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爱的文学作文
“我喜爱的文学作文”相关的作文有哪些?“我喜爱的文学作文”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我喜爱的文学作文”相关作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我仍然喜爱文学作文1000字
这些天来,刚刚进入中学,就经常听着教室里的同学们,谈论着有关于文学的话题。有些模棱两可的概念,在他们口中却硬是成了“无用”和“鸡肋”,虽然我不明原因,但总觉得我对于文学的喜爱,从小到大竟是从未减轻。或许,他的魅力逐个逐个拆分开来,便是如此三个令人心醉的理由。
一、汉字与历史
五千年时间的轮回,早已能使海枯石烂。多少个春秋冬夏让后人用什么来铭记?文字!上海,这个国际化的大都市,最让我心痛的一点是,英语比汉语更管用了。但回首远古,轻轻呼吸着每一丝旷古永恒的美感,便可知道,我始终为我是一个中国人、为我的母语、为祖先的智慧而感到骄傲!从甲骨文到金文,再慢慢演变到今天我们所熟悉的身姿。有如一片片纤细的柳叶,轻轻地握在手中,似乎马上就会消逝,却紧紧夹住、沉醉在他的韵味中。
总有人时常问起,中国文化的精粹是什么,我总会不假思索地告诉他:“汉字”。中国人的历史,中国人的革新,兴与衰,建与废,从空城一座到楼房林立;从茫茫大漠到柳荫绿洲;从当年的血色残阳到如今蓬勃日出,不都由他来书写,来歌颂吗?
“嘿!小高,‘配’字怎么写?”同桌拍了我一下,我回到了现
我喜爱的一部文学名著作文500字
书香伴我成长。我最喜爱的文学名著,是大名鼎鼎的儿童文学作家曹文轩的作品,名叫《细米》。
《细米》详细地讲述了女孩梅纹和其他女知青来到稻香渡插队时发生的事情。梅纹是城里人,因为从来没有干过农活,所以干起活来总比别人慢,也做得没有别人好。她苦苦克服着别人的嘲讽、干活时受的伤、一眼看不到边的稻子,最终完成了任务,也在稻香渡扎了根,当了一名初中美术老师。
在别人高高兴兴地顺着田间小道回家时,她在烈日炎炎下挥动着镰刀;在别人吃午饭时,她用手拄着酸痛的腰:别人在睡觉时,她在黑色的夜空下与月亮一起工作。最终,她完成了割麦任务。因为她没干过农活,所以她显得笨手笨脚;因为她不是割麦的好手,所以她必须比别人更加努力;因为她技不如人,所以必须笨鸟先飞。只有这样,她才能勉勉强强地完成任务。
在生活中,有的人总是感叹生活的不公:为什么别人轻轻松松就能够学好数学?为什么别人轻轻松松就能够考到年级第一?为什么别人轻轻松松就能够得到奖励?为什么别人轻轻松松就能够……在这时,请想想“笨手笨脚”的梅纹但仍然在努力的梅纹吧。你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是因为自己努力的程度还不够。只要你再努力一点,就能成功。“没有伞的孩子,注定要
文学的诱惑作文
【篇一:文学的诱惑作文】
都说我们这个年代,文学已经死了。诗歌是下半身的诗歌,小说是砸钱或是被钱砸的小说,散文是无病呻吟的散文,杂文谁写的谁看,议论文高考的时候套套路就好。
然而为什么还有人那样迷恋文学呢?如果你见过我们的老师讲课,你就会发现,他们在讲文学的时候眼睛放出的光芒,脸上绽放的微笑,有人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这样高兴,我用心体会了一下,也许找到了一点答案。
我想那是因为文学作品承载了作者的内心世界,让读者在品味文字的同时,经历了作者的内心历程,从而体味了不同的人生。当文学作品中描述的经历与阅读者本身经历相似时,那是一种“海内存知己”或是“同是天涯沦落人”心的共鸣;当作品中描写的是自己从未经历或永远不可能经历的事情时,一种新奇的快感就油然而生。尤其是我作品中有那些我在现实生活中不敢做的事被主人公不受约束地完成的情节时,我就会觉得十分痛快,好像心愿得偿一样。我想文学对读者的诱惑就在于此,它把你不能做、不敢做、永远也不可能遇到经历展现在你面前,植根于你的心灵,让主人公一一完成、一一体验,再以优美的语言让你沉醉其中并流连忘返。文学让你不分国界、不分种族、不分贵贱,逾越一切隔阂去经历不同的人生,去做任何你能
我喜爱的小草作文
【篇一:我喜爱的小草作文】
在植物中,我最喜欢小草,小草那意志刚强、勇敢上进的精神把我深深吸引住了,小草虽然没有其他植物美丽的外表、高大的身躯和稀有的价值,但他有其他植物没有的外表、身躯和精神!
