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丢的金毛犬500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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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丢的小袋鼠作文500字
春天来了,万物复苏,小动物们也开始活动了。
在一片茂密的森林里,住着袋鼠妈妈和袋鼠宝宝一家人。
一天,妈妈对宝宝说:“今天天气晴朗,阳光明媚。我们一起去散步吧。”宝宝说:“好呀,妈妈。”他们出发了,走着走着,他们来到一棵高大挺拔、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旁,树下还开着五颜六色的鲜花。袋鼠宝宝趁妈妈不注意从育儿袋跳了出来,因为他在树下闻到了香甜的蜂蜜味。可是树太高了,不管小袋鼠怎么跳也够不着蜂窝。没办法他只好放弃,转身去找妈妈,但发现妈妈已经走远了。小袋鼠急的哇哇大哭,哭声被小猴子听到了,小猴子好奇的过去问:“小袋鼠,你哭什么啊?”小袋鼠上气不接下气的说:“我找不到妈妈了。”小猴子忙安慰道:“你不要哭了,我送你回家吧。你先告诉我,你家是什么样子呢?”小袋鼠说:“我的家是一座紫色的蘑菇房子,旁边还有一片绿油油的草地。”听了小袋鼠的描述,小猴子安全的把小袋鼠送回了家。到家后小袋鼠说:“谢谢你,小猴子。我送你一点你喜欢吃的水蜜桃。”说完小袋鼠马上进屋去拿,当他出来的时候,小猴子已经走远了。
这时妈
可爱的金毛犬作文500字
我有一个好伙伴,名字叫哈利,它是一只金毛犬。哈利虽然才一岁,个头却非常高大,一身亮闪闪、金黄色的毛,又顺又滑,眼睛大大的、圆圆的,像两颗晶莹的黑宝石,又长又大的嘴巴里是两排锋利的牙齿,两只耳朵总是耷拉着,一有动静的时候,就竖起来。天气热了,它的大舌头就会一直伸在外面,一颤一颤地喘着粗气,非常可爱。
哈利很爱干净,无论什么季节,每天都去门前的河里洗澡,洗完后用力地甩甩毛,再在草地上打几个滚,趾高气昂地走在路上。碰上小区里的熟人,还要跑去跟前打个招呼,展示它的英姿。
哈利是个能吃的小伙子,从不挑食,而且吃起饭来非常专注,一直用眼睛观察着周围,生怕有人来抢它的食物。如果吃它最爱的骨头,它会先把骨头一块一块地叼进狗窝藏起来,吃完其他食物再趴在窝里慢慢啃。
哈利非常温顺、顽皮,对人类很友好。我每次回到家,哈利先是兴奋地叫两声,然后跑到狗窝门口着急地等我给它开门。冲出狗窝马上扑向我,把两只前爪伏在我的肩膀上,来一个深深的拥抱。之后就像跟屁虫一样的围着我转来转去,一刻不离。每天上学哈利总是趴在门口忧伤地看着我,带着一丝失落。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哈利,大家是不是也很喜欢它呢?【公众号:宋奕萱】
第一次走丢作文500字
听到这个题目,大家一定会觉得奇怪,走丢还有第一次,难道还希望有第二次吗?这里我先向叔叔阿姨卖个关子。
礼拜天我和爸爸约好去江边公园玩。天气很好,我们带了帐篷、水和食物就出发了。我们找了一块干净的草地,搭起帐篷,吹着微风,闻着花香,好舒服啊!我在草地上蹦啊跳啊,玩累了就在帐篷里吃东西,吃着吃着,我竟然睡着了。也不知道睡了多久,等我一觉醒来,发现爸爸不见了。我有点慌,走出帐篷找爸爸,可边上没人,我更慌了,有点想哭了,我用力叫爸爸,可没人应。我想哭,想爸爸,可我去哪里找呢?我该怎么回家呢?我走丢了,迷路了怎么办?怕见不到爸爸,怕遇到坏人,我该怎么办?
正在我慌乱的时候,走来一个叔叔,他蹲下来问我,是不是走丢了,他可以带我去找爸爸,我很高兴,把手伸给他。这时我忽然想起学校老师教过,走丢了怎么办?可以和陌生人走吗?万一是坏人怎么办?我马上缩回手,马上说:“谢谢叔叔,我没有走丢,爸爸去买水了,马上回来了。”那个叔叔“哦”了一声就走了,边走还边向我竖起大拇指,我也不明白怎么回事。
就在这时,爸爸突然从帐篷后面钻出来,抱起我转圈,我的宝宝长大了,厉害了!
