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老泉读后感400字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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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老泉》读后感
今天,我读完了《不老泉》这本书,对我很有感触。
《不老泉》讲的是一个名叫温妮•福斯特的小姑娘在十一时离家出走,结果遇上了正准备前往不老泉的杰西,而那时温妮正好口渴,开始要喝水的时候,被杰西强力阻止。并在慌乱之下带着温妮逃到了很远的地方,当温妮醒悟的时候,发现他自己在马车上,里面坐着杰西、迈尔斯等人。
他们到了杰西的家,在路上得知,杰西一家在一次野营之中在一片森林里受伤,便寻找水源来擦拭,结果碰巧找到了不老泉,便涂到了伤口上,结果伤口奇迹般的痊愈了。他们也尝试了饮用,但饮用之后,无论长了多少岁,身体丝毫没有变样,连当时17岁的杰西都长了100岁。
最后,温妮答应保守秘密,在事件中,杰西的妈妈——梅被涉嫌绑架抓起来了。温妮千方百计将梅掉包,保住了梅的性命。杰西他们也给了温妮一瓶泉水。再过78年,温妮逝去了,他在生或死之间选择了死,让又一个齿轮在徐徐转动。
不老泉读后感400字
远离疾病、长生不老、童颜永驻是很多人的梦想,我也不例外。但自从我读了娜塔莉。巴比特的《不老泉》之后,原先的想法像泡沫一样消失了。
夏日的傍晚,我走在小区的林荫小道上,随意踢起地上的一颗石子,想起《不老泉》中塔克的话:“人如皋之火不死,就和路边的石头没什么两样,不能算真正的活着”。在我们有限的生命之中,你大可以一直抱怨生活中的种种不如意,也可以做你喜欢做的事情。
似火的骄阳炙烤着大地,偶尔有片片枯叶落下。我不禁感叹叶之生命终结,可又想到“落叶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若不是腐烂的树叶化作肥料滋润着泥土,又怎会有昨日的枝繁叶茂。《不老泉》中的小主人公温妮,在长生不老与顺其自然之间,依然选择了顺其自然。因为她亲眼见证了不死家族塔克的痛苦,深知长生不老的可怕,她不愿像他们一样过着逃亡般的生活。
在同样有限的生命中,与其去担心生老病死,不如将死亡放置一旁,专心去打造精彩的一生。死亡并不可怕,正是因为死亡让我们的生命更有意义。我们不应该畏惧死亡,而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这应该也是温妮为何没有喝下不老泉水的原因吧!
不老泉读后感500字
最近,我读了《不老泉》这本书,这里面的内容很有趣、很丰富。
《不老泉》这本书的内容是温妮离家出走,在林子里遇到了梅和杰西一家,并让她知道了不老泉的秘密。在路上,让黄西装知道了这个天大的秘密,梅不想要全世界都知道,所以对他开枪了。警官把梅抓起来,最后温妮救出来了梅,杰西给了一个瓶子,里面装着不老泉。最终,温妮也没喝能长生不老的泉水而安然去世。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生命就像一个轮子,是永不停息的,一旦死亡停息,这个轮子就不再转动,生命也因此终结了。所以,我们要珍惜生命,一分一秒也不能流失。
读了这本书,我在想世界上真的有长生不老的泉水吗?看了这本书的内容,确实是有。但是就是不知道真的有没有?有的话,是不是就没有生老病死了,是不是地球也因为人类的过度繁殖、地球的资源尽早枯竭,而早一天走向灭亡。
读了这本书,我还明白了人不能自私自利。书中的黄西装为了能发大财,不顾别人的幸福,企图把不老泉把高价卖出去,让全世界大部分人都长生不老,这样违背了自然生存发展规律,这是自私自利、极不道德的行为,会毁了人类的幸福。
不老泉读后感500字
不老泉?如果世界上真有,我肯定会去喝了,谁不想长生不老呢?
