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音乐为知己作文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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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音乐为知己作文1000字
钢琴是我接触的第一个乐器,是在一次机缘巧合中遇见了它,之后,它陪伴了我十年。父母让我学它并不是为了得到考级的证书,只是想让我在以后的孤独和黑暗时有“人”陪伴。
在我四岁的时候,我随着父母来到武汉,听了我人生中第一次音乐会,这次恰巧遇见了它。
我静静的坐着,等待着音乐会的开始,这时,一位穿着白色连衣裙,披着长发的姐姐走上了舞台,她走到钢琴旁,然后坐下,我看着这从未见过的黑色“大怪物”很是好奇,期待着它会有惊人的表现。表演开始了,第一首曲子就点燃了全场,《野蜂飞舞》。这首曲子是世界上最快的钢琴曲,要求弹奏者的基本功十分扎实,我仔细盯着表演姐姐的手。那还是手吗,简直是一群调皮的小精灵在跳舞,那一群群野蜂忽聚忽散,都奋力地振着翅膀,激情的钢琴与旁边悠扬的大提琴相呼应,让我听得如醉如痴,更是点燃了我的音乐梦。我想妈妈询问着那个“大怪物”是什么,妈妈说是钢琴,“哦,原来它就是钢琴”幼小的我偏着脑袋重复说。从此,钢琴这一词就印在了我的脑海中。
过了不久。我就开始了。钢琴的学习。可是谁知?我一学就是七年。还记得在那次考试失意,然后又与最好的朋友吵架了,回家后又被父母数落
我以什么为知己作文700字
我以海棠为知己
胭脂洗出秋阶影,冰雪招来露砌魂。
——题记
与你相遇,如春日暖阳,一片灿烂;与你相遇,如湖光山色,锦绣河山;海棠啊,因为有你,我的生命中多了几份欢声笑语,多了几抹别样的色彩,多了一位知己……
第一次遇见你,是在乡下外婆家。外婆极爱养花。还未进门,便闻得一阵沁人心脾的甜香。红的是月季,粉的是芍药,紫的是紫罗兰。而在那红的花,绿的叶旁,有一盆雪白的花,看起来是那样不和谐。外婆轻轻将这花搬出,缓缓放在地上,如同呵护幼时的我一般:“这可是白海棠,少见着呢!”凑近闻了闻,却无一点香气。但它那“淡始至极花更艳”的气质,却盖过怒放着月季的香艳。
秋天很快便到了,外婆寄来一包种子,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三个字:白海棠。春日,我满怀欣喜地种下,日日盼着它发芽。又过了几年,海棠,长得越发高了,却仍是不开花。我由于升入了初中,也没有更多的时间去看它,渐渐的,那原本翠绿的嫩叶蒙上了灰,盆中的土壤也不再常常保持湿润,好长一段时间,我一到家就钻进知识的海洋,海棠以从我的记忆中慢慢淡去。
月考失利,就连擅长的数学也没能拿到满意的分数。回到家,偶然瞥见墙角的海棠,看见它那满身
我以什么为知己作文500字
如菊以渊明为知己,梅以和靖为知己,竹以子猷为知己,石以米颠为知己,茶以陆羽为知己,莲以濂溪为知己,鹅以右军为知己,鼓以祢衡为知己……而我以羽生结弦为知己,他的坚持,刻苦自律都值得我学习。
2018年平昌冬奥会上,他所表演的冰上《阴阳师》成为了一大焦点,那出色的表演让他一举夺得了冠军。
他就是——羽生结弦。
在冬奥会上,没有人看得出他在三个月前脚踝曾扭伤过,他的教练都心疼他并让他好好休息,但他却坚持带伤参赛,并且将比赛完成得近乎完美。
受伤严重,却还在坚持参加,不放弃比赛,这就是羽生结弦。他那“倔强”的性格,是那么的可爱,那么地值得我们学习,告诉我们不向困难低头。
那在那运动场下,大家可能不知道,这样一位“倔强”的奥运冠军还是一位大学霸。
他凭自身的实力考上了日本早稻田大学,原本可以靠体育特长生的身份进入一个好大学的他,没有选择走捷径,用自己的才华和实力走进了梦想中的学府。看过他的学习笔记的人都知道,他的字迹虽然有些“飞舞”,但标注清晰分明,详细透彻。作为一名学霸,他与其他人不一样,他十分爱玩游戏,有时他甚至会一直玩到半夜,然后一觉睡
