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阳童年骆驼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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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阳童年雪地里作文450字
冬天来了,轻盈的雪花纷纷飘落。飘在我的手心渐渐融化,落在大地的怀抱慢慢堆积,洒在我的头顶像洒上了亮粉……
窗外的鹅毛大雪停息下来。虽然呆在家里有吃有喝,但是我看着窗外好不容易有条洁白的“地毯”。于是我和姐姐还有弟弟便迫不及待地来到了楼下的平地上。弟弟“唰”的一下做了个“飞鹰展翅”的模样,“扑腾”把身子插在雪中溅得雪花到处都是。我找了一块完好无损的地方踩了一个棒棒糖,老弟使出了“火眼金睛”,一看见棒棒糖就’嗖’的一下从“土坑”里跳出来扑到了棒棒糖上,还流着口水冲着我们笑!我们不约而同的“晕”到了。
玩着小着我们又开始打起雪仗来。我看弟弟弱,便“以大欺小”扔了两个雪球过去,才两个雪球就被我打倒了也太软弱了吧。刚滚了个“大皮球”想去对付对付姐姐,不料被她抢先一步说:“大胆敢欺负俺老弟!看招!”我也以“欺负弱小男子”的“罪名&rdq
冬阳包裹的童年
当太阳即将西落的时候,天更冷了。我紧裹了羽绒服,把脖子缩进围巾里。我要去赶车,急匆匆地走在莲花河畔,没有风,莲花河水面很平静。我的思维跟着我的步伐急速旋转,每天都感觉自己像是在跟时间赛跑,真想慢下来静享光阴,如同小时候一样。
三百六十五天是那么漫长,我一天天数着过日子,终于有一天,我娘让我穿上了花棉袄,我知道冬天来了。我问娘:“啥时候穿再厚一点的棉袄?”我娘说:“就你急,说穿还不快?”我有三个棉袄,薄的,厚的,加厚的,我娘总是让我按天气的寒冷程度更换。当穿上第三个棉袄的时候,我娘就会带我去集市上扯一块基调是红色的花布,让裁缝给我做一件套棉袄的褂子,好等过年的时候穿。我就是盼着快点穿上厚棉袄快点做件新衣服快点过年,可是童年的时光啊,怎么过得那么慢呢?
天越发地冷了,房檐上的冰溜子悠闲地垂在那儿,比较着谁的身材更妙曼。我的弟弟总是想方设法弄下一根来,含在嘴里当冰棍。他只对含着冰溜子和小伙伴“打蹦儿”和“抽转儿”感兴趣,而至于过年的时候穿什么衣服无所谓,清澈高远的天空下,我的弟弟跟伙伴们嬉戏在暖暖的阳光里。而我则在家里一遍又一遍地试穿着从裁缝那里拿来的新褂子
冬阳·童年·打雪仗作文500字
童年,不像花儿那样,凋谢后会重新开放;不像大树那样,树叶掉光之后会再长出来。但是,他让我们十分回味。我的童年最让我忘不了的是在那次冬阳底下打雪仗。
冬天来了,大雪纷纷扬扬飘落下来,盖在大地上面。我和我的小伙伴看到后,欣喜若狂,大家决定雪停了之后去打雪仗。过了许久,雪停止了,太阳出来了,我和我的小伙伴跑到外面,开始了打雪仗。
“我方为蓝方,你们为红方,只要被砸到的人就淘汰,到下一盘才能参加。”作为“孩子王”的我宣布完规则,游戏便开始了。首先,我方派出一名“大将”前去进攻,我们在后面掩护他,但我们在后面掩护不当,被敌方“炮弹”击中,淘汰了。接着,我的队友接二连三地“壮烈牺牲”了。我害怕了,只能在后面躲着。但是,我想了一下,战士杀敌应该冲锋陷阵,于是我决定和他们决一死战。于是,我便冲了出去,“冲啊,冲啊!”我喊着,但手中的雪球还未扔出,就被敌方“炮弹”击中了。淘汰了,敌方开心不已,还庆祝了起来。
第二局,我们用了新的攻击方式:引蛇出洞,我们让一员大将先出去,引出敌方。果然,敌方被他全都骗了
冬阳·童年·年糕作文800字
在我的记忆中,童年是在年糕的清香中度过的,外公外婆打年糕的身影早已定格为一幅画,印在我的脑海里。
