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岛上书店》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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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岛上书店有感300字
“没有谁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
书能给我们的那么多。尽管我没有怎么看懂这本书——没有深刻印象,略显牵强。但是我很坚强。
故事是讲一座岛上有一家书店,里面有个老板,便是故事的主角。书里记录的是他从人生低谷跑往巅峰的转折。嗯,虽然他最后还是得病大去了。但至少他是幸福的。谁人无一死?早晚问题。
主角在人生中失去了妻子和宝贵的书,却在几年后捡到了可爱的女儿和妻子。虽然我们都很明白这么玄乎的事情,也不是谁都能碰上。
应该有两个主题吧——一个是书,一个是人生。想来两者都很重要。
书可怡人,修身养性。而人生便是被无数的人与个人不同的性子所造成的事情构造成的。说什么命运,就算是性格中一点点差错,也会导致剧情的走向不同。
也许我们并不孤单,在书中自有黄金屋,在书中自有颜如玉,在书中寻找知己。
所以呀,多看书呗。
《岛上书店》读后感
玛雅说,书店是世界上最好的地方。三岁的玛雅,小手轻轻滑过它们,稚嫩的声调嚷着:“早上好,杂志!早上好,书签!早上好,书本!早上好,书店!”在书店环境中成长起来的玛雅,聪明可爱,热爱阅读,周围是关心这些事物的人。A·J·作为书店老板,也是收养玛雅的爸爸,因为玛雅他的生活重新充满了责任感和生命力。“一开始他觉得是快乐,而后才知道就是爱。要命的爱。”
有书店的地方才是一个地方。爱丽丝岛上只有这么一家书店,书店老板A·J·历经痛失前妻、高价藏书被盗之后一蹶不振,他打算把自己喝死、把生意做垮。但玛雅带来的爱与活力,让他觉得是这个孩子改变了他,开始在乎一个人,就发现自己不得不开始在乎一切有关的人与事。A·J·也因此重拾勇气,和出版社的销售代表阿米莉娅走到了一起,即使他们一开始见面并不愉快。正如警长兰比亚斯说,“生活中每一件糟糕的事,几乎都是时机不当的结果。每一件好事,都是时机恰到好处的结果。”
你的整个人生都取决于你被留在什么店里。确实成长环境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我们的命运。在小说中主角们也因为岛上书店这个
我和妈妈上书店作文450字
清晨,天空刚露出鱼肚白的颜色,我和妈妈就起了床,收拾完毕,早早来到了书店。
我和妈妈名为“大小书迷”。(爸爸的语言)。这不,我和妈妈等了好一会儿,书店才开了门。我和妈妈迫不及待的看起了各自喜爱的书。
我到了“小说类”的书架旁。《仙古奇缘》、《古剑奇谭》、《盗墓笔记》等一本本好看的书映入了我的眼帘。我完全把妈妈的“多看点有知识性的书,别看小说”的话当作了耳旁风。
当我举棋不定时,我突然看见同班同学马志,抱着三本笑话书《豌豆》、《阿衰》、《父与子》津津有味地看着。他微笑着,眼里闪烁着喜悦的光芒。看来他是个笑话迷呀!
