个无罪的逃犯,也就是老尤的儿子被人举报了,为了生存他只好隐居在深山,每天的生活都比较困难。一次意外中,老尤意外得到了虎崽。于是他们相依为命,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直到有一天随着老尤儿子的回来,这一切都消失了,老尤儿子小虎用枪打死了虎崽。老尤无话可说,因为
狼国女王读后感
【篇一:狼国女王读后感】
合上《狼国女王》,我心中满是感慨。小说的主角是一只名叫“紫葡萄”的年轻雌狼,它的丈夫盔盔是帕雅丁狼群的狼王。
有一年冬季,狼群因为找不到食物全都瘦得皮包骨头。狼王盔盔冒着生命危险演了一场“虎口夺食”的生死戏,不幸身亡。当狼群把饥饿的目光放在了狼王盔盔的尸体上的时候,紫葡萄为了爱人铤而走险,为狼群捕获了一只年轻的幼鹿,这让老母狼朵朵菊大为感动。正当狼群要展开一场血战时,老母狼朵朵菊助了紫葡萄一力,使紫葡萄成了新一任狼王,可首战便出师不利,使王位遭到了质疑……读完这本书,我感受最大的,是对紫葡萄的敬佩。
在紫葡萄的身上,你可以看到一份永远不变的责任感:首先,它对自己的丈夫负责。它跳悬崖,捕幼鹿,差点儿丢了性命,就是为了让众狼放弃啃食盔盔尸体的邪念。其次,它对常常帮助自己的老母狼朵朵菊负责。虽然它遭受了大家的侮辱,但为了不辜负朵朵菊的期望,它忍受了,包容了。最后,它对自己和整个帕雅丁狼群负责。紫葡萄会用行动去证明一切,告诉人们:王者的真面目,绝不是阴险毒辣的,而是能用慈爱包容一切,能用实力证明自己的人。
紫葡萄拥有了这些,所以它拥有了世界!
【篇二:狼国女王
《狼国女王》读后感350字
暑假里,我读完了《狼国女王》这本书,书里主要讲了狼王盔盔为了替帕雅丁狼群从虎口夺食而遇难,母狼紫葡萄当上了第一代女国王,紫葡萄在经历过重重挑衅之后成为了一个有威信的首领。书中的紫葡萄是一头勇敢而又善解人意的狼,她用她的勇气换来了狼群对它的尊敬。
紫葡萄和狼王盔盔有着强大的母爱和父爱,特别是在文章第一章,有一头小母狼饿晕了,紫葡萄用尽自己的所有力气,从饿得山穷水尽的肚子里挤出几滴唾沫,喂给了小狼,而狼王则冒着生命危险到孟加拉虎那边抢夺食物,最后不幸遇难。读到这儿的时候,我的眼眶湿润了,父爱和母爱是多么的伟大呀!狼不是高级动物,人类应该做的比狼好才对,可在爱上,狼真的让我感到震惊。以前,在我眼里狼是残忍、狡猾的动物,现在我觉得狼是坚强的、团结的、温暖的,比人更有爱的狼在我的心里刻下了深深的印记。
这本书充满了爱,我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世界也会充满爱。
狼国的秘密读后感范文大全400字
《狼国的秘密》这部经典的动物小说很多人都读过,我想不少读者已经发表过关于这部动物小说的言论了,我不想对这部动物小说的内容发表自已的观点,只想谈谈自己的一点感悟。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故事《白狼》,故事中有个片段,是说白狼“小水晶”跟着它的父亲“波比”学了很多本领,在它逃亡的途中,它遇见了“独眼虎”正在欺负几只小羊。它赶紧冲上去保护小羊,“独眼虎”正巧看见了它,对它吼道:“你滚开!”但“小水晶”没有退缩,勇敢无畏地跟它打了起来,经过激烈的战斗,“小水晶”在“桑布爷爷”的帮助下,终于把“独眼虎”打死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体会到了勇敢是多么重要啊!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们不能退缩,要勇敢地去面对。同时,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光有勇气也是不够地,一定要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法,而不是干着急,要静下心来,正视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扬长补短,最终战胜困难!