当我还没翻开这本书时,妈妈对我说:“读读这本书,你会有不同的念头。”“不同的念头?”我带着好奇的心情仔细地读起来。
书里的塔克一家就因为无意中喝了能长生不老的泉水,发现自己从此不会变老了,是几岁,永远都是几岁,朋友们都以为他们被魔鬼附身,都离他们而去,他们只好住进深山,从此与世隔绝,只能过着不安稳、居无定所、颠沛流离的日子。迈尔斯和杰西亲眼地看着他们的爱人慢慢地走远,心中不知有多难受。长生不老对于他们,那是一种世上最痛苦的折磨。
温妮是一个出生在较富裕的家庭里的女孩。她在炎热的夏天,认识了17岁的少年——杰西,并发现了一个惊天大秘密。而温妮没有选择永生,她做了一个平凡人,经历了生与死,拥有一个完美、完整的人生。杰西很多年后又回到温妮的家乡,他还是十七岁,而温妮,她活了78岁,已去世了。她的墓碑上写着:“亲爱的妻子,亲爱的妈妈,亲爱的奶奶,我们永远怀念您”。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但是生前和这么多爱她的人生活在一起,活在这么多人的怀念中。
读到这里,我再也不想长生不老了!我们有出生,就也有死亡。即便你
不老泉作文400字
我爷爷家住在余姚一个依山傍水的小山村——狮古岙,三面青山环抱,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在村前潺潺流过,犹如一个世外桃源。最神奇的是这条小溪的源头——牛头山脚下的一个泉眼。
泉眼只有井口那么大,呈不规则的圆形,四周绿树环绕,各种野花相继盛开,这些植物长得比别处都精神,仿佛给泉眼戴上了一个色彩斑斓的大花环。泉水不深,一眼就看到了底,但它终年不会干涸,满了也不会溢出来。渴了喝上一口,甜丝丝的。那可是真正的矿泉水呢!泉眼里还有小鱼小虾悠闲地游来游去,这里是它们的乐园。因为村民们都自觉地保护泉水,不准任何人在泉眼里捉鱼摸虾,也不准洗东西,周围没有一点垃圾。爷爷告诉我那是村里世世代代立下的规矩。
现在小山村里家家户户都安上了自来水,可村民们还是喜欢用泉水烧菜做饭,我爷爷每天用泉水煮茶泡茶喝。
村民们叫他“不老泉”!如果你也想尝尝泉水的味道,那就到余姚市狮古岙村来吧!那里的人淳朴热情,一定会煮好泉水等你来。
读《不老泉》有感800字
最近,我自己整理房间,不经意间发现了一本《不老泉》。于是我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越看越让我感动,于是我一口气读完了它。
在一片林子的外面,是福斯特一家,这片林子是属于他们的。福斯特的女儿温妮已经厌倦了这样的生活。于是,她跑出家进了林子。她发现一位男孩正在喝泉水,可男孩怎么也不肯给她喝,而是直接把她带回了家。这泉水原来是传说中的“不老泉”,喝了则会长生不老。男孩父亲告诉过他,如果泄露了秘密,这个世界将会毁灭。
是的,如果世界上所有人,都长生不老,那么世界上将会到处都是人,末日也会来临。世界就像一片海洋,在太阳的日照下,海水不断被蒸发,然后形成雨,雨水落进江河,江水不停地流动,最后又把水送回了海洋的怀抱。它们就像一个不停运转的轮子,每个生物、非生物都是轮子的一部分。也像我们人类一样会生老病死,我们人类也是轮子的一部分。如果我们都长生不老,这个轮子将会停止转动,世界也就毁灭了。
男孩一家都不希望温妮喝泉水,应该做轮子的。只要男孩的哥哥不同,他希望温妮也能长生不老,和他们永远生活在一起。
当然大家都希望长生不老,永存在这个世界上,不过,我们不能这么做。
温妮最后把男孩哥哥给她的泉水,倒在了一只青蛙身上。
80年过去了,男孩一家去了附近的一
狗阵读后感400字四年级
《狗阵》一书写的是在抗日战争期间,一小队的日军闯入了 个名叫“蛾眉镇”的地方,但他们却不杀不抢,而是实行一个“樱花计划”打造“王道乐土”。在抗战人士的率领下,阻止他们国旗在世豪中学升起,他们用狗当作武器,与日军斗智斗勇并最后开枪打死了日本军官。
这本书描写了小镇中狗的世界,在小镇上的人们还未行动时,狗便已经干掉了日军军犬,浇灭了军犬在小镇大街上霸道的威风,令军官大吃一惊,最终将他们赶出这个小镇,作者表达了中国人的团结一心的毅力,展现了中国人坚强不屈精神,勇于与黑暗势力做斗争的意志品志,最终取了的胜利。
从这个故事里我能感受到作家讲述了一个没有杀害的战争,引领我们去思考它背后的故事,也告诉我们这一代的少年怎样用智慧去对待生活中的困难与坎坷,妈妈常说:“脑袋是个好东西,要怎么好好的去用它,才是本事”。
