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目送有感500字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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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应台《目送》读书笔记1000字
初识龙女士是她的《野火集》,那犀利,一针见血的笔杆子给我以公民意识的启蒙。而《目送》与《野火集》大有不同,少了那种犀利,多了柔情,亲切而含蓄,令人感叹。
《目送》共有七十三篇散文,写了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行,字里行间,写尽悲欢离合,令人动容,感同身受。这部跨三代人共读的人生之书,用流畅的笔法写出了三代人的心情。全书以时间为轴,以亲情角色为卷,作者游走于“女儿”与“母亲”的双重角色,用细腻的情感之笔勾勒出每寸光阴中触动自己的“背影”。
目送,一个简单温暖的动作却穿插了我们的一生,那些倏忽而去的背影是否应经带走了人们太多的记忆、温情和牵挂?在目送中,时光悄然带走了满头的黑发,带走了挺拔的身躯,带走了如火一般炽热的凝望。然而,在那个不断变化成长背影后,目送的人一直都在,那份落寞与希冀一直都在,直到有一天,他或她再也无法目送。
“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这是一个谈不上奢望的等候,目送的落寞便悄然由那些转身而去的背影再也没有回头开始延……那些倔强的背影一次次伤者母
《毁灭》读书笔记
《毁灭》是尸姐的首部短篇小说集——《我一直在你触手可及的地方》中的一篇,13篇小说,我却独独对它情有独钟。
如它的题目一般就并非是一篇心灵鸡汤,而是一个比较倾向于黑暗性的作品。
故事中的“我”产生了一个疯狂的想法——想要毁掉一个人,她就是“我”们的班长。她漂亮、文静、善良,并且从来没有得罪过“我”,是学生们羡慕不已的对象,是老师、家长眼中的乖乖女。这样一个美好的人,“我”为什么要毁掉她呢?呵呵,不为什么,只是觉得有趣而已。并且,很明显,“我”成功了。
这么一个人,大家一定觉得很变态吧?是的,以旁观者的角度来说,这的确令人难以理解。没有任何理由的就要毁掉一个人,简直不可理喻!可是换一个角度想,没有什么事情是毫无理由就发生的,每件事都是有始有终,有因有果的。
在文章的最后几页有一段话:“我相信班长那时那刻脑袋里只有硕大的三个字——为什么?为什么倒霉的总是我?为什么大家都不相信我?为什么?不为什么喔,班长大人。讨厌一个人不需要理由,毁掉一个人也不需要理由,
读书笔记500字
今天我读了一本《阳光姐姐成长的秘密》,文章的名字是:《生命流泪的样子》,看完之后,我也哭了。
书里有个女生,她叫盛欣怡,十二岁。
书里讲:盛欣怡妈妈得了癌症,有一段时间妈妈不能做家务,必须要欣怡承担,但是,她的生活节奏很快就被打乱了;妈妈对她的家务不满意,但她只能熬到晚上十二的作业才写完,白天根本就没有时间,在学校里还要受同学们的欺负,她终于忍不住了,对着妈妈大吼了起来,妈妈回到房间,她也忍不住大声地哭了出来。
小姨是一个很爱占小便宜的人,很讨厌,她是外婆亲身的,妈妈是外婆收养的。小姨来看望妈妈说欣怡胆子越来越大了,欣怡心里委屈于是也对小姨大吼了起来,“啪!”从没打过欣怡的妈妈竟然扇了她一耳光。
后来,欣怡的家务越来越熟练了,爸爸为了让妈妈病情早点好把房子和车都卖了,换成小房子。爸爸和妈妈做飞机去很远的地方看病。欣怡一个人在家里,她试着用电脑写小说,却无意看到了妈妈的日记……。看完之后她泪崩了,原来妈妈这么爱自己,她并不是不爱自己了,而是希望欣怡自己能够独立起来。
可是不幸的事还是发生了,姑姑和姑父开车来到学校,跟欣怡说:“你妈妈去世了。”什么?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还没