过年之前,乡下人家都要打年糕,储存到过年时和年后吃。我们家也不例外,外公外婆把米混合水,在石磨里磨成米浆,又蒸成了年糕粉,揉成团后就要开始打年糕了。我最喜欢这个时候了,因为年糕团热热的,韧韧的,既是散发着清香的玩具,又是美味的食物。外婆把年糕团放到一个石槽里,外公举起大木棰,开始往下打。“啪——啪——”每一次打下去,就会在年糕团上留下一个洞,这时,外婆就会马上把旁边的年糕团往洞里填。外公那富有节奏的动作把我迷住了,我的眼睛也不由自主地跟着木棰一上一下,一上一下……我看着那个年糕团,多想拿一团来玩啊!可是又怕被木棰砸到手,只好眼巴巴地盯着。
外公有时候打累了,总有停下来歇一歇的时候,那时我便有机可趁了。我趁外公喝水的时候,飞快地伸出手去,揪下一大团年糕,拔腿就跑,手里捧着那一小团年糕,脸上绽开了忍不住的得意,仿佛是捡到了什么宝贝似的。
找一个僻静地方坐下来,我开始用年糕团捏小动物。长长的鼻子,墙一般的身体,四条柱子似的腿……一头
冬阳·童年·农田作文500字
蝴蝶随风飞舞,蜜蜂左飞右飞,落到一朵花上,满身的绒毛,浑身散发着金光,停在上面不停地吸食花蜜。
一束冬阳射进了爷爷的农田,昨晚刚下了一场大雨,露珠在叶片上滚动着,好似水晶球在绿毯上散发着光耀。我站在窗前,望着远方之蓝,低头看绿色之田,回味着,享受着这田野带给我的无限欢乐,迎接新一天的第一束冬阳。
我走在田野上,嘴角咬着一根不知名的小草,躺在天地之间,一线之隔的地方,天上鸟飞,地上虫叫;天上云飘,地上草舞,我沉醉其中,仿佛所有烦事化为乌有。天地融为一体了,小鸟欢呼着,飞驰着,在天上不停地画着一张一张的画。
动物无忧,人又何偿不是无虑呢?在这境界里,我就好想让时间停在这一刻。我不禁低吟起:“天地万物何忍别,苍穹碧草话冬阳。”所有东西都是自由的。冬阳要大就大,苍穹要高就高,谷穗要长多高就长多高,黄瓜要长多大就长多大。这里只有喜无忧,只有乐无愁!
这是绿色的天堂。我无限钟情陪伴我度过童年的事物,是他们让我感受到童年是存在的。冬阳又一次沐浴着我的身体,童年往事历历在目,有喜有忧,喜时高吟:“桃花流水窅然去,别有天地非人间。”忧时低呤:“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它是我童年最深处
读《骆驼》有感
这本书讲的是骆驼的内心世界,人的内心世界和骆驼与人之间的交流,有些情节会让我们很感动,会让我们更了解骆驼的内心,这也是杨志军妙笔生花的所在。
书中塑造了许多鲜活的,有个性的人物,并且选择骆驼中的美驼来作为主角,我最欣赏的几个角色是格尔穆、格尔穆的主人库尔雷克,还有库尔雷克的的儿子大柴旦,这些角色是特点鲜明的,他们高尚的心灵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品质,而这里面也有反面角色察汗乌苏,他胆小、懦弱,不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这样的人物形象恰巧衬托了其他人的英勇。让我们体会到了故事中浓浓的情谊,也体会到了作者用笔的细致。这本书的主要的内容是:格尔穆深爱着乌图美仁,乌图美仁也深爱着它,它们经过了许多事,却还是没能相见,最后,它们双双跳入了悬崖,永远的在一起了。
库尔雷克是我比较欣赏的人之一,它是一个伟大的、助人为乐的人,他深爱的女人娜陵格勒正在被迫嫁给察汗乌苏,来宣传喜马拉雅山大招募的谷子被蛇咬了,只有奇药喇嘛一枝花才能救她,于是库尔雷克让他的儿子大小柴旦去求娜陵格勒了,自己担心的去找喇嘛一枝花,因为那些和尚们只有看在他的面子上才会给他这宝贝。这样,虽然救了谷子的命,但库尔雷克永远的失去了幸福,他明知道让两个孩子去是没有太大希望的,但他这种舍己为人的态度值得我们学
阳·冬
冬的风是刺骨的,冬的阳光的温和的,它不像春和秋忽然寒冷忽而暴晒。它更不像夏天一像总是那么的炙热。
冬天的阳光他犹如一名战士不卑不亢,将大地照亮,但她又像一位少女充满年轻的朝气,但却不如夏天的阳光一般,夏天的阳光他更加像一名少年,年轻更加富有朝气却又更加的狂躁。
我在家的窗台开向外面,看着外面来来往往的汽车和络绎不绝的人们,我家住的比较高,从上往下看去,车如同小孩的玩具遥控车一样,人如蚂蚁一样。