所以,我们当下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活,中国的文化历史上下五千年,这可是我们奋斗的成就,我们要保持这种民族精神,这是我们人民和民族的骄傲,中国人的智慧要远比那些乱砍乱杀的敌人强大的多,历史不会重演,民族不会落后,我们会继续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美德,团结起来,
森林报读后感300字四年级
《森林报》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是苏联著名儿童文学作家维比安最著名的作品。从这本书里,我可以了解到无数植物和各种动物的知识,还能领略到森林的多姿多彩以及大自然的神奇魅力。可以说,大自然中的种种生物跃然纸上,共同组成了这部比故事更有趣的科普读物。
这本书不但内容丰富有趣,而且编写方式也十分活泼。作者采用报刊的形式,以春、夏、秋、冬为顺序,用轻快的笔调真实生动地叙述了发生在森林里的故事。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对大自然和生活的热爱之情,体会到书本中所包含的诗情画意和童心童趣。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灵有着作者一起跳跃,我们看到了现代人不曾关注的另一个自然世界在那个弱肉强食的自然世界里,我们却读到了生命的美好意义。希望所有人都要感悟生命,爱护自然。
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四年级400字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那就是人人皆知的《十万个为什么社会与文化篇》这本书我最喜欢的章节就是为什么创造过辉煌文明的玛雅会神秘消失。
在公元前3世纪,玛雅人生活在今中美洲的广袤大地上,他们创造了辉煌灿烂的文明,他们建造了神庙,建造了祭坛,可他们却不知何时离开了家乡,悄无声息的,有人认为是战争迫使他们离开故乡,有人认为是气候的变化,使他们离开,还有人说是当时的畜牧业和农业发展破坏了环境,玛雅人不得不远走他乡,最让我相信的就是玛雅人可能迁徒到了后来的亚特兰蒂斯,至于玛雅人迁徒到哪里了?现在的科学仍然得不出这个答案,甚至还有人称玛雅人是被外星人带走了呢!
除了这些,这本书还有大开眼界和不可思议这一张了,大开眼界讲了玛雅人是第一使用的0人类,而且他们还能准确的预测日食,月食的出现还能算出金星的公转周期,更厉害的是,他们算出了一年为365。2420,与现在计算机算出的365。2422天误差仅有0。0002,而不可思议,讲的是人们发现了一个水晶头骨和真正的没有什么差别,这可真厉害!
十万个为什么的知识可真多,还非常奇特,我一定要了解他们。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四年级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是一部不可错过的经典童话,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大奖佳作。
1902年,44岁的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应瑞典国家教师联盟委托,为孩子们编写一部故事书,以介绍瑞典的地理、生物、民俗等知识。塞尔玛。拉格洛芙忍受着腿疾的痛苦,跋山涉水,走遍瑞典,认真研究飞禽走兽的生活习性、各地的风俗习惯和民间传说,用四年时间完成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高高瘦瘦,调皮捣蛋,喜欢恶作剧的小男孩儿,名叫尼尔斯。尼尔斯就这样调皮捣蛋地生活着,直到发生了那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有一天,尼尔斯在家里发现了一只张小精灵,他想要捉弄捉弄小精灵,偷偷把小精灵抓了起来,结果小精灵把尼尔斯变得比手掌还小了。
尼尔斯被家里的鹅带去拉普兰了。一路上遇到了一群强盗乌鸦,劫持了可怜的尼尔斯,但尼尔斯趁机逃;遇到了雁群首领阿卡,在它的带领下,尼尔斯和莫顿跟着大雁们起飞往拉普兰;还遇到了卡尔斯克鲁纳城的国王,尼尔斯差点被他踩碎;还遇到了山下的一只名叫高尔果的鹰,它正直。勇敢且善良;最后还遇到了一只斯密尔名叫的狐狸,狡猾又坏心眼,不过在尼尔斯的帮助下,总是偷袭雁群的孤狸都没有得逞。
经历了一场旅行后,原本是个捣蛋鬼的他,现在变得心地很善良了。再也不捉弄别人了。这个故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