我以音乐为友作文
【篇一:我以音乐为友作文】
古往今来,以什么为友多种多样,像以书为友,以棋为友,也有以漫画书、连环画为友的,但每当听到那优美的旋律时,我会自豪地说:我以音乐为友。
说起我为什么以音乐为友,是因为一个人,那伟大作曲家、钢琴家以及给我们多背多得分的音乐奇才贝多芬。那是一个让我十分灰心丧气的晚上,我知道我的期末成绩不尽人意,我母亲同意我在这噩梦来临前的最后一个晚上能打开电脑。照例我是玩游戏的,但又因无聊,我打开了随机点歌台。
马上,一段优美的旋律在我的耳边响起,时而激烈,时而柔和,我听出来这应该是以钢琴为主角的乐曲,这声音让我感觉十分熟悉,啊!是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
我想起了那英年早逝的贝多芬,在他的音乐才华之花开放的时候,他失聪了,一个音乐家失去了听力,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呀,他开始了自暴的行为,他曾一度想和上帝讨个说法。
但是,他又慢慢地振作了起来,开始了他作为一个失聪者对音乐的长征。过了不久,他谱出了一篇广为人传的佳作,而他因为他的作品成了音乐界的一位伟人。
《命运交响曲》就是他的奋斗史,音乐的波澜起伏正是他人生的旋律。
我又想起我自己,我只是一位初中生。一次成绩的失败又能怎样,人生不可能没有挫折,但这又怎样,只要有信心,挫折不再是挫折,失败也不再是失
我以书为知己作文600字
书籍是人终生的伴侣,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陪伴着我成长,见证着我从一个幼稚无知的孩童,成长为一个博学多识的少年,月以李白为知己,鹤以林逋为知己,我以书为知己。
阅读世界名著,拓宽我的人生视野。
升入小学后,各种世界名著就成了我最常读的书籍,我常常捧一本名著,沉浸于作者对人生的感悟之中。读完《基督山伯爵》,我不禁为基督山伯爵的精彩的复仇计划叫好,也对作者笔下人性的善恶略有领会;读完《红楼梦》,我为四大家族的凋零而叹息,却也依稀领悟到四大家族就是一个王朝的缩影。一本本名著,让我对人生的理解日渐深刻,让我沉浸在纸页间,若有所悟。
阅读古典诗词,加深我的人文底蕴。
到了小学高年级,我逐渐对古诗词一见钟情。我喜欢捧一本《唐诗三百首》或《苏轼诗词解》,感受古代文人墨客智慧的结晶,领略“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的喜悦,“莫道不销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的愁绪;感悟“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高洁,“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的超然。阅读古典诗词,使我的文学底蕴日渐深厚,也让我的写作,下笔有神。
阅读科幻小说,丰富我的科学知识。
升入了初中,我又
我以篮球为知己作文700字
自从碰上它,说得难听点就像吸毒会上瘾,说得好听点就是“一与之定,轻易不移”。
有些人或许会说,女孩子喜欢打篮球像什么样子!可我却不以为然,女孩子喜欢打篮球又怎么了?我不是爱打篮球吗,现在也没什么不好的,成绩也保持在中上水平。而且还让我变了,变得不再那么内向,也变得更有勇气了。
我第一次接触篮球是在小学四年级,从此一发不可收拾。那时候可以参加女子篮球社团,我便报名,想去试一试。经过选拔入选了,我很喜欢这个社团,即使是讨厌的跑步,在社团活动时要跑好几圈,我也乐意。
对待篮球我不同于其他的事物,我对它总是有着花不尽的耐心,而且练的永远要比别人多。我会利用空余的时间去运球、投篮,甚至和别人打比赛。运球对篮球热爱者来说是基础,这是来练球感的,球感是必备的,于我而言是篮球是一切之根本。因为它是我的知己。我要比别人更优秀,才配成为它的知己,不是吗?
