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辈子作文多短这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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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辈子作文
夜晚,躺在床上,仰望璀璨的星空,心中开始编织一个奇幻的梦境……
前一世的我,是一位仙人,已存活了上千万年,可是,在法力不断增高时,我,受到了阻碍,在一次闭关时,我,被一个老妖给消灭了。
我有点儿不甘,那个老妖,那么弱,要不是我正在闭关修炼,或许,我还不会在孟婆婆面前,诉说自己的痛楚。
孟婆婆对别人一视同仁,却独独对我充满了怜悯,她用那饱经风霜的声音,缓缓地说道:“孩子,你的苦,我曾经历过,那个老妖啊,曾是我的手下败将,怎么这么久了,它还不来和我会会呢?孩子,不要悲哀,下一世,你就能忘了这一切了,你就会再无忧无虑地生活了。喝下这碗孟婆汤吧,你会忘了这一切的。”
我看着孟婆婆,眼神里充满了坚决,我推开那碗孟婆汤,拒绝道:“孟婆婆,我现在还不能喝下这碗孟婆汤,人家都说,耻辱不可忘,这个仇,我一定要报!”
孟婆婆看着我,无奈地说道:“你下一世可不一定能回到仙界啊,你们仙界,人人清心寡欲,都专注修炼着呢。不过,他们应该会帮你报仇的,毕竟,你也是他们中的一员嘛。喝下孟婆汤吧,不要再说啦!”
我抱着拳头,歪着脑袋,再一次思考着,再用力地摇摇头,“哼!我不管,
很幸运这辈子是你的孩子作文800字
佛曰:“前生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次相遇。”那又是经历多少次的反反复复的修炼,才换来今生有你为父呢?
——题记
窗外的雨淅淅沥沥,黑夜的眼眸散发出深邃静谧的气息,窗户上的水蒸气更烘托了氤氲了暖香的心情,看着面前已有些白鬓的你,曾经那点记忆,都如三月代表幸运的杨花啪啪落入心湖,荡出层层涟漪,深藏于心底,幸运如我,春天明媚。
有你的关怀,真的很幸运
我真的很幸运,因为有你为我描绘整个春天。
我曾经一度的认为平时不苟言笑的你没有第二种心情。早上,我醒来时,你已去上班,可我的额头仍烫的厉害。不得已,我打电话给正在开会的你,我听到了你想压却又压不住的急切,也听到了你急忙拿起外套快步向外走的声音。我有些吃惊,你那紧张细致的叮嘱久久回荡于耳边。不一会儿,你会来了,有几缕头发不服帖的迎风立起,你的脸庞上写满了紧张和关切。吃完药,你又返身厨房,捣鼓了好一阵,把一碗饭推到我的面前,抹一把额头上的汗,露出了你不寻常的微笑,对我说:“吃完之后,热水壶里有热水,记得多喝几杯,你现在穿的太薄了,赶紧多穿几件……”我一边喝着香浓的粥,一边听着你极其罕有的唠叨。那声音如雨落屋檐轻
读《下辈子还做母子》有感
读了《下辈子还做母子》这个感人至深的故事后,我已经泪流满面了,讲述了一个母子情深的故事。
故事中的赵丽云、江小迪是母子,儿子江小迪不幸换上了不治之症,母亲赵丽云知道后强忍悲痛,一边教儿子读书,一边寻医问药。为了不让孩子因病痛而放松学习,他经常安慰江小迪,并设计了“鲤鱼跃龙门”的方法来鼓励儿子。如果将小弟的成绩得了“优”,就会有一条鲤鱼跳过龙门。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这种爱,不轰轰烈烈,却感人肺腑!
江小迪经过努力,已经有六条鲤鱼跳过龙门,但是他因为用功过度,在做作业时病又发了,幸好小迪的妈妈赶回家,及时把他送往医院才保住性命。小迪的爸爸因为对儿子的病失去了信心,同时担心妻子这样做会把自己累垮。
但是赵丽云并没有放弃,他把他的心血都倾注在了儿子身上,耐心开导和鼓励儿子不要灰心,不要不自己看成病人。但不幸的事还是发生了,病魔终于夺走了江小迪年幼的生命。这个结果出乎意料,我在感叹世事无常时,也为赵丽云捏了一把汗:儿子逝世了,他的精神支柱没了,该怎么办?