阳光映射在大地上,让人感觉到无限的美好。忽然有一点阳光照在我的脸上,我,我感受到了温暖,我闻到了阳光的味道,这突然让我想到了一件事,那是在学校的时候,学校举办了读书分享会,有一个老师说了她与一个学生之间的故事,他们因为一件小事而认识,却因为一本书而结缘,那本书叫阳光的味道。当时我还在想阳光有什么味道,阳光就是阳光啊会有什么味道现在的老师就知道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还在心里小小的翻了一下白眼。
从那件事过了大于半年的样子,阳光早在我的脸上,让我忽然想起了这件事情。虽然我不知道那位老师是在什么时候,但我在冬天确确实实感受到了阳光,在冬天闻到了阳光的味道。是如此的不同。
在阳光下的人们显得如此的小,而阳光却将大地,将我们不分彼此的全部照亮。
阳光照在大地上,照在我的脸上,
冬作文
冬,寒冷却又美丽。
清晨,我微睁开朦胧的睡眼,向窗外望去。白茫茫的,此时我便知道,雪精灵在昨日晚上又悄无声息的来了。我穿的严严实实的去洗漱。
我在书桌前,抱怨着这寒冷的天气:都怪这死天气,让我懒惰的不知道多少回了。但这是没有用的,就连此时太阳出来也无济于事。我倚窗望着,是大街上人来人往,是小孩欢声笑语,是一片年将至的景象。我逐渐被吸引,转而望向了山上。
那儿几乎被白雪笼罩了,可仍有松树在那儿站岗,日复一日的。再向远处望去,哇!大山是雪白雪白的,在阳光的照射下,闪出像金子般闪耀的光芒,此时此刻,我感觉到的是:远处就像是一座满是金子的山。没错,“是金子总会发光”,大地总算在冬季发光了。
晚上,远处的雪有发光了,当然不是像早晨的光。那是夜晚的光,亮也不算亮,暗也不算暗,那也不是月亮的光,它就是来自那一片雪。
我爱冬季,爱这雪,虽然它寒冷但它美丽。
骆驼作文450字
骆驼,我们很少见过,但,从各种书我们可以了解到,骆驼的生命力很顽强。
骆驼披着一件棕色的驼绒大衣,两座驼峰是它最引人注目的地方,驼峰可以承载货物,还可以为自己储存脂肪和水分,他有一双厚厚的脚掌,走在滚烫的沙漠里,就不容易陷在里面。它可以两周不喝水,一个月不吃一点食物。真不愧为“沙漠之舟”。
骆驼是古代丝绸之路重要的交通工具,虽然马跑的快,但是如果没有食物,他一下就会死去。但骆驼不同,它顽强的生命力,可以让它走很久的路。它顽强的品质真让我敬佩。
每当我在电视或书本上看见骆驼,我就会想起刘伯承。
刘伯承在二战时期,被炮弹打伤了眼镜,身上也有许多伤,可医生为他治疗时问:“他要不要打麻药?”他顽强地医生说:“不用,把麻药留给别人吧!”医生被他的顽强感动了。当医生为他开了七十二刀时,他用双手紧抓床单,手上青筋暴起,脸色苍白,终于结束了。医生关心地问:“你知道你被开了几刀吗?”刘伯承坚定地说:“七十二刀!”医生激动地说:“你真是一个会说话的钢板啊!”
我敬佩骆驼,但我更敬佩刘伯承,因为他们都有顽强的品质。希望所有人都能有这
骆驼作文700字
在我心中,喜欢的动物有很多,有恩爱的双角犀鸟;有凶猛的雪豹;有爱子的豺狗等。但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骆驼了,它有着褐色的、浅黄的、灰白的皮毛,四肢粗壮,头小、颈长、躯干大。它的身高一般在1.8~2.3米,体重也在300~690千克,通常分布在亚洲、印度及北非。
我很喜欢骆驼不仅因为他非常的懂感情,非常的懂得欣赏音乐;更因为它有忍辱负重,吃苦耐劳,坚持不懈的精神!
骆驼之所以被人们称为“沙漠之舟”是因为它的忍耐性——耐渴、耐饿、耐热。骆驼的胃里有两个水囊,能储存很多的水;两座高高的驼峰,可储存100多千克脂肪,必要时可以变成水和能量,维持骆驼的生命活动。它们在沙漠长途行走时,常常又饿又渴,骆驼的脂肪便会分解,提供营养和水分。它的耐渴也有很多小绝技,可以使它不饮水也能生存2周,并且还可以走几百公里的路呢!它的排尿量少,在夏天一天只排出一升左右的尿,出汗也非常少,鼻腔还有吸收气体中水分的功能。骆驼真是神奇的动物!不愧为“沙漠之舟”的美誉!如果你以为这就是全部,那你错了!骆驼甚至在丧失肌体含水量的四分之一是仍能保持血液量和血液浓度而不会死亡。骆驼的耐热性在沙漠也是一大奇迹!它可以在十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