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娘读后感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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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娘读后感600字
母爱似水晶,晶莹剔透;母爱如阳光,温暖舒服;母爱像春雨,滋润心灵……有种母爱叫温暖。
寒假里,我读了一篇文章《疯娘》。文中讲了有个疯疯癫癫的女人流落到我们村,奶奶为了让家里“续上香火”,就让父亲把她娶回了家,可等她把“我”生下后,奶奶却狠心将她赶出家门。五年后,疯娘回来了,为了“我”闯了不少祸。最后为了给我采摘野鲜果而坠落山崖,“我”流着泪把大学录取通知书插在疯娘的坟前……
我读了这个故事,深深被文中的亲情所打动。天下的母亲都是一样的,我的妈妈何尝不是这样呢?有种母爱叫温暖,让我时时沐浴其中。
那一次,寒风呼啸,如刀子在脸上划过,非常难受。我放学后站在一棵大树旁,静静地等待着妈妈,一会儿眼前出现了妈妈的身影。“妈妈!”我一边叫一边坐上电瓶车,看到她的脸庞冻得通红,比熟透了的苹果还红。我坐上了车,寒风被妈妈挡住了,我一点儿也吹不到。妈妈又取出了一瓶热奶茶,转过身一边给我戴上帽子一边说:“喝吧,妈妈自己泡的,营养卫生!再说下课出来渴,天凉了喝这个舒服!”我
《疯娘》读后感600字
推荐母爱,是许多作家笔下永恒的话题,读了这篇文章,让我看到了一个母亲的形象,感受到了一个疯子母亲那单纯的内心世界。当听完了那篇文章,也看完了那篇文章,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忍着,将徘徊在眼眶里的泪珠强咽了回去。母爱,纯洁,又伟大的母爱……
作者的妈妈只是一个疯子,是一个人人讨厌,被人遗弃的疯子,是一个连猪草和稻草都分不清的疯子,她只是这样的一个疯子,她什么都不明白。
但是,把作者生下以后,她不单单是疯子,她是母亲。一个深爱着自己的儿子的母亲,一个普普通通的母亲。在被婆家赶出之后的5年来,她始终没忘记自己的孩子,没忘记在5年后相遇的一天把找到的气球送给她只抱过不到三分钟的孩子,没忘记爱他,没忘记在他受人欺负的时候,站出来保护他,哪怕得罪了别人。
虽然,她只是一个疯子,跟正常人有些区别,虽然,她让作者喊她一声发自内心的“娘”,付出了许多代价,但她至始至终都爱着她的孩子,深深地爱着,毫无怨恨地爱着。就连这样的一个疯子也有如此真挚,伟大的感情,而我们的母亲不也是这样爱着我们吗?让我感动的是,那疯娘为了儿子可以不顾一切,可以每天走上20多公里的羊肠山路,风雨无阻。可以为了孩子喜欢吃野鲜桃,而失去了生命。读到&
《娘啊,我的疯娘》读后感700字
初次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禁不住潸然泪下,我只能用通俗的语言来表达我读完这篇文章后的感受—非常感人。在生活中,我并不是一个善感的人,而这篇文章却深深地感动了我。
这儿篇文章讲的是:一个疯癫的女人来到了一个村子里,家中的父亲因直至35岁还没媳妇,奶奶为继香火便把她留了下来,后来生了一个儿子(我),母亲仍然过着每天被人打骂的日子,做事情也不理智,而母亲对“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非常清醒。除了母爱,无法解释着在医学上的破译。“我”上高中时,母亲为我送饭。有一次,在回家的路上为我摘桃子而掉下悬崖摔死了。不过,“我”后来也考上了大学。
这是一位平凡的母亲,甚至是一位被人们看作疯疯癫癫的母亲,但是她以不平凡的行动告诉着人们什么叫做无私的母爱。那是人世间最神圣、最伟大、最无私的母爱,是历难中的真情流露。
想想我没自己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啊!是我们的父母让我们有如此幸福快乐的生活。最近,经常听道我那快要上一年级的妹妹嘴里念叨着老师新交给她们的诗歌—“爸爸是棵大树,妈妈是棵大树,我是一只快乐的小鸟,在两棵树间飞来飞去……”
是啊,
读《疯娘》有感400字
母爱是天地间最无私、最仁慈的爱,我是从《疯娘》中感受到的。
故事讲述了23年前,有一个疯疯癫癫的年轻女子流落到了我们村,奶奶为了给家族续上香火,把她娶回了家。可待母亲生下了我后,奶奶却狠心地把娘赶走了。没想到在我六岁那年,离家出走的娘居然回来了。望着这个蓬头垢面的女子,我显得格外失望,对她十分冷淡。谁知在我高考时,娘竟为摘野桃给我吃而坠落山崖。看着倒在血泊中的母亲,我不禁失声痛哭……
