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围城》有感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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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围城》有感
钟书先生说他是“锱铢积累”写完《围城》的,杨绛先生说她是“锱铢积累”读完《围城》的,而我是“蜗牛步行”欣赏完的,当然这个说法有点夸张。说实话,我用了差不多一个月才把《围城》看完(利用的是课余时间),因此很多同学都笑话我说:“你怎么还没有看完?我已经看完了两本书啦”。当时听了,也有点不以为然,《围城》就像是一杯茶,要慢慢品尝,才能尝出其中的味道。
读罢全书,掩卷沉思,我久久不能回过神来,还一直沉浸在小说里头的情景,仿佛自己在对号入座。我在想到底是谁的错呢?或者谁都没有错,两个人彼此都不是很了解的人结合在一起就是一个错,才酝酿成这个伤感的结局。
读《围城》,之所以读得这么慢,是因为里面真的有太多值得琢磨的地方了,真的可以让你完全沉浸在文字的魅力中,忘情得不能自拔。钱钟书先生以其丰富的人生阅历,给我们展示了用比喻做主菜的文化盛宴。那些比喻句相当的新颖,体现了作者超强的生活洞察力和敏感度。他不会把常见的比喻硬生生地插在书中,而是根据生活的发现,哪怕是很细微的事情,也可以让钱钟书先生把它加以生动化,从而拉近读者和《围城》的距离,使得读者在异乡遇知己的亲切感油然而
读《围城》有感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这是钱钟书爱人杨绛的话。《围城》这本书是钱钟书先生的得意之作,之前我是无心看这本书,只因了录取通知书里的阅读任务,看到那些密密麻麻的书名,头也大了。只是觉得“围城”这个词挺新鲜的,便也看了这本书。
因为一种好奇与向往,在书柜前捧起了它。每每看完几页合上书后,心中便会生起一种挂念,对下一段的内容便会有无限的遐想。就这样怀着始终不变的热忱读完了整本小说。十分诧异地发现了小说中的“围城”竟是指——婚姻。“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当今这个流行“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的时代,真没想到早在上世纪中叶,就有一位站在时代制高点上的伟大的作家,以高雅而幽默的方式提出了这个观点,而非当今这般庸俗。凭借作者对生活细微的观察,丰富的阅历以及深刻的感悟,足以成就一部让人肃然起敬的传世之作。
小说《围城》主要讲的是留法青年方鸿渐从海外归来后,总是不能安顿,一再踏上漂泊的旅程,作者借他一路漂泊的机会,涉笔成趣,广泛描绘了社会形形式式,写尽了处于
读《围城》有感600字
仿佛是上演了一场妙趣横生而又很实际的喜剧,这便是我初读《围城》的感觉,钱钟书先生是位著名的作家,尽管我之前对他并没有深刻的了解,但通过《围城》,我便朦胧感觉到他是个带有些幽默,讽刺并很细腻的人。
书中记叙了围绕主人公方鸿渐的留洋回来的一系列事情,通过描述主人公包括他身边的朋友的一些有趣甚至有些愚蠢的事,我也领略到了语言艺术的魅力,书中上百的别具一格的比喻令我更具体生动地体会到人物的心理及作者的感受。
如数家珍般地,我拾一颗闪光的珍珠仔细端详。方鸿渐与孙柔嘉结婚后遇见苏小姐,苏用来遮阳的是一顶阔边草帽,“衬得柔嘉手里的小阳伞落伍了一个时代”。临走时,苏小姐站起来,“提了大草帽的缨,仿佛希腊的女神提了盾牌”……
在如今的人才济济的时代,“沉默已不再是金”,我们都必须学会用巧妙的语言艺术去表现自我不寻常的交际能力,以此得到公司,社会,朋友的认可。掌握着语言的艺术,就如同在脖子上神气地戴起一串光耀的珍珠链,顿时使自己在人海中放起光彩。
走进院子里,同样充满着用语言的魅力,院子里水管漏水,修理工被呼叫后很久才赶到,于是终于见到他时,一个妇女道:“在等
读窃读记有感400字
