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季不再来读书笔记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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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灭》读书笔记
《毁灭》是尸姐的首部短篇小说集——《我一直在你触手可及的地方》中的一篇,13篇小说,我却独独对它情有独钟。
如它的题目一般就并非是一篇心灵鸡汤,而是一个比较倾向于黑暗性的作品。
故事中的“我”产生了一个疯狂的想法——想要毁掉一个人,她就是“我”们的班长。她漂亮、文静、善良,并且从来没有得罪过“我”,是学生们羡慕不已的对象,是老师、家长眼中的乖乖女。这样一个美好的人,“我”为什么要毁掉她呢?呵呵,不为什么,只是觉得有趣而已。并且,很明显,“我”成功了。
这么一个人,大家一定觉得很变态吧?是的,以旁观者的角度来说,这的确令人难以理解。没有任何理由的就要毁掉一个人,简直不可理喻!可是换一个角度想,没有什么事情是毫无理由就发生的,每件事都是有始有终,有因有果的。
在文章的最后几页有一段话:“我相信班长那时那刻脑袋里只有硕大的三个字——为什么?为什么倒霉的总是我?为什么大家都不相信我?为什么?不为什么喔,班长大人。讨厌一个人不需要理由,毁掉一个人也不需要理由,
雨季不再来作文
也许我天生就爱雨,从小就不像别的女孩子那样渴望拥有一把漂亮的小花伞,为什么要让伞挡住大自然的洗礼呢?让飘洒的雨丝落在我的发上、身上,还有凌乱的心上,那将是多么的惬意啊!
他再也没有回来。他的离开告诉我,雨季也许不会再来,而我从此失落的不仅仅是心中的那份深情,还有我与他的那段雨季,那关于“雨”的故事。
在十六岁的花季里,我的生活却总在“下雨”。我被转到一个完全陌生的班上,没有朋友,没有要好的同学,独来独往,像一只掉队的孤雁。上课时脑袋总是一片空白,只是痴痴的呆坐,或是睡觉,或是在纸上无目的的乱写乱画。忧愁与烦闷时刻陪伴着我。那时,真的理解出“形影相吊”的含义。
那天上完晚自习,天下着雨,繁闹的街上早已冷冷清清。我淋着稍有凉意但却很善解人意的秋雨,独自走着,感觉着心灵的孤寂。
“还不快些走,会感冒的。”
循着说话声,我隐约捕捉到一双真诚的眼睛,原来是坐在我后排的他,一个爱沉默的男生。我看他没带雨具,随便问了一句:“你喜欢雨吗?”于是围绕一个“雨”字,我们谈了许多——春雨、夏雨、秋雨、冬雨。我
读书笔记1000字
最近我读了寻宝犬系列的书,这是一套写一个名叫荷马·温斯洛·普丁的寻宝故事的书。
他是一个12岁的男孩,在银溪镇生活。学校里的同学都觉得他有点奇怪,不喜欢搭理他,主要是因为他的爱好和同学们截然不同——他喜欢寻宝,所以在学校里他几乎没有朋友。而在家里,他的爸爸普丁先生不但不让他看寻宝的书,还不让他看地图,他的姐姐格温德琳·梅贝尔·普丁也十分不赞成普丁先生的做法,因为他们的爸爸也不让她发挥自己的长处,不让她把动物标本拿出实验室。
正当此时,荷马收到了拉·迪雷克托的邀请,这位女士让他去自然历史博物馆“参加晚宴”,于是当天晚上,他们便悄悄地溜出家门——姐弟俩离家出走了,去了城里。荷马带上了他的大伯送给他的所有物品,以及一枚金币和一只小狗。一个牧场孩子怎么会有金币呢?这是因为荷马的大伯德雷克·霍雷肖·普丁发现了维纳斯的牙刷,被秘社看中了,秘社把牙刷交给了博物馆展览,所以荷马的大伯得到了秘社给的这枚金币。他的金币是会员币,有了它就能进入这个寻宝组织——秘社。现在他死了,
读《雨季不再来》有感1000字
夜晚,好像永远都渗透着巨大的活力,能够把一切吞噬,把一颗浮躁的心洗得焕然一新。遇见它,就是在一个大雨滂沱的夜晚。玻璃窗外的水流迅速汇成一注透明的隧道,打在篷布上的声音如同呜咽的怪兽,躲藏在浓稠的黑色里。翻开一本书,就好像走进了一个人的世界,恰好是一个雨夜,我打开了《雨季不再来》。
