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长衫的前世今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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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的长衫作文700字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是夹在短衣帮和穿长衫之间的不伦不类者。他经济地位低下,是穷苦的劳动者,但却不愿与短衣帮为伍,又没有资格与穿长衫的平起平坐,只好穿起了他那破旧不堪的长衫,摆出一份读书人的臭架子,一出场就排出了九文大钱,使他无不透露出一股虚荣,穷酸气来,反映了他的经济地位和思想意识的矛盾。
长衫中有着孔乙己辉煌的过去,放弃了它就等于放弃了读书人的架子,尊严,气节和思想,孔乙己虽然没有中举,但他可能认为自己只是像没中举的范进一样,就继续穿着长衫。尽管长衫又脏又破又烂,这依然是孔乙己受过教育的体现,当他在别人面前出现时也好体现他是个读书人,虽然没人把他当人看。
长衫还寄托着孔乙己对未来的美好梦想——成为举人。孔乙己可谓还算乐观,积极向前看。他认为自己有朝一日也能中举,就经常闲的没事跑到别人家偷点东西,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去丁举人家偷,但偷的是啥?是书。偷书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能中举,不枉费自己的长衫。所以,孔乙己的长衫体现了孔乙己白日做梦的幻想,是阴魂不散的。
被孔乙己当成宝贝似的长衫终于还是没有逃离被脱下来的下场。脱下的第一种可能:长衫太长,打折了腿后会拖在地上,拖个一两天可能就被地上的小
孔乙己的长衫作文500字
作者首先描写了一下这件长衫: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这一细节看出了孔乙己好喝懒做的性格。但他为什么不脱长衫呢?
长衫是孔乙己与有钱人唯一的联结点。脱下它,就是脱下了作为读书人的尊严。“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读书比任何事都要高,他一个读书人,怎么能和短衣帮的人相提并论呢?即使经济地位,社会地位和“短衣帮”一样,也不能卑下地成为他们,放下读书人的架子。不读书不好,“短衣帮”只能受到人们的轻视,只能在外面站着喝羼了水的酒;读书也不好,科举制度只能碾压你的身心,最后把你扔进社会的角落,让你钱比“长衫”少,干活也没“短衣”会。被无情的社会挤压成只有长衫这空壳却没有灵魂的悲剧人物,是这种冷漠无情的社会所具象出的人物。
可孔乙己最后还是被迫脱下了长衫。那时他已被丁举人打折了腿,他只能用双手走路。他的梦想彻底破灭了。他以前认为穿着长衫,偷些书还可以让他成为一个读书人,现在他是彻底从“长衫”的队伍里被踢出来了。那长衫再也不会维护他的那点面子和尊严,只会让更多的人轻视和嘲笑他。
通过长衫,
我的前世与今生作文700字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为什么会在这里?这些问题我以前从来没有想过。我已经习惯于每天在展柜里,任南来北往的观众给我拍照,与我合影!但是最近,许多观众在我面前谈论起央视的热播节目《国家宝藏》,我的30位小伙伴,登上了央视的舞台,讲述它们的前世与今生。我也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努力回忆我的前世今生,没准哪一天,我也能去央视亮亮相呢!
我出生在两千多年前的西汉,最初的主人是阳信夷侯刘揭,后来由于刘揭的儿子刘中意参与“吴楚七国”之乱被废黜王位,我就被西汉少府没收,放入了窦太后居住的长信宫中,随后,又被窦太后赐予了她的侄孙女窦绾,她也是当时中山国王刘胜的王后。因为窦绾非常喜欢我,所以在她死后,我就作为陪葬,长眠于地下。
直到1968年的一天,解放军工程兵某部官兵在河北省满城县爆破施工时,发现了窦绾的墓穴,我才得以重见天日。因为我的外形是一个宫女形象,身上又刻有铭文,根据铭文的记载,考古工作者给我起名为“长信宫灯”。我左手执灯,右臂高高举起,宽大的袖管与身体连接形成烟道,当火烛点燃时,烟灰会顺着我的袖管徐徐进入我的体内,这样经过过滤,就不会对环境产生任何污染,保持了室内的清洁,我是环保理念和审美意识的完美结合,这就