读书笔记1000字
最近我读了寻宝犬系列的书,这是一套写一个名叫荷马·温斯洛·普丁的寻宝故事的书。
他是一个12岁的男孩,在银溪镇生活。学校里的同学都觉得他有点奇怪,不喜欢搭理他,主要是因为他的爱好和同学们截然不同——他喜欢寻宝,所以在学校里他几乎没有朋友。而在家里,他的爸爸普丁先生不但不让他看寻宝的书,还不让他看地图,他的姐姐格温德琳·梅贝尔·普丁也十分不赞成普丁先生的做法,因为他们的爸爸也不让她发挥自己的长处,不让她把动物标本拿出实验室。
正当此时,荷马收到了拉·迪雷克托的邀请,这位女士让他去自然历史博物馆“参加晚宴”,于是当天晚上,他们便悄悄地溜出家门——姐弟俩离家出走了,去了城里。荷马带上了他的大伯送给他的所有物品,以及一枚金币和一只小狗。一个牧场孩子怎么会有金币呢?这是因为荷马的大伯德雷克·霍雷肖·普丁发现了维纳斯的牙刷,被秘社看中了,秘社把牙刷交给了博物馆展览,所以荷马的大伯得到了秘社给的这枚金币。他的金币是会员币,有了它就能进入这个寻宝组织——秘社。现在他死了,
高中优秀读书笔记
【篇一:读《张晓风文集》】
“除非深深感动了我的那些东西,否则我绝不去写它,所以,这些作品容我缺少彩色,但说又缺少诚恳。”张晓风这么说,也这么做了。
四十年代的作者,字里行间总流露着对老事物的贪恶以及国微不足道的小事而生出的感动,张晓风也是如此。在《我喜欢》一文中她写道:“我喜欢许多不实用的东西,我喜欢充足的沉思时间。”她在《平凡也有美景》里用普通的角度寻觅那些庸需的父慈子孝。她在《陈年老茶》中感悟:“没有烟火可以持续辉耀二十年,没有掌声可以一直敲响二十年,唯陈年老茶可以甘醇沉厚,入喉柔粹深美。”
我总觉得,人都是感情的,只是有大咧与细腻之分,而细腻总能使人表达出一些他人同样经历却之法言说的东西,张晓风也许就是由于细腻,能用文字与世界温暖对活的人。好在,我问能静下来读读她的故事,有幸感受她的感受,看她所看,想她所想。年过六十的张晓风曾读,“人生的道上,我是个感路人。”但愿我们能她的眼睛去领沿途更多风景,然后逐渐学会自己品味世界,最后,感思文字。
【篇二:民国风情】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子,上面爬满了蚤子。”
当你看到这一句话时,必定已经
读《目送》有感
【篇一:渐行渐悟——读《目送》有感】
阳光正好,微风不燥,抚平心中的焦躁,细读龙应台的《目送》。等一朵花开的时间,悟一场人生的别离。
目送,就是用目光送别离去的人。龙应台的书里,写了许多种目送。她目送着父亲一步步走向了死亡。目送着母亲一天天老去,直到连自己的亲生女儿都不再记得。目送着儿子长大,看他从离不开母亲成长嫌弃母亲是个孩子。目送着朋友,目送着世间万物的离开……字里行间满满的忧伤、寂寞与不舍。
或许人们提到《目送》,想起的总是那句“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可是通读全文,我最喜欢的却是那句“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你是否还记得父母总是说起你小时候的模样;你是否还记得朋友说要陪伴你一辈子;你是否还记得亲人对你的点滴关心……
可是我们总有一天会目送着父母、朋友、亲人离去,若他们都离开了,孤身一人的我们是否会张皇失措?是否会悲痛万分?生活总是会教会我们要珍惜当下,却从没告诉我们该如何面对失去。或许面对着失去我们也只能是在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500字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
鲁迅以回忆往事为题,每篇紧扣主题,表面文字平淡无奇,只是普通回忆记叙文,实际上不仅有温馨的回忆,还有当时旧社会和正人君子理性的批判和讽刺。用普通的文字唤醒当时处于黑暗社会思想奴役多年的人们,直击“正人君子”们的要害。