这是一篇让人流泪的文章,读到这里我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但母爱并不是只有奉献出自己的生命才显示出她的伟大。
当我们生病时,母亲总会在床边守着我们,时不时摸摸我们的额头,眼中充满了疼爱与心痛;当我们因为没考好而失落时,母亲总会不停地安慰我们,期待着我们能破涕为笑……母亲的一言一行无不渗透出她对子女们的爱。
母爱是一本深奥的书,需要我们敞开心去认真读;母爱是一杯甘醇的酒,需要我们去细细地品味。母亲给予我们的爱如繁星之多,因此我们也要懂得珍惜眼前的母爱,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600字
看了沈石溪伯伯写的动物小说《疯羊血顶儿》,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血顶儿是一只盘公羊,为什么叫“疯羊”呢?因为它把盘羊引以为傲的俊美羊角磨成杆子一样向天刺,即便是看到了茹毛饮血的食肉兽也不逃,不但不逃跑,还在原地“咩咩”地叫着,似乎怕凶猛的食肉兽发现不到它!“自杀还要打广告?”沈伯伯这句话说得很不错,疯了哟,彻底疯了。读到这里,我对血顶儿这近乎疯狂的举动感到无比地震惊和好奇。
原来,血顶儿的妈妈叫猴戏,在刚刚产下血顶儿的时候,被阴险狡诈的黑母狼盯上,羊的幼稚期只有半个小时,过了半个小时小羊就可以撒开四蹄与母羊奔跑,可黑母狼就早早的扑上来了。
哎……造孽哟!
猴戏为了让血顶儿活下去,它只能和黑母狼同归于尽,为了拖延时间,猴戏把娇嫩的喉管往黑母狼嘴边送,让黑母狼解决自己。这一小部分时间足以让刚刚出生的小羊度过幼稚期,当黑母狼解决完猴戏,再次把凶恶的目光投在血顶儿的身上时,血顶儿已经跑远了。母爱的力量真是伟大,为了让自己的宝宝活下去,就算付出生命也在所不辞。
血顶儿忘不了那一幕,扎心扎眼的那一幕,复仇的火焰在它心底熊熊燃烧着,一次偶然的机会,它发现了黑母狼的三只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800字
血顶儿是只刚出生的小盘羊,它一出生就面临着死亡的威胁,它和它的妈妈被一只凶残的母狼盯上了。当它的妈妈为了保护它和母狼周旋搏斗时,被吓傻了的它却迟迟迈不开蹄子逃跑。终于,它的妈妈被母狼咬住了脖子,情急之下,它的妈妈用自我牺牲的方式,忍着撕裂脖颈的剧痛,将脖颈动脉的一腔热血喷溅在它的额头上,成功的唤醒了它的求生意志,妈妈惨死在它面前,它侥幸逃脱了。这是一个母亲在生死关头对孩子最后的爱的表达,它额头的那滩鲜血是妈妈对它的爱的印记。因为受了血的洗礼,它因此得名“血顶儿”。
后来这只小盘羊来到另外一个羊群,它开始慢慢长大,没事儿的时候,它天天将角抵在岩石上磨砺,强行将盘羊的那对弯角磨成了尖锐的直角,尽管它遭到了许多羊的嘲笑,可它毫不在乎,羊群里的羊们不会懂得它为母报仇的那份执着,它因此被同伴唤作“疯羊”。最终,懦弱的小盘羊变成了一只强壮勇敢的公盘羊。
若干年后,命运再次让它遇到了狼。不过,这次是三只小狼,面对三只小狼的肆意挑衅,出于愤怒它用尖利的角杀死了那三只小狼。小狼被杀后,母狼闻声赶来,四目相对的那一刻,“血顶儿”呆住了。原来这只母狼就是杀死它母亲的那只母狼,它们的眼中燃烧着各自的
红岩读后感600字
【篇一:红岩读后感600字】
读完了《红岩》这本书顿时我的心情变得非常的激动。只需看到封面上的那句话:“用鲜血染红我们的旗帜,”年轻的心,就此沸腾了,想重新回到那理想与信仰占领一切的年代。
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江姐被敌人审讯时,敌人把竹签钉入江姐的十指中,钻心的疼痛下,她傲然宣告:“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这句话已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中。那敌人的奸诈狡猾,共产党的坚定不移,让我感触良多。试想一下,在那潮湿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已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的与反动派抗争到底。
1948年年底,郑克昌奉命来诱骗刘思扬,但任务失败后,又伪装成同情革命记者高邦普打入渣滓洞,他妄图通过苦肉计刺探狱中地下党员的秘密。余新江识破了他的伪装,并借敌人之手除掉了这个计划。当解放军攻入四川,即将解放重庆时,徐鹏飞提前秘密杀害了许云峰,成岗,江姐等人。就在他们被害的前一天晚上,渣滓洞和白公馆同时举行了大暴动。刘思扬等同志牺牲了,但更多的