这就是我的第一次走丢。原来是爸爸在考验我。小朋友们,以后万一走丢
我家的金毛犬作文500字
我家有一只金毛犬可卡,叫豆豆。它有着一对小小的绿豆眼,身上的颜色接近面包色,真惹人喜爱。
2015年12月6日,豆豆出生于地下室,次月才来到我家。还记得第一晚它是在阳台上的纸板箱里度过的,但三天后它就有了属于自己的“小屋”。显而易见,它是多么喜爱自己的小窝,这里嗅嗅,那里蹭蹭,一副神气十足的样子,仿佛在说:“我的小窝多棒!”
豆豆它不仅可爱,还非常调皮。如果你骂它,它就会和你对骂,好像在说:“你才不乖呢,我乖乖的不能再乖了!”“汪汪汪!”然后翘着头,摇着尾巴,得意洋洋地走了。
有时它还会随地大小便,有一次它在客厅里拉了一坨大便,便被打了一顿,之后它拉了大便,就会耳朵垂下来,灰溜溜地走来走去。
再然后它有了个“小厕所”,可是它却养成了每次在外面拉完,便走到小盒子里站一站,再走出来的习惯。豆豆真是个天才,那不是多此一举,纯属唬人吗?
豆豆有时还会自己在沙发前玩耍,没事就在那转圈摇尾巴。有时和它说话,它会和你对话,我们说人话,它会用“呜”来回答你。刚开始,我还天真地以为它有了狼的基因。之后,它要是听到自己的名字前加一
第一次走丢作文600字
说起我的第一次,真是五花八门。最惊骇的当是第一走丢。
4岁那年夏天,妈妈带我去西安。妈妈在宾馆办理手续时,我看见旁边的一个“门”开了,从那里面走出来几个叔叔阿姨,那像个方块的“房子”,挺明亮的,还有有趣的大镜子,门一边的墙上有块闪着红色光亮的小牌子。我想到这房子里看看,就跑了进去。刚刚看完,想出来时,那“门”从两边往中间慢慢地
关上了。我出不去了,就我自己在里面,马上害怕起来,眼泪也不由自主地流了出来。
很快,“房子”往上“走”了!我更害怕了:坏了——我走丢了,也不知会到哪里!妈妈也一定焦急万分了。里面的小牌子的红字闪到“4”的时候,“房子”停了下来,门开了,我刚想出去,一看不是刚才和妈妈待的地方,一大姐姐走了进来,问我:“小朋友,你怎么自己在这里呀?”我看见大姐姐很关心我的样子,就忙说:“我没进过这里,想看看,进来后就关门出不去了。”大姐姐又问:“那你在几楼进来的,和谁来的啊?”我告诉了
丢作文500字
【篇一:丢作文500字】
时光的飞逝中穿插着事物的丢失,我却在无数次的得失中,学会了取舍。
对着暖融融的阳光,我无限怆然,耳畔欢乐的笑声,也仿佛蒙上了一层暗淡的铅灰。一如既往地,我被勒令不许出门,在好动的年纪里读那些枯燥的古书,烦闷便充斥于整个心间。每当我独自静默时,总会觉得那些本该留给快乐的时光就这样被我丢弃,消失在时光洪流中,无从寻觅。
直到我上了初中,我之前的一些看法也随之改变:许多古文之前我背过,再背时就很轻松了。因为这点,我的心理渐渐起了变化,开始觉得之前的付出总算是有了点回报,而那些丢失的时光也多了一份前所未有的价值。对于小时候在古文上的努力,我也渐渐理解了它的好处,心里对那些时间的丢弃,也感到几分值得了。心理变得和小时候不同的是,对于儿时所读的古文,我开始有了一种莫名的亲近感。可我仍然感觉儿时游戏的时光太少,不同的是,我明白了那些“被丢弃”的时光的价值,心灵更在日积月累地沉淀中受到了洗礼,变得不再浮燥,在学习时,也容易了许多。
因为从小读古文,现在我对文言文的理解力逐渐增强,在学习语文时觉得容易了许多,因此我的语文成绩不算差。闲时我静静地想,觉得古文应是功不可没的。至于之前的“被丢弃”的时
读《乌丢丢的奇遇》有感500字
近期,我读了一本充满爱的书——-《乌丢丢的奇遇》,书的作者是中国著名的儿童文学家金波,这本书的爱令我回味无穷。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独脚大侠”乌丢丢是布袋爷爷的木偶,它丢失了一只小脚丫,被一个叫珍儿的跛足小女孩捡到,之后,珍儿将他自己的家中,得到了一个身体。不久后,他不辞而别,擅自闯入吟痴老人家中。后来乌丢丢明白了:别人给予了他人的爱,你要懂得用爱去回报。最后乌丢丢为了救珍儿,葬身火海,可是因为它懂得别人对它的爱,变成了珍儿那条跛足,不过珍儿永远都不会跛足了。
我最喜欢文中的小脚丫乌丢丢,从它的身上我读到了一种回报他人、牺牲自我的精神。它的这种精神表现在珍儿为救小狗,被围火海;乌丢丢凭己之力,舍身救人。知道吗?在我最喜欢的第十四个章节中,乌丢丢用爱将珍儿那只冰冷的脚温暖,它——-乌丢丢,为了珍儿,永远走了,不过它,永远在珍儿的心里。