我也挑了一本《最后的学徒》恐怖小说看了起来。我畅游在书海里,抬起头,妈妈在看什么呢?她一会儿双眉紧锁,进入了沉思,仿佛看不懂的样子。一会儿又被故事里的情节感动地泪流满面。
一位白发苍苍的老爷爷也在看书,他专心致志地盯着书上面的小字,瞪大眼睛,好像生怕漏了什么。“看来爱看书的人真不少呀!”我想。
人们都在看书,我也低下头看了起来。书像一叶小舟,载着我向那波涛滚滚的知识的大海缓缓驶去……
逛书店有感作文700字
在诚品书店外,望着高大的建筑物,吹着飘忽的北风,我并不觉得这书城有何特别,只是觉得街道很空旷,任凭风不亦乐乎地一遍遍向人们宣告着自己的存在。
走进书城,没有了自由的风,心中的烦闷骤然升起,煽动着莫名的烦躁,只是觉得眼前的一切都很碍眼,这些什么真假珠宝、服装饰品,都很碍眼,特别碍眼,仿佛是一片死寂的沙漠,再繁华也掩盖不了它干枯的本性。
压下心中的不快,对身边琳琅满目又或是乱七八糟的商品视若无睹,走上了三楼,来到了真正的书店。
书店中人很多,比下面商场的人要多,仿佛是沙漠中吸引生命的绿洲。
刚刚进入书店,从四面八方传来的嘈杂人声仿佛就成了松树林间风的瑟鸣,西海深处海妖的歌声,天穹之上流云的呼声,哪里觉得聒噪,只是美妙罢了。
既然是书店,那自然有很多的书。这些书来自五湖四海,来自形形色色的作者笔下,一个个都是从天上来到人间的一滴滴甘露,先是滋润了枯藤干草,汇成了一条条的小溪,带给了沿途森林生命的气息,又聚在一起,成了几条涛涛大河,流过了泱泱华夏,穿过了古巴比伦,流经了古希腊,流淌在印度半岛的土地上,最终成了一片大海。上善若水,这片大海哺育了广阔的陆地,于是有了灿若星汉的人类文明。
这仅仅是个书店嘛?这是人类最基本的力量。
自从人类有了文字,人类的发展速度便像决了
读《妞妞》有感
【篇一:读《妞妞》有感】
体会生命,感悟幸福——读《妞妞》有感
偶然的机会做了一篇出自周国平《宝贝》的一品文章阅读题,经老师介绍,其系列图书《妞妞》便深深吸引着我,买来后更是一饱了眼福。
这本书是周国平先生写给仅活到一岁半的女儿妞妞的一本书,记录的全是对妞妞的爱。同时也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他那段时间的真切感受,妞妞诞生时的喜悦,看着她成长,目睹她被查出难以治愈的疾病——视网膜细胞瘤,得知妞妞快要离世的绝望以及离世之后的悲伤……
同时这位哲学家在妞妞死后表达了对生命的追问,对死亡的思考,他以不同的身份去看看带着一切,我不知道他是以一种什么样的心情,把这些刺心的痛从记忆中挖出来,记下来,并且是那么细腻:小鱼小鸟都有眼睛,而妞妞却没有。这个可怜的孩子生来就那么热切而执拗的追逐着光明,当她看见一团橘黄色的灯光时她会笑很久,妞妞唯一一个生日,妈妈对客人说你们看妞妞的眼睛像不像波斯猫,爸爸告诉她波斯猫是世界上最美丽的猫;妞妞一遍遍的哭诉,“磕着了,磕着了……”她不明白世界为什么老是磕着她;早妞妞即将离开世界的那些夜里,她躺在爸爸身边轻声唤着
逛书店作文
【篇一:逛书店作文】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是古人给书作过的绝妙比喻。我是一个小书虫,最喜欢做的事便是看书。每一次,我去书店一看就是大半天,直到肚子叽里咕噜提意见,才会放书回家。那天正好放假了,我又去逛了回书店。
书店里既明亮又宽敞,一排排书架像一条条长龙,上面整齐地排列着各式各样的书籍。书店里人头涌动,书架前站满了人,根本看不清书架上的书名。我好不容易挤进去,一排排书清清楚楚地陈列在面前,供人挑选。我全然不顾后面的拥挤,兴致勃勃地挑选着书籍。我终于挑到了我想看的书,如释重负。挤出人群,我赶紧拿起书翻看起来,先看目录,恨不得一目十行。我想这应该就是书的魅力的影响吧!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读书是我们现代人增长知识、提高修养、丰富情感的极为重要的途径,所以逛书店,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我打开自己喜欢看的章节,像一匹饿狼一样如饥似渴地读起来,我读得津津有味又回味无穷,好像真的看到了书中描绘的场景:我好像看到万里长城上的工人,好像看到了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好像看到了荆轲刺秦王时文武百官的慌张,又好像看到了陈胜、吴广的大泽乡起义……
我又游历了祖
读窃读记有感400字
这几天我读到这样一则故事,题目是《窃读记》,这一则故事的作者是林海音女士。
林海音女士,一有时间就去书店看书,躲在一角,一页,两页,贪婪地读着。她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这种读书的滋味,让她惧怕被发现,所以她把自己隐藏起来。当书店的日光灯亮起来的时候,才合上书,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去。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一个人都面临着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书的征服,是你征服书?还是书征服你?亦或是书与你之间正在相互征服之中。