小草,它有平和的外表,容易与朋友相处;小草,它有矮小、柔和的身躯,舞蹈比谁都跳得好;小草,它有不怕风雨拍打,继续勇敢生长的精神。要问我为什么喜欢小草,刚才只是说了一点而已,其他还要从一件事讲起:一天,我跑到阳光姐姐的怀抱里,去感受那温暖的阳光。突然,我发现小草被阳光照得闪闪发光,很是刺眼,如果不知道它是小草,还以为是金子呢。我没想到,在阳光姐姐的照耀下,竟如此美丽。我恨不得马上跑去朋友欣赏这一美景,但我又怕这阳光突然不见了,躲在云朵哥哥的后面,那可怎么办?于是我便留了下来。突然,一阵风吹来,小草随着风舞蹈起来,就像一位穿着金裙子的姑娘在尽情舞蹈,而我就像一位观众,静静地看着它表演。风停了,小草的舞蹈也结束了,我拍起了手,小草也好像在对我说:“谢谢大家!”尽管只有我一个人。阳光姐姐回到家了,小草也脱下金裙子,换上了以前的绿西装。
小草啊!如果你听得出我说的话,我一定对你说:“小草,你的精神使我感动,我要向你学习!&rdqu
文学让我看到作文
【篇一:文学让我看到】
“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文学,就是如此奇妙,能让我们看到大千世界,领悟人间百态。
文学让我看到了希望,看到了光明。“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文学,正是我寻找光明的眼睛。一部《史记》,带我穿过历史的迷雾,领我拜会了项羽刘邦、陈胜吴广。在秦末如此黑暗的局势中,一位位英雄揭竿而起,为撕开黑暗奋斗着。文学,让我知道了暗的极处总有星光灿烂,光明会在黑暗后到达。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三国演义》让我看到了英雄的背影:刘备的仁慈冷静,张飞的直率坦诚,关羽的忠肝义胆,孔明的神机妙算,曹操的敢作敢为,吕布的骁勇善战,都令我为之倾倒。在这样混乱的年代,神州大地上,闪烁着刀光剑影,上演着一幕幕英雄的传说,诠释着英雄的含义。
三国之后的魏晋,则是一个用风骚、风度、风华等都不足以形容的年代。余秋雨的《遥远的绝响》,让我看到了一个非同一般的竹林。在这个竹林里有几个疯狂喝酒的打铁佬,默默影响着魏晋文化以至礼法。为朋友正名反被诬陷下狱仍不知何故的嵇康,母亲去世饮酒三杯吐血数升的阮籍,推荐朋友做官反而接到朋友一封
文学的诱惑作文
历史是一个舞台,文学上演着一幕幕精彩的戏剧。那些随风而逝的过去,将经典一点点呈现……“蒹霞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纤细的芦苇在水面上摇曳,倩影生姿。青青苇叶,清清我心,那隔水相望的意中人,在霜的晶莹、露的剔透、雾的朦胧之中,寻爱之路漫长而坎坷。《诗经》是古老的周朝人民对文学的认知。
伟大的宙斯,母性的赫拉,美丽女神维纳斯,智慧的化身雅典娜,太阳之子阿波罗,为人类带来火种而做出重大牺牲的普罗米修斯……一个个并非唯美但奇特、不算华丽却深刻的神话故事,诠释了最初的欧洲文学。
诗词歌赋,衡量古人才华的刻度;清新豪放,迥异风格谱写磅礴篇章;帝王将相,文学魅力势不可挡;平民百姓,才情诗意水平相当。
《荷马史诗》的遥远,《克雷洛夫寓言故事》的哲思,《格林童话》的纯真,《莎士比亚悲剧集》的深刻……外国文学的历程同样辉煌。
吴承恩脑海中的孙悟空神通广大,笛福塑造的鲁滨逊机智顽强,格列佛的经历充满对社会的讽刺,普希金笔下的叶甫盖尼·奥涅金的爱情悲剧实属经典……这些成就使你感叹:铁骨男儿的心思也是如此细腻!
