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人日记500字梗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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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日记》读后感500字
鲁迅,原名周樟寿,字豫山,后改名周树人。《狂人日记》这本书的作者也就是鲁迅所编写的。
《狂人日记》主要收集了鲁迅的三个白话小说:《呐喊》、《彷徨》、《故事新编》。由各种故事表达了封建社会对人们的压迫和迫害,讽刺了当时被封建社会所感染的人们,也让我深深的体会到了旧社会的黑暗。
就拿《呐喊》里的一篇散文狂人日记来说。
这篇文章中写了“赵富翁”和“七八个人”交头接耳的议论“我”,脸色铁青,家里的人都装作不认识“我”,他们的眼色,也全同别人一样。佃户村里的一个“恶人”被村民打死,几个人挖出他的心肝,用油炒了吃,于是“我”就认为他们也要吃“我”,大哥找了一个老头子给“我”诊一诊,“我”认为老头子也是刽子手扮的,让“我”静心养一养不过是想养肥了吃“我”。后来又认为“哥哥”要吃“我”。
这篇文章里提起了好多次“吃人”,也许看起来就像是
读《狂人日记》有感450字
今天,在妈妈的藏书箱中找到了:一本厚厚的书,不知道为什么,摸着书,有一种怪舒服的感觉。我一看书名:狂人日记。我吓了一跳,狂人?我又仔细看了一下,发现了一个字眼:鲁迅著。我像是得到了什么保证是的,立刻翻开书,读了起来。
《狂人日记》这本书通过对狂人内心世界的真实描写,表现了作者对封建礼教以及思想的反对,毫无掩饰地把黑暗社会当时“人吃人,同胞互相残杀”的现象揭露出来;小说中充满了鲁迅对中国的未来和人类的前途的深深的担忧,字里行间流露出鲁迅先生对旧社会以及国民党反动派的无比憎恨,以及鲁迅先生对旧社会的期盼和担忧,尖锐地把矛头指向了黑社会的社会危机。
从这篇短篇日记体小说中,我了解了当时黑暗社会的动荡不稳以及劳动人民走到哪摔倒到哪,最后为了生存只能人杀人、人吃人的可怕思想,明白了民族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甚至高于所有的一切的道理。
虽然经过中国共产党的八年抗战以及对中国思想的改革开放,传输新思想后,中国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鲁迅先生在当时黑暗社会勇于揭露社会丑态的勇气以及民族利益高于一切的可贵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读《狂人日记》有感1000字
众人皆醉我独醒,举世皆浊我独清。
——题记
狂人何其狂也!竟以为兄弟亲友、左邻右舍都预谋着要吃他。狂人何其智也!竟透过礼教的重重迷雾看透了这个世界的吃人本质。狂人何其惨也!竟最终也免不了狂病“痊愈”,被世界彻底吃掉的命运。狂人啊,何不一狂到底?
《狂人日记》仅记两天,却出现了32处“吃人”。在每一处“吃人”的铅字下面似乎都能看到一个颤抖的灵魂,它恐惧,它也愤怒。当狂人听说邻村佃户吃掉地主的心肝时,他“从顶上直冷到脚跟”,终于开始认清社会的吃人本质。周遭的人都向他露出獠牙,因为他不再受封建礼教的束缚,逃脱了所有人共同的枷锁。愚昧而麻木的灵魂不能容忍这种对已经同化了自己思想的锁链的挑战,所以,不论用嘴,用手,或是其他方式,吃掉他,吃掉这颗渴望自由的心。
“狮子般的凶狠,兔子般的怯懦,狐狸一般的狡猾。”这是鲁迅笔下赵家的狗,可这条土狗身上却深刻的显出人的影子。千年的封建思想植根于人们的生活,三纲五常和腐朽的文化在每一个愚民身上烙下的痕迹不可磨灭。每个人只是匍匐着,低着头,从不肯望望头顶上的太阳。他们认为老的,旧的就
“狂人”日记500字
哪个班没有“狂人”?若说我们班,这个称号非陈昊坤莫属了。
刚转入4班,我就发现,他与众不同,用一个字形容他就是“狂”。
叮铃铃,下课了,我迫不及待的把书本往桌子上一扔,将笔往铅笔袋中一塞,准备叫上陈昊坤到操场上疯跑。刚走到他那里,他却还在写作业,我问他:“写什么作业呢?下课了我们去放松放松吧。”他却答道:“早点写完作业,回去好有时间复习功课呀。”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陈昊坤周六日堆满了课外班,而没有什么时间复习功课,他却可以从百忙之中挤出那么一点时间去复习,这就是陈昊坤,一个视学习知识如生命的“学习狂”。