赵丽云,一个伟大的母亲,从满腔的爱和坚强的意志,十二子短暂的生命充实而有意义。而将小弟在困难面前永不言弃的精神也深深地感动了我们,是我们懂得了生命的意义不在于
一辈子的温存,一辈子的学问作文
我的母亲是世间数亿母亲大军中最普通不过的一员。她不像岳飞母亲般有心怀天下的广阔情怀;也不似孟子母亲般有深知环境作用的远见卓识;她也没有姚厚芝那用一针一线缝补母爱的感人事迹。她只是一个连初中都没有毕业的“粗人”。可就是这样的一个粗人,用她勤劳的双手,用她无私的善良,正在潜移默化的融化着我心中的寒冷,教会了我人生的真谛。
母亲在家里排行老二,上面有一个哥哥,下面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上个世纪七十年代,重男轻女的思想依然盛行。由于大哥要上学,作为老二的母亲理所当然的担起了家中家务活的重担。每当姥姥和姥爷到湖里捕鱼时,母亲便自然而然地成为了弟弟妹妹的保护伞。当天空仍满天星斗时,当所有人仍在暖和的被窝中与周公相会时,母亲便要起来为上学的大哥做饭了。结婚后,由于与姥姥姥爷住得近,母亲总会三天两头的往家跑。扫地、拖地、做饭……母亲像田螺姑娘般悄无声息间便已将一切都打点妥当。心疼母亲的姥姥总会说:“下次来不要再忙里忙外了。”可母亲总会笑笑说:“没事,我喜欢干活。”回到家,我惊讶地问母亲:“母亲,你为什么喜欢干活?世间怎么有喜欢干活的人?”
下辈子还做您学生作文
“愿意付出的人,才是最伟大的人”这是他对我们说过的最多的话;是他对我们说过的最美的话;也是他对我们说过的最深情的一句话。
因为……老师用他宝贵而年轻的生命来验证了它!
他是在我三年级时,才来到我们班实习,他姓贾,但我们都叫他“假”老师。因为,那时,“假”老师的确很假,都什么时代了,还戴着一副黑框的酒瓶底眼镜,皮肤黝黑黝黑的,头上还顶着一头松树枝似的短发,却总穿着白白的长衬衫,还压在黑色尼龙裤里,最不可思议的是:他竟然还穿着一双手工黑布鞋,看起来特别滑稽,一副乡下知青模样。但是,与穿着格格不入的便是那张面孔了,整天古板着,散出一种“生人勿近”的冷气,对待学生更是一张严肃、庄重的面孔,就因为这点,他在班上同学们心中都是个“阎王”的形象。
在我和同学心中,他只是一个“阎王”,一个一点幽默感都没有的冰人。
他来给我们上第一堂课时,课堂气氛非常尴尬,一点声音都没有。我觉得无聊透顶,手便随意的翻着书本,刚好看见一个古猿人类头像,又无意间瞟见了在像机器人似的讲课的贾老师,然后再瞧书本上呆若木鸡的
下辈子我要做妈妈作文
坐在书桌前,望着窗外的倾盆大雨,我的思绪又回到了一个星期前……
那是一个下着大雨的夜晚,我痛苦地躺在床上,全身钻心地疼。因皮肤过敏,身上起了一大片一大片的红疙瘩,全身的关节又红又肿,疼痛难忍,晚上都睡不着觉。妈妈看着我痛苦的模样,又望望窗外下个不停的大雨,急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忽然,妈妈猛地背起我就往外跑。虽然我家离诊所不太远,但毕竟是晚上,还下着大雨。妈妈背着我吃力地前行,怕我被雨水淋着,她用雨衣把我包得严严实实的,自己却被雨水淋了个透。望着妈妈头上生出的白发和湿透了的衣服,我顿时感到鼻子酸酸的,脸上分明有液体在流动,不知是雨水还是泪水?
过了几天,我的病好了,妈妈却瘦了一圈,头上的白发也多了不少。望着妈妈憔悴的面容,我的眼泪又来了。我在心里暗暗想:下辈子,我和妈妈还要做母女。下辈子,我要做妈妈,我要好好地照顾她。
依然记得,那年冬天格外冷。星期六早晨,妈妈叫我跟她一起去舅舅家,我高兴地挑选着衣服,妈妈对我说:“今天天气冷,一定要多穿点,不要光顾表面漂亮,自己穿得暖和才最重要。”
“没关系,到舅舅家就好了!”我无所谓地对妈妈说。
“可是…&helli
下辈子我想当个手机作文600字
我们的爸妈都是低头族,每天把手机当成心肝宝贝,恨不得24小时捧在手里。
首先说我爸爸,他的手机就像长在手上似的,就连吃饭都不离手。收到信息的声音也一直不断,在我的强烈抗议下,爸爸才把手机变成静音模式。虽然这样,爸爸还是每五分钟便会低头看自己的手机一次。有次礼拜天,爸爸带我去超市买文具,一路上,爸爸就低头看着手机,丝毫没有关注我的意思。进了超市后,我故意跑开,躲在货架后面。大约过了10分钟,我腿都站酸了,爸爸才发现我没有跟在他身边,立刻把手机塞进口袋,开始到处找我,边找边大声地喊我的名字。我看爸爸真的急了,只能从货架边上慢慢地走出来,让他找到我。还没有等爸爸开口,我就故意说,“谁让你一路上不理我,也不看我,差点把我丢了。”爸爸才意识到自己冷落了我,不好意思地说保证多陪陪我,但让我千万不要跟妈妈说。