你是一位吟游的诗人,是竖琴的歌者,你掬起一捧清冽,你踏上一根独木。
你是三毛,一位骨子里有风的女子。这是我们第一次心灵会面,而我,就被你深深的吸引。如果把你最后的文字比喻成一盏香茗,那么这本书,就好像浮开茶叶的水,碧绿带有芬芳,不浓不淡,脱出时间的力量。当时你还是一个叛逆的二毛,你跌倒过,痛苦过,迷失过,一如每一个“少年的维特”。这是苍白的二毛,一个纯白色的女孩子。
你洒下一盘金色的沙,随着青春扬起属于你的颜色。
在书中,你说你爱一场场繁华落尽的曲终人散,你说这是超越了一般时空的极致艳美,不知道以后的离别和失望的伤痛,哽咽得已经发不出声音来。你的热爱,我想是红色的。有人说红色因着血液的关系而变得敏感、汹涌、疼痛、冲动、残忍、血腥、唯美……一切的一切在血液的推波助澜下变得无法抵抗,像是台风过境时摧城掠地般无所不能。你穿着别着
雨季不再来作文600字
人之所以悲哀,是因为我们留不住岁月,更无法不承认,青春,有朝一日是要随风而逝的,带着的只有感喟与唏嘘。岁月在生命的年轮里增长,它如同悬在头顶的点滴瓶,一滴一滴的流逝干净,无论你多么不舍,可它仍旧是无法挽回的事实。
读三毛的书,像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品读张爱玲,张爱玲和三毛一样,有对爱情的渴望与追求,却始终无法寻觅热烈的洗彻心灵的爱情,当三毛还是二毛的时候,她是一个叛逆的人,她追求她爱的每个男人,自己也说不出到底在追求什么的那种情怀,她说她一辈子都在看《红楼梦》,因为她喜欢宝玉,可她却不似宝玉那般长情,三毛是个多情的女人,一生中爱过的人无数,可终究是选了个不爱的男人厮守终生。三毛是幸福的,她所欣赏的生活不是快乐亦不是痛苦,而是细水长流,碧水无波,在芸芸众生中做一个拥有无罅隙生活的人,是的,她做到了。
《雨季不再来》是三毛生命的一个阶段,使她无可否认亦躲藏不了的过去。它好,它不好,都造就了今天我们所爱的三毛,三毛曾说过,她不是一个作家,也不是一个女人,她更是一个人,一个苍白的人,一个被风吹雨打成了一个外表不精致,而面上已有风尘痕迹的三毛。
《雨季不再来》的三毛,沮丧、懦弱、胆怯到她自己都痛恨自己,可Echo确确实实是一个重情义的人,她会将每个对她好的人视为
高中优秀读书笔记
【篇一:读《张晓风文集》】
“除非深深感动了我的那些东西,否则我绝不去写它,所以,这些作品容我缺少彩色,但说又缺少诚恳。”张晓风这么说,也这么做了。
四十年代的作者,字里行间总流露着对老事物的贪恶以及国微不足道的小事而生出的感动,张晓风也是如此。在《我喜欢》一文中她写道:“我喜欢许多不实用的东西,我喜欢充足的沉思时间。”她在《平凡也有美景》里用普通的角度寻觅那些庸需的父慈子孝。她在《陈年老茶》中感悟:“没有烟火可以持续辉耀二十年,没有掌声可以一直敲响二十年,唯陈年老茶可以甘醇沉厚,入喉柔粹深美。”
我总觉得,人都是感情的,只是有大咧与细腻之分,而细腻总能使人表达出一些他人同样经历却之法言说的东西,张晓风也许就是由于细腻,能用文字与世界温暖对活的人。好在,我问能静下来读读她的故事,有幸感受她的感受,看她所看,想她所想。年过六十的张晓风曾读,“人生的道上,我是个感路人。”但愿我们能她的眼睛去领沿途更多风景,然后逐渐学会自己品味世界,最后,感思文字。
【篇二:民国风情】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子,上面爬满了蚤子。”
当你看到这一句话时,必定已经
读书笔记500字
今天我读了一本《阳光姐姐成长的秘密》,文章的名字是:《生命流泪的样子》,看完之后,我也哭了。
书里有个女生,她叫盛欣怡,十二岁。
书里讲:盛欣怡妈妈得了癌症,有一段时间妈妈不能做家务,必须要欣怡承担,但是,她的生活节奏很快就被打乱了;妈妈对她的家务不满意,但她只能熬到晚上十二的作业才写完,白天根本就没有时间,在学校里还要受同学们的欺负,她终于忍不住了,对着妈妈大吼了起来,妈妈回到房间,她也忍不住大声地哭了出来。
