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那个他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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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口的那个他
每天,过得都很累,但是总是能在回家的时候,在门口见到那个爱笑的他。
放学回家,卸下重重的书包,就是爱看到他爱笑的脸。他还总帮我把自行车推到家里去。
但是有时,他也很严肃,他不希望我太累。他喜欢和我说:“不能太累,太累了不好,让我来吧。”即使那件事很简单,他都会笑着说让他去做。
就是这样,他坚持了三年。每天,他都得上班,下班回来,想的并不是他自己,他总是要等到完回家的我们。
我们总在门口见到那个他,他总会想着我们什么时候回来;累不累;渴不渴;先吃点什么要不要。他自己渴了,却说:“没事,还没多渴,反正待会都能喝到水,不急。”他饿了,也要等到我们回家再来吃。
他就好像一座山,撑起了一个家,这个家满满的都是爱和付出。他很坚强,但不至于冷漠。他喜欢笑,因为他说这样能感染到别人,能让好多人都开心起来,这并不难。
他一笑,好像整个世界都快乐了起来。就算有多大委屈难过,听到他笑,不幸运的事都好像统统走远了一样。
他说:“要认真的对待每一天,要让自己过的每一天都很有意义,都很开心。”
他高大的身影,为我们遮挡了对生活所有不满。
那个门口,有着一个高大的身影,还是那个他。
那个他,是我的父亲。
我的那个他作文600字
我的那个他,瘦瘦的脸上有一双浓眉大眼,和我说话时总是和颜悦色、满脸笑容;我的那个他,端正阔大的鼻子下长着一张巧嘴滑舌,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话总让我捧腹大笑又恍然大悟;我的那个他,魁梧健壮,靠在他的后背上,总让我感到安心;我的那个他,总穿着白色衬衫、蓝色牛仔裤、白色球鞋,给人一种清爽的感觉;我的那个他,像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
我的那个他,对我爱护有加。一次,我放学之后下起了大雨,我没有带雨伞,只好请老师打电话给他,让他来接我回家。没想到打完电话仅仅7分钟后,他就出现在了我的眼前。我简直无法想象,他是怎样冒着大雨、顶着寒风、用最快的速度到达学校的。在回家的途中,我询问他时,他笑眯眯地回答:“我怕你着急。”靠在他后背上的我听了这话,顿时觉得一股暖流涌上心头。
我的那个他,喜欢和我一起玩游戏。跳绳,他能一口气跳200多个,而我总是一边“呼哧呼哧”地跳,一边羡慕地看着他;打羽毛球,他总会“好心”地让我与羽毛球进行无数次“亲密接触”。当我假装不理他时,他又会像变戏法似的拿出一包我最爱吃的糖果,让我喜笑颜开。
我的那个他,很喜欢看书,也许是受
那个他作文600字
长大后,我不停地奔跑,曾试过在大海,在天空中寻找,但最后只是徒劳,后来才发现原来我早已弄丢了--那个他。
他当初对坏小孩儿特别好。
他给坏小孩儿打电话的时候,坏小孩在电话那头哭,他会无声地陪伴着。坏小孩打暑假工搞得一身狼狈时,他会温柔地说:“回来吧,我还养得起你。”坏小孩冻得瑟瑟发抖时,他会把自己的大衣脱下来,披在坏小孩身上,自己却只穿着一件衬衣,颤微微地说:“别冻坏了。”他教育坏小孩不要乱花钱,转身却很大方地给很多零花钱。他让坏小孩儿不要熬夜,但他总是那个陪坏小孩到深夜的人。他平时嘴上说不让坏小孩儿吃太多的零食,但每次从外地回来时,会给坏小孩儿带许多零食。他每天很努力很努力地挣钱,只为了让那坏小孩儿幸福。