其实我知道跟妈妈说,其实也没有什么作用,因为她也是一个低头族。
每天吃完饭,妈妈就坐在我的书桌边上,低头开始在微信群里讨论各种奥数题目和英语试卷。如果哪天万幸,大家都没有什么特别的话题,妈妈就会悄悄戴上耳机,用手机看起《幸存者》或者《锦绣未央》了。一集电视剧结束的时候,妈妈才会抬头看看我,对我的作业进行检查,而每次这个时候,她总会揉
一辈子的名片作文
老师经常说:写好字是人一辈子的事。一辈子多长啊,我还不得而知,但是,我知道,字写好,那就是谁看谁都夸赞的事。
喜欢上写字也是有原因的,我的老师长的相当不好看。偷着说,穿着也不像老师的样子,但是就是那手好字,让见到她字的人都竖起了大拇指。
因为喜欢老师,所以才喜欢上了她的字,因为喜欢老师的字,也就爱上了写字。
上课上,不管啥课,只要是写字,老师就要求我们认真,规范,经常的口头禅就是:一笔一划要工整正,一撇一捺要认真。念叨念叨,时间久了,成了习惯,写不好的,自己看着也不舒服。老师教写字还有一套看家的本领。上课经常要进行5分钟书写比赛,一周要进行抄课文比赛,还有啊就是把我们的作业用微信的形式发给全班的家长看。哪些孩子进步大的,哪些孩子一直是规范字的班里带头人。还时不时的有些小的奖励。大家的兴趣十足。
班级氛围都这样,我更是首当其冲。课后,让妈妈给我报了一个书法班,跟老师练习软笔书法,回家用钢笔练习硬笔书法,每当哪里有什么比赛,我都会积极参加,名字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要求自己的字每天都能进步一点点。也许是已经达到了相当热爱的程度,我的字被当成班级的标杆来被老师表扬,还多次代表班级参加学校,镇里的多项书法比赛。名字吗。第一非我莫属。有点小牛。
我的老师说:好字是人
一辈子的习惯作文800字
人生七十古来稀,猛一回头我这一辈子,像个故事一切恍如昨天,那是我还是个乳臭未干的毛娃娃,转眼已是土埋半截了。这辈子太多的起起落落,到头来只是一场烟云,笑笑罢了。唯一不变的是半辈子的习惯,就是每天晚上看看那枚戒指,这半辈子的风雨就是它陪我挺过来的虽然戒指上的金色渡边已被磨光,但镶嵌在上面的朱红色宝石却依旧鲜亮。
“啪”,戒指与地砖碰撞发出的清脆的清响弥漫在耳边,红色宝石被弹开,宝石下的小坑袒露出来,思绪被拉到了那个瞬间:
“小王,你快走,我们已经暴露了,但你不能死。”说着,他取下手上那枚亮闪闪的戒指,说:“这里面有着重要的情报,如果不及时送到,我们的地下联络站将会毁掉,所以,我掩护你离开。”
“不,不行,你是排长,你先走,我掩护你。”我又把戒指塞给了排长,排长紧紧地抿着嘴,乌黑的眼睛炯炯有神,那布满皱纹的脸在月光的照耀下格外平静,接着,他缓缓的说道:“小王,我年纪大了,只怕没走几步就被敌人追上了,你是小孩,跑的自然比我快,我们一定要以任务为主啊!当特务这么多天,你的机智我能看得出来,如果遇到危险,也比我应付得来。”排长长叹了一口气,
下辈子,我当您的老师作文600字
他们走过半个地球,最后在小山驻足。他们要开一扇窗,让孩子发现新世界。发愤忘食,乐以忘忧,夕阳最美,晚照情浓,他们是朱敏才,孙丽娜夫妇。放弃安逸的生活,来贵州偏远山区义务支教是他们新生活的起点,望着照片上那满脸沧桑的两位老师,我不由得想起了我小学的语文老师——孔老师。
那一次,孔老师在班上询问“增华阁”作文大赛报名的同学名单,见到名单上没有我的名字,便将我找去了办公室。我忐忑不安地跟在您后面,缩头缩脑地进了办公室。您轻轻关上门,把我拉到您身边,和蔼地问道:“为什么不报作文大赛呀?”我低着头,不好意思地说:“我怕我不会写,参加了丢脸。”孔老师学沉默了一会儿,拍了拍我的肩:“相信自己,你一定行。以后每天中午来我这儿,我给你指导。”
此后,我每天都去您的办公室找您,您牺牲了自己的午息时间,总是不厌其烦地教我,从来没有一句责备的话,也从来没有一句抱怨的话。您把我当作亲生女儿看待,教会了我许多写作方法、技巧。
比赛时,我一气呵成,行云流水,文章写得文从字顺,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多大的进步啊!而这些进步的取得,都与您——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