这几天我读到这样一则故事,题目是《窃读记》,这一则故事的作者是林海音女士。
林海音女士,一有时间就去书店看书,躲在一角,一页,两页,贪婪地读着。她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这种读书的滋味,让她惧怕被发现,所以她把自己隐藏起来。当书店的日光灯亮起来的时候,才合上书,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去。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一个人都面临着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书的征服,是你征服书?还是书征服你?亦或是书与你之间正在相互征服之中。
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答案是多种多样的。但是,不管答案是什么,都包含着一个意思——成长。
或许书征服了你,那意味着你被书迷住了。这时的你,沉迷在书里忘了吃饭;忘了玩耍;忘了时间……祖先的遗训,先哲的思想,人类几千年的文明,都通过书向你灌输,默默影响着你,教育着你,陶冶着你……在这样的氛围里,你会长大。
或许是你与书的互相征服,那就更有意思了。你的脑海中会浮出各种各样的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了,又出现了新的问题,问题层出不穷,征服永无止境,你的每时每刻都处于成长之中。
读《匆匆》有感400字
读了朱自清的《匆匆》后,我深有感触,思绪万千。
《匆匆》一文通过作者对时间流逝踪迹的描写,告诉人们不要浪费时间,要努力上进。“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挑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确实是如此:露水干了,有再晶莹夺目的时候;太阳落山了,有再从东方升起的时候……,可我们的日子就像石头沉入大海一样,一去不复返。如:看电视时,时间从眼前溜过;闲谈时,时间从嘴边跳过……
是啊!时间就是那么不经意地悄悄流逝,它不辞而别飞奔而去!但是,时间老人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不会给一个人多一点,给另一个人少一点。时间是要靠自己挤出来的,一定要珍惜时间,不能虚度光阴。我们要和时间赛跑,哪怕是一分一秒,都不能错过,不能让它毫无意义地流过!要用它做些有意义的事。我们应该像朱自清爷爷一样珍惜时间,努力学习,让理想的风帆早日到达成功的彼岸!
让匆匆来的时间,不会匆匆地去,让它在我们有限的生命里留下深深的痕迹吧!
读《妞妞》有感
【篇一:读《妞妞》有感】
体会生命,感悟幸福——读《妞妞》有感
偶然的机会做了一篇出自周国平《宝贝》的一品文章阅读题,经老师介绍,其系列图书《妞妞》便深深吸引着我,买来后更是一饱了眼福。
这本书是周国平先生写给仅活到一岁半的女儿妞妞的一本书,记录的全是对妞妞的爱。同时也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他那段时间的真切感受,妞妞诞生时的喜悦,看着她成长,目睹她被查出难以治愈的疾病——视网膜细胞瘤,得知妞妞快要离世的绝望以及离世之后的悲伤……
同时这位哲学家在妞妞死后表达了对生命的追问,对死亡的思考,他以不同的身份去看看带着一切,我不知道他是以一种什么样的心情,把这些刺心的痛从记忆中挖出来,记下来,并且是那么细腻:小鱼小鸟都有眼睛,而妞妞却没有。这个可怜的孩子生来就那么热切而执拗的追逐着光明,当她看见一团橘黄色的灯光时她会笑很久,妞妞唯一一个生日,妈妈对客人说你们看妞妞的眼睛像不像波斯猫,爸爸告诉她波斯猫是世界上最美丽的猫;妞妞一遍遍的哭诉,“磕着了,磕着了……”她不明白世界为什么老是磕着她;早妞妞即将离开世界的那些夜里,她躺在爸爸身边轻声唤着
读台阶有感400字
读《台阶》一一这样做值不值得?