小姨是一个很爱占小便宜的人,很讨厌,她是外婆亲身的,妈妈是外婆收养的。小姨来看望妈妈说欣怡胆子越来越大了,欣怡心里委屈于是也对小姨大吼了起来,“啪!”从没打过欣怡的妈妈竟然扇了她一耳光。
后来,欣怡的家务越来越熟练了,爸爸为了让妈妈病情早点好把房子和车都卖了,换成小房子。爸爸和妈妈做飞机去很远的地方看病。欣怡一个人在家里,她试着用电脑写小说,却无意看到了妈妈的日记……。看完之后她泪崩了,原来妈妈这么爱自己,她并不是不爱自己了,而是希望欣怡自己能够独立起来。
可是不幸的事还是发生了,姑姑和姑父开车来到学校,跟欣怡说:“你妈妈去世了。”什么?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还没
《伟大的悲剧》读书笔记
英国探险队很是团结,他们中若果有谁不行了,都想尽快结束自己的生命,不拖累自己的队友。他们都把生的希望,交托了给队友。他们不是首先达到南极点的,是第二名,却虽败犹荣,用顽强的意志与冷静的决心与强风暴雪对战,最终全部牺牲。他们是战死的,是吉利的,所以是伟大的,是一个伟大的悲剧。他们为了自己的梦想奉献了自己的一生,他们的探索精神,是常人往往做不到的。他们是面对死神不屈服的战士,坦然面对死亡。他们英勇逝去,是那样凄凉,那样悲惨,却又是那样壮烈,那样英勇。而最后,斯科特给家人、朋友甚至祖国写信,说明他疼爱家人,关爱朋友,热爱祖国。他是为祖国而献身,为科学而献身,是一位伟大的探险家!
鸿门宴的读书笔记
【篇一:鸿门宴的读书笔记】
《鸿门宴》让人想到的是刀光剑影,险象环生,我们着实为刘邦捏一把汗,同时又为项羽这西楚霸王着急。最终形势峰回路转,刘邦化险为夷。我们或许会认为,决定刘邦存活的是多人的保护,但我认为刘邦活命是必然,他不在项伯的维护,不在张良与樊哙的对策,不在项王与范增意识上的冲突,而在于项王对刘邦力量作出的判断。“当是时,项羽兵四十万,在新丰鸿门,沛公兵十万,在霸上。”力量对比之悬殊,一目了然,刘邦对项羽完全构不成威胁。他们之间的问题是:刘邦是否能放弃先攻入关中的大功。若能,则万事大吉,项羽高枕无忧;否则刘邦性命凶多吉少。而刘邦去鸿门赴宴谢罪,清楚无误地表明了他的观点,由于刘邦选择了前者,项羽也就没有杀掉刘邦的理由和必要。虽然范增的存在也为情节提供了一定的变数,但刘邦的存活这是必然的。
在鸿门宴上,“至鸿门,谢曰:臣与将军戮力而攻秦,将军战河北,臣战河南,然不自意能先入关破秦,得复见将军于此。今者有小人之言,令将军与臣有郤。”一副卑躬屈膝的模样,怎么能被项王视为劲敌?“项王项伯东乡坐,亚父东南坐,亚父者,范增也,沛公北乡坐,张良西乡侍。”这样的排座,尊卑很清楚,项羽并
雨季不再来读后感600字
偶然从老师那里借到了这本书,我先看了作者的简介,得知三毛是个很厉害的女作家。但书却告诉我,三毛曾是个被别人看成是问题儿童的孩子,还是个逆子。她渐渐变得孤僻,不愿与人交往,和父母兄弟姐妹都不亲近甚至休学,但这是为了读书。之后她远走他乡,四处流浪,经历了数不清的旅程,无数的坎坷,尝到了孤身一人的寂寞和困苦,但她的青春没有虚度,而是让她变成了一个对凡事有爱、有信、有望的三毛。
现在都鼓励孩子看书,而在三毛小时候那会儿,书被视为闲书,三毛却不顾老师反对,经常逃课去看书。她还偷偷的省吃俭用,任她的肚子咕咕直叫,也要去租书看,后来她休学了,在家里尽情的看书。你可能会想:三毛理解力真强,其实她是有书就看,生吞活剥呗!她常常看的不亦乐乎!
另外三毛的性格实在孤僻,把自己锁在家里很少出门,非常害怕别人。有三位老师在她的生命中出现,改变了她。就拿那位顾福生老师来说,不批评她,就算三毛很笨,她也很有耐心,十分温柔,从未放弃过她。她还帮助三毛投稿,让三毛儿开心起来,三毛十分感谢她,老师是打开她心锁的一把钥匙。
后来。三毛决定去流浪,一个人在外国读书十分刻苦,成绩很好。她看到了各地风景,形形色色的人,她从一个遵守父母叮嘱,事事忍让的人成长成了一个能判断是非、采用不同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