森林报读后感300字四年级
《森林报》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是苏联著名儿童文学作家维比安最著名的作品。从这本书里,我可以了解到无数植物和各种动物的知识,还能领略到森林的多姿多彩以及大自然的神奇魅力。可以说,大自然中的种种生物跃然纸上,共同组成了这部比故事更有趣的科普读物。
这本书不但内容丰富有趣,而且编写方式也十分活泼。作者采用报刊的形式,以春、夏、秋、冬为顺序,用轻快的笔调真实生动地叙述了发生在森林里的故事。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对大自然和生活的热爱之情,体会到书本中所包含的诗情画意和童心童趣。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灵有着作者一起跳跃,我们看到了现代人不曾关注的另一个自然世界在那个弱肉强食的自然世界里,我们却读到了生命的美好意义。希望所有人都要感悟生命,爱护自然。
狗阵读后感400字四年级
《狗阵》一书写的是在抗日战争期间,一小队的日军闯入了 个名叫“蛾眉镇”的地方,但他们却不杀不抢,而是实行一个“樱花计划”打造“王道乐土”。在抗战人士的率领下,阻止他们国旗在世豪中学升起,他们用狗当作武器,与日军斗智斗勇并最后开枪打死了日本军官。
这本书描写了小镇中狗的世界,在小镇上的人们还未行动时,狗便已经干掉了日军军犬,浇灭了军犬在小镇大街上霸道的威风,令军官大吃一惊,最终将他们赶出这个小镇,作者表达了中国人的团结一心的毅力,展现了中国人坚强不屈精神,勇于与黑暗势力做斗争的意志品志,最终取了的胜利。
从这个故事里我能感受到作家讲述了一个没有杀害的战争,引领我们去思考它背后的故事,也告诉我们这一代的少年怎样用智慧去对待生活中的困难与坎坷,妈妈常说:“脑袋是个好东西,要怎么好好的去用它,才是本事”。
所以,我们当下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活,中国的文化历史上下五千年,这可是我们奋斗的成就,我们要保持这种民族精神,这是我们人民和民族的骄傲,中国人的智慧要远比那些乱砍乱杀的敌人强大的多,历史不会重演,民族不会落后,我们会继续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美德,团结起来,
我的秘密四年级作文400字
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会有许许多多的秘密。每当我想到这件事,都会羞红脸很惭愧,因为这件事有可能是傻事,也有可能是错事。快来看看我的秘密是什么吧!
有一天早上,我和表哥在家起床后做作业,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半,我们俩却坐在那边发呆,我们不想做作业,做作业还要认真思考每一道题目,这些题目实在太难了,又不想动脑筋,到底要干什么呢?我就打开我最喜欢看的电视《奔跑吧兄弟》,看电视时间过得真快,不知不觉就到了中午,突然听到“咔嚓”一声,不好有谁回来在开门,听到这个声音我赶紧把电视关掉,假装拿一本书在看。
原来是爸爸回来了,他看到电视的电源没关就大声对我们俩大吼起来:“你们俩谁把电视打开来看了,谁主动承认我可以原谅他,如果不说我就要调查了”。我和表哥都不敢吭声,我想了想,是说还是不说,到最后我还是承认了,爸爸妈妈也原谅了我。
这件事虽然已经过去了许久,但我一直记在心里,我已经知错就改,以后再也没偷看过电视,爸爸妈妈还表扬了我,这就是我心中的小秘密。
我上四年级了作文350字
三年级我要和你告别了。因为我要升入四年级了。
新学期里必然要有计划。我的计划是:“上课认真听讲,学习更多的知识。将自己的写作能力好好的提高一下自己的英语漏洞打上补丁,交一些朋友等。”
在四年级我发现自己有许许多多的变化。比如:“写作能力'提高了、词汇量增加了,学习了亿以类数、计算工具各种各样的数学知识。同时,英语的词汇量也正在不断的增加。”
上四年级时也有酸甜苦辣,不信你就继续往下看吧!甜——数学考试,数学课。例子:什么今天数学小测验?听到数学老师在我们下达的任务时。我高兴地一蹦三尺高。仿佛都要飞起来了,要知道数学可是我的强项。我抓起笔,就写,写完了交卷,试卷一发下来我一看98分,我虽然没有拿到100分,但已经很不错了。
酸——作文。例子:什么?今天要写作文。我真的是叫苦连天,因为作文实在是太难,所以那天我是十点钟才睡的。苦——美术课。例子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四年级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是一部不可错过的经典童话,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大奖佳作。
1902年,44岁的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应瑞典国家教师联盟委托,为孩子们编写一部故事书,以介绍瑞典的地理、生物、民俗等知识。塞尔玛。拉格洛芙忍受着腿疾的痛苦,跋山涉水,走遍瑞典,认真研究飞禽走兽的生活习性、各地的风俗习惯和民间传说,用四年时间完成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高高瘦瘦,调皮捣蛋,喜欢恶作剧的小男孩儿,名叫尼尔斯。尼尔斯就这样调皮捣蛋地生活着,直到发生了那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有一天,尼尔斯在家里发现了一只张小精灵,他想要捉弄捉弄小精灵,偷偷把小精灵抓了起来,结果小精灵把尼尔斯变得比手掌还小了。
尼尔斯被家里的鹅带去拉普兰了。一路上遇到了一群强盗乌鸦,劫持了可怜的尼尔斯,但尼尔斯趁机逃;遇到了雁群首领阿卡,在它的带领下,尼尔斯和莫顿跟着大雁们起飞往拉普兰;还遇到了卡尔斯克鲁纳城的国王,尼尔斯差点被他踩碎;还遇到了山下的一只名叫高尔果的鹰,它正直。勇敢且善良;最后还遇到了一只斯密尔名叫的狐狸,狡猾又坏心眼,不过在尼尔斯的帮助下,总是偷袭雁群的孤狸都没有得逞。
经历了一场旅行后,原本是个捣蛋鬼的他,现在变得心地很善良了。再也不捉弄别人了。这个故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