他还是一个爱读书的人。上课偷偷读书,下课专心致致的看书,就连午休这段时间也不肯放过,把书藏在桌中,偷偷读。当他看到别人有一本好书时,会“不择一切手段”,好说歹说把书弄到自己手中去读,这就是陈昊坤,一个嗜书如命的“爱书狂”。
他的体育,在我们班数一数二,他那强健的体魄、健美的臂膀、灵活的双腿,以至于他在50米中取得7秒3的优异成绩。在与张添皓这种力量大神级别的人物对抗中,能一招制敌,这就
写作品梗概作文500字
《爱丽丝漫游仙境》梗概
在一个奇妙的下午,天空中飘漫着一丝淡淡的甜味。爱丽丝与她的姐姐一同在草坪上度过这漫长的下午,但姐姐只会一味地读书。爱丽丝早已厌倦了,独自起身准备去哪儿玩玩,而就在这时,一只怀里揣着一块怀表,会站立的白兔在远处山丘跑过。爱丽丝飞快地躲在一棵大树后,白兔不一会儿就跑到跟前,令她惊奇的是,白兔正在说话,爱丽丝跟随着白兔,一不小心滑进了兔子洞,开始了一场奇妙的梦境旅行。
梦中不仅有欢乐、奇怪,还有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比如有许多会说话的生物,以及一些会活动的纸牌士兵。回家的路上她遇见了会隐形的柴郡猫、爱睡觉的睡鼠和总是哭泣的素甲鱼,本以为就要结束了,但她遇见了红心王后,王后的脾气十分暴躁,古怪的地洞下,所有人都疯疯癫癫,脾气古怪又像得了什么怪病,只有爱丽丝一个人头脑清醒,而地下的人却感觉她才是怪人。而暴躁的王后本就不喜欢爱丽丝,这里所有的人都排斥她,所以王后命令纸牌士兵将爱丽丝抓回宫殿,她一次又一次凭借自己的智慧得救。红心女王十分生气,因为士兵们翻山越岭也没有找到爱丽丝。
在千钧一发的最后危急时刻,爱丽丝被惊醒,虽是一个梦境但完全体现出了一个孩子的童真,聪明伶俐,天真活泼,她总会口无遮拦,当着老鼠的面谈猫,而伤了老鼠的心时,又用小
我本楚狂人作文800字
“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
极爱太白的这两句诗,亦是极爱诗中洒脱的情致。努力过,失败了,仅只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扬长而去。这是一种风骨,是忠于自己生命最深刻的不羁。
余光中从评价李白“绣口一吐便是半个盛唐”。我却认为太白真正启迪人的不是所谓饱含盛唐气象的诗歌,而是让人敬佩的精神:是少年仗剑去国辞亲远游,立志要扬名立万。是“莫怪无心恋清境,已将书剑许明月”的热血赤诚;是得意之时“人生得意须尽欢”的豪迈;更是遇挫时虽也叹“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却仍不失“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之自信。
又何止是李白!先就有王勃“东隅已逝,桑榆非晚”“岂效穷途之哭”;后又有柳永虽怨“黄金榜上,偶失龙头望,明代暂遗贤”却依是“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的自在逍遥;更不论欧阳修不迎世俗“偏就做个醉翁,忠于风月半刻”,以及苏子虽是“问汝平生功业,黄州惠州谵州。”却依然笑言&l
我的狂人一家作文500字
我家有四个狂人,分别是“劳动狂”的妈妈,“工作狂”爸爸、“画画狂”姐姐和“学习狂”我。
“劳动狂”
妈妈是这个家的“主政”家里的一切活全是她干的,早上,六点起床的妈妈一醒来就去弄早餐,送好我之后……干活去了!这就来劲了,妈妈把一盆的衣服拿去洗,冲一下,刷一下。洗好衣服拿到阳台上晒,把衣服晒。自己却又打包、拖地、烧草……真是“劳动狂”。
“工作狂”
我的爸爸是个十足的工作狂,常常到外地工作,他去过北京、杭州、内蒙古、湖北……在各个地方工作,“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这不!爸爸可是总经理。每天最早也要七点多下班,忙的不行,一会签收,一会谈话,又去看标牌,一个个电话不停的响着,“王总!”这回又有人来了,可真是忙的不行呀!