窗的前世今生作文800字
前世,窗,囱也。
在那充满神话和传说的过去,窗本是囱。那时的它,只是一个小小的格子,用来透气,换气,采光。如果过大,就容易破掉,无法很好的挡风遮雨。
明月装饰着窗户,窗户装饰着笔下的诗篇。窗,简单而安静。那是推开窗户“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那是守着窗儿“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那是眼随心动的“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更是合上窗户的“何日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
窗中有画,画中有诗,那么自然地生在我们的眼中,扎根在我们心底。窗,忠实的记录着一代又一代的得意和叹息,不惧风雨摇摆。多少人生因窗而起,而也最终在窗中熄灭。
今生,窗,饰也。
窗,忽然记不起自己的样子了。经过时间长河的洗涤,沉淀下很多美好,但是终究会多了复杂的味道。人们开始追求自我,一切都蒙上上自己审美,自然不会放过窗了。
瞧那窗上,生出了根,长出了叶,开出了花,……雕刻工艺精湛,制作水平超前,却挡住了扑面而来的诗情画意,网住了窗里人的心。人不像曾经的大无畏,现在变得有所畏惧——害怕窗被风吹折,担心大雨洗去了窗的粉饰,素颜是不能
一块石头的前世今生作文700字
我是一块普普通通的鹅卵石,我有一个普普通通的愿望,那就是和众多石头一起铺成一条又大又宽阔的道路,让人们从上面走过。
有一天,挖掘机从山中挖出了我与众多兄弟姐妹们,听纵操挖掘机的人说是要让我们去铺起一条又大又宽阔的道路,我听了高兴的手舞足蹈,以为自己的愿望就要实现了,可是在装运的过程中,我跌落在一条弯弯曲曲的小溪里。“不!”我绝望的喊道。河里的年轻石头对我说:“欢迎你,新朋友”。我无精打采的就道:“你好。”随之我重重的叹了口气。几块小石头问我:“怎么了?姐姐。”我一脸沮丧:“我不能实现我的愿望了。”“什么愿望?”他们追问道。我说:“与众多石头一起被铺成一条又大又宽阔的路让人们走过。”一位年老的石头对我说:“不用担心,虽然你不能实现你的愿望了。但是塞翁失马,因祸得福。你来到了这里,这里有许多你的兄弟姐妹们,还有许多鱼虾,你可以与他们结识,这里是块宝地,你会爱这里的。“
在这儿,我度过了一年又一年,如同那老者所说的,我爱上了这里,在这里我有许多朋友,但我依然忘不了
孔乙己之死作文
孔乙己在众人的哄笑中,有他的手,艰难地,一步一步地爬出了咸亨酒店。一路上,不知道受了多少人的白眼和耻笑。他的脑海里有一双双鄙视的眼睛,有丁举人打到半夜再打折了腿时候长大了嘴巴的狂笑。
看着自己用来走路的手,孔乙己所有的伤心刹那间涌了起来。无数次的考试,无数次的失败,无数次的被嘲弄,无数次的尴尬……心中的冷比这冬天凛冽的风还要冷。无数的冰冷的刀戳穿了他的破夹袄,戳破了他已经在滴血的心。
就这样,孔乙己用手,在寒冷的鲁镇的小巷里没有目的地挪动着,蠕动着。那两碗酒带来的丝丝暖气渐渐减少,渐渐消失了。他的身后,留下了暗红的血痕。终于,城隍庙出现在他的眼前。
趴在土谷祠的门槛上,烟熏了无数年的城隍老爷黝黑的眼神冷冷地打量着他,自己每次科考前都会跪拜过无数回的城隍老爷冷冷地打量着他。忽然,城隍爷的嘴角动了几下,幽深的声音充斥了孔乙己的耳鼓:“孔乙己,上大人孔乙己这几个字怎么到现在都没写成功?”孔乙己浑身一哆嗦。“哈哈哈哈哈!”城隍咧开他吃人一样的大口。孔乙己怔怔地呆在城隍庙门口的墙角。
阴云渐浓,夜风更劲,雪珠过后,雪花开始肆虐在夜色中。孔乙己望着迷迷蒙蒙的夜空,渐渐合上他浑浊的眼睛。恍
读孔乙己有感1000字
鲁镇的咸亨酒店里,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高大身材,青白脸色,皱纹夹伤痕。之乎者也,固执己见,落众人笑柄。当他穿一件好似十几年没洗过的破布长衫出现在店里柜台前,众人都提了精神,因为人人都可以捻起这个读书人的一点笑话作为谈资,这时连空气都变得快活起来。
他不过是没钱吃饭喝酒,不过是说些叫人听不懂的话,不过是又跑去偷窃被人给打了,在那样混乱不堪,人人求自保的环境里,这些算不得稀奇事儿,唯独他在众人笑里来,笑里走。穷人不笑穷人,人笑他穷而死要面子,十年如一日穿着的长衫便是最好的证明。
这长衫,他不曾脱过,他不想脱,他也脱不掉。何以使他对长衫情有独钟?