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答案是多种多样的。但是,不管答案是什么,都包含着一个意思——成长。
或许书征服了你,那意味着你被书迷住了。这时的你,沉迷在书里忘了吃饭;忘了玩耍;忘了时间……祖先的遗训,先哲的思想,人类几千年的文明,都通过书向你灌输,默默影响着你,教育着你,陶冶着你……在这样的氛围里,你会长大。
或许是你与书的互相征服,那就更有意思了。你的脑海中会浮出各种各样的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了,又出现了新的问题,问题层出不穷,征服永无止境,你的每时每刻都处于成长之中。
读《目送》有感
【篇一:渐行渐悟——读《目送》有感】
阳光正好,微风不燥,抚平心中的焦躁,细读龙应台的《目送》。等一朵花开的时间,悟一场人生的别离。
目送,就是用目光送别离去的人。龙应台的书里,写了许多种目送。她目送着父亲一步步走向了死亡。目送着母亲一天天老去,直到连自己的亲生女儿都不再记得。目送着儿子长大,看他从离不开母亲成长嫌弃母亲是个孩子。目送着朋友,目送着世间万物的离开……字里行间满满的忧伤、寂寞与不舍。
或许人们提到《目送》,想起的总是那句“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可是通读全文,我最喜欢的却是那句“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你是否还记得父母总是说起你小时候的模样;你是否还记得朋友说要陪伴你一辈子;你是否还记得亲人对你的点滴关心……
可是我们总有一天会目送着父母、朋友、亲人离去,若他们都离开了,孤身一人的我们是否会张皇失措?是否会悲痛万分?生活总是会教会我们要珍惜当下,却从没告诉我们该如何面对失去。或许面对着失去我们也只能是在
读窃读记有感600字
今天,我读了林海音的《窃读记》这篇文章,真是百感交集,思绪万千,心里像激荡的湖水一样不能平静。
这篇文章写了作者小时候因为家里穷买不起书,常常到书店去窃读。作者每次窃读都胆颤心惊,生怕被书店老板发现。为了能够多读书,完整地读完一本书,作者常常要串好几家书店。她也从中得出了一些窃读技巧,如:她有时贴在大人身边,有时到顾客多的书店去窃读。
读了这篇课文,我就想到了自己读书的经历。那一天,我放学回家,妈妈正在厨房炒菜。我走近我的书桌,忍不住从书包里拿出我那本特别喜爱的书,这本书仿佛是一块磁铁,一下子把我吸引了过去。就在这时我的脚碰在了书桌上。“咣当!”我的心跳到了嗓子眼,条件反射似地连忙拿起作业本挡在书页上。因为爸爸妈妈怕我读课外书耽误我学习,我只好装写作业。房内格外安静,只能听到我猛烈的心跳声。好久,我没听到妈妈的声音。于是我轻轻地舒了一口气,然后拿开作业本美美地看起了书。
我太爱读课外书了,我也像小林海音一样,想方设偷着读课外书。我最喜欢把自己关在一间小屋里,趁着爸妈上班的时间窃读,一旦听见父母下班时的脚步声,我赶紧把课外书藏好。可还是常常被他们发现。没办法,我只好借口上厕所,蹲在卫生间里不出来,躲在那里偷偷看书,听到妈妈喊我
读《活着》有感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慢慢地,田野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霞光逐渐退去。”落霞里的乡村宁静安逸,但合上书本的我此刻内心却难以平静。这是第一次阅读余华的作品,他冷漠无情令人发怵的笔风令我惊叹不已。他将中国六十年发生的灾难都置于福贵一家人身上,一波波苦难的来袭,一个个生命的终结都使人物遭受巨大的打击,给读者出乎意料的感受。而又正是在层出不穷的命运的刁难中,福贵深刻地活着,身为白发人却一一送走身边的黑发人,对于他来说,没有什么比活着更美好,没有什么比活着更艰难。
福贵是旧中国里一位地主家少爷,年轻时沉迷于赌博,输光了家产的他只能与家人在一间茅草屋内相依为命。祸不单行,谁会料到福贵在去给母亲抓药的路上被拉走当壮丁,加入了国民军。几年后被解放军俘虏,这才被资助盘缠得以返乡。回到家时母亲已然去世,只剩下妻儿三人清贫度日。看到这里,我为福贵与家人的重逢欣喜,可不知这只是苦难的前奏,母亲的死只是一个开始……
中年时期福贵赶上了人民公社和大跃进,他首先面临的是儿子有庆的死,这也是让我最难以释怀的。有庆是个善良乐观的孩子,他热爱他的两只羊,每天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