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太丘与友期行改写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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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太丘与友期行改写800字
太阳高高地升在天上,天空湛蓝湛蓝的,还飘着几朵丝絮般的云彩,气候温暖但不燥热,有时还吹起一缕缕清风。
陈家宅院的门前,一个七岁的小孩在那里玩耍,他叫元方,正在门口踢着蹴鞠。“吱呀”一声,门开了,从里面走出一名男子,他是太丘县的县长,大家都称呼他“陈太丘”。
陈太丘好像很焦急,他左看看,右看看,不时还扭头回看门旁的日晷,嘴里咕哝着:"怎么还没来,说好了中午见面的。"
旁边玩耍的元方正是陈太丘的儿子,他看到父亲,施礼道:“孩儿见父亲如此焦急,是否有事烦扰着父亲?”
陈太丘见是儿子,眉头稍微缓了缓,回答说:“为父与一位好友约定中午一起出行,现已过了正午,好友还未到达,所以在此等候。”
又过了一会儿,陈太丘有些不耐烦了,他叫了一辆马车,刚要上车,又拉住元方,叮嘱他要是友人来了,告诉友人自己已经先乘车走了。
元方答应了父亲,又继续在门口踢起蹴鞠。又过了一会儿,街道上传来“嘚嘚的马蹄声和车轮声,一辆马车停在陈家门前,车里的男子和陈太丘差不多年龄,他从车里探出头来,向元方问:“小朋友,你是元方吧?我是你父亲的好朋友,你父亲在家吗?
元方心里想着这个人实
陈太丘与友期改写600字
在东汉时期的一个炎热的夏天,这一天的一大早,太阳就似乎无比兴奋,显示它的威力,照得大地滚烫滚烫的,大树也无精打采地低着头,只有大树上的知了不知疲倦,还在引吭地高歌。
在知了的叫声中来了一个县令,他叫陈太丘。这么热的天他怎么还出门呢?原来呀,他约了朋友吴礼一起为儿子考察学堂,说好了正午(阳光下影子最短的时候)在家门前的大树下见面。
天气虽然热,陈太丘依然站在太阳底下等,他担心朋友看不见他。他等呀等,天气越来越热,晒得他汗流浃背,似乎都要化了。为了打发时间,也为了让自己不厌烦,陈太丘不断哼唱自己喜欢的曲子,太阳下的影子从身后缩短到脚下,吴礼没来;影子又从脚下伸到前方,吴礼还没来。显然早已经过去了约定的时间,这时陈太丘七岁的儿子陈元方骑着一根棍从家里跑了出来,扯着陈太丘的衣袖说:“爸爸,这么热的天,您站在在这里干什么呀?”陈太丘摸着儿子的头亲切地说:“爸爸跟你吴叔叔约好了一起去考察一个学堂,现在已经过了约定的时间,他还没来,我要自己去了”,说完就走了。
陈元方看着父亲远去的背影,“哦”了一声,又骑着棍子跑了。
过了很久,吴礼来了。他在大树下没见到陈太丘,就问正在门口玩的陈元方:&ldq
陈太丘与友期行续写800字
太丘抬头望天:天中蓝如汪洋大海,不时几片游云飘过,太阳的光温柔不刺眼。
这正是一个出去游玩的好日子,于是他快步行入房中,拿出纸与毛笔,写了一封信与好友。信中写到:今天早晨天气甚好,不如相约于中午,出去走走?友人回信:那好,约定中午你家府中见面,不见不散。
离中午还有半个钟头,太丘收拾好,站在铜镜前:真个是仪表堂堂。一头墨发髻于头顶,脸上干干净净,浑然不像一个有儿子的父亲。身着一套米白衣裳,外头穿一件黑色长褂,朴朴素素,毫不张扬。太丘对于自己的衣着,面貌甚是满意,便出了门,于门口等待友人。
已近正午,友人却仍然没有到达。太丘面露疑惑之色,眉头紧紧拧在一起。或许是因为有什么事耽搁了?可我明明在早上便告知他中午相见,他也答应我了,怎么还未到来。太丘轻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走了。
太丘走后,友人才急急赶到。太丘的儿子元方,当时七岁,正在门外嬉戏。友人彬彬有礼地问元方:“你的父亲在不在家呀?”元方瞥了一眼他,冷淡的回答说:“家父在门外等待了您很久,您却迟迟不到,他已经离开了。”友人闻言,一改之前礼貌的神态,眉毛一拧,眼睛一瞪,怒气冲冲地说:“真不是人呐!他与我写信说一起同行,我来了,他却先走了!&rd
红太狼与灰太狼作文400字
有一天,灰太狼去森林抓小羊,可是太阳都快下山了,灰太狼才空着手回到家,红太狼问:“羊呢?”灰太狼小声的说:“你听我解释啊!”话音刚落,平底锅就飞了过来,打到了灰太狼的头上,把它打得满头是包。灰太狼心想:你这只死狼,要吃羊自己去抓呀!