巾帼
文学的诱惑作文
如果我是沙漠里长途跋涉的旅行者,那么文学就是一泓清泉;如果我是黑暗中摸索寻路的行人,那么文学就是一盏明灯;如果我是大街上饥渴无比的流浪汉,那么文学就是一顿大餐……文学给我帮助,给我启迪,助我成长,助我成功。文学的诱惑无与伦比。
第一次踏进文学殿堂,是父亲做的“导游”。那是一个冬天的雪夜,父亲抱着年幼的我坐在被窝里,面前摊着一本注有拼音的故事书,父亲逐字逐句地教我念。渐渐地,我明白了其中的故事情节,不禁觉得十分有趣,也由此慢慢地喜欢上文学。文学仿佛有很大魔力,尽情地诱惑着我,让我亲近她。事实上的确如此,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我对文学的痴迷与日俱增。我的“野心”日益变大,不再满足于单一的故事书。其它种类的书也成了我猎取的对象。每逢父亲出差,我总是央求他给我带两本新书;学校的图书室开放时,我时常第一个跑去借书、还书、借书……每当同学有新书带到学校时,我先是低三下四地求人家:“好哥儿们,书借给我看一下,就一天,求你了!”当遭到拒绝时,我会立马使上我的“无赖神功”,一下课就像跟屁虫似的“黏&rdq
我喜爱的贝贝作文
我们都说:动物是人类的朋友。许多人都喜欢养狗或一些小宠物之类的,我也有一只喜爱的小动物,那就是贝贝。
贝贝是养在姥姥家的小狗,它非常可爱,每到星期六或星期日的时候,我总会去看它。我几次向妈妈提出要把贝贝带回家,但都遭到了妈妈的拒绝,因为妈妈说怕耽误学习。我一听到妈妈提到学习,就没再说。
贝贝浑身长着雪白雪白的细毛,摸起来象绸缎似的,细致而光滑,只是有一点黑色的和黄色的毛,但它的背上一定是白色的。
贝贝很嘴馋。有一回,姥姥把煎好了的鼓眼鱼放进了柜子里,想等我回来一起吃,可是,那些鱼过了一会儿就没有了。事后听姥姥说,是被贝贝偷吃了,我听了感到又可笑又可气。
贝贝不爱洗澡。有一回,我和妈妈在盆中放了一点温水,贝贝看见了,像知道要给它洗澡似的,见形势不妙,就转身像一阵风似的跑开了,最后还是被我们捉了回来。我们把它放进温水里它开始还顺从,可到了后来就又是咬又是抓的,只有教训它一顿才能消停。洗完后,我帮它擦干,放到炉子跟前的窝里,它可开心了。
贝贝吃东西总是不讲卫生,见什么吃什么。一次,妈妈给我买了糖葫芦、五香花生米和瓜子,我们一边看电视一边吃,把贝贝也抱了上来,它可不管,见我们吃,它也吃。后来,我着实教训了它一顿,它好象明白了我的意思,发起了脾气,把屁股朝向我,
我身边的文学作文800字
其实,实话实说,我与文学的故事尚浅,不过是一些小事罢了。可这却不乏我对文学以及书籍的热爱。我对读书并没有“一日无书,百事荒芜”的那般喜爱爱,但我却有自己独特的见解。我只是觉得,读书是我们度过闲暇时间的最好方式。
我读书并非囫囵吞枣,也并非精读细读。我喜欢在读到我欣赏的段落时画下来好句子,而这些句子大多都能在我平常的生活中用到。我喜欢读各种类型的书籍,平时比较偏爱科幻小说,但这也是我略读的一部分书籍之一,它的情节很有趣,可以说是扣人心弦,但是描写的句子甚少。我也喜欢读散文,引我深思,所以这也是我众多积累的对象。
记得以前,有很多的让我入迷的书。当时我酷爱读科幻小说,常常读到深夜才睡觉。直到后来才认识到,这些小说唯一的好处就是让我喜欢上了读书。后来,我就开始读中外名著,都很好,不仅给我增加了知识面还提高了我的文学素养。再到后来我就开始读人物传记:埃隆?马斯科、史蒂夫?乔布斯、华为的冬天等,让我不仅了解了他们精神,还从中领悟到了要继续努力,营造属于自己的未来。发现读书是一个终身的学习过程,能够与先贤们博古烁今;能够与文人骚客们煮酒论歌;能够从无数正反面的故事中,吸取教训,增长见识,去粗取精。
我曾经读过一个寓言:有一个瞎子,从没有
我的文学情缘作文800字
“妈!我的《必备古诗精选》在哪儿?”“阁楼上最左边的柜子里!”应老师的要求,我们要用《必备古诗精选》做练习。我跑上阁楼,打开最左边的柜子,有一本书出现在我的视线中。它不是我要找的,而是引领我叩开文学大门的《汤姆·索亚历险记》。现在看到它,想起了我的那段文学情缘……
“妈妈,这本书好漂亮!给我买吧!”也记不起是几岁的时候,我在图书馆看到了一本书,封面很漂亮,有一个穿背带裤,戴草帽,满脸雀斑,红头发的男孩子左手举着蜡烛,右手牵着另一个小女孩的手,那个小女孩儿有金色的头发,脸上挂着泪痕,手里还抓着半块儿蛋糕。我深深地被吸引住了,拉着妈妈死缠烂打,软磨硬泡,终于得到它。我抱着它回家,迫不及待地撕开封皮,如饥似渴的读着。可当时的我还不认识几个字,把“亚”读成“三”,把“涮”读成“刷”。想想还真有点可笑。但是连蒙带猜,我还是能明白故事的大意。
汤姆的调皮,佩妮姨妈的严厉都让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为了读书,我还真有点“废寝忘食”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