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松龄著《聊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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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观后感
题记:今日觉醒,忽觉晓风乍寒。亦值归乡时,故阅《聊斋》。觉人生如梦,书中犹幻,故作此篇,以明心中感。
年载悠悠,近来觉时日虚空,夙夜难寝。遂思人。然冬日大寒,囹圄枷锁。非今日而不得出,逾明日而不得回。细思之,则忧之甚。即观《聊斋志异》以消遣。
是时,迷惘而欲眠,久而似幻。见书中有人曰:“生念佳人乎?”对曰:“非然,念高堂与漏屋,何以得佳人而思度?”其曰:“乡今日可得,以中有思君者,乃相告。”“谓谁?”笑而不语,旋无声。
俄觉魂游九天,少倾,见一所,曰:“吊寺”。入而无人,急呼之,亦无应者,。又不知言于何处,曰:“东有闺房,佳人候之,去矣,去矣……”如是不听,竟身不得控,尸行向闺,大骇。而闻其中有女幽唤,细语夺魂,犹流水潺潺,异之,入。灯火则灭,重炬,顾四围,咸为壁,忽而门合。
战战而应之,觉脑中厉鬼泣,曰:“此吊寺者,唯尔一人,半世浮夸,一生独完!”狞恶之言,不绝于耳。
忽而觉醒,乃知入《聊斋》深矣。然眩疾,伏于案上,久而明。暗笑梦之噩,但知心之不服也。
《聊斋志异》读后感800字
《聊斋志异》简称《聊斋》,俗名《鬼狐传》,是中国清代著名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文言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的意思是在书房里记录奇异的故事。
蒲松龄从小就喜爱民间文学,喜好搜集民间奇闻异事,他一生贫困潦倒,当了三十多年的农村教书先生。但是,他去南方一年的幕僚生活也为创作《聊斋志异》做了一定的准备。南方的自然山水和风俗民情开阔了他的眼界,幕僚的身份使他有机会接触社会各阶层人物,特别是官僚缙绅和下层歌姬,为他在《聊斋志异》中塑造各种官僚豪绅和众多女性形象打下了重要的基础。
在这部小说集中,作者寄托了他从现实生活中产生的孤愤,人物形象刻画得鲜明生动,多谈狐、鬼、花、妖。歌颂生活中的真、善、美,抨击假、恶、丑。他们揭露了封建统治的黑暗,抨击了科举制度的腐朽,反抗封建礼教的束缚。表达了作者既有对黑暗社会现实的不满,又有对怀才不遇、仕途难攀的不平,既有对贪官狼狈为奸的鞭打,又有对勇于反抗敢于复仇的平民称赞。
《鬼哭》就是一个典例。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谢迁之变时,贼人占据王七襄的房子,官兵入城平定贼患,剿灭了盗贼。王学使派人处理掉家里的尸体。从此,宅子里总是出现鬼哭,直到做道场超度他们,这才灭除鬼患。这则故事告诉我们,为人凶狠残暴,鬼也不会怕他,公道正直,鬼也会感化。以
著我汉家衣裳作文600字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著我汉家衣裳,兴我礼仪之邦!
看着荧幕上一件件飘飘若仙的汉服,我总是流露出羡慕的小眼神,一次又一次幻想着穿在我身上的样子,一次又一次做着汉服美梦。终于,我忍不住了,狠下心,大出血,付钱的时候肉疼了好久。等待收货的每一天,我是那么焦急,兴奋。
顾盼兮生辉,淼淼兮踏波。仿若轻云,鹅黄上襦覆团花,美目胭脂映彩霞。这款红色交领汉裙在我眼里,那绝对是妖艳脱俗,仙气十足。温柔的橘红色,清新的桃粉色,搭配外层薄纱和精致的绣花,轻轻透出里层,看起来十分唯美。层层叠着的裙摆,薄纱做的裙子轻轻拖在地上,仙得我移不开眼。太美了,太仙了!