坏小孩儿每天都在乱用钱,而且坏小孩特别调皮。上小学差点儿没被学校开除,要不是他,坏小孩儿早已经不在学校了。即使坏小孩儿,但成绩不错,因此他对坏小孩儿特别重视,也对坏小孩儿特别有信心,总觉得这只是小孩一时的贪玩,没事的。
但那一次,他对坏小孩儿的信心被小孩儿重重地打垮了。
记得那是坏小孩儿刚升入初中的时候,那小孩儿交了很多朋友,但那些朋友没有一个好的。自从认识了他们,坏小孩儿变得更坏了。小孩儿沾染了很多
那个他作文400字
我是蚊子,我天不怕,地不怕,唯一怕的就是他和他所在的那个家族。
他长得很瘦,像猴子,鼻子上还戴着两只眼睛,看起来弱小。不过,你们可别他们骗了,他们的智商可高了,会使用各种工具,听说他们叫人类。
那是一个夏天,他在门口玩,玩累了,坐在那休息。这时,正是我们派送大“红包”的好时机。我和同伴抄起家伙,冲上去就是一顿猛吸。不一会儿,他的身上多了几个大红包。他反应过来,找到我们几个罪魁祸首。
他一把抓起苍蝇拍,一下拍过去,把一个同伴拍成肉泥。我们不并畏惧,还在他身旁游荡。他见我们没走,纵身一跃,两手一拍,两个同伴应声落下。我吓得赶紧落荒而逃。
上个星期,我准备报仇血恨,正碰到健壮的苍蝇大哥。苍蝇大哥告诉我,那个人有个电蚊拍,可厉害了,一碰到全身酥酥麻麻的,差点就飞不动了。我一听,毛骨悚然,赶紧离开吧。
我们还是学乖点,多去吸点动物血,少吸点人类的血,这样才更安全。
那个他我永远的记忆作文
你知道吗?我曾经拥有过一个宠我宠上天的人。
那时的我,很快乐也很幸福。我是他的底线,他不许我受到欺负,不许我不开心。他对我永远也没有底线,他可以包容我一切,他可以宠溺我一生。
他愿意守护我,照顾我一辈子,他愿意替我一次次受罚,他愿意宠溺我一生……这是他愿意的,不求回报的愿意。
可是,难道是我拥有得太多了吗?难道是我索取得太多了吗?难道是我快乐得太多了吗?老天爷,为什么要在我最幸福的时候,让他……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个阴沉沉的下午,我吵着要他带我去玩,对我无法抗拒的他妥协了。
到游乐园时,他怕我走丢,一直紧紧地拉着我的手。玩完过山车后,我激动地拉着他的手问他好不好玩?脸色苍白的他揉揉我的头,才慢吞吞地张口说好玩。处于兴奋阶段的我,忘记了他有恐高症的情况,之后,我还拉着他去玩海盗车等刺激项目,他一直微笑地陪着我玩,我却一直都没有注意到他脸色越来越苍白。
我们在开车回去的路上,我太无聊想拿他的手机玩游戏,可他无奈地笑笑说:“璇,车上玩手机对眼睛不好,乖咯,我回去再给你。”我不肯答应,撒娇没用,死缠烂打也没用,于是,我就直接去抢。
他一手开车,另一只手阻止我,可是,意外的事发生了,车子撞
那个他作文1000字
标准的国字脸布满深深浅浅的褶皱,粗犷的眉毛显出与他性格不符的张扬,微垂的眼。紧抿的唇上方因那把锈迹斑斑的老剃须刀而带着些许扎人的胡茬,皮肤长时间暴晒在烈日下显得有些黑红。他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活动于尘土飞扬的几十亩地和小院里的猪马牛羊、白菜果树之间。
姥爷是一个标准的中国式农民。
姥爷生于六十年代,正是国家贫困的时候,连吃饭都成了问题。姥爷四岁那年,太姥姥因病去世,是太姥爷一手将姥爷带大。
他二十多岁时娶妻生子,靠着一身使不完的劲儿养活了一家六口人。后来三个孩子去外地上了大学,自己的父亲也因病去世,只剩自己和妻子留在家中。尽管如此,姥爷仍坚持着种地,这一种,又是十三年。
母亲、小姨和小舅曾一起劝说过姥爷:“爸,这都快六十的人了,您就不能不种地,享享福啊?家里又不缺钱,您说您这么辛苦干什么啊?”刚从地里回来的姥爷清理着衣服、鞋子上的泥土,头也没抬地说道:“咋了?从城里回来,嫌弃你们爹一身土气了?中国的农民,一辈子都得待在土地里!”