灰太狼越想越生气,走到红太狼面前说:“你,我天天出去抓羊,回来还要做饭给你吃,你还骂我,你是不是不想活了!”红太狼听了,凶巴巴地说:“你今天是不是吃错东西了,敢骂老娘我,还想吃平底锅的苦吗?”灰太狼说:“来呀。”于是红太狼拿起所有的平底锅朝灰太狼打去,打得灰太狼眼冒金星。灰太狼生气地说:“我不打你,你当我是一只病狼啊,看我今天不收拾你!”说着说着,他们就开始打了起来。
红太狼拿出她的秘密武器——平底锅,而灰太狼拿出了铁锤。他们俩就开始大战了。灰太狼左一锤右一锤的打红太狼,打到了红太狼的头上,肚子上。而红太狼呢,用力地用脚踢灰太狼。它们把家弄得乱七八糟,小灰灰回来了,看见妈妈和爸爸在打架,就在旁边大声地喊着:“加油,加油。”
最后灰
改写《山行》400字
在一个深秋的傍晚,我乘着马车沿着弯弯曲曲的山路去游玩。
行走在山中的时候,我被眼前的景色深深地吸引住了,我连忙叫住了车夫停车!想好好的观赏一下这奇妙的景色。
一路上,四只可爱的松鼠在愉快的进行跳远比赛,有几只可爱的小鸟在天空上自由地飞翔着,可能是在比飞翔吧!这些景色让我应接不暇了,我视线一转看见了一只鹿妈妈正在给一只刚刚到处玩耍的小鹿喂奶水。多温情的一幕!
远处的稻田里,人们正在收稻谷,传来了一阵阵欢笑,原来这正是丰收的时候呀!,此时晚霞染红了白云,炊烟袅袅,半山腰上的几户人家尽展眼中,真乃人间仙镜。
不知不觉,天已经黄昏了,马突然停了下来,抬头一看,眼前是夕阳中红如火似的枫林,这枫林太美了,一大片火红火红,红似一片红柿子,又好像快要燃烧的树叶,还像一片火红的晚霞,这如霞似锦的枫林深深吸引了我,差点忘了回家。
回到家,我便写了一首诗:“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路与行作文
惟此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历千万祀,与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
——题记
路,源于行,始于心,成于志,比史绵长,比空寥阔,是疯狂的迹,是理想的影。
行,生于路,启于恩,恒于梦,较宙切实,较宇绵软,是孤注的形,是执着的念。
路是行的基本,是行的展现与昭示;行是路的意义,是路的目的与价值。予行于路,予路于行。或许行路,已不再是行路,不再是动作。它是信仰,是纪念,是安慰,是回忆,是寄托,是太多太多无以言表的情愫,是太深太深不可潜掘的,埋在心底的一声呼唤。
合抱之木,生于毫未;九尺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上路,尽可以创造你生命的五彩年华;启程,尽可以奏响你存在的华美乐章。
雄关道
西风烈,长空雁,霜生月,马蹄声碎,喇叭声咽。忆往昔,娄山鏖兵处,苍恋如海,残阳如血,雄关漫道,谁言万夫莫开?其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草木不经霜雪,则生意不固;吾人不经忧患,则德慧不成。
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没有谁可以将日子过得行云流水,走过平湖烟雨,岁月山河,当我们历经劫数,尝遍百味后,必然会更加干净而生动。我们或许会不小心跌倒,但那不是青春进行曲的休止符;我们或许会触碰礁石,但那不是生命之舟的颠覆;我们或许会犹豫徘徊,但绝不能认为自己是懦夫。
与书为友作文
【篇一:与书为友作文】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籍虽然给不了你天堂,但能给你梦想;虽然给不了你太阳,但能给你希望;虽然给不了你整片海洋,但能给你一滴水的清澈纯净……
我出生在一个爱书之家,爸爸妈妈、爷爷奶奶都很爱读书,我从出生开始,就被耳濡目染,成为一个小书虫。家里有许多书籍,我虽然年幼,不懂作者的感情与文章的意境,但还是兴致勃勃地读。书籍对我来说已经成了精神食粮,我读书的境界已经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读书不再是从前的囫囵吞枣了,我渐渐了解了作者的情感,并随着书中的情节而改变情绪。读完老舍的《骆驼祥子》,我对当时社会的黑暗感到愤慨;读完吴承恩写的《西游记》,我对师徒四人的坚定不移与团结感到钦佩;读完施耐庵的《水浒传》,我对梁山一百零八好汉的豪情万丈感到惊叹……这一本本书记载着作者们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作者用生动的文字将这些情感传递给读者。他们分享着不同的心情,使人们深刻感受着世间冷暖以及人情世故。而文字是他们的使者,是情感的精灵,使读者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书有一种别样的魅力,它淡雅却不失庄重,朴实而不失生动。古人们韦编三绝、囊萤映雪、凿壁偷光,现代人通宵达旦