《藤野先生》一文记述了鲁迅看见在日本的清国留学生不学无数而感到失望,中国人被斩还大喊万岁,意识到学医救不了中国人,从而毅然决然地弃医学文。
《无常》,《狗猫鼠》二文猛烈抨击了当时有权有势却自私自利不为老百姓考虑的“正人君子”们,无常看似赞扬阴间的鬼,宣扬迷信,实则讽刺了人们麻木不仁毫不关己,甚至比阴间的鬼还没有人情味的状态。而狗猫鼠则是以动物来表达对“正人君子”之流所持的“伪善”“公理”“正义”深深地厌恶。
《范爱农》一文,讽刺了当时的政治腐败,不重用人才,有权有势的人都不会为百姓做打算,而一些优秀的爱国的又有才华的大好人才就此埋没,甚至被生活所困,草草了结了宝贵的生命。
鲁迅先生用笔杆子当枪杆子,不仅讽刺了当时黑暗的人心,腐败的政府,还唤醒了一批又一批的人民,朝花
我写读书笔记作文500字
【我写读书笔记】
林家好
我讨厌写读书笔记。读书笔记要摘录或妙句一句,或陌生词一个,或主要内容的句子……听听就让人心烦意乱。
有时候,我觉得写读书笔记是一件烦心、困难、无聊的事。尤其是星期天晚上,想着明天要上课,读书笔记都还没有写好,妈妈又要唠叨,若是写不好还要被吴老师批评。真是糟心的事情。那个时候,我就恨不得地上裂一条缝,钻进去躲在里面永远不出来。
不过,我现在改变了心思。每次写读书笔记时,我总会在书上先划好要抄的句子,然后再抄到多功能本上。多功能本是我们班记读书笔记的本子。每天坚持写读书笔记,慢慢地就习惯了。
有一天,我突然发现写读书笔记有很多好处:它让我记住了更多的词汇并且弄明白很多原来不理解的词语,知道了什么是好词好句,积累的妙句也越来越多,还对书的内容记忆更加深刻。一本看过很久的书我都还能记起书中的内容,真是太棒了!
现在我听到要写读书笔记的作业时再也不会心烦了。在家写读书笔记时,我是一边哼着歌一边写读书笔记,脸上还露出欢乐的笑容呢!
我再也不讨厌写读书笔记了,我已经慢慢喜欢上它了!
【我写读书笔记】
我一向讨厌写读书笔记。因为写一篇读书笔记就要花很多时间。每次写读书笔记我都拖到最后才开始写,而且非常不情愿,总是慢吞吞、无
《伟大的悲剧》读书笔记
英国探险队很是团结,他们中若果有谁不行了,都想尽快结束自己的生命,不拖累自己的队友。他们都把生的希望,交托了给队友。他们不是首先达到南极点的,是第二名,却虽败犹荣,用顽强的意志与冷静的决心与强风暴雪对战,最终全部牺牲。他们是战死的,是吉利的,所以是伟大的,是一个伟大的悲剧。他们为了自己的梦想奉献了自己的一生,他们的探索精神,是常人往往做不到的。他们是面对死神不屈服的战士,坦然面对死亡。他们英勇逝去,是那样凄凉,那样悲惨,却又是那样壮烈,那样英勇。而最后,斯科特给家人、朋友甚至祖国写信,说明他疼爱家人,关爱朋友,热爱祖国。他是为祖国而献身,为科学而献身,是一位伟大的探险家!
鸿门宴的读书笔记
【篇一:鸿门宴的读书笔记】
《鸿门宴》让人想到的是刀光剑影,险象环生,我们着实为刘邦捏一把汗,同时又为项羽这西楚霸王着急。最终形势峰回路转,刘邦化险为夷。我们或许会认为,决定刘邦存活的是多人的保护,但我认为刘邦活命是必然,他不在项伯的维护,不在张良与樊哙的对策,不在项王与范增意识上的冲突,而在于项王对刘邦力量作出的判断。“当是时,项羽兵四十万,在新丰鸿门,沛公兵十万,在霸上。”力量对比之悬殊,一目了然,刘邦对项羽完全构不成威胁。他们之间的问题是:刘邦是否能放弃先攻入关中的大功。若能,则万事大吉,项羽高枕无忧;否则刘邦性命凶多吉少。而刘邦去鸿门赴宴谢罪,清楚无误地表明了他的观点,由于刘邦选择了前者,项羽也就没有杀掉刘邦的理由和必要。虽然范增的存在也为情节提供了一定的变数,但刘邦的存活这是必然的。
在鸿门宴上,“至鸿门,谢曰:臣与将军戮力而攻秦,将军战河北,臣战河南,然不自意能先入关破秦,得复见将军于此。今者有小人之言,令将军与臣有郤。”一副卑躬屈膝的模样,怎么能被项王视为劲敌?“项王项伯东乡坐,亚父东南坐,亚父者,范增也,沛公北乡坐,张良西乡侍。”这样的排座,尊卑很清楚,项羽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