以前,为了凑齐三个孩子的学费、生活费,姥爷曾顶着正午十二点的烈日在田间忙碌,也曾在下雨时披着雨衣在田里拔草。村里人劝他歇一歇,他总笑道:“不行啊,家里的孩子还等着
那个他作文600字
我们的一生中会遇到数不尽的过路人,有些人,纯属擦肩而过,而有些人,会在记忆中停留很久。——题记
他长得很高,有178厘米左右,鼻子很挺,他总是喜欢把双手放在口袋里,显得很高冷的样子,再加上眼睛很小,远看,就像一个霸道总裁。
我和他是在一个商场上认识的,我因为走的太急,一个不小心撞在了他的胸口,“对不起,对不起,我……我不是故意的。”他没理我,依然走路带风,从我身边走过。那时我心想:“切,装什么清高,真没礼貌。”后来我才知道,他和我是同一个学校的,还是一个学长。
在学校里面,他总是与众不同,别人都是穿校服,他却总喜欢穿着一件黑色衬衫,他比别人高很多,在人群中,一眼就可以看到他。
我总是觉得,他一定是个坏学生,不过,有一件事,让我对他彻底改观。
那天他和一群学长在打篮球,我从旁边经过,他的脸就像怪兽一样,面无表情,他投球的动作,干净利落,亦像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
当时,有一个清洁阿姨在扫地,他一个投球,砸中了那一堆刚被清洁阿姨扫好的树叶,他的同学目瞪口呆地站在那里,可没过多久,就在哈哈大笑,他呢?依然面无表情,把球捡起。
我以为他要走了,便低喃了一句:&ld
那个他作文450字
老师今天说:“要用欣赏的目光看曾经不欣赏的人,因为人不会一无是处,总会有一点“亮点”。我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我就来想一想这人会是谁。
有了!就是他了,是我们六(4)班“家庭”的一员,如果是用以前的目光来看他的话,他是一个成绩又差,脾气又暴躁的人。他急了,还会毫不留情地一巴掌扇过去,以前我只会给他一个六十分,但是以现在的我用欣赏的目光看他的话,发现他也是一个不错的男孩子。
他最大的闪光点就是:乐于助人。记得在去年的8月的29日,我在公园附近散步遇见了他。见到了他我尽量会躲避,但是这又是我的必经之路,所以我就只能跟在他的身后。我看见了他捡起了地上钱包,拿起包走向警察叔叔的方向,于是我又仔仔细细地看着,只见警察叔叔接过包包正要道谢的情景,我慌乱的现身(我也不顾自己的处境)立马跳了出来,对警察叔叔说:“他有可能把钱包里的钱放进自己的口袋里!”警察叔叔听了,拉住了他的手,当面检查了他的钱包,发现他自己钱包里的钱连一个钢镚儿都没有,我才知道冤枉他了,我想急忙护住头,可是他只是挥了挥手,就走了。我瞪大了眼睛,这是我才发现他的另一个闪光点:宰相的肚子能装船。
我身边的那个他作文300字
“哈哈哈哈”班里突然传来一阵大笑,没错,想来又是我们班里的淘气包在捣乱了。
他的头发乌黑发亮,有着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还有一张谁都说不过的嘴,而且身上还有肌肉呢!不过他虽然淘气,但做起作业时却非常认真。有一次,老师还没有到教室,他一本正经地说:“老师再不来我就要骂人了啊!”大家听了都捂住嘴哈哈大笑!还有一次,有一个同学带来四个面包,放学排队的时候他就说:“你给我面包。”他厚着脸皮再三强调,因为带面包的同学正好是管配队的人,所以就说:“你要是再说话我就扣你分。”他立刻乖乖闭上了嘴巴。
我身边的那个他是不是非常有趣呢?不过他也是个小吃货呢,因为只要我告诉他谁带了好吃的,他就立马找谁说:“你放学的时候一定要给我吃点。”
我想说:“你只要不淘气,一定会非常棒的,要加油啊!”
那个我所欣赏的他作文600字
第一次看到戳爷的时候,我的脑海里蹦出了四个字:惊为天人。
连我自己都奇怪,一个男人,怎么能用这个词来形容?但,他的容貌配得上。戳爷的皮肤白皙如星沙,卷卷的头发染成淡金色,是柔软的沙滩的颜色。那双美丽而深邃的眸子染着天空和深海的蓝和海边岩石的灰,透明而纯粹,平静而温柔。两簇浓密卷曲的棕色睫毛在脸颊上投下阴影,微微挡住眼睛。粉嫩的双唇十分饱满,软软的。这样精致的五官,恐怕连女生也会自愧不如吧。我一边想着,一边满脸羡慕地看着戳爷。
一开始想要了解他,并不是因为他长得好看,而是因为他唱的歌。好朋友给我发了一个链接,让我听一听。于是,歌手慵懒的嗓音彻底把我征服了。那是一种不同于查理·普斯的感觉,但那种随意与收放自如又深深吸引着我,让我情不自禁地跟着他唱起来,跳起来。如果说查理的高音是一束金色阳光驱散我心里的阴霾,那他的声音就是给我动力的鼓励。
不过,真正让我欣赏的,是戳爷的性格。他率真、诚实,勇敢而善良。
他的歌为爱而创作,为和他一样的人而发声。在摄像机前,他永远是那么诚实,毫不做作,永远保持自我。这是十分难得的。在一个音乐平台的访谈中,主持人问他对中国的什么印象最深刻,他挠挠头,略微害羞地答道:“我记得,那个好像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