路与行作文
路与行,二者不可分离。路,生来为行而建造;姓,生来为路而演化。人生是路,度则是行。路行错了可以就此重来,而荒度人生不能重新来过。故曰:人生是路,且行且珍惜。
在这路上,人们总会遇到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坎儿。在这时,路就会划分出现两个方向:一是径直走到它的面前,然后奋力一跃,也许就可以过去;另一个则是立即拐弯,行到你认为那是周道如砥的路。其实不然,在它的不远处可能有比你之前的路的坎儿还多。所以还是英国的莫泊桑说得对:人生中最困难者,莫过于选择。
可我觉得,最难选择的是行。
行,是需要人脑力和肢体的力量结合才能产生的行为。这两种力量可以产生使人行的动力。还有一种力量,即使动力,又可以是阻力,它就是时间产生的力量。那么有些人在想:我既然迈不过坎儿,是不是我就还可以有大把的时间让我想想怎么过去呢?我想告诉这些人,如果你这样想你就大错特错了,因为行不是你想停就停的。当你自认为自己既不动脑也不伸腿,你就可以想想时,时间就开始了个人秀时间。它这时产生动力,会让你在不知不觉中,被坎儿绊倒,甚至撞进死亡的坟墓。不是岳飞说过一句话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而那些努力的人会想:哎呀,我已经迈过许多的坎儿了,为什么还没到功成名就的时间呀?我说,或许时间这时是阻力,但是
路与行
我喜欢步行。走在被夕阳映得柔和的柏油马路上,走在春雨后泛着青草味的小巷里,走在乡下的羊肠小道上,走在带着海腥味的木栈道上,都令我无比舒心。大抵是因为步行的那份踏实与轻盈,用自己的双腿行走,怎么说来都是无比快乐的。
而路,总是和行走一起被谈论。
有句俗话是这样的: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自然便成了路。
但是,我曾经站在空旷的野外,一瞬间有了想要落泪的冲动。那是一种茫然无措的心情,空旷的,没有道路的地方总会让我感到这种莫名的惆怅和悲哀。
而没有了路,无论是笔直的,还是曲折的,对于我来说,就没办法继续前行。好似没有了目标,没有了希望,没有了可以努力进取的方向。
事后我在内心狠狠地批评了自己的这种消极心情——路是人走出来的,不肯走路的人永远达不成目标,不敢走路的人永远欣赏不到远方的风景。
有一个我很喜欢的小说的主角。他永远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想做什么,并且能做到。他就像歌词中唱过的那样,是个“在滚滚浊世绝不把梦交出”的人。我觉得我没有这样的品性,所以我欣赏他,想成为他。
如果多年后,回想起我行走在人生的道路上时,当初那追逐梦想的背影,好像在闪闪发光,那该有多好。小说结尾处他的朋友对他说,有幸在那一天遇到了你,最了
路与行
想要做生意,就得翻过小镇西边的那座山到大路上去,老人们都说,山上山路艰险,暴雪肆虐,还有野兽。很多年轻人都不愿意冒这个险,只有贝什米特家的两个兄弟愿意为了钱而试一试。第一次,兄弟两个人毫无险阻地上了大路,连只兔子都没看到,那次他们小赚了一笔。所有人都羡慕着这对兄弟,只要他们带着车队去那座山,一路上不是欢声笑语也可以说是悠闲自得。只要带着棉布和啤酒出去,就能换钱回来!渐渐地人们开始觉得老人们说的都是假话。看到俩兄弟接二连三的从远方带来财富时,所有人都心动了。
所以很快就又有十个年轻人上路了。
不知是不是命运的玩笑,那十个人的车队第一晚就遇到了野狼群,他们都以为山上很安全,所以在车上装满了货物,几乎没带什么武器。所有人在漆黑的森林里慌乱而逃,可人哪能比得过狼?那一次死了四个人,其中有一个人还有一个星期就能做爸爸了。
那之后就没人提起来去大路上做买卖的事儿,就连俩兄弟每次出去都是做足了准备带着很少的货物。
渐渐的,钱越赚越少,哥哥索性就在镇上的一家蔬菜店找了份工作,稳定下来。只留下弟弟一个人在路上小心翼翼地来往。
弟弟始终没说过放弃,即便是遇到野兽而受伤也没说过。
在哥哥看来看来他就是个傻瓜,愣头愣脑的。只不过他爱着他哥哥爱着他们一家,所以他才会选择行走在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