店中人笑孔乙己脸上的伤疤,这一定又是偷盗被打了,他却理直气壮,读书人偷书不能称之为“窃”,这句极富讽刺意味的话至今仍被人品味。他是读书人,读书人哪个不穿着长衫?但他连秀才都没有考中,也没有功名利禄,谁认可他读书人的身份?
只有他自己。他信奉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教条,他硬是要将自己塞进社会的上流。他以为穿长衫就高人一等,所以偷书也不能称作窃,至于伤,倒像是值得炫耀的捍卫高尚人格的标志。他既要做为人尊敬的读书人,又难以将生活过得真正的亮堂,所以穿着长衫来麻痹自己,逃避现实,
孔乙己后传作文
【篇一:孔乙己后传作文】
风吹着树上枯叶,枯叶落得满地都是。时至深秋,天气骤冷,街上一片冷清,时不时有几个短衣帮收工回家。
一片树叶飘到一个角落里,落在一个破烂的夹袄上。破夹袄忽然抖了抖,从里面伸出一个满头蓬发的人,他的身材看上去很高大,可是却是一副病怏怏的样子,苍白的脸色,皱纹间夹些伤痕,乱蓬蓬的花白胡子,他的嘴唇干裂开来,时不时地咕哝几句,许是很久没有进食了吧!
半天过去了,他只前进了不过十来步。又过了一会,他终于爬到了临近的巷子里。他爬到了一户人家门前,艰难地举起肮脏的左手,轻轻地敲着小木门。过了好一会儿,一个瘦弱的男人打开了门,低头看见了趴在地上的孔乙己,随口骂道:“你个臭叫花,在我家门前干什么?滚,快滚!”孔乙己听到了那人的声音,就开口发出了低哑的声音:“求,求求你,行行好,给,给我点吃的吧!”男人听了,更加生气了,接着大声吼道:“你个臭要饭的,我自己家都快没有吃的了,哪有多余的饭给你吃啊?滚,快滚,滚得越远越好!”也许是那个男人的声音太大了,周围的人都被吸引了过来都停下来围住了孔乙己。其中有个人认出了孔乙己,就大声嘲笑道:“孔乙己,我说你怎么没去喝酒啊?
《孔乙己》读后感
自从认识了孔乙己,我便时时感受到迅哥儿的目光如利剑般刺扫我,审视这个世界。
“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与其局限于讲孔乙己是被封建科举迫害的小人物,不如将眼光放到周围的看客上。对于外头的短衣帮来说,孔乙己当真是个异己,满口之乎者也,无金钱无地位。他们崇敬长衫主顾什么——当然是满身的铜臭、令人生畏的地位。对于短衣帮来说,知识若不能换来金钱、一口饱饭,便是无用的。我们总说,读书为了给国家做贡献,谋出路等等看似“伟大”的理想,但讲白了,就是找口饭吃,不至于饿死。孔乙己空有满腹经纶,但却不能吃饱饭,赚多钱,做不了真君子也不愿做小人,便叫人嘲讽,便显出了知识分子的局限性。这是极现实的。极多人满腔热血试图不枉此生,最后却又慨叹生不逢时此生了了,发现不读书的人混得如鱼得水,又愤气迷茫,所得的知识又有多少能用来吃饭的呢?大多是聊以自慰罢了。周遭的人不都是这样吗——“钱还没xx赚得多,还大学生呢”“就这分数?还是在广州读书呢”好笑吧。
所以孔乙己一开口,店内外便充满了
孔乙己改写1000字
话说,孔乙己发昏,偷到丁举人家,随被打折了腿,但他仍旧好好的活着,自命不凡。
深秋,秋风一天比一天凉,我无所事事的靠着火,温酒。虽有些漫不经心,却也丝毫不敢懈怠-外面的短衣主顾可都看着呢,他们怕我温的酒缺斤少两,怕我自己偷喝一点,怕酒被我毛手毛脚的溢出点去。温酒虽是小事,但外面的短衣主顾可不好惹,所以得用心温酒,一丝不苟,否则会被他们反咬一口,到时候掌柜的不仅罚我工钱,还要卷铺盖走人,得不偿失-本来他上月的工钱就还没给我结账呢,如果再失掉了这份温酒的工作,那真是吃了大亏。
‘客官们,酒来了。’我面无表情的端着酒走了出去。
‘放那儿就行,放那儿就行。’他们应声答应着。
透过窗缝,我看了一眼外面其他酒馆与店铺,一个个的,开着门,门口却冷冷清清,就像乞丐长着的大嘴。
‘客官们,酒来了。’我仍旧是面无表情地走了出去。
‘你这人,是怎么说话的,一点礼节也不懂啊……’
‘就是就是,一点礼节也不懂……’
‘真不知道酒馆留你干什么的……’
掌柜的不知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