在周末只要一有空,就会和弟弟商量去哪里打球。去有操场的地方,都不忘带上篮球。
既为知己,则终生不可弃之也。我是不会舍弃篮球的,它是我的终生所爱。“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此情非比爱情,是一种单纯的友谊与相知。我们之间的关系在时间的作用下,与日俱增。一开始只是一时来
我以书为知己作文500字
这世界因为有你,才花开满廊,芳馨沁人。
——题记
书是人终生的伴侣,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陪伴着我成长,见证着一个幼稚无知的孩童,成长为一个博学多识的少年。李白以月为知己,林逋以鹤为知己,我以书为知己。
“从那以后,白雪公主和王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蛋壳里爬出的那只小鸭太丑了,到处被挨打,被排挤……从前有个小女孩,只喜欢戴红帽子……”那时还在上幼儿园,我总爱听妈妈讲故事。妈妈口中的白雪公主是那么美丽又幸福,让我的童年里多了一份幸福的向往;她口中的丑小鸭向往美好,不屈不饶,让我在童年里多了一份勇气与坚持;她口中的小红帽机智而又善良,又为我的童年增添色彩。从那时起,书便成为了我的知己。
上小学后,我渐渐地迷上了科幻小说《查理九世》及《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它们是我天天抱在手里的宝贝,看着查理带着4个小孩探寻不为人知的世界,心里便多了一份激情。杨歌和装在他口袋里的爸爸发明各种奇怪的东西,例如超级透视眼药水、瞬移头盔……书真的是我岁月旅途中最耀眼的风景。
书,是一盏灯,照亮了我人生前进的道路;书,是一艘导
我以书为知己作文700字
书,是知识的源头,是知识的海洋,是知识的果实。它充实我的生活,斑斓了我的岁月,伴我成长,让我从知识浅薄的小孩,变成博学多闻的少年,让我的知识储备得越来越多。
记得早先幼儿园时,我常常听妈妈讲一些童话故事,随着好奇心的增加,我一个人直接拿着《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看了起来。看了《丑小鸭》,我懂得了做人要自信,每个人都有可能是一只白天鹅;我在《卖火柴的小女孩》中看到了悲情与伤感,懂得了怜悯。我在这些故事中,感受到了生活中的真善美恶,这也为我与书的结缘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等到小学,经过老师和同学的推荐,我爱上了《三国演义》,这本书就是拿得起,放不下,我沉醉在那乱世的氛围当中,沉浸在那“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天下当中。三国的情节跌宕起伏,第一次,我为关羽败走麦城而紧张,为他的死感到惋惜。第二次,我看到玄德死了,把书丢在一旁,不想看了,过了许久,我才再次拿起书本。第三次,我看到诸葛亮死了,心中更是悲痛万分,把书丢在一旁,不知什么时候再拿起读完的。三国这本书告诉我,事业不会是一帆风顺的,事情不都是称心如意的,有时也会与理想背道而驰。我不禁感叹“书,吾之良师也!”
初中时,我开始接触深层次的中外名著。《骆驼祥子
我以什么为知己作文800字
我以星空为知己
早在两千多年前,人类就对头顶那无比灿烂的星空,产生无限遐想,一个个美妙的神话由此诞生。1000年前的北宋,更是有杨维德等人以星空为知已。到了今天,每当我抬头仰望星空,仿佛遇见知己,它是如此迷人,让我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当我躺在乡下的草地上,丢弃一切烦恼,卸下城市里沉重的包装,将目光投向天空,望着太阳西下,一颗颗明亮的星星,接连不断地消失在天顶上。然后慢慢地向地平线蔓延,当天色完全暗下来,天空中的明星便洒满苍穹,开始展现出它的光彩,点缀着夜晚的天幕。
目光在到处闲游着,发现了北边的大熊,同时看见了它尾部的北斗七星。顺着勺柄往北,北极星忽然映入眼帘,在这片区域里的,没有星星比它更明亮。它发出柔和而皎洁的白光,仔细盯着它,它似乎在微微闪烁着。是在眨眼,还是在倾诉着什么?我的心空了,被这耀眼的光洗净了。牛郎星和织女星当空放采的七月天,地上的枝子花正开得烂漫,夜风是那样清凉,栀子花的香气包围着我,我轻轻的吸进一股清香,牛郎和织女似也感受到芬芳,眨动着双眼观望着漫山花开,我猜此刻牛郎织女也正谈笑相会吧!
在它们旁边的天鹅正展翅高飞,为它点缀的是无比光彩夺目的银河,七月的它是一年中最璀璨的,无数诗人为此时的银河题诗,“云母屏风烛影深,长
我以书本为知己作文600字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浸在书香中,以书香为知己,难道不是人生的一大趣事吗?
读书明志,读书益智。总喜欢趁着假期,去新华书店看书,捧起一本本好书,借着微微发暖的灯光,仿佛在与一位位智慧的老人交谈,细细品读字语行间的书香笔墨,就像在瞧他抚须眯眼,暗暗地笑。腹有书香气自华,在书香的熏陶下,再愚笨的人也会变得聪慧;再无知的人也会变得敏捷。而现如今,我愿以书香为知己,以此为之自豪,并为之骄傲,我觉得,这是一种幸福。
至今,我已经读过不少的书,有的书像一股清流,轻轻冲散我心中的阴霾;有的书,像一双漆黑的乌鸦,留在我心中,不愿离去,唤醒我心中的意难平。
在读《巴黎圣母院》时,不禁为吉普赛女孩爱丝美达拉感到惋惜,感叹卡西魔多的善良与深情,曾想亲赴巴黎去见一见那座哥特式的中世纪建筑,不料竟毁于一场大火;在读《哈姆雷特》时,感慨于哈姆雷特的悲惨遭遇,又为他的深谋远虑而折服。“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想毕读完这本巨作,每个人都会有这样的思考吧。
我自幼便多愁善感,读书容易沉进书中,仿佛溺水一般难以自拔,常常心有所想便流下眼泪,有时为了书中主人公的生活,甚至茶饭不思,辗转难寐。这让我意识到,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