瞧,裙摆上挂着晶晶的亮丝,一伸出手,汉服大袖子便一览无余,亮丝在阳光的照耀下,更是增添了几分汉服的神秘感。听说古代没有口袋,什么东西都往袖口里塞,我望着空空的袖口,这些东西不会掉出来吗?我晃荡晃荡,不一会儿已经开始冒汗,也难怪,这一身汉服可是足有五件,古代连个空调都没有,整个夏天真不知道是怎么过来的。
我一袭红衣,拖着长长的裙摆,甩着大袖子,像个神话中的仙女一样,持着把扇子,假装一本正经儿的一扇一扇,恍若在仙境中飘来飘去,不时往身后嘚瑟几眼,我就喜欢裙摆拖地的感觉。要是能去汉唐看一看该多好,衣古色古香,人美得冒泡,惊艳
读聊斋志异有感400字
我在前几天已经看完了《聊斋志异》,觉得其中的故事有几篇很好看,决定给大家讲一下:
先给大家讲一个人物,他叫朱尔旦,是我记得最清楚的一个人物。他和他的朋友打赌说可以在一个鬼宅里住上一天,阴差阳错下与在地府的陆判官结交,成为了朋友。有天夜里,陆判官给朱尔旦的换了一个心,从此,朱尔旦便混的风生水起。他之后央求陆判官为妻子换头,判官欣然答应。后来,他有了一个儿子。陆判官对他说他的死期快到,问他愿不愿意当阴官,朱尔旦十分不舍,但还是答应下来。朱尔旦死后去阴间当官,经常回家去看望孩子。后来儿子长大,他也该去另一个地方当阴官了,于是送了儿子一个配刀,让儿子当好官。果然,他儿子从此成为了大官,帮助百姓,佩刀也世代相传。
还有一个故事,让我后背有一些发麻,那就是《画皮》其中有一个恶鬼,用彩笔在人体上画出女子模样,披在身上做成了一个女子,不顾道士警告,将其挖心吃掉,最终被道士所灭。
还有许多故事便不再一一说了,自己看看就知道了。
蒲松龄狼扩写700字
从前,在一个村子里住着一位屠户,他每天都去小镇里的集市上卖肉。
那天,当影子开始慢慢拉长时,太阳已经没在西边低矮的树梢下时,屠户踏上了回家的路。
周围一片寂静,屠户忽然感觉自己身后有东西一直跟着自己。他转过身去,定睛一看心想:“妈呀,我身后竟然跟着这么大的两头狼,真是太可怕了,我应该用什么东西把它们砸跑呢?”于是屠户便随手拿起一块担子中的骨头朝它们砸去,可是,骨头怎么能把它们砸跑呢?屠户恍然大悟,“哦,原来是闻着肉味来的呀,那这些骨头都给你!”
暮色中,第一颗星星出现在天空中,路面开始变得模糊。
本以为把骨头全部喂给了狼,它们就会善罢甘休,但是就在屠户低头向前逃的时候,在前方的路和后方的路上都出现了一双明亮的眼睛。屠户的心在瘦弱的胸腔中怦怦的跳动,一前一后的两双眼睛把他吓得满头大汗,浑身发抖。
忽然,他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拼了命的往卖场里跑。他靠着柴草便大口喘气,喘气的同时,将担子连忙卸下扔到一边,把刀拿到手后,屠户顿时感到自己有救了。
两头狼看见屠户手里有了刀,暗叫不好,它们心想:“唉,真是我一时疏忽,才让他拿上了刀,这下,想吃它可难喽!”这时,另一只狼悄悄的和它说:&ldquo
读《莫扎特乐著》有感700字
沃尔夫冈·阿玛迪斯·莫扎特,这个传奇的名字永远烙印在欧洲音乐史上。
其三岁能将大键琴弹奏地出神入化,五岁半小时自学世界名曲,无不体现了他过人的天赋。他的死,成了神秘的传说。相传当他即将走向生命尽头时,却接到了一个神秘的委托:写作安魂曲,莫扎特自以为是地狱使者传来讯息,告诉他死期将至。在心理,生理的双重打击下,《安魂曲》尚未完成竟爆体而亡。从此,莫扎特的死,成了一个不为人知的传说。悲愤感在我心中油然而生,他的死,只能说是天妒英才,而一代音乐之神逝世后竟连尊严都被践踏。细雨霏霏的日子,莫扎特被送到专安葬穷人的公共墓地草草掩埋,甚至连一块墓碑都没有。音乐之神的死无疑是音乐史上不可磨灭的损失,他死后,只留下一首首曲子在诗人心中刻上他的名字——音乐之神莫扎特。
不足的是,全书细致地叙述了音乐天才莫扎特的一生,列举了大量的历史资料,将一个完全的,真实的莫扎特重新展现在世人面前,但对其中的人物并没有过多的评价,单一叙述为主。但将这厚厚的一本书看完,我久久无法释怀。我曾经认为这本书是枯燥无味的,前几所写的乐理令人心烦,而后,每一章的创作经历、故事、灵感来源都动人心弦。
与生俱来的音乐天赋,是属于莫扎特的奇迹,可即
我喜欢读《聊斋志异》作文700字
从小爱就听大人们讲一些离奇怪异的故事,便很快喜欢上了《聊斋志异》这本书,较早地熟知了蒲松龄。他被大文豪郭沫若评价为:写鬼写狐,高人一等。无愧为中国文学史上的大人物。
《聊斋志异》这本书里写着,神奇古怪的《妖术》;可怕但又让人读着着迷的《画皮》;由狐成妖,前来报恩的《小翠》;奇特又让人觉得羡慕的《崂山道士》。读了这本书让人回味无穷,哪怕是一小篇文章就让人想一口气把这本书畅读完。