是的,生活中,我们需要这样的精神特质,就像我们生活中的那样知恩图报。比如说父母养育了我们,我们要回报他们;也比如说,同学帮助你解出了一道难题,我们也要回报。跟何况是爱,像珍儿和乌丢丢那样。
我喜欢《乌丢丢的奇遇》这本书,它将伴我一路成长…
乌丢丢的奇遇读后感500字
我的好朋友曾小明可是个超级“学霸”,他特别爱看书,任何书到他手里他就想马上“啃”完就好,我幸运的从他手里借了《乌丢丢的奇遇》这本书,我迫不及待地“啃”起来……
我一口气看完金波爷爷写的《乌丢丢的奇遇》这本书,主人公乌丢丢的一系列遭遇,让我感慨万分。
这是一个美丽而忧伤的童话故事。乌丢丢本是一只根布袋爷爷演木偶戏的独脚丫,不小心被布袋爷爷弄丢了,给跛脚的珍儿捡到,并把它装在自己的丑娃身上,让乌丢丢得到了新的生命。乌丢丢因想念布袋爷爷与珍儿不辞而别,溜到吟痴先生的家,与吟痴先生发生了一系列的故事。最后,珍儿学校的一场大火,乌丢丢为了救珍儿失去了生命,把自己唯一的一只小脚留给了珍儿,使它的生命有了延续,让珍儿得到了健康。
看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爱是多么珍贵!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要彼此真心待人,爱无处不在。记得有一天放学,突然下起了倾盆大雨,我被困在了教室里焦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住在学校附近的一位同学毫不犹豫地把伞借给了我,我感动极了!没过几天,这位同学忘记带文具盒了,刚好我有多余的笔,我马上主动把笔借给了他,他同样开心地对我说了声:“谢谢!&r
丢还是不丢?作文
我是一个非常邋遢的人,我什么事都懒得做,房间里乱七八糟的。枕头放在一旁,被子乱七八糟地堆成一堆。桌子上的课外书和字典,语文书,数学书,英语书等等,作业本啥的都毫无秩序,乱七八糟地堆在书桌上。
抽屉里放的东西也是没有规律的,不会分类。随便一大把抓起来一丢,嗯,收拾好了。
每当同学或者是表姐,谁来到我们家都会来一句:“呀,你房间咋那么乱啊!”再到别人家去看看,好干净啊,书都是分类的放在一旁,枕头放在床中央,被子叠好了放在枕头旁边,课本整整齐齐地放在书包里,课外书在书面上有高到低的分好放好……
我终于,打算把这个房间整理一下了。我拿来了扫帚等打扫用的工具……
拾好,这一准备丢入垃圾桶的那一瞬间,我犹豫了。
我竟然有那么一个想法:不要把它丢掉,那是小时候用的东西,以后长大了回念一下也好啊,丢掉了,空荡荡的。
什么也没有我的手上拿着一大堆书,手悬在半空,迟迟没有把书放进垃圾桶里,就这样拿着书,一直停留在空中,滴,滴,滴……几秒钟过去了,我把书上的灰尘擦去,按照年级上下册的顺序摆好,放在了书桌下面,用一个袋子装好。
待我年过七旬时,看看我小时候写的邋遢字,是一件
金毛犬作文400字
都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所以,我非常喜欢外公养的金毛犬。算起来也有两个月没见它了。我特别想念它。
这条金毛犬的名字就叫金毛。它有一身油亮亮的,金黄的毛。眼睛又圆又黑像两颗黑宝石。耳朵耷拉着,像两把小扇子。鼻子是一个三角形。它张开嘴巴,就会露出长长的舌头。尾巴又长又粗,稍微向上卷。走起路来屁股一摇一摆,显得十分滑稽。
有一次,我正在吃鸡腿,它在开心地玩球。突然,它转过身,朝我走来。我想:这家伙一定闻到鸡腿的香味,来找我了。果然,它蹲坐在我面前,张开嘴巴,伸出舌头,一副想吃的样子。我假装视而不见。它朝我“汪,汪,汪”叫了几声,像在对我说:“小主人,我也要吃。”我看它这副想吃的样子,就掰了点鸡肉,扔在它前面,说:“吃吧!吃吧!”它立刻把鸡肉送进它的嘴里。吃完了鸡肉,它的眼睛又盯着我手中的鸡腿骨头。我马上理解了它的意思,但要逗逗它。我手拿着骨头放在它的前面,当它要吃时,我故意把手举高。但是,它一跃而起,咬住了骨头。我放开骨头,摸摸它的头,说:“真棒!”
我真的太喜欢这条金毛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