“画画狂”
姐姐是“四大狂人”中最有耐心的,我的姐姐是个“画画狂&
我家的狂人作文800字
《吾家狂人》即将粉墨登场,且听我细细道来……
“减肥狂”老爸
老爸三不五时地低下头看地上,却总被自己“凸”出的肚子挡住了视线。我见状,一脸好奇地问:“爸爸,你的肚子这么大,好像猪八戒!里面装了什么?”老爸总是耍我:“我的肚子里装的当然是知识啊!”我坏笑道:“不是吧?应该是肥油吧!还是赶快减肥吧!”可是他总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最近,老爸突然心血来潮,狠下决心要减肥。“听说跳广场舞可以减肥。”爸爸小声地喃喃道。往后几天,只要夜晚小区里的广场舞音乐一响,你们便可以在大妈群中发现一个格格不入的身影。好景不长,老爸又恢复了惰性。我又拿老爸开涮:“书上说吃萝卜和冬瓜也可以减肥!”老爸瞪圆了眼睛:“真的?吃东西能减肥?那不就一举两得!”于是接下来连续一个星期的饭桌上,都可以看到萝卜和冬瓜的身影……
“购物狂”老妈
在我的印象里,只要妈妈一上街,就没有空着手回来的时候。每次去商场,妈妈总是牵着妹妹
“狂人”的念想作文900字
惨淡的月光下,狂人小心地翻开那沓陈年的流水簿子,在文字的夹缝中细细搜寻,竟发现满纸的仁义道德全是“吃人”二字。他惶恐不安,唯一的念想却只有四个字“救救孩子”!
孩子的人生是一个活色生香的圣境,他们从一个静定的起点出发,而他们的目之所及便融注于心灵的圣水中,成为未来的一部分。
因而,让孩子们的眼中流动着真善美的光彩,照亮他们的未来应是我们不可遗忘的念想。
狂人虽已停留在过去的时代,而他的念想却并不过时。犹记得,在亚先基火车站,望着捡煤渣的孩子,托尔斯泰留下的眼泪;在广州的小巷中,望着做手镯的男孩,龙应台的抚摸和沉默不语;在西伯利亚的街头,望着衣衫褴褛、四处乞讨的孩子,赫尔岑的低头叹息。孩子本应是春日阳光照抚的第一朵花苞,而他们的眼中却过早地蒙上了黑暗的阴影。
他们在前行的泥泞中挣扎,映入他们双眸的却是世间的残酷与世人的袖手。当美好的存在不复,如此,孩子的未来是否还值得期待?吾本愚拙,望君图之。
记不记得翠翠?那样野性如山间之鹿的女孩,若非湘西茶峒之灵气,凭什么雕琢而成?是白浪滩头,鼓棹呐喊的乌篷船;是苍崖翠壁,妍妍欲燃的杜鹃花;也是长亭外,老林边,欢啭吟呀的竹雀。记不记得阿发?那个纯真如璞玉的男孩,倘无乡间
《活着》梗概作文600字
在《活着》一书开写的十年前,作者余华在农村的一块地里散步看见了一位唱着高歌的老农,出于好奇,便走上前去搭话,在对话过程中,老人给余华讲起了自己的经历。
老人名叫徐福贵,原先是个地主的儿子,但他一点儿地主气质也没有,还整日出去赌博。直到有一天福贵把家产全部败光了,只好带着一家老小出去当上了农民。在得知福贵把家产败光时,福贵的父亲当场就气死了。
再后来,福贵有一次给母亲买药,不幸被国民党抓去拉炮,回来时母亲早已去世,女儿风霞也变成了哑巴。福贵见了这景象,只得振作起来,好好养家。
功夫不负有心人,福贵攒够了钱,把小儿子有庆送进了学校,这算是过了段好日子。但是好景不长,有庆在为生孩需要输血的校长献血时,因把血抽去太多而死掉了,这使得一家人的生活再一次变得前途黑暗迷茫起来。
在缓了几年后,终于到了女儿凤霞结婚的日子。新郎万二喜是个城里的工人,唯一的形象缺点是他的头从小就歪着。不过这也足以使福贵一家前途变得光明了不少,安稳了起来。
转眼间,凤霞生下了一个男孩,可她自己却因难产身亡,孩子起的名为苦根。在小苦根出生后不久,福贵的妻子家珍病逝了;再后来二喜又工作失手被铁板夹成了肉饼。从此,福贵便和外孙苦根一起生活。
好不容易,什么“活动”都熬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