聊斋二十二个故事里的狐仙、女鬼,貌美如花,大多心地善良、善解人意。在这些人物里我最喜欢的是婴宁。小说主要通过"笑"这一特征为描绘婴宁,通过描绘婴宁各种场合各种各样的笑,感觉到一个如若天仙般的活泼、可爱的女子跃然纸上,当王子服初见婴宁,婴宁“笑容可掬”,又“遗花地上,笑语自去”。二见婴宁,婴宁“含笑拈花而入”;等到鬼姨向王子服引见婴宁,更是“闻户外隐有笑声”,“户外嗤嗤笑不已”,然后便是与王子服同归王家之后,但闻室中吃吃,皆婴宁笑声”,“母入室,女犹浓笑不顾”,“才一展拜,翻然遽入,放声大笑”,&l
《聊斋志异》读后感700字
古之书,今之著作,在时间中慢慢流淌,在传承中越发光芒,我读了许多的书,有介绍革命者的红颜,也有趣味横生的格列夫游记,但是,我今天读的这本书,是一本关于古代野史的《聊斋志异》。
《聊斋志异》这本书看似荒诞不经的笔法,却道出了古代的人情世故,人间冷暖。它所记载的是并不真实,却是真实社会的一个缩影,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有许多的感触,当我读到这一则故事:古代有一个穷书生,他非常的喜好读书,但是却因为正直的文风,每年都没有考中进制,而且他还有个坏习惯,就是在没有考上的时候总是要借酒消愁,所以他也培养了喜好饮酒的坏习惯。他每天都将书准备到一个纸蒌里,等第二天放在阳台上,将阳光打在书上,把书的异味都去掉。
这一天晚上,他突然听到房间中有什么异响。刚开始还以为是屋子里的老鼠在乱窜呢,但是后来他发现这响声越来越大,越来越大,而且好像不是从屋内发出来的,是从房顶上传过来的,他走出屋门,仔细的一看,原来一只狐狸在津津有味的阅读书呢,他不仅读的声音很高,而且很动情。书生一见大喜,连忙把他引进了家中,酒肉款待,从此之后这位叔和狐狸便成为了挚友,从此,相依,相伴,相依相随。当书生死去的那天,狐狸还在他的坟前动情的哭泣呢。这则故事虽然短小精悍,也有些荒诞,但是却道出了世间最美好的
聊斋志异读后感800字
为了情,可以不避生死,不论阴阳;为了情,可以起死回生,感天动地。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不惧怕一切的,而人与神、人与鬼之间也拥有超越一切的力量,这是我从蒲松龄的文字中学会的——情。
《聊斋志异》中的人神鬼狐的形象极为突出。《水莽草》中“鬼不得轮回,必再有毒死者,始代之”而被害的祝生却因痛恨此种轮回,不再祸害别人而尽心尽力去救别人,积成功德成仙;《香玉》里身为花神的牡丹花香玉被人移走,深爱着她的黄生日日哭吊,感动了花神,最后还魂复生,结为夫妻……原来,“爱总有奇迹”在古人心中早已种下了不解之结,在那个“灭人欲”的传统理念横行的时代,蒲松龄是个异类,坚守着自己的理念,尊重的是自然本性和自然感情,才历尽一生的心血成就了这本不朽之书。
情,说来说去总绕不过的一个字,承载了古今多少人、多少事、多少梦、多少苦痛、多少甜蜜才有可能领悟的感受。“寄托如此,亦足悲矣。”在这本书中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古人的浪漫以及不顾一切的勇气与执著,那是现代人身上所稀缺的情感。而今的我们依旧没有书中所说起死回生、举翅蓝天的能力,更不可能以花为妻
寒梅著花未作文1500字
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
很喜欢王维的一首诗,与故人言短情长的对白。浅淡干净的诗意中充满了两个字:故乡。
这让我无端地想起一棵枝叶繁茂的大树,它拥有温暖的枝干和苍老的皮囊,树下总是守着那些愿意等待我们半生的人。
太多人讲述过孝的含义,但我始终以为,那是一个游子寻找故乡的故事。
打小生长在故乡里的人都渴望早点长大,早日去向那个宽广的世界里闯荡。也许离开时雄心壮志,无甚哀愁。但他们身上永远衔着一根扯不断的线,教他思念,教他牵挂,教他回首忆往昔时,发觉故里一草一木皆有情。
这是一种生来存在的爱,凝在骨子里,在爱中我们懂得报答。孝因爱而生,并把爱世代延续下去。亲情是本能之爱,所以孝发乎心,发乎情,知恩知孝之人必是深情之人。孝是游子的家书,从不需要粉饰,它只知道千程万程,心无旁骛,将游子的关怀迢递故乡。
四书五经从古代追赶到今天,向我们昭告着它严苛的条例。然而孝是没有准则的,孝心不会是白纸黑字的经文,但依旧是游子闯荡四方所背负的信仰,是菩提树下一颗有灵性的种子,心怀慈悲种下它,于是我们就拥有这对所爱之人最美好的关怀与报偿。
哪怕千山万水,赤子之心如是。
从咿呀学语时我就常与姥姥姥爷在一起,吃他们做的饭菜长大。院子里的花草树木我太熟悉,从院门向家中曲曲折折的路,闭着眼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