禅机读后感
【篇一:禅机读后感】
说起禅机,可能最先想到的都会是与佛家有关的、有深奥意义的言语,但是在阅读完朵渔的这部《禅机——1840-1949中国人的另类脸谱》之后,我才发现,原来那段早已离我们远去的时光当中,竟然透着这样浓的禅韵。
《禅机》分为悲风、迟暮、维新、共和、启蒙、枭雄、革命、国难、抗战、解放共十幕,期间讲述的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也没有多少振奋人心的场景,更多的是在那个特定的时代人们的历史叙述。初读时,我甚至还有些嗤之以鼻,如此这般的一本书,到底在哪个方面值得学校推荐给我们呢?但是,在文字的引导之下,轻视的心理挥之而去,余留下的,只有一阵一阵冲击心房的波涛。上至慈禧太后的后宫琐事,下至学员在学校中的聊天谈话,就是这些不被人们关注的、或者可以说是无趣的边角料里,任是谁也不会想到,禅机,就是这样隐蔽地匿藏于其中。
不要不相信,事实它就是如此的引人入胜却又让你摸不着头绪。林则徐,可以说是家喻户晓的名人,可是他当初竟会愚蠢地认为战胜英人的最佳方法,是断绝运送给他们的茶叶和大黄,而支持他这一理念的理由,竟只是他推断这会使英人排泄不通!这一舆论,若是放在现在,不就是相当于一道简单的证明题吗:已知四边形ABCD为平行四边形,AB=A
活着读后感
【篇一:活着读后感】
暑假里,我在妈妈的推荐下,读了余华的《活着》。
小说以“我”一位旁听者听一位老人讲述他过去经历的形式展开,老人用平静的口吻讲述了他自己充满悲剧色彩的一生。老人叫富贵,年轻时是一个地主少爷,经常在城里吃喝嫖赌,无所顾忌的胡闹很快让他倾家荡产,变成了一文不值的穷光蛋。他从此一蹶不振,日子越过越穷苦,但厄运总是追随着他的脚步。他的父亲在从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一头栽入了粪坑;为生病的母亲到城里买药时,他自己被抓壮丁,饱尝颠沛流离、飘无定所之苦之后,终于死里逃生,回到了家,但母亲已病故;儿子在一次意外的采血事故中被冷漠的医生夺去了生命;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失去了说话的能力终于长大成人却死于了难产;妻子家珍死于软骨病;女婿二喜死于工地的事故;死神连他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都不肯放过。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相继死去,他亲手埋葬了父亲,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四十年后,他仍然活着!并买了一头老牛,取名“福贵”,与它相依为命。
看完后,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活下去。想起初一时我们学过一篇寓言《落难的王子》,王子说:“凡是人间的灾难,无论落到谁头上,谁都得受着,而且都
狼图腾读后感
【篇一:狼图腾读后感600字】
王文宝
狼,是一个古老而又神秘的存在,是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存在,是一个自古就以奸诈狡猾形象存在的存在,但在一望无际的蒙古草原上,却是蒙古人的信仰。
一名知青,一次下乡插队,造就了一次奇妙的相遇,一场民族间的碰撞。《狼图腾》是由几十个关于狼的故事一气呵成的。天性桀骜不驯的狼,竟然被陈阵与众不同的“养”了起来,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内心其实挺纠结的,一边是坚持己见反对养小狼的蒙古族人们,一边是坚持留下小狼,相信会有奇迹发生的陈阵。或许我会支持陈阵多一点,毕竟这个想法从未有过,也从未有人实现过。正因如此,所以会成功也不一定呢。而天性崇拜狼的蒙古族人们,则认为狼,这个从战场里拼杀出来的种族,这个高傲残暴的如同地狱里的修罗一样的种族,这个被他(她)们敬仰,被他们当做高贵的图腾的种族,是不允许,不允许他们卑躬屈膝的对人类示好,不允许他们被人类俯视,不允许他们放下自己的傲骨!只因为他们骨子里就烙印上的浑然天成的高傲的尊严!尽管那只是一头刚出生的、懵懂的小狼!蒙古草原上的狼,宁可战死,也不能被人当宠物般圈养!这就是自古以来狼族的规则,同时,也是蒙古人的信仰。
刚出生的小狼,与平常的小狗没有什么区别,但是,渐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