当我们在内心问自己,也问父亲,值得吗?一定值得。因为那是父亲毕生的夙愿,是他付出一切所换来的东西,是一位父亲对自己儿子的殷殷期待。
有时我们总在拷问自己所做之事值不值得。如此就太过功利化了。那不妨有时就敞开了做。不管到最后值不值得,起码有了一次自主选择的机会,了无遗憾。
“值不值得”这个问题也可站在另一个角度上理解,我们有什么立场判断或指责别人的值不值得?我们不可能与他人,与除自己外的所有人感同身受。因为所受教育、眼界与人生经历不同,正如父亲这种小农的“局限性”。他的经历决定了他看一个问题的角度。你不会是父亲,也不可能是父亲,不能替他做选择。所谓命运,其实并不是什么神神叨叨的殊归同途,其实也并没有什么东西在暗地里束缚着你,而是某一时刻,你明知道有千万选择,可上天也可入地,却永远只会选择那一条路。一个人对自己命运的掌握、把控,是决定性的,纵使时光回溯,千万岔口,也会选择旧时的路。
当然,即使我们不能够“感同身受”,站在旁观者的视角上,现在语文的角度,尽量体会作者想要表达的情感。
何谓语文?这就是语文。
围城读后感
也许是由于学识尚过于浅薄,初读围城时,竟悟不出半分深意,始终困惑我的是书名的由来,不明白这城,是如何筑起来的,锺书先生这城里所围的,究竟是何物,而这何物又是否足为今人所道。
后来再看时,或许是年岁长了几节,又或许是学识涨了几两,仅是读到那句“把刺刀磨尖当成笔,蘸鲜血当墨水,写在敌人的皮肤上当纸”,便已叫我心惊肉跳。全书看似平直朴实的语言下,藏着的是尖锐而敏感的情愫,撕破平庸的外裳,作者的悲哀是如此锐利,一针见血。宛如斗破苍穹的闪电,割裂天地。那是一个生活在上海沦陷、民族衰亡的年代的作家来自笔尖,最无声的呐喊。随着围城的落笔,我想,先生必定也在这两年里渐渐剥离围住了自己的那座城。
两年里忧世忧生,唯有时间不可挡。
主人公方鸿渐,出生在封建家庭,留过洋,稍稍有些才华,骨子里却又是带着虚荣的窘迫文人。他常常感觉自己被吹成一个大肥皂泡泡,未破时五光十色,经人一搠就不知去向。迫于父亲给的压力假造文凭留学归来,在经历了与唐晓芙和苏文纨的两段爱情之后,终和孙柔嘉共结连理。纵观全书,在先生笔下方渐鸿绝算不得一个好文人,他身上缺点很多,与鲍小姐的一夜情,因为优柔寡断他伤害了苏小姐,因为好面子失去了他和唐晓芙的真挚爱情,最后选择了孙小姐,婚后的
围城读后感1500字
初读《围城》,只觉是一个引人深思的故事,记录着一个唤作“方鸿渐”的人的故事。有感于钱钟书对人物性格剖析的精细。再读《围城》,有感于这不是一个普通的人物故事,它更像一幅画,画面上的薄纱下掩着看不见的芳华。三读《围城》,有感于活在作者笔下亦活在我们身边的人,更有感于这些人打造的“围城”。
书中初现“围城”,是借苏文纨的嘴说出来的。“婚姻就像一座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婚姻的道路上,方鸿渐没有尝试过轰轰烈烈,也没有设想过要细水长流。他在鲍小姐处碰了壁,在于他的无力抗击;他在苏文纨处失败于自己的优柔寡断;他在唐晓芙处不能如意,在于他的不作为。至于最后与他处在一起的孙柔嘉,他们婚后颇具起伏的生活源于方鸿渐的不具判断力与改变力。其中,除了他对唐晓芙的追求中尚能显出他试图征服命运、追寻内心的思想外,他其余的感情经历无一不是他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无力的行为罢了。
而对于自己的事业,孙柔嘉的一句话无疑为方鸿渐下了一个准确的定义——你不可能一辈子都靠着赵辛楣给你介绍工作。方鸿渐自恃出生于富甲之家,后又用手段取了“克莱登大
读《乌塔》有感400字
【读《乌塔》有感】
(张梓淇)
昨天,我刚学完《乌塔》这篇课文,它使我受益匪浅。
课文讲的是一个14岁的德国小女孩乌塔,为准备一次欧洲旅行,自己在家里设计好了旅行路线;用了3年的时间,阅读了很多有关欧洲国家的书籍;为了挣旅费,每个周末去帮餐馆或超级市场分发广告单,假期还到别人家里去陪小孩玩。在一个暑假,乌塔按照自己设计的旅行路线,用自己挣得的旅费,独自一人游欧洲。她在旅行时,每到一地就先查警察局的电话号码,再给家里拨个电话,或寄张明信片。
乌塔独立自主、自理能力强、细心,真让我佩服。如果不具备这些品质,怎么独自一个人去旅行呢?虽然不是每个同学都应该像乌塔一样,独自一人去旅行,但难道不应该学习乌塔的这些品质吗?
记得几年前有一次,由于我练琴不认真,晚上妈妈不帮我洗澡了,要我自己洗。我在浴室里手足无措,根本没怎么洗就出来了。现在,我睡在自己的房间里,有时还会害怕,必须听着故事才能入睡。我一个人能独立完成的做菜,也只有蛋羹和盐焗萝卜。我四年级了,也只会洗自己的内裤和袜子,自己的衣服还没办法洗干净。如果让我离开父母独立生活,我肯定撑不了几天。
在生活中,我还有很多事情无法自己做,乌塔却已经可以独自生活了。我要学习她的品质,做一个独立自主的孩子